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1
領導干部要做民法典實施的排頭兵帶頭學好民法典。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實施好民法典,不僅對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保障人民權益、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具有重要意義,而且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注入法治力量。領導干部作為治國理政的骨干力量,是國家治理和社會服務的組織者、參與者和推進者,其法律素質的高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強弱,直接決定著其依法治理、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的水平。正因如此,領導干部要堅持先學一步、多學一點、深學一層,帶頭學習好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核心要義、重點問題,為運用民法典履職盡責打下堅實基礎,著力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實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辦事的能力,更好地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帶頭守好民法典。立法為民,守法護民。民法典體現“民有所呼、法有所應”的精神,7編和附則共1260條,涵蓋方方面面的民生關切,構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權利保護體系。從一定意義上來看,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領導干部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只有自覺遵守民法典,才能為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現實利益提供法律保證。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干部。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增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將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的一言一行納入到民法典的范圍和界限之內,自覺依照民法典行使權力和權利、履行職責和義務,做到嚴格依法辦事、嚴格依法行政,時時以民法典來規范自己,事事以民法典約束自己,正確處理好權和法的關系,做到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決不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切實尊重和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帶頭用好民法典。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在于執行。民法典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決定領導干部要切實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水平,用好民法典來保護公民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通過推動民法典的全面實施,督促領導干部樹牢法治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在實施民法典的工作中,善于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強化民法典在維護群眾權益、調處利益關系中的權威地位,強化民法典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穩定、發展市場經濟中的保障作用,真正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來實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來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從而更好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激發人民群眾新時代干事創業的動力。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領導干部要帶頭弘揚法治精神,帶頭成為民法典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帶頭把民法典的實施體現到工作的各環節和全過程。只有做民法典實施的排頭兵,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才能正確調整民事法律關系,更好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發揮民事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法治保障。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2
剛剛結束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并將于2021年1月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法典,它關系著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給出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點點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部自新中國成立70周年以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給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于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制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范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跡,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范、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民法典的出臺,彰顯了“中國之治”的力量,記錄著中國法治的改革歷程,是中國人民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3
去年有公眾號發布:民法典與“小明”的故事,在網絡上引起了廣大網友的共鳴,故事用插畫文字的形式展現了民法典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點點滴滴,通過“小明”的成長展示民法典的發展和不斷完善,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歷程,深刻反映出“人民至上”的幸福感、獲得感。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著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著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以“人民至上”絕不動搖,為“人民幸福”保駕護航。
從呱呱墜地到耄耋之年,保障一生無止境。故事的主人公“小明”未出生時,“還是個胎兒的他,也有繼承、接受贈與等權利”,把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個體。“那一年,小明60歲”,民法典草案人格權編:“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到“小明”80歲時,民法典草案繼承編:“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一字一句深含為民本色,“生命至上”是民法典從誕生起便與生俱來的溫度,也是“人民至上”的最有力度的說明。
