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后感400字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1
今天,我從圖書館中借到了一本書,名字叫做《牛虻》,講述的是一個人名叫亞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團的團員,因為一次回到家中探親時,被警方逮捕,后來他被釋放了,人們卻認為他已經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換姓[注: 改換了原來的姓名。],叫做牛虻,后來的一支探險團發現了他,并將他帶回到了他的祖國,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國的他,開始了新的革命事業,好幾次,他都遇到了危險,并被逼上了絕路,但他想盡辦法運用自己的智慧,好幾次脫離了危險,但最后,他因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槍決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過人的智慧,還有他那能言善辯略帶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評價他的:“他張口就是笑話,就像一團火一樣。”這充分地體現了牛虻的樂觀主義精神,即使是在險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隨機應變[注: 機:時機,形勢。隨著情況的變化靈活機動地應付。]的膽識和過人的勇氣,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個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當兵的舊衣裝到處游蕩,裝扮成在執行任務時受傷的騎兵,試圖尋找他的伙伴。他竟讓斯賓諾拉(當時的紅衣主教)的搜查隊答應讓他搭乘便車,并且在一輛馬車上坐了一天。他對紅衣主教的搜查隊講了許多驚心動魄[注: 使人神魂震驚。原指文辭優美,意境深遠,使人感受極深,震動極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驚駭緊張到極點的故事,說他怎么被叛亂分子俘虜,又是怎樣被拖進了山中的匪巢,并說自己受盡了折磨。他們把通緝告示拿給他看,于是他就編了一通瞎話,大談他們稱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們都睡著以后,他往他們的火藥上澆了一桶水,接著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裝滿了給養和彈藥…… 看完這一個片段,我頓時對牛虻產生了一種好奇,他并沒有那種視死如歸的精神,而是蒙騙搜查隊,讓他搭了便車,搭就搭了,還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時還不忘了搞點破壞,破壞就破壞了,走時再順手牽羊[注: 順手把人家的羊牽走。比喻趁勢將敵手捉住或乘機利用別人。現比喻乘機拿走別人的東西。]拿點東西,這讓我充分地認識到了牛虻:他沒有多么大的勇氣,但是他有隨機應變的精神,能夠臨危不懼[注: 遇到危難的時候,一點也不怕。],而且膽識過人,雖然喜歡耍點小聰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對革命事業一絲不茍,忠心不二。 從牛虻的故事中,我領悟了一個精神:我們要學會隨機應變,要有臨危不懼的勇敢,還要有淵博的知識,而淵博的知識,就是要靠自己平時的日積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斷積累。指長時間不斷地積累得來的。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2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3
只有經過地獄般的磨練,才能煉出創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過血的手指,才能彈奏出世間的絕唱。——泰戈爾
歷經了十三年的煉獄,從成長到蛻變。從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堅強的圣斗士“牛虻”,從虔誠的信徒到決心擺脫“害人蟲”而離家出走的他,亞瑟伯頓終于成功蛻變。
《牛虻》講述了亞瑟因年輕不懂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挨了心愛的女友琴瑪一記耳光而無比懊喪。接著,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奮斗的斗士歸來。這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后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愛情與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綺達,含笑走向刑場。
他的一生堪稱坎坷離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堅強——13 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過頭了。他一度掙扎在死亡邊緣,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無法面對這個事實,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開始痛恨這個世界。
他理性——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堅持不與自己心愛的女人相認。只因為一個還沒有被解開的誤會。
他感性——在琴瑪一次又一次的試探下,他終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瑪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過為時已晚。
他終于成功蛻變,而我呢?
