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工作制度模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
第二條、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督管理的大學生運動類社團。
第三條、陽光騎行社宗旨:協會倡導“融入自然、深入社會、挑戰自我、體驗別樣人生”。旨在通過別樣的自行車騎行考察生活體驗活動,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遠行探索的執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度,并為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社參加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并為其會員單位,承認并遵守《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社團會員資格:凡具有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承認本協會章程,對自行車騎行有濃厚的興趣,能夠積極參加本社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學生,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社批準,即為本社社員。
第六條、社團會員權利:
一)在本社團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有批評和監督本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四)有詢問和監督本社團財務開支情況的權利;
五)有對社團建設提出意見與建議的權利;
六)有權向社團提出申請,以社團名義集體出行;
七)有退出社團的自由。
第七條、社團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完成本社團安排的任務和宣傳本社團;
二)參加協會活動,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協會的各項紀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項規定;
三)執行本社決議,聽從社團各項活動安排;
四)自覺按時交納一定會費(女生無需繳納會費),作為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五)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有維護本社團利益、愛護本社團公共財物、為本社團爭光的義務;
七)自覺維護社團的名譽和形象,在廣大同學中擴大社團的影響。
第八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長達一學期沒有參加任何活動者,作自動退會處理。會員如有違法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本社團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亦可視情況而定。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條、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討論、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審議和批準上一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討論和決定本社團的方針政策和任務;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五)監督本社團的財務活動;
六)決定本社團其他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章程的修改、理事會人事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后,在15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十二條、理事會是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組織開展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集體領導制。理事會必須對會員大會和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自覺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理事會理事由會員本人自薦或集體他人推薦,經選舉產生。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四條、理事會職權包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正副會長和決定理事會理事名單;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和各項活動的開展;
四)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組織本會工作;
五)負責制定計劃總結。
第十五條、理事會選舉會長一名,副會長一至二名;下設若干理事。
第十六條、理事會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品質端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校規校紀;
二)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理事會須定期向學生社團聯合會匯報工作。
第十八條、組織管理制度:
一)社團將有三個部門:活動部、外聯部、宣傳部,一個工作監督組
二)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權限:三個部長負責本部門工作,團長負責個社團的事務,并擁有一定決策權,一個副團長抓外聯部工作,一個副團長抓活動,宣傳工作,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各部門工作及社團財務開銷情況。注:經費使用原則:主要用于社團主辦活動,社團日常開銷和社團發展等方面
第十九條、負責人
一)條件:必須熱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
二)權限:遵守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及社團章程約束;
三)產生罷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現重大失誤時,將臨時罷免并由社團監督小組代替其全部職責,經過民意調查,如有半數及半數以上同意,那么將召開臨時社團會議并選出新負責人。
第二十條、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員提出,然后成立一個工作組負責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一條、社團的終止程序
社團在活動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時,將成立一個工作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關方面的調查,接受院系的處理結果,如需終止社團運行時,將緊急召開社團會議,按照院系指導意見進行執行。
第四章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的活動必須按照依據《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的精神,依據本社章程,有計劃、有紀律地開展和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社團的活動任務是:通過自行車騎行活動,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遠行探索的執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度,并為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二十四條、本社在組織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前,必須提前兩周上交詳細計劃。其他中、小型活動應提前一周上交詳細計劃,并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及經費預算等,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團委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出版內部刊物須經學生聯合會報團委批準并備案。