從生活的雞毛蒜皮到人生終身大事,更新服務零距離。從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結婚登記、夫妻債務等,從細節中為人民群眾的“錢袋子”“米袋子”保駕護航,為人民群眾打開幸福之門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意度不斷加強。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矛盾變化的過程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驅動下的創新創造,在這個過程中,“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從“小明”懵懂時為游戲充值,再到初入社會時網貸平臺的“利滾利”,再到見義勇為時不慎造成的損害,再到接到無數垃圾短信的維權,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卻記錄了中國社會發展的歷程,展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斷完善,體現了中國社會矛盾的轉化過程。在“小明”生活的點滴中,是“一枝一葉總關情”的人民情懷,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成果展現。民法典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讓群眾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于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制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范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跡”,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范、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小明”的成長記錄中國法治改革歷程,彰顯“中國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4
法律是時代精神的體現,必然反映著最為鮮明的時代特征。今天,我國編纂民法典,與19世紀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的編纂有著顯著不同。在21世紀編纂民法典,必須回應這個世紀人類面臨的共同問題,比如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解決互聯網和人工智能發展給隱私保護帶來的沖擊、用法治手段應對高風險社會帶來的侵脅,等等。可以看到,民法典草案努力回應時代需要,為應對人類共同面臨的挑戰提供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對于民法典中關于個人信息和網絡虛擬財產保護這一條我們深有感觸,當今互聯網迅速發展,網絡上各種App以及非法平臺無法保證網民的個人信息安全,甚至泄露信息。法律上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泄露這些信息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困擾。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了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有利于保護個人隱私,保障社會的穩定發展。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5
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標志性立法,對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在這部七編,84章,1260條的民法典中,處處彰顯著對“人”的深層次關切。可以說,民法典中的每個條款都是民本情懷的生動映照,字里行間都書寫著“接地氣”的關懷,是一部彰顯“人民至上”理念的人民法典。
國家治理現代化,人格平等是關鍵。民法典的編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立法宗旨。弘揚人的主體地位,“平等”與“保護”貫穿法典始終。在體例上將人身關系置于財產關系之前,體現了“先人后物”的立法精神。法典單列了人格權編,廣泛確認公民享有的各項人格權。在此基礎上,民法典明確“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人格權編則明確界定隱私以及侵犯隱私權的不法行為,規定個人信息收集、處理的基本原則以及國家機關對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等,構成了規范國家權力、保護人民權利、促進社會發展的基本法律依據,為民事主體參與國家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民法典,守護“人民的利益”。編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標志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走向繁榮強盛、文明進步的象征。相信隨著民法典的誕生和實施,必定更好地守護每一個公民利益,也必將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更加完備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6
民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民法典的編纂過程中,先后10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從中我們看到,立法,是民智的匯聚,也是對民意的回應。可以說,民有所呼,法有所應,正是民法典草案最大的亮點之一。除此之外,民法典突出保護人民的概念,保護個人隱私權、建立反性騷擾制度防線、明確住宅70年產權自動續期……民法典草案就像一部百科全書,為護佑我們的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法律遵循,謀求人民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立足實踐符合國情。民法典不僅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真實寫照,也是一個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體現。民法典開宗明義指出“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事實上,無論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和綠色原則,還是契約精神、自愿原則、誠信觀念,都是中華民族的價值取向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民法層面的轉化和表達,彰顯了濃厚的中國特色。
民法典,構建法治社會的利器。《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法律的法典。新中國成立后,黨和國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__年先后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但均因社會經濟發展程度和理論準備不足等原因而擱置。一個國家要想長治久安,保障社會基礎穩定是前提,而保障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則是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善治善為。在這樣的背景下,通過不斷地探索,歷經千辛萬苦,民法典終于橫空出世,這無疑為治國理政增添了信心和底氣,成為治國安邦的又一利器。民法本質上為“人”法,只有以人民為中心,充分保障人民基本的民事權利,才能夠調動人民參與社會發展和國家建設的積極性,國家才能不斷地發展壯大、繁榮富強。所以說,民法典不僅秉承著“大同”的執政精神,還將成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興奮劑”和“催進劑”。
