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健康發展。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6)學生活動場地安全隱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辦公室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2
一、幼兒園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職責。實行分工合作、責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預防異物入耳、鼻及氣管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員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不準吃錯藥。保健室藥品標簽清楚,不得存放、使用過期的藥品,消毒藥品專人管理。
4、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5、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各班根據實際通過游戲、兒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防拐騙、綁架等自我防護意識的培養,開辟專欄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工作人員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業務學習。每學年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培訓及演練(如:消防演練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8、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外來人員來訪的一律要求實行登記。堅持規范使用“代接條”,凡幼兒呼不出稱謂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帶幼兒離園。
9、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保存不超過2000元。教職員工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整理好教室內的物品。及時關燈,電視、電扇、飲水機等電器插頭應拔下。門衛或值班人員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各類事件的發生。
11、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并有記錄。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后,應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報當地的有關部門。不得漏報。
附:常見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護能力或客觀因素和條件所限等原因而發生的擦傷、劃傷、骨折、跌傷、脫臼、吞入異物等事故。
(2)責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員責任心不強、照顧兒童不細心,擅離崗位,不執行安全制度或園內其他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服錯藥、食物中毒、骨折、縫針、燒(燙)傷、兒童被冒領、走失、高處墜落、體罰、觸電、溺水等事故,經積極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傷害的,為責任事故。
(3)重大事故:導致兒童死亡、殘疾、重要組織器官損傷或增加兒童嚴重痛苦的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
二、門衛制度
1、門衛人員應認真對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進行檢查,對神情異樣的外來人員要仔細盤查,嚴禁其進入園內。外來人員出示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門衛查驗后請示園長或相關領導,批準后要求其填寫登記表,準其入園,但不得隨意接觸幼兒。
2、教職工騎自行車、摩托車出入園時要下車推行,園外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停放。為幼兒園送拉貨物的車輛應在采買人員的指引下方可入園。
3、進入園內的車輛要謹慎慢行,凡撞壞門,墻等設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壞園門設施。
4、謝絕外部人員來我園玩耍、散步、鍛練、閑逛等。嚴禁商販,傳推銷人員進入我園。
5、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門衛做到按時開門、關門。
三、外來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必須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接走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必須持班主任簽字同意進入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四、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門衛必須在園門口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衛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師生和幼兒園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七、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的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嚴禁家長的車輛入園。
八、接送卡制度
1、為確保幼兒的安全,每天由家長憑接送卡按時接送幼兒。
2、要正確使用接送卡,課前家長把幼兒送入教室教師把卡給家長,放學后家長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來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長應事先通知本班教師,代接人應帶好幼兒的接送卡,并在登記本里簽名。
4、請家長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丟失,萬一丟失,家長應在當天放學前到幼兒園(班級)掛失、補卡,以免出差錯。
5、要求各位家長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節假日、雙休日、防汛值班、上課期間的&39;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2、幼兒園安排教師值班班時要有行政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行政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3、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十、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幼兒園每月組織一次全園性安全檢查,并及時做好記錄,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本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員做好事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檢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幼兒活場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
4、教師必須每天對本班幼兒的活動場地、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檢查用電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確保幼兒的安全。
5、廚房工作人員每天應檢查爐火、柴油、用電以及食品的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十一、報告制度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性向幼兒園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4、當班教師對工作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園長報告并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獎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十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2、幼兒園教職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幼兒園或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3、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十三、用電安全制度
1、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2、嚴禁在幼兒園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3、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3、幼兒園師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兒園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指定專人負責園內消防安全,建立園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購關:采購員杜絕買腐爛變質、三無(無廠家、無商標、無生產日期)食品。
2、把好驗收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衛生制度,按衛生要求驗收保管好購進食品。
3、把好消毒關:搞好廚房清潔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并負責保管好。