第二十六條、活動內容和形式
一)定期組織免費為師生進行自行車的修理與維護(因社團新成立暫不舉行);
二)舉行中短途自行車騎行活動;
三)舉行以自行車騎行為方式的觀光、考察和環保活動;
四)在校內與其他社團聯歡,以及與其他學校的同類社團進行交流與學習。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的經費來源:
一)社團會員所交納的會員費;
二)社團通過活動的組織費收入以及所拉贊助所得。
第二十八條、本社團每年向會員收取一次性會員費,會費標準由理事會討論研究報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并備案。每學年會員費,用于本章程所規定的業務發展和會務支出,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本社團的經費由工作監督組組長負責管理,會員費、學院團委撥款、其他經濟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用帳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并隨時接受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檢查。每屆理事會的改選前要公布和清理帳目,由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并通報所在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會員大會討論和通過,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在陽光騎行社理事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核準之日生效。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2
社團聯合會是在院黨委領導下,在院團委具體指導下的學生社團聯合組織,以學生社團為載體,承擔學生社團的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榮校園文化,服務同學為原則和宗旨。為了讓大家更加認識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及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書處職責:
1、負責秘書處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協調與開展,在各方面帶好頭。
2、主持召集秘書處工作會議和相關活動所需。
3、負責檢查、督促各項工作的實施和總結。
4、根據社團聯合會階段性的具體情況和工作重點研究安排各項相關工作,并與部長及干事適時進行溝通交流。
二、監察部職責:
1、負責各社團活動的監督指導、考評;負責對各社團行使財務監督權。
三、外聯部職責:
1、負責對外以及對內聯誼,合作交流;提供活動贊助。
四、部長職責:
1、分管指定的各項工作,認真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2、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實事結合實際針對性的開展相關活動。
五、干事職責:
1、認真及時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動時發揮創新意識。
2、團結互助,注重團隊協作精神,始終保持著對工作的熱情,工作態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氣和耐心周到。
3、要嚴于律己,遵守規章制度,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聯合會的名義有越權行為,一經發現情節嚴重分別處以減1分、減2分、減3分,較嚴重者直接辭退。
4、在執行任務中,出現錯誤追究負責人責任,在分配到工作時如果有事及時說明,但不得撒謊,如發現每人每次扣1分。
六、會議制度:
1、秘書處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工作會議,干事及協會會長準時參加例會,在每次會議中記錄出勤情況。
2、部內成員應遵守例會紀律,不得討論與會議內容無關的話題。
3、干事認真完成會議記錄,對有異議的地方可以會后討論解決或向部長提出。
七、量化分獎罰政策:
1、對做好事獲得表揚或獎勵者給予工作獎勵適當加2分、1分。
2、秘書處、監察部正副部長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聯部正副部長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協會會長及副會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貢獻者適當給予獎勵1~2分不得出現亂加分現象。
3、例會無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減5分,工作態度不認真、監察不力、執勤行為不當、工作不負責者遲到者每人每次減3分,請假者需在監察部留假條底。
4、各部長(會長)給予干事(會員)加分時必須經過各班導員簽名、秘書處及系部蓋章下發,不得私自下發加分單。
本制度只對社團聯合會成員有效,最終解釋權歸社團聯合會秘書處,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3
一、學生社團為非盈利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活動。
二、學生社團自成立時即建立財務收支賬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三、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人員,不能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財務人員須在社團中擔任副社長或相當職務。
四、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大部分需自行籌集,對于大型活動學生社團可尋求社會贊助,但具體事宜須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并由院團委批準后方可實施。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和活動組織。
五、社團財務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
1、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六、社團部將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銷該社團,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具體處罰條例參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社團處罰條例》)
七、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理;學生社團終止時,其財產歸屬在院團委指導下處理。
八、會費標準
1、會費上限為20元。
2、視社團性質和需要,如增加會費,需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社團部會議通過并上報主管書記批準,方可實行。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4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規范化管理,增加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科學理財意識,保護學生權益,使社團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社團經費為社團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社團經費,并在本條例的規定范圍內運行;社團會費全部用于社團活動,而非社聯或個人;
第三條校級社團經費由大學生社聯收取,院級社團經費由各學院社聯收取;院級社聯與社團的經費管理制度請參照本經費管理條例。
二、經費來源
