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
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篇1
為規范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禁止將未經清洗的蔬菜、水果帶入操作間。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結束及時清潔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九、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篇2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四、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五、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六、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七、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篇3
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職責,造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1、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2、學校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
3、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或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病癥未調離食品工作崗位的,以及未按規定安排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的;
4、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
5、瞞報、遲報食物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態擴大的;
6、未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三、追究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的原則:
1、發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50人的,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2、發生較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的,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人的責任。但在事故發生前已將食品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書面報告學校的,應減輕相關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3、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100人或出現≥3例死亡病例,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篇4
一、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燒烤。
二、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三、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放涼后在冷藏。
四、食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應當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合和交叉疊放。
六、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鍋肉燒透后再供應。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擦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應加蓋,工具用具洗涮干凈、灶上、灶下地面應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理垃圾。
九、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購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機罩。
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篇5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篇6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房桌面、柜子、灶面等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水產品、蔬菜、菌類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堿、去污粉、清潔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處應由專人巫曉玲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內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干制度,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五)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六)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人員每年到鄉衛生院體檢一次,體檢合格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七)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工作。
(八)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四、幼兒園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配餐員在分配飯菜時,每樣湯、菜、飯均須留樣,每樣不少于100克。分別放入留樣盒內并標明留樣時期,及時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5攝氏度左右。
(二)飯菜留樣必須保留四十八小時后方可倒掉。
(三)留樣前,必須對用于飯菜留樣的容器進行清洗、消毒殺菌。
(四)食堂廚師必須負責對留樣食品的檢查,并做好“菜名、日期、留樣人”等的留樣記錄,以備查驗。
幼兒園食品安全制度文本篇7
一、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領導。
二、進一步改善學校食堂衛生設施與條件,使食堂建筑與環境符合要求。
1、學校食堂配有相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地。
2、食堂裝配不銹鋼材料制造的餐具專用的洗刷、消毒池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分開。
3、食堂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用有效措施,消滅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蚊蟲。
三、要嚴格遵循食品采購的衛生要求、嚴把食品采購關,并科學、合理地貯存食品。
四、要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的要求進行食品加工,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安全。
五、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主管衛生部門的衛生監督與指導。
六、要加強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與教育。
七、學校應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培養其食品衛生意識,并對他們進行科學引導、勸阻他們不買當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八、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的責任人要給予批評和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