4、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確保健康上崗,上班時必須安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5、努力提高業務素質,餐點制作過程要確保衛生和安全,杜絕傳染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6、搞好幼兒進食衛生,飯前便后要用流動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預防燙(燒)傷事故,滾燙食物要加蓋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衛生防疫制度
1、幼兒園的食堂必須“兩證”齊全,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
2、建立幼兒園食堂、餐廳衛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樣制度。
3、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4、幼兒園應把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5、幼兒園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開展流行性的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八、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兒園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幼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幼兒安全教育:
(1)內容:
a、在公共場所、參加游覽、外出散步或戶外活動時,應教育幼兒不得隨便離開集體有事告訴老師。
b、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兒不要隨身攜帶玩具及銳利的器具,更不應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傷害。
c、教育幼兒在運動或游戲時應按順序,避免碰撞。沒成人帶領不能自已過馬路,與成人一同過馬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講解和宣傳科學常識,讓幼兒懂得玩火、玩電的危害。
e、教育幼兒沒有成人看護不從高處往下跳或從低處往上蹦。
f、教育幼兒不爬桌椅、不爬窗臺、扒窗戶。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
g、開門時要先推門,手不放在門縫中。
h、乘車外出時不在汽車上來回走動、打鬧。
i、不使用棍棒在室內外追打。過往樓道要輕聲,走路有序。
j、學會保護自己,不輕信生人的話,未經允許不跟生人走。
k、能說清楚自己的姓名、園名、家長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長所在單位名稱。
l、大班幼兒逐步學會要根據天氣、身體變化,自己增減衣服。
(2)形式:
a、以生動形象的方法在幼兒一日活動中對幼兒進行教育。
b、模擬演練。
c、利用家園欄、家長學校、家長資源等向家長進行宣傳教育。
d、利用社會各種節日,如愛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動進行教育。
e、創設環境加強教育指導。
3、教職工安全教育:
通過學習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閱安全教育相關網站、請有關安全專業人員來園作講座等多種方式,豐富提高教職工安全知識,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識和能力。
十九、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幼兒園要建立符合園情實際的安全工作考核獎懲細則,安全工作管理員要按照職責要求,認真組織日常安全工作的檢查考核,達到每日一檢查,每周一公布,每月一總結。幼兒園要對安全工作高度負責的教師進行表揚獎勵;對工作不負責的教師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嚴肅處理,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層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3
我校為了積極創建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穿戴整潔大方,穿拖鞋、背心不能進出校門。
2、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向保安說明情況,經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
3、學生學習期間各種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若經允許入內,自行車、摩托車進出校門要下車推行,并停放在指定車棚內。
4、當家長給子女送雨具、鑰匙等物件,可寫紙條交給保安代送。
5、家長若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得班主任批準,經核實后才能出校門。
二、來訪人員進出學校制度
1、來訪人員來校確須進校者,經核實后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請出示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單)。
3、當來訪人員離開學校時,應及時將簽有被訪者姓名的回執聯交于保安。
4、制止校區內吸煙。
三、學生進出學校制度
1、每周一至周五按作息時間提前20分鐘到校,一般不能提早來校。
2、不準帶與學習無關的書籍、玩具、管制刀具及危險品進校門。
3、不準將零食帶進學校,校內不準吃零食。
4、課間不得隨意出校門,學生出校大門必須有班主任批條。
5、去校外跑步或集體活動時,必須有老師領隊,排隊出校門。
6、不準翻越校門、圍墻進出校。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4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近年來火災、校內外傷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發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引起了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為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切實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學校要求,各處室、各班級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實。各處室、各班級要針對自己的工作實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堅決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對師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立安全辦公室,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和指導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值班記錄。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衛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校長、安全辦公室、學生處工作人員、校衛隊、行政值班人員組成,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體系,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全體安全管理人員上崗期間要嚴格執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時上崗,認真負責,文明值勤。節假日期間加強巡查,排除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以便防患未然。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及車輛的登記確認工作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說明,同意方可放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身份同意后方可進入學校。
4、外來人員會見教師,須電話同教師聯系方可入校,上課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會見學生。
5、師生出入校園要履行持證出入手續。
6、嚴禁小商、小販進入校園向師生推銷商品。
(二)門崗值班員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值班人員每天按時與夜班交接并認真填寫交接記錄,不遲到,不空崗,不早退。
2、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管理的各項要求,按時開關校門,嚴格登記并管理好外來人員及車輛,做好學校教師進出校園的登記管理。
3、學校正常授課期間學生出入校園要做好記錄并向班主任索要簽條后方可放行,家長及外來人員須電話同教師聯系后方可入校。
4、認真做好學校信件、報刊等相關物品的登記、保管、發放工作。學校放假期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入校。
5、門崗交接時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領導并做好記錄。
(三)夜班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學校為有效防止火災盜案的發生,提高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和防盜意識,明確規定夜班保安人員為第一責任人,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規定:
1、夜班要及時到崗按時交接,不遲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須巡查。
2、當班期間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覺、娛樂、脫崗,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
3、保安人員職責范圍:防火、防盜、防水、防破壞,檢查并維護學校水、電等相關設施。
4、當班期間要加強巡查電源、火源、水源,熟知水電閥門的位置,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
5、學校放假期間及夜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認真做好交接記錄以防責任不清,如因記錄不清無法確定責任的將追究當日值班人員責任。