第一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為主,并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委通過立項支持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為: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二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后交由經費管理機構托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后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取。
第三條各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記清楚,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并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先在社聯備案,再由社聯上交經費管理機構,并給各個社團建立單獨賬戶;
第四條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向社會請求贊助等方式獲取經費,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園內以營利為目的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各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經費,必須先在社聯財務部登記備案,再將贊助款交至社聯財務部,社聯財務部統一上交經費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并累加入相關社團經費;
第五條社團承擔的大型活動(時間較長、所花費成本較高、影響較大),經社聯研究決定并報團委討論審批,可酌情給予一定的撥款資助;
第六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團經費、活動經費。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堅持“公開、合理、經濟、有效”的原則,促進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武漢船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社團須設財務部,做好本社團財務預算與決算,積極配合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做好財務工作,實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監督,定期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社聯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財務部主要負責學生社團的財務審計以及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各學生社團必須根據此制度制訂本社團財務管理條例,且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二章經費管理
第四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以自籌為主。各社團可通過收繳會費等渠道自籌經費,鼓勵非商業經營性的社會籌資。未經批準,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資。
第五條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嚴格按照《武漢船院學生社團贊助管理辦法》執行,且必須向社聯登記、掛靠單位和團委報告接受及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六條社聯在每年9月統一組織各社團招新收取一次會費,最高不超過25元,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管理單位和團委審批,老會員注冊交費后繼續保留會員資格。
第七條社聯每年收取各學生社團會費的30%作為管理費用,每學期學生社團預算金額原則上不超過社團年會費的35%,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單位、團委審批。
第八條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并通過注冊的活動,經費開支應嚴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專人管理、帳目清楚,定期向會員公布財政情況并每月接受社聯財務部審計。
第九條學生社團換屆或更換經費管理負責人之前,社聯組織對其進行資產和財務檢查并監督做好結算交接工作,結算情況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三章財務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根據學期注冊活動計劃填寫《活動預算表》,經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審批通過后可以到社聯領取活動物品。原則上活動物品統一購買領取,若另有需求經過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同意,可自行購買,需接受社聯財務部每月審計;若活動所需證書,需在《活動預算表》中注明,由社聯統一打印。
第十二條活動預算只涉及活動開展費用,適當開支交通費,獎品最高價值50元,統一使用桶裝水或開水,其它費用不予開支。300元以上的活動,需由社聯分管人員進行監督,活動后1周內接受社聯審計。
第十三條邀請外校參加比賽需收取或繳納參賽費的需掛靠單位和團委審核。
第十四條活動結束后5日內,將正規票據(手寫涂改無效)、已審批的計劃、預算交社聯財務部(掛靠單位的社團上交實際發生明細或賬目,以備審計),所有票據需經稅務局查證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活動實際產生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預算金額的5%,報賬完后的相關票據由學生社團掛靠單位保存。
第十六條交通費可使用武漢通充值發票和公交車票,需注明人數及往返地點,其他費用原則上不予開支。
第十七條下次申請活動經費應在上次活動經費報銷完之后,否則不予審批。
第四章財務監管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團委給予社團警告、責令改正、限期整改的處分,并可以責令撤銷社團相關負責人的職務;情節嚴重的,對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1、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2、不配合社聯財務部審計的;
3、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4、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5、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6、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7、決算超支嚴重的;
8、不按規定配備專門財務負責人的;
9、侵吞、私自處理社團集體資產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導致社團資產嚴重損失的;
11、其他違反社團財務紀律的行為。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共青團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和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共同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原《學生社團活動注冊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6
第一條:總則
1,為規范社團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以及監督社團工作人員的考勤制度。于此,結合本社團實際情況,特制訂嚴格的【藍墨軒請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約束力,保障藍墨軒文學社的各項工作任務都能正常運作,望諸位工作人員予以重視。
2,制度遵守對象:藍墨軒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工作人員需請假時,必須寫好請假單,包括請假原因、請假事由、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日期,當事人,等發送到主編空間本章程下跟帖,經主編批準,報人事處備案,方算請假;