為民立法,強國圖志。民法典不僅是強國之法,也是富民之法。隨著民法典的出臺,必將會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勢能,更好地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駕護航,在新時代迎來新曙光。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7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民法典》,一經公布,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干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于心、篤于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于民、服務于民,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干部,是為基層人民群眾服務的,是人民群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群眾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眾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眾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時時處處想著人民群眾,急人民群眾之所急,解人民群眾之所憂,化人民群眾之困,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的實干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干群關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當親人,有什么心里話都會跟干部講,還處處夸獎干部的好,把干部當成無話不說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斗......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8
今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為了更好地學習民法典,本報邀請了理論界、實務界的專家學者、律師,談談最近學習民法典的體會。
身份權入典意義重大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條確立了親屬之間的身份權,第一千零一條規定身份權的保護可以參照適用人格權保護規則。這無疑是豐富民事權利體系的重要條款,為更加全方位保護民事權利打下堅實基礎。身份權是自然人基于親屬關系而享有的民事權利。由于現代社會進化到“從身份到契約”,身份權的客體不再是他人的人身,而是身份利益,因而身份權的演化相對復雜,兼具雙層結構,是對內外兩種法律關系的概括,且“內外有別”,對內往往表現為一種請求權,對外則有明顯的支配權特征。法律適用上可以做到更加精確地規范復雜社會關系;法律效果上可以更加突出倫理秩序對社會治理的積極作用。身份權明確寫入民法典關系重大,代表著我國法律文明和法治水平達到空前程度,是社會治理又一重要手段。
之前,我國立法對身份關系的界定和規范一直比較薄弱。大量身份權糾紛,例如試管嬰兒生殖細胞匹配錯誤、婚外情、欺詐性撫養、胚胎的使用和放棄等案件的審判常常困難重重。下一步,在《民法典》指引下,司法實踐將達到一個新高度:一是以身份權的法律規定作為依據,依照保護人格權的規則,對侵害身份權的行為課以侵權責任,更加公平高效地保護當事人各項合法民事權利;二是深化和細化身份權雙重結構,合理協調身份權與人格權之間的權利沖突,例如如何實現生育權效益最大化,研究權利位階,精準評價和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讓人們生活得更自由、更幸福。
婚姻家庭編的亮點
婚姻家庭編作為《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一些亮點值得進一步思考與討論。
一、增設“離婚冷靜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該規定在于面對日益增高的離婚率,以降低沖動離婚的概率。
二、“婚前患有醫學疾病”對婚姻效力的影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將婚姻無效的情形減少至三種,刪除了患有醫學疾病的情形,在第一千零五十三條的可撤銷婚姻中,規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但《民法典》未明確規定“重大疾病”的適用范圍,還需后續司法解釋給予填充。
三、提高對無過錯方的保護力度
1.增加了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時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對無過錯方的權益進行了進一步的保護。
2.完善了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增加“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這是一個兜底性條款,由法官掌握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情形,拓寬了實際生活中多種嚴重過錯導致離婚的情形,為弱勢方的權益提供了更加寬泛的保護。
四、反復起訴離婚離不成的難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有助于反復起訴離婚卻離不成的難題。
民法典的臨時保護制度是最高的法律。編纂民法典,順應了人民群眾對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的新要求,形成更完備、更切實的民事權利體系,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形成較為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因未成年人的父母家人由于疫情需要隔離、治療,全國多地發生未成年人臨時性陷入監護缺失的情況。經過各級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等機構積極主動作為,聯合其他部門,上述問題得到了妥善的解決。然而,各地的具體解決辦法由于缺少法律規定作為依據,在具體的做法和效果上都存在較大的差別。針對突發事件期間可能出現的某些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無人照料的情況,《民法典》總則部分的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該條款的規定對于臨時監護的條件、主體及其責任的規定有利于兜牢被監護人的生存底線,為臨時性監護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很好地體現了《民法典》為民立法、以民為本的立法目的。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9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著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著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以“人民至上”絕不動搖,為“人民幸福”保駕護航。
從生活的雞毛蒜皮到人生終身大事,更新服務零距離。從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結婚登記、夫妻債務等,從細節中為人民群眾的“錢袋子”“米袋子”保駕護航,為人民群眾打開幸福之門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意度不斷加強。
從一個人懵懂時為游戲充值,再到初入社會時網貸平臺的“利滾利”,再到見義勇為時不慎造成的損害,再到接到無數垃圾短信的維權,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卻記錄了中國社會發展的歷程,展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斷完善,體現了中國社會矛盾的轉化過程。在“小明”生活的點滴中,是“一枝一葉總關情”的人民情懷,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成果展現。民法典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讓群眾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民法典個人心得300字篇10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 物權編 合同編 人格權編 婚姻家庭編 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于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于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后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說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愿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于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于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并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后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