6、夜班人員要熟知報警及學校領導、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電話,發生險情及時報告,如因職責不到位造成損失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大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嚴禁使用非教學用電,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是公共場所,嚴禁在校園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五)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閑散人員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組織師生進行處理,并視情況報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師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教師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技工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各類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六)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安全辦公室,每月不定期對學校各處室及校內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4、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三、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的教學安全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好教師請假、教師代課,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各學科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小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
4、要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5、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務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6、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后與班主任聯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避免學生出現意外事故要求教師時刻了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對特異性體質、先天性疾病等學生要建立檔案,必免在課堂教學中出現意外事故。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系,妥善處理。
9、嚴格檢查學生學習用具,不允許帶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征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門衛方可放行。
11、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12、上實訓課教師要切實上好安全工作,保證實訓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訓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訓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訓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訓,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訓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時對實訓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訓步驟進行。
13、到專用教室上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體育課)堂教學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后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三)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范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擁擠踩踏等相關安全責任事故等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對集會、會操、外出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組織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義務勞動、運動會等)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6、每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確保安全;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符合安全要求;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待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組織實施活動。
8、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
五、校園臨時用工、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臨時工或施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員安全教育,加強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逐個造冊將有關證件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核存檔,做到登記及時、祥細、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使用期內應遵守法紀法規,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要服從學校安保管理,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帶物資出門應由用人單位同意后方可出門。
5、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或回收,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授課期間未經允許嚴禁施工車輛進入校園,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園環境衛生。
六、本暫行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5
一、建立安全組織,落實工作責任。
貫徹”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納入活動中心所有員工的工作范圍,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分站站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實到管理人員、兼職教師身上),實行責任追究制,使活動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種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創建安全中心。
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注重學員的行為養成教育,使學員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活動中心健康、安全、穩定的發展。
三、建立、加強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中心學員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樣化:要對學員進行安全知識講座、安全專題教育、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四、切實加強學員的.衛生、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制度。
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責任落實到人。
值日人員要具體、全面負責當天活動分站的衛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意識,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出活動分站,以防事故發生。
五、輔導教師是班級學員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學員安全全面負責。
要重視教學安全,防止學員跌傷、摔傷、砸傷等事故發生,學員發生意外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系,不得貽誤治療時間。
六、建立健全中心聯系人制度、分站教學、安全管理員值日制度,加強活動分站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分站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分站安全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
活動中心內外學員出現的重大事故要及時報告,并配合中心積極采取措施解決重大問題。
八、加強對專兼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員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得將學員趕出活動場地。
九、凡舉行大型活動、外出參觀等活動,分站活動負責人均應提前制定活動安全預案,嚴防發生意外事故。
組織學員集體外出參加活動時,事先要寫書面報告,經活動中心審批后方可開展。
組織學員集體外出活動,負責老師要事先實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領導有組織的帶領學員外出活動。
對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的場所不得前往。