2,較長時間請假(3天以上)必須找好交接工作人員,并在請假單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員姓名,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3,超過假期時間若需續假須提前上報主編處批準;
4,假滿回社工作需報主編,并報人事處銷假;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
2,若因考試等原因需要及時復習情況者,待找到合適接任人員后方可請長期假期。
3,工作人員請假期間無工資補助,望予以諒解。
二、病假:
1,部門員工請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內)者可由各部部長酌情處理,一天以上需寫請假單上報主編處;
2,員工如若因病無法親自去請假者可委托部長代為請假;
3,員工病假期間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和對員工關懷本社團發放其原職位30%的工資,但需將醫院開出的相關證明文件以圖片形式發送主編郵箱,經審核以及人事處備案后方可發放;
第四條: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請假的需向主管部長電話說明情況,并在一個工作日時間內補辦請假單于主編處,否則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工資100%;
2,未辦理相關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請假期滿未續假者,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3,請假的審核權,任何人員無審核批準他人假期權利,任何人員請假都必須通過主編批準后方可;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請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礙社團工作者量情可不予準假,或縮短其準假時間;
6,工作人員如若有公職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寫《出差申請》,一式兩份交主編處及人事處備案,作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條:附則
1,本章程由社團董事會負責解釋、補充。
2,本章程最終歸屬權歸藍墨軒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偽造侵權。
3。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7
1、街舞社全體成員必須遵守社團規章制度。
2、社團成員不得作出有損社團名譽,團結,利益的事情。
3、社員有義務定期繳納社費,每學期一次男生30女生15,社費為社長保管。
4、社團經費必須用于團體活動任何人不得占用,私分,或挪用社團財產,也不可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5、新社員必須尊重前任社員,如有違反立刻驅逐出社。
6、社長有義務培養社團接班人。
7、每個在職人員必須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
8、不得把任何零食,泡面等帶入舞社。
9、任何社員應當聽從上級命令
10、每1大周召開一次例行會議,時間為下星期周四第四節晚修,向班主任請假后全體社員來舞社開會。
11、每2大周一次大掃除由衛生管理員安排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8
一、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進行活動。
二、參加活動的學生要注意保持活動室內的衛生。
三、為保證活動按時、有序地進行,保證活動室有一個良好的環境,特將小組成員分成如下小組,各小組主要負責工作如下:
(一)每次活動后負責活動室衛生的清掃。請大家自覺講文明、講禮貌、講究公共衛生,不亂扔果皮雜物,更不要隨地吐痰,確保室內環境整潔衛生。
(二)活動后負責將物品收集、整理好交還指定人員,并記錄物品的使用情況。凡進入乒乓球室活動,都應自覺愛護乒乓球桌,不用球拍或其他物品敲打桌面,不私自搬動球桌,不私卸球網,不在球桌上放除乒乓球或乒乓球拍以外的.任何物品。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球桌或其它設施損壞的需酌情賠償。
(三)社長負責每次參加活動人員的記錄。
(四)各小組的第一名學生為小組長,主要負責上述工作,如組長不在,由第二人負責,以此類推。
(五)為保證正常開展活動,希望各位學生密切配合,活動時不得高聲喧嘩和吵鬧,保持室內優雅環境
(六)活動結束后,應保持室內整潔衛生,最后一個人離開時必須做到關燈、關空調、關窗、鎖門。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為:進才中學北校愛"乒"才會贏社團
第二條:進才中學北校乒乓球協會是在學校學生處直接領導下的依據校規、校紀及本協會章程開展活動,以獨立自主的發展乒乓球運動為宗旨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三條:乒乓球協會的宗旨在于普及乒乓球運動,發展更多的乒乓球愛好者發揚國粹,團結校內所有喜歡乒乓球運動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了解溝通增進友誼,推動學校乒乓球運動的廣泛開展,增進和其他學校,社團之間的友誼,并用以宣傳學校整體優勢,為學校和社團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四條:社團口號是“愛我國球,愛我中華!”
第二章活動范圍
第五條:乒乓球協會根據學校學生處相關方針和有關規定不定期組織校內業余乒乓球活動和比賽,促進學校乒乓球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根據乒乓球活動的開展,活躍校園內體育氣氛。團結在校學生。
第七條:乒乓球社的具體工作是:
1.組織校內的業余乒乓球娛樂活動以及非專業比賽;
2.組織校內乒乓球相關知識講座和技能培訓活動;
3.負責協調和組織和其他學校乒乓球社團的交流和溝通,組織一定的協作活動項目增進了解,互相幫助。
4.擬訂有關校內活動比賽的細則,規章制度和獎懲辦法。
5.聯合校內各個社團,增進社團協會相互之間的交流合作,為本校學生提供身心全面發展的文體展示與娛樂平臺。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乒乓球協會的會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進才北校學籍,除非特別申明,不吸收外來人員成為會員;
2.完全承認并保證遵守本協會章程和所有規章制度;
3.愿意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所有乒乓球活動和比賽;
4.發自內心本著對乒乓球運動的愛好參加本協會而并非其他無關或是有害本社團的目的;
第九條:申請成為進才北校乒乓球協會會員的所有手續:
1.提出入會申請;
2.填寫個人入會登記表;
3.考核入取
第十條:會員享有的權利:
1.會員具有協會內部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所有活動;
3.優先獲得本協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4.對協會的管理運做具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的義務:
1.無條件執行本協會的所有決議,承擔協會委派的任務,認真負責;
2.維護協會合法權益和保護協會財產利益;
3.遵守協會章程和規定;
4.熱情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比賽;
5.積極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意見建議以及能夠幫助協會更好發展的資料;
第十二條:協會會員退會自由,但應書面通知協會,一旦退會失去所有會員權利。
第十三條:協會會員如果出現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由協會管理會協商,通過表決決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主要負責
第十四條:為了讓協會工作順利開展,體現分工協作的優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進行機構設置和實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條:協會管理層設社長一名,其他管理人員視協會規模再定.
