讀牛虻有感1000字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1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墻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著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么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不過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面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著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這是找回自我的一錘。在極度的混亂中,牛虻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給震醒了。他終于明白上帝只是個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腦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來。其實世上本沒有這么些的規定,只是一個人的思維定式讓自己動彈不得,鉆進了牛角尖。也許有些看似困難的事,換一個角度去思考,可以輕而易舉的得到答案。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著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類曾渴望能想鳥兒一樣飛翔。于是有人張開雙臂,直接飛上西天;也有人從其原理入手,出現了空氣動力學,誕生了飛機。中國中小學生學業負擔很重。有人提出了減負——不得辦業校、作業量限定、不公布成績,結果越減越負;現今逐漸針對其根本——應試制度進行改革,相信會有成效。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該從文章主旨入手考慮。當我們這么做了以后,我們會發現,原來這么容易。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2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
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
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3
昏黃的燈光下,合上剛剛讀完的《牛虻》,長舒了一口氣。
《牛虻》這本書的結尾部分,全書給人一種提心吊膽的感覺。我覺得,這本書,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筆下處處都是精彩。此時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黨的感染,我不禁開始熱血沸騰。
這本書講述了一位名叫亞契的年輕革命者,經歷了人生的忐忑,最終,在行動中不幸被捕英勇就義的故事。
在他19歲那年,在一次懺悔時,卻不曾想,亞契無意間透露出了行動和隊友的姓名,致使隊友被抓,行動失敗,而他也被認為是叛徒。后來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傷了 亞契的心。
他無力面對生活,開始尋找解脫……
面對親生父親的真相與女友的誤解,走投無路的亞契選擇了偽裝投海自盡,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亞契的逃避凸顯了他的懦弱,反而讓更多的人誤會他。他的心理難道就如此的脆弱嗎不,他難道連一次誤解都承受不了嗎?只是因為他不愿意去面對生活,去改變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漸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亞契逃亡到南美,過著非人的生活。現在他又重新回來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過她已經不是原先的那個懦弱的亞契了,他成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戰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經過了20--年的煉獄,是他逐漸走向了成熟。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業而奮斗,不是努力著……
但是,革命總是會有犧牲,直到再一次偷運軍火的任務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結束了。他和他的親生父親相認了,但面對教會和自己的親生父親,他并沒有選擇妥協,最終他英勇就義,英勇就義,死在了他曾經最敬仰的親生父親的手中。
牛虻的愛國主義精神最讓我感動。他為祖國的革命而獻身.
眼光回到國內,近代以來,何嘗不是有許許多多有著愛國主義精神的偉人。他們有的為革命事業拋頭顱,灑熱血;有的為國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們當中的一個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難,修建了我國第一條鐵路。楊靖宇,戰死沙場的抗聯英雄。還有錢學森,克服重重阻撓回到中國……
他們用他們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愛國主義精神,引領我們到達一種新的境界,他們無形中教導我們怎樣去熱愛我們的祖國。所以,我們要努力學習,將來要報效我們的祖國。
再次打開這本書,我的眼淚情不自禁地滴在了書上,那是對意大利青年黨人的敬佩,那他們的追求自由,愛國主義精神,為革命犧牲獻身的大無畏精神所感動。他們詮釋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這樣的革命者,我還能說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黨人的信仰,為追求自由的執著與奮不顧身,還有革命戰士的成長……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4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墻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著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么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可是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應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著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這是找回自我的一錘。在極度的混亂中,牛虻這狠命的一垂把自我給震醒了。他最終明白上帝只是個泥塑的雕像,只是自我的死腦筋才使得自我被框了起來。其實世上本沒有這么些的規定,只是一個人的思維定式讓自我動彈不得,鉆進了牛角尖。也許有些看似困難的事,換一個角度去思考,能夠輕而易舉的得到答案。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堅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著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類曾渴望能想鳥兒一樣飛翔。于是有人張開雙臂,直接飛上西天;也有人從其原理入手,出現了空氣動力學,誕生了飛機。中國中小學生學業負擔很重。有人提出了減負——不得辦業校、作業量限定、不公布成績,結果越減越負;現今逐漸針對其根本——應試制度進行改革,相信會有成效。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當從文章主旨入手研究。當我們這么做了以后,我們會發現,原先這么容易。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5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13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13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看完整本書后,我覺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13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傷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當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親生的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6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7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宗教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8
做一只百折不撓的牛虻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考慮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盡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里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只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伙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么來吧!預備&mdash,日記;—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后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接著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里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一定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尸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而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況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況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后,我才知道,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們只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9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愿活著。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農場里牽馬拉鐙,在雜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場里干臟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比較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并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并不是在發現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我。所以,別急于發現你是誰,而該急于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于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感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潤,那么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感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感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感情。雖然,感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我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我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感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感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感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
讀牛虻有感1000字篇10
昏黃的燈光下,合上剛剛讀完的《牛虻》,長舒了一口氣。
《牛虻》這本書的結尾部分,全書給人一種提心吊膽的感覺。我覺得,這本書,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筆下處處都是精彩。此時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黨的感染,我不禁開始熱血沸騰。
這本書講述了一位名叫亞契的年輕革命者,經歷了人生的忐忑,最終,在行動中不幸被捕英勇就義的故事。
在他19歲那年,在一次懺悔時,卻不曾想,亞契無意間透露出了行動和隊友的姓名,致使隊友被抓,行動失敗,而他也被認為是叛徒。后來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傷了 亞契的心。
他無力面對生活,開始尋找解脫……
面對親生父親的真相與女友的誤解,走投無路的亞契選擇了偽裝投海自盡,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亞契的逃避凸顯了他的懦弱,反而讓更多的人誤會他。他的心理難道就如此的脆弱嗎不,他難道連一次誤解都承受不了嗎?只是因為他不愿意去面對生活,去改變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_年里,他逐漸醒悟了。
在那20_年中,亞契逃亡到南美,過著非人的生活。現在他又重新回來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過她已經不是原先的那個懦弱的亞契了,他成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戰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經過了20_年的煉獄,是他逐漸走向了成熟。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業而奮斗,不是努力著……
但是,革命總是會有犧牲,直到再一次偷運軍火的任務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結束了。他和他的親生父親相認了,但面對教會和自己的親生父親,他并沒有選擇妥協,最終他英勇就義,英勇就義,死在了他曾經最敬仰的親生父親的手中。
牛虻的愛國主義精神最讓我感動。他為祖國的革命而獻身.
眼光回到國內,近代以來,何嘗不是有許許多多有著愛國主義精神的偉人。他們有的為革命事業拋頭顱,灑熱血;有的為國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們當中的一個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難,修建了我國第一條鐵路。楊靖宇,戰死沙場的抗聯英雄。還有錢學森,克服重重阻撓回到中國……
他們用他們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愛國主義精神,引領我們到達一種新的境界,他們無形中教導我們怎樣去熱愛我們的祖國。所以,我們要努力學習,將來要報效我們的祖國。
再次打開這本書,我的眼淚情不自禁地滴在了書上,那是對意大利青年黨人的敬佩,那他們的追求自由,愛國主義精神,為革命犧牲獻身的大無畏精神所感動。他們詮釋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這樣的革命者,我還能說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黨人的信仰,為追求自由的執著與奮不顧身,還有革命戰士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