遇到參加各種比賽活動需外出,領隊老師一定要切實負責,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參賽學員,一定提高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以防萬一,保證順利返回。
十、外單位或部門借用中心學員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活動中心主任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十一、活動中心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分站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學員在培訓前,學員家長必須與活動中心簽訂《安全保障承諾書》,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學員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責,要齊抓共管。
中心把安全工作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條件之一。
出現安全事故,輔導教師不得享受獎勵,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6
為了創建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家長來校,保安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老師取得聯系,如無必要進校,原則上在門衛處接待。
2、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門衛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
3、登記時請出示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事宜)。
4、當家長給子女送雨具、鑰匙、學習用品、書籍、衣服、被褥、藥品等物件,原則上一律不得進校,可寫紙條交給門衛或值班老師代送。
5、家長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6、家長若要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得班主任批準,經核實后才能出校門。
二、學生進出學校制度
1、原則上,住校學生在學習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間,進校后不能隨意進出學校。
2、雙休日,學生無特殊原因,不能來學校。
3、在學習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間,校內學生因事因病外出,須由班主任批條或請假條開具外出證明,班主任老師親自送出校門,且當面和家長接洽或電函后,由家長帶回;學生返回后,由家長親自送至校門,且當面和班主任教師接洽或電函后,方能進入校園。
4、去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有老師領隊,排隊出校門。
三、其他人員進出學校制度
1、在校內工作的臨時工(包括食堂工作人員)、建筑工人、教師家屬憑白塔中學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
2、未得到有關部門或教師許可,學校謝絕一切推銷人員進入校園。
3、外來聯系工作或訪友的人員由門衛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后進入校門。
4、攜帶公物人員一律憑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進出校門。
四、車輛進出制度
1、教師及家屬車輛一律憑新生中學車輛通行證方可進出,并按規定停放。
2、臨時來校聯系工作的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送貨物的外來車輛必須填寫登記單后方可進入校內。
3、非機動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
4、機動車輛駛入校區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按規定道路行駛。
5、出租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6、凡運送校內財物出校車輛一律憑有關部門負責人簽名的出門單方可出校門。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7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飲食業衛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制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并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衛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衛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干凈,用畢要洗刷干凈,做到物歸原處。和面機、菜柜、餅柜、冷藏機等無霉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干凈,菜先洗后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臺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衛生部門及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衛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衛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衛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周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評分辦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衛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8
第一條為維護本校的校園安全,貫徹“及時發現即時解決”的原則,特制定本檢查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下所稱“校園安全”包括以下事項:
1、校園教育教學設施安全;
2、校園飲食飲水安全;
3、校園人身、財產安全;
4、校園安全防范機制是否健全;
5、校園安全事故緊急處理機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園安全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本校園安全檢查制度應為本校上下教職員工所遵守,作為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的指導。
第四條本校實施定期檢查制度和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第五條學校每年應當聯合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衛生部門等相關部門,組成校園安全抽查小組,對校園各處進行抽查。
第六條校園安全抽查小組進行抽查采用評分表格實行打分評比。校園安全抽查小組應對各部門的安全狀況提出意見建議,并由校長負責督促改正。
第七條本校應當就定期安全檢查的檢查范圍、檢查時間以及檢查人員等事項制定出書面的工作依據。
第九條本校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時,檢查人員中應當包括教職員工代表、家長代表。進行高中階段教育教學的學校還應當包括學生代表。
第十條本校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時,可以邀請相關專業人士作為檢查人員參與檢查。
第十一條本校應當安全專人負責校園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在各類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本校安全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和閔行區教育局。
第十三條校園安全抽查工作組織和負責人為:
1、校長:
2、副校長:
3、安全檢查老師:
第十四條本校定期安全檢查工作組織責任人為本校的校長。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9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0
一、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請假,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不允許攀爬學校圍墻和建筑物;
二、不去危險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陰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學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戀;
三、要注意用電安全,學校規定禁止在課室和宿舍內私自使用任何電器,包括熱得快、各種充電器、充電電筒等,禁止帶電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電線,私自更改電路;
四、在課室和宿舍不允許進行體育活動,如打籃球、踢足球等,在課室內禁止追逐打鬧,不要趴在課室的窗邊和走廊的護欄上;
五、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分流規定上下樓,不要擁擠和跑動,要講究秩序,不要因為去飯堂吃飯干時間就你推我擠,造成踩踏危險;
六、禁止高空向下擲物,各種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學們要團結友愛,產生小矛盾要積極找班主任解決,禁止采用武力解決同學們之間的矛盾,如果有同學們打架學校將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學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帶打火機進入學校的任何場所;
九、無人在課室或宿舍時一定要鎖好門窗,關好水電,不允許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十、不要騎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欄桿