第十六條:本協會會長,以及管理層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心協會各項工作,認真負責;
3.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4.學習期間未受過學校處分;
第十七條:會長行使主要權利:
1.召集和主持協會活動;
2.檢查核實協會決議落實情況;
3.組織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各自工作。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0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規范我學院創業社團會議的召開及活動的開展,調動社團成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建立正常的社團活動秩序,健全社團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團會議的召開和活動的開展規范化、制度化,增強社團內部干部的紀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制定經貿外語學院會計金融系《創業協會社團規章制度》,希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社團成員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三)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會議規定:
(1)召開例會或開展活動時,協會各成員必須按時到場并簽到,不得遲到早退。秘書部制定簽到表,開會或開展活動時提前十分鐘到會場或活動現場簽到,做好考勤記錄;
(2)在會議和活動期間,與會成員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認真研究討論處理各項事宜,不得聊天、睡覺;不得擅自離場,手機調到震動或者靜音狀態;不得接打電話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請舉手示意。
(3)活動中必須積極主動,不得推三阻四;
(4)活動策劃時必須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辦事效率,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
(5)開會要帶紙筆,做好筆記。積極參與會議討論。
(6)會后每個部門討論下一步工作應怎樣進行,分幾個步驟,確定由誰負責哪個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實,必須安排到位,盡可能落實到每個人。
(8)會后清潔地面、黑板,關好門窗。
(二)請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應在事前向部長請假。征得部長同意后方可缺席,相關部長在會議前將請假人員名單及原因交至秘書部;
(2)若開會或活動時間與協會成員的上課、考試時間沖突,該成員在事先說明,則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況并已向輔導員請假,則需出示請假條以作證明;
(4)協會成員不得以隱瞞、欺騙等手段請假,如若發現,一經查實,扣分處置。
(5)協會成員遲到3次以上,請假5次以上,曠會2次以上扣相應分值。
三、執行與監督:
(1)每次開會或活動時,秘書部要嚴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記錄,所有記錄將作為期末的優干評選依據,并存于協會內各成員的檔案中;
(2)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由社團各成員加以監督。
四、社員素質
1、做品得高尚的人,寬以待人,嚴以律己。提高個人品德修養。
2、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用心去提高工作質量,提出多種解決問題的方法。
3、服從命令,紀律嚴明,賞罰有度,對社團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以及增強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議。
4、拋開功利思想,承擔更多的責任,積極服從本部門的管理。
5、顧全大局,把社團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為自己所獲得一點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觀是衡量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養的前提和要求。
6、正確的工作態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1
一、關于學生社團的成立。
1、每個社團要有1-2名指導老師,指導學生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人數下限為25人。
二、關于社團名稱與社徽。
1、社團名稱須體現社團宗旨,不得使用對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
2、每個社團必須設計特色鮮明的,能體現該社團特點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關于學生社團活動的規定。
1、社團組織活動若需動用學校資源或外借場地,須向學校提前申請;
2、社團舉辦下列活動,須向學校申請,并在教導處備案:
(1)與校外團體、單位聯合舉辦的活動;
(2)外出活動;
3、社團應積極響應學校號召,結合本社團特點,適時推出面向全體同學特色活動,展示社團風采。
4、社團活動時間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開展活動,原則上每周活動一次,時間為一課時。
5、社團活動規范化:學期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每次活動都有活動教學計劃和活動登記。活動過程中,輔導教師須認真輔導,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教師不能隨意離開活動室,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延遲活動時間,確保活動安全,扎實,有效。對無故不參加活動的學生,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課老師取得聯系。
6、社團資料規范化:每次活動認真作好活動記錄,并制作社團活動成果集,將活動相片、學生作品等資料送交校教導處。
四、關于學生社團組織的規定。
1、每個社團設第一負責人(社長)一名,第二負責人(副社長)1-2名。
2、第一、第二負責人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
3、鑒于六年級學生臨近畢業,六年級的同學不得進入社團管理層,給2-5年級同學更多的機會。