由于小學畢業考試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學。在蛹期,我失去了羽化的機會。自然而然我進入了新街中學。在這所熟知的中學里,我賦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兩年,讓我收獲了很多。剛剛進入的初三,是緊張的一年,是艱苦的一年,也是充實的一年。在初三,即將面臨中考——一個關乎我人生命運的轉折點。也許,我們因為它已失去了課間十分鐘的休息;也許,我們因為它失去了雙休日的放松;也許,我們經常會熬夜到很晚做作業,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們努力學習,我們會叫苦、叫累。但我們是快樂的,因為學習充實著我們的生活,我堅信,在付出后終將會得到收獲。所以,加油吧!繼續努力,然后發揮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對每個人來說都非同尋常,但我想只有適應了這樣的環境,才不會被淘汰。初三是我們人生的一個重要的起點,它關系著我們每個人的一生,所以我們必須牢記:讀書、讀書、讀書。雖然心里還有別樣的天空,但畢竟我們還沒有獨闖天下的勇氣,因此,我們要平靜、坦然、勇敢地面對它,我相信,在這一間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們將創造“苦盡甘來”,駛向成功的彼岸。
我認為,所以的莘莘學子都是這么想得吧!學習牛虻,學習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蛻變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4
生日的時候,同桌送我一本伏尼契的《牛虻》。這么多年來,此書不知道被我反復讀了多少遍。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牛虻(亞瑟)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械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
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己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面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后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讓認為9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偏見不攻自破。
《牛虻》一書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為死亡所纏繞的肉體和靈魂是何其痛苦,我們有什么理由為身邊那一點點輕如塵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嘆!沒有什么事能使我們放棄對信仰的追求與生之希望,沒有什么溝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進的方向,你為什么還要停滯不前呢?我的太陽到底在哪里呢?難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嗎?第一個走出這一步的人固然是艱難的,但是,再困難也得朝前走,即使沒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諷與阻撓,也要堅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讓你瞻前顧后猶豫不決呢?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詩打動著一代又一代讀者。
牛虻雖然已經犧牲,但我堅信,一定有千千萬萬像牛虻一樣的人為了理想,為了解放,努力著并繼續斗爭著,哪里有壓迫,哪里有磨難,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堅信,一定有千千萬萬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為牛虻一樣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懂得微笑,人才不會在困境中恐懼;懂得給予,我才知道緣份冥冥中相遇。風會停,雨會止,笑著活下去。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5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6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于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后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么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后“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7
說起《牛虻》,多數人對它的印象就是:這是一本影響了一代中國人的小說。我們的父輩甚至爺輩們對它愛不釋手,提到它時感慨萬千。我們則一臉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來讀。至少我是這樣的。
當我在讀完以后沒有像父母他們那樣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顯:今時不同往日,一部描寫革命烈士的傳奇小說與在和平環境下成長的我這樣一代的年輕人沒有太大的共鳴。這部小說可以影響一代中國人,但它畢竟不是公認的名著。畢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跡激勵才寫的這部小說。可能是因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點是在與革命毫不相關的,以保守和陳舊聞名的英國。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時它是那么的默默無名。不過,在半個世紀后翻譯成中文卻廣受當時的青年(也就是我們的父母或他們的上一輩人)的喜愛。無他,就因這部革命傳奇獲得了當時廣大革命青年的共鳴,人們樂于去閱讀那些臨危不懼、寧死不屈、為人民而戰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說了很多題外話,現在來講一講具體的讀后感。首先我感覺《牛虻》雖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卻可以像金庸的武俠小說那樣從很多角度閱讀它。想看傳奇的人可以把它當一部革命傳奇來看,想看言情的可以當它言情小說看(不過這愛情的結局有些悲慘),想看懸疑的甚至也可以當它懸疑小說來看。用輕小說的觀點來講,就是它集合了各種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說。當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終只有一個,他的人物形象永遠也是那幾個。主人公亞瑟給人的感覺是熱血過了頭結果犯了錯誤(不能全怪他),經過一番的磨練后成為了一位老練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為意外被捕就義。他是我們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著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變,對祖國獨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沒有動搖。他在親情與革命中選擇了后者,舍生取義。也符合中國傳統的忠孝難兩全的思想。可以說,關于亞瑟這一形象的創作還是挺成功的,當然似乎有些絕對化、簡單化、甚至模式化,給人感覺有些生硬。我覺得應該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種情感與各種思想之間的矛盾心理與行為會更好。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8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
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
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9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嗎?你相信世間有愛嗎?你是更相信上帝還是更相信愛?我會選擇愛!
故事就在上帝與愛之間徘徊。亞瑟是一個樂觀、開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與同父異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齊。他幾乎與兄弟沒有任何感情。除了母親,他最愛的人是鎮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們的關系就像父子一樣,所以亞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黨的事告訴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發,好多同志被捕,亞瑟也所以從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對他的欺騙而弄了一個自殺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幾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滿身的傷、口吃、臉上有刀疤,還帶著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個諷刺性文學家,代號是“牛虻”。并與初戀女友瓊在一齊工作,可是瓊非但沒認出他,還很厭惡他,直到他向瓊講述自我離奇的經歷。
而神甫做了紅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運軍火被捕入獄時,蒙泰尼里還幾次去看他并企圖幫他。但牛虻始終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準備對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終打開了心結,他要父親在上帝與他之間做出選擇。
神父選擇了上帝結果,結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論都是假的,僅有愛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書的結尾是牛虻臨死前給瓊的一封信,信的簽名寫著一首他們兒時的詩“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讀完這本書,我不知是該悲傷還是該高興,或許是悲喜交織,為牛虻的命運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樣的毒害才變成那樣;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最終明白了愛的意義,說明他沒有被社會的黑暗而籠惑。同時我還為當時社會的黑暗腐朽、禁錮人們思想的枷鎖而感到憤恨。
從另一層含義來說,他還告訴我們僅有反抗才能奪回本屬于我們的自由與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舊很長,這需要我們團結起來共同去奮斗。軟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獄中的貓,隨時都有命喪黃泉的危險。不要再屈從,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來!奪回本屬于我們的權利!
否則,又會成為汪汪歷史中的一個杯具。
牛虻讀后感400字篇10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可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