十一、后門市場比較亂,有搶劫和打架的事件發生,所以同學們不要去后門玩耍,有事一定要去后門,要報告班主任處理,嚴禁進入后門的酒吧、網吧、溜冰場等場所。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1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暑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突發事件防范、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有效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能力,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員的安全。
財產:
1、教室內所有電腦的主機搬入三號樓的電教組內。
2、對于教師個人的貴重物品,教師自己個人保管好,盡量不要放在辦公室內。
3、學校的其他財產沒有經過總務處和財產管理人員的批準的不得帶出學校,一經發現追究責任,數目較大的將交警方處理。
安全:
1、對于在暑期內進入我校施工隊伍的人員管理服從學校統一布置,在學校內不得進行賭博等違法行為,如發生情況及時與施工方負責人取得聯系。
2、晚上十點以后不得施工。
3、施工隊伍將財產在帶出學校之前應經門衛和總務處驗收以后方可帶出學校。
4、門衛值班制度按照突發事件的管理制度執行,在暑期內白天學校有值班教師和門衛負責值班,晚上有門衛負責值班,如由突發事件及時與學校行政人員或總務處取得聯系。
5、門衛無權將社會閑散人員帶入校內,一經發現及時處理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確安全職責,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我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立我校安全職責制。
一、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職責制和事故職責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3.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4.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潛力;
5.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職責追究等。
二、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2.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職責人,主管副校長是安全直接職責人。各處室負責人、年級主任為該部門安全、年級安全工作第一職責人。各班主任為該班安全工作第一職責人。
3.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定期組織開展“禁止管制刀具進校園”的宣傳教育與收繳活動,確保安全。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4.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每學期開學前和各種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雨)前后,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電梯、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5.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職責制,對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6.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理解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7.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群眾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群眾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8.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學校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10.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狀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保密。
11.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加強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務必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嚴禁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職責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職責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狀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職責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用心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組織學生參加的群眾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貼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理解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務必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帶給安全保障。
2.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群眾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2)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4)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3.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忙措施。
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務必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4.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師要值班、巡查。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6.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7.教職工應當貼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8.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9.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四、安全教育
1.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資料,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潛力。
2.學校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忙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3.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加強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強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能夠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潛力。
根據當地實際狀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5.根據當地實際狀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透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7.學校配合學生監護人,透過召開家長會、發放告家長書等形式,督促監護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五、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1.要用心主動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依法維護好學校周邊秩序。
2.配合建設、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3.配合公安機關加強學校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在治安狀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4.配合公安、建設、交通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5.配合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6.配合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7.配合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內含、兇殺暴力等資料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8.配合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六、安全事故處理
1.校園內發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2.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3.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應根據上報程序、要求,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
七、獎勵與職責