五、關于學校對學生社團的管理與評價。
1、社團活動時間,將由學校領導進行檢查并登記,及時饋。
2、根據社團指導老師的教學情況,學校予以評優。第三市學校將加強對社團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學校將對各學生社團進行考評(包括問卷調查以及資料審核):
(1)學校召集各社團成員,以問卷調查方式,調查社員對社團管理層的&39;評價;
(2)教導處審核社團資料,包括社團活動記錄(文字、圖表、圖片、影音等)、會議記錄、會員考勤記錄、活動記錄、計劃總結等;
(3)每學期學校將評選出優秀社團,并向該社團指導老師給予一定的獎勵,以鼓勵該任管理層的出色表現。
6、社團管理的規章制度
計算機社團通過開設各種計算機社團活動,以適應現行信息時代高速發展的.各類需求,提高學生整體信息素養。為實現計算機社團各項活動,正規、有序、高效的開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個計算機社團活動前期,必須在學生中選好社團負責人,填寫好社團活動名單。
2、計算機社團負責教師要撰寫好開課的計劃,礁。計算機社團活動需按照課程表安排表嚴格進行。
3、每次計算活動,要填寫學員簽到表,和活動記錄表。
4、在機房開展社團活動,要保持機房環境整潔干凈,不得帶食物飲料進入。
5、進入機房,必須佩帶鞋套,離開時鞋套不得亂扔,及時清理帶離機房。
6、使用機房計算機,必須愛惜軟、硬件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必須按當前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7、學生進入機房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聲喧嘩。上課時,不做與計算機課無關的事。
8、授課后,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機房。
9、每學期末將根據社團活動量化管理成績,及學生在信息技術學科的競賽成績,評選出優秀社團成員并予以表彰獎勵。
10、對于不遵守社團制度,缺勤達社團活動次數1/5以上的同學,我們將視具體情況給出社團除名的處理。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2
為了保證“電子制作小組”活動有計劃、有實效地開展,加強活動的過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根據自愿原則,選擇參加電子制作小組。
2、自覺愛護活動器材、注意環境衛生,保持場地整潔,教學期間必須保持嚴肅、嚴謹,保持室內工作有序進行。
3、自覺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4、在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隨意移動實驗設備,損壞儀器者,照價賠償。
5、學生需按指導教師要求進行試驗,對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指導的&39;學生,教師有權要求停止并取消參加該愛好小組其他試驗的資格。
6、實習操作結束后,學生應協助指導教師按規定清理場地,檢查儀器設備的狀態。經指導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教室,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
6、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及曠課。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贛州農校音樂社是由贛州農校在籍學生為在校學校提供音樂活動及相關指導而自愿組成的群眾性團體并接受贛州農校社團聯合會的統一管理和指導。
第二條組織原則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一切活動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學校各項制度。
3.遵循黨的教育方針,積極配合學校各項工作。
4.代表廣大學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為全院同學服務。
5.社團工作在學院組織領導下由社團聯合會具體負責。社團聯合會在學院授權下,負責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團的一切活動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三條宗旨
夠促進學生對音樂的了解,提高自身對音樂發展現狀的認識,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握當前學生在音樂中的問題,充分發揮音樂在學生以后就業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團組織
第四條本社團擁有組織、宣傳與本社團相關的各項活動的權利,有配合學校和社團聯合會各項工作的義務。
第五條本社團聘請相關專業李琪老師擔任社團指導老師,全面指導本社團工作。
第六條本社團的組織機構由社長、副社長及各部部長組成。社團組織機構會是社團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社長負責制。
第七條會員大會是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職責:
1.審議社團年度工作報告與財務報告;
2.負責組織召開組織機構例會,檢查、監督、協調和考核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3.負責社團辦公地點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應由會員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一條本社團將制定詳細、具體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在社團聯合會指導監督下執行。第十二條本社團將制作本社團標志,并接受社團聯合會監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條本社團不得參加社會上的社團或作為其分支機構,一般不成立跨校學生社團組織,特殊情況將經社團聯合會同意,并報學生發展中心批準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團注冊與招新
第十四條本社團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根據社團聯合會的同意安排到社團聯合會進行注冊,以利于學生社團聯合會更好地掌握各社團的情況。
第十五條本社團原則上在學期初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招新報告,參加社聯統一招新工作,招新海報或材料必須清楚明確,必須向招聘會員說明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招聘干部干事應說明擬招聘干部干事的具體人數、工作職責,嚴禁招聘海報或材料含糊不清,內容與實際不符。社團在招新之后向社聯報告招新人數,領取會員證制作資金。
第十六條學期中社團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招新,須向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按照社團聯合會排部署具體事宜,進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須與統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團聯合會報告招新人數,領取會員證制作資金。
第四章社團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十七條本社團分別設立、辦公室、秘書部、宣傳部、外聯部、策劃部等部門;本社團所設職務包括(副)社長、各部(副)部長、各部干事。第十八條本社團組織機構的組成。
第十九條各部門的職能:
辦公室:負責社團的全面工作,帶領社團朝著健康、積極、向上的方向發展,指導、幫助社團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并主持召開社團會議,及時向社聯、老師匯報社團工作情況,經常與社聯保持聯系;
策劃部:負責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報告、重要文件的草擬;
宣傳部:通過發布新聞稿,粘貼海報等形式宣傳社團及社團活動;
外聯部:為社團活動籌集資金,聯系本校社團與本社團合作,負責社團的對外交流聯絡工作;
秘書部:管理社團財政收支,使社團合理使用社團資金;
第五章會員
第二十條參加學生社團組織的條件:
1.凡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2.承認社團章程與社團聯合會章程,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服從組織領導并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
第二十一條社團會員的權利
1.享有會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享有獲取正當獎勵的權利;
3.享有承辦某項活動的權利;
4.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種活動并發揮自身才能的權利;
6.享有自由退會的權利,但需寫出申請,;
7.享有對社團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8.享有優先使用社團資源的權利;
9.監督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10享有知曉社團詳細財務狀況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社團會員的義務
1.會員應主動接受本社團的管理,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遵守社團聯合會的章程和本社團的章程。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執行社團決議,完成社團委托的各項工作,維護社團合法權益。
3.首次參加社團的會員按規定繳納一定的會費。
4.執行社聯與社團各項決議。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4
第一條:社團名稱
__市鶴溪中學書法社團
第二條:社團的性質
以國家教育部<<教育部關于在中學加強寫字教學若干意見>>為指導,加強學生的寫字教學。本社團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門安排學生寫字。目的是通過老師指導,使學生形成良好的寫字習慣,提高寫字能力。社團成員都要按社團活動的章程辦事,嚴格執行活動計劃,積極參加有關的競賽活動等。
第三條:社團的宗旨
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為學校創造各方面人才,建設和諧健康的校園文化。
第四條:社團的任務
組織社員開展多種學習活動,培養社員書寫能力,促進社員的全面發展。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及實踐,提高學生的興趣和修養,推動學校精神文明與校園文化建設。
第五條:社團的規章制度
1.本社團是由校團委組織管理的學生團體,是提高廣大社員書法水平,引導社員學書法、愛書法的專門興趣組織,是我校社團的重要組成部分。
2.本社團只招收本校的學生。
3.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必須行為端正,熱愛學校,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上進心,認可本社團章程。
4.凡自愿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都必須填寫一份申請表,并由班主任簽字,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成為本社團正式會員。
5.社團成員必須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將公有財產給予他人。
6.各社團成員須按時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有事必須請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團,須寫一份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團。其他成員畢業后自行退出本社團。
8.社團成員須相互尊重、相互照顧、相互理解。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5
為了更好的促進湖村中學學生的社團活動,增進同學之間的協作能力,社團本著以娛樂休閑為主,和諧交流技術為宗旨;社團通過平常訓練和定期的比賽來加深社員之間的溝通和友誼,培養社員的團隊意識,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術水平;社團是學生交流的平臺,希望乒乓球社團能為同學之間帶來歡樂,同時提升我們自身的技術水平。
1.本社團活動由主持教師郭修福、指導教師彭軍兩位組成。
2.職責:負責社團整體工作,整體規劃建設社團;其中:主持教師負責社團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集體活動;指導教師:管理球隊的訓練和比賽,制定球隊活動方案,安排組織比賽;負責指導隊員日常訓練,提高隊員技術水平;組織協調各項活動。
3.制度要求:所有社員參加活動時秉承以“安全為最高標準,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社員參加活動時,請自備球拍;社員參加活動時,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