1.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視狀況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2.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職責:
(1)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2)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3)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4)妨礙事故調查或者帶給虛假狀況的;
(5)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3.本職責書下達至各部門、級組、科組、班級簽訂學校安全職責書。
4.各部門、級組、科組、班級負責人是本職責書的第一職責人。本職責書的要求不因職責人的更換而改變。職責人如有改變,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5.本職責書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3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范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5:307:30上午鎖門時間: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12:402:15午休后開門時間:2:152:45下午鎖門時間: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7:15晚自習鎖門時間:7:20__:20晚上開門時間:10:20__: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并到宿管處登記后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臟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干凈,墻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斗毆,違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聲喧嘩、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家睡眠時間。熄燈后不回宿舍或跳墻外出的&39;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后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并向宿管員饋處理結果,
凡違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4
學校師生飲水安全是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對教師的健康、學生的成長具有現實意義。為此,特訂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飲水衛生工作,具體負責后勤的教師應加強對飲水安全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存水室要講好衛生,桶擺放整齊,水的存放時間不能超過15日。
三、每學期要對飲水機進行清洗和檢修,搞好飲水機的衛生,確保飲水安全。
四、班級要加強對飲水機的保護,要有專人負責,如有損壞及時送交管理員檢修,是人為損壞的,損壞者要包賠損失,并扣班級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證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飲水質量合格證。
六、要建立飲水機檢修記錄,要詳細記錄飲水機檢修記錄。
七、學校要加大對飲水管理員的監督與管理,管理員每年要進行體檢。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5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6
1、食堂經營負責人應當聘請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擔任司爐工,并做好司爐工專業培訓工作。司爐工相關證件交學校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2、司爐工要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好鍋爐,每天按規定排污,沖洗水位計,每周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銹柱。每月應對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銹蝕。正常運行2——3個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檢查中存在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配件,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調試、拆裝。每次檢查要詳細紀錄,司爐工要簽字。
3、按規定定期停爐檢查,做水壓實驗,出具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證書。出現問題需要整改,由食堂經營負責人負責落實到位,并將整改情況出面報告相關單位,留復印件給學校備案。
4、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再進行處理。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5、做好水質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潔的自來水,不得使用含有礦物雜質的地下水和混濁的地表水。
6、要保持鍋爐房地面、墻壁干凈、整潔、無灰塵,應對鍋爐本身清掃干凈,水位計、壓力表等玻璃面應清晰可見。煙囪、爐門外灰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7、嚴禁閑人進入鍋爐房,司爐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鍋爐房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
9、學校鍋爐必須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備案。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7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設備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設備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干,并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8
為了進一步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根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學生進出校園作出以下規定:
1、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先整理儀容儀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門衛有權糾正,屢教不改者按校規校紀處理;騎自行車的學生必須下車步行進出校門,學生進校后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校園內禁止騎車或亂放車輛;進入學校上課遲到的同學必須自覺登記姓名、班級及遲到的原因。全體學生必須配合門衛人員的管理,尊重他們履行職責的工作,不得干擾、破壞學生進出校門的正常秩序。
2、學生遲到后應向值日教師說明情況,獲得同意才可以進入班級上課。
3、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允許進出校園,如有特殊原因,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準后,憑借學生請假條才可以離開學校。
4、禁止學生在校園里面邊走邊吃東西,禁止帶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系人同意后方可進校。
6、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后方可進入校園。有小車進校要聽從門衛指定區域停車。召開家長會時,校內不準停車。
7、教職員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學生自行車一律停放停車區域并上好鎖。
8、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檢查后方可通行。
9、進出校園嚴禁翻越圍墻。
10、愛護校園一草一木,保持校園整潔;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11、嚴禁在校園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傳品。
12、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須張貼在布告欄內。
13、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統一安排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準,并在施工地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19
1、安全員實行分時段輪流值班交接班制度:
甲:5:55——8:009:55——12:00
13:55——16:0017:55——20:00
21:55——23:00
乙:7:55——10:0011:55——14:00
15:55——18:0019:55——22:00
22:55——24:00
2、接班安全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辦公室履行接班手續,交班安全員必須等接班安全員到達后方可離開,不得遲到或早退。
3、交接班必須簽字,不得不簽、補簽或代簽。
4、安全員要加強自身業務學習。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學習,并作好筆記;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檢測95分為合格,不合格者自己復制試卷重考,直到合格為止。
5、認真執行“一日四點到位清查學生人數”制度,預備鈴期間必須到位巡查。
6、巡查期間不得任何理由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如大聲詢問、呵斥學生等行為。
7、如實填寫四點到位清查學生人數表,要求人數準確,記錄詳實,不得出現偏差、憑空捏造。
8、及時了解缺席學生的情況,作相應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立即報告領導,并做詳實記錄,如置之不理,造成后果的,還應承擔相應責任。
9、每日三餐和每節課間休息期間,值班員必須進行全面巡查,包括操場、教學樓以及其他活動場所。
10、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巡查,夏季午眠期間安全員分工值班到附近水域巡查,防止學生私自下河洗澡。
11、安全巡查期間要檢查食品衛生、水、電、氣以及消防設備設施和校內建筑物,看是否存在各類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相關人員。
12、安全巡查期間,不得出現坐辦公室、操場內聊天或干私活等現象。
13、學生上課期間,要關好大門,認真作好門衛值班工作,對外來人員要了解情況并登記,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大門,不得出現未關大門、未登記或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內。
14、每周放假安全員必須到場值班,并到緊要路口巡查,及時制止搭乘“三無”車輛和摩的的學生,保證學生離校安全,。
15、每周末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時間為9:00——次日18:00,值班安全員負責組織留校學生的活動和清點學生人數,以及校園保潔等。
16、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安全巡查記錄表。
17、安全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考核細則考核,施行月考核至全年制度。由于安全管理人員工作失職或履責不到位,將追究安全管理人員責任。
18、安全員工作不到位,學校將依次追究安全主管、分管及校長的管理責任,看是否落實檢查督促,納入考核,按照細則的10%、5%依次遞減進入考核量化。
校園安全各種規章制度篇20
學校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我校始終將安全工作放在學校工作的首位,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根據區教育局關于印發《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和鎮人民政府安檢辦的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實際情況,以“創建平安校園,確保師生安全”為宗旨,中心學校結合實際,在各小學、幼兒園自查的基礎上,成立以校長朱興高同志為組長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組,深入我鎮6所小學、1所幼兒園、1所民辦幼兒園,對安全工作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并對排查問題進行了及時處理,現就檢查整治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制度保障
安全工作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關系到學校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一直以來,我校領導就把安全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校長全面負責我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副校長確定了工作職責,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實行安全責任首問制度。為了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中心學校召開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各學校、班主任召開安全主題教育會。形成學校、班主任、學生、家長、社區安全網絡。學校堅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全校安全工作大排查,查隱患,抓整改,每個周末、期末進行安全提示。各項制度責任到人,落實到位。校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 、學生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提高認識,加強防范,明確責任,確保安全。
二、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檢查的內容
校(園)師生安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機構建設情況;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圍墻等校舍用房及校園周邊各類基礎設施;用水、用電、消防等設施;各種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的制定及突發事件學生疏散演練工作;落實學生交通安全措施、接送學生車輛的手續及超載情況;學校值班、交接班記錄、安全工作檢查記載,學校和教師安全責任書簽訂;學校預防師生食物中毒及預防傳染病的措施,學校各類安全知識教育、講座和宣傳工作的開展情況;專兼職保安工作情況等。
三、加強宣傳教育,實行規范管理
1.加強宣傳教育,防患于未然。我校結合當前季節變化的實際情況,經常對師生進行防火、消防、防溺水、飲食衛生、交通、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安全教育常抓不懈,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
2.規范值班制度,增強學校保衛力量。全鎮6所小學、1所公辦幼兒園、1所民辦幼兒園分別配備了專兼職保安,城西閘小學由鎮政府發放工資配備了專職保安,其他小學及幼兒園配備了覺悟高、品德好、身強力壯的男教師為兼職保安。同時加強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的管理工作,保證有學生的地方一定有老師的監控,打開校門迎進學生就不允許學校任何一個地方出現安全管理的空白。充分發揮班主任和值日教師的職能,每日早7:00,下午2:00值日老師必須到崗,隨時關注學生在樓道、走廊的動態,杜絕樓道、走廊里的追、跑、打、鬧現象。學生集會、做操嚴格按照規定路線上下樓,班主任老師跟班出入,禁止擁堵、奔跑。值日教師、最后一節課老師在學校大門組織把學生送出校門。下午值日教師負責清校后,做好一日工作記錄。確保教學秩序有條不紊,認真填寫學校工作日志和安全日志。
3.做好常規教學管理。做好師德教育和常規教育管理,保證學生上課安全,規范教師教學行為,嚴格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每學期要實行家長評老師,老師評老師,學生評老師,學校組織教師學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并作了專題講座。
4.法制、消防工作落實到位。針對易發生火災的地點及重點教室進行安全重點防范,并安排專人負責,做到定時檢查與維護,還對學生進行了消防安全知識的系統教育。
5.各校配備的專兼職保安,各校要計入工作量,配備了保安器材,按保安制度做好學校的安全護校工作。工作出色的,作為評優晉級的依據。
四、安全排查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部分學校校園圍墻、校舍用房、建筑物存在安全隱患:四十店小學、蘭家寨小學二所學校校園圍墻墻基腐朽,且墻體開裂傾斜,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要求加筑,無法加筑時必須拆除。
2. 水、電方面:各校都有措施、有預案,但安全關系師生的生命健康,要求各校天天講,周周查,切實做到萬無一失,保障師生的生命健康。
3.交通安全方面:紅蘋果幼兒園、和平幼兒園、四十店小學幼兒園、城西閘小學幼兒園這四所幼兒園,接送幼兒的車輛嚴重超員,每車達15人左右(按標準每車7人),要求各幼兒園按乘車標準接送幼兒,同時把各幼兒園幼兒接送車輛嚴重超載的情況,專項匯報大滿鎮人民政府。四十店小學、城西閘小學二所學校部分學生騎自行車上學,這些學校要與其家長聯系,共同防護,確保學生騎車安全,并嚴禁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
五、建立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1.建立安全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對校內安全防范的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加強管理,并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對安全問題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理、早化解,使安全工作成為我校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日程。
2.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中心學校將安全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和校長考核之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學校和校長取消當年評優、晉級的資格,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3.建立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凡發生校舍倒塌、火災、水災、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學校要按照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及時上報,并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我鎮各校(園)以這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為契機,強化安全工作意識,對各校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實事求是進行對照,找準問題,查漏補缺,把學校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實。同時,及時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不斷提高我校安全保衛工作水平。進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學校安全涉及面廣,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凈化外部環境,搞好學校周邊治安秩序,建立切實可行的學校安全防范體系,使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經常化、制度化、社會化,把一切安全隱患都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