4.大家要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活動,請與主持教師或指導教師聯系;會員需服從社團安排,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
5.活動:每周盡可能安排進行適當訓練,然后進行比賽;活動中隊員以安全快樂為主,技術較量為并存;活動中主持教師和指導教師積極配合隊員完成活動;
本規定未涉及事項,可由社員提出議案,報指導教師和主持教師同意后執行。本規定解釋權為乒乓球社團。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6
一、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范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準。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范圍內,低于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于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前提,以有益于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為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后,報團委批準后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并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周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準。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愿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范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后,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范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干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并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7
總則
為完善社團組織機構,便于社團管理及遠景規劃,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律動音樂社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為學生當代音樂文化傳播及交流組織,自愿結成。
社團宗旨:“讓所有喜歡音樂的人共同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活躍校園音樂藝術文化氛圍,倡導原創精神,為有夢想、愛音樂的青春構筑一個交流的平臺;了解當代音樂藝術知識,加深對音樂與社會歷史文化之間關聯的認識與理解,傳播多元音樂文化。
第三條本社團接受梧州職業學院團委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部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一章關于社團
第一條律動音樂社是梧州職業學院團委、學生會社團部直接領導下音樂愛好者自己的組織,是學生第二課堂的重要組成,是大學生發揮藝術水平的殿堂,是大學生陶冶藝術情操的搖籃;
第二條:音樂社以豐富大學生課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文化素質與藝術修養為己任,以提高學生綜合文化素質,繁榮校園文化,創建文明校園為目的;
第三條:本社團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梧州職業學院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音樂社將積極配合梧州職業學院工作,努力與其他兄弟社團合作,共同營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關于會員
第六條:音樂社會員以音樂學習交流,探討切磋,共同進步并最終提高綜合文化素質為目的;
第七條:梧州職業學院在校正規注冊生,思想健康,熱衷于藝術追求,均可以申請加入本社團;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序:
1申請入會;
2填寫入會情況調查表;
3社長及各部門審核通過;
4交納會員會費,并填寫有關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關部門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向社團提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社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3會員遞交申請報表后,有自動退會的權利;
第十條:本社會員檔案由本社妥善存檔;
第十一條:提前退出的社團成員酌情退還部分社費;
第十二條:會員使用本社會員證,須嚴格遵守本社會員證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新學期的前兩周為會員登記、注冊時間;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社干事商議,可予以強行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部門職權
第十五條:本社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健康;
2熱心學生社團工作,對社團會員負責;
3有組織管理能力和創新意識;
4學習刻苦努力,綜合素質高;
5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六條:社團負責人從本社團成員中產生,本著個人自薦與民主推薦的原則,選出候選人經過社團管理委員會上報團委審批;
第十七條:社團各主要負責人任期一年(特殊情況與社團利益嚴重影響者須有大部分會員通過,酌情延期);
第十八條:各部門職權:
社長:1帶領社團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調各部之間有序開展活動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4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5協調組織各種重大活動;
6具有決策權和監督權;
副社長:1協助社長領導各部門,執行會議后各干部的決議;
2注意學員會員的態度,掌管好所有學員會員的名單;
3負責社團的公假事務;
4配合好社長的工作,與社長相輔相成;
策劃部:負責活動的計劃和組織;
外聯部:1負責與其它社團及活動中心溝通各項事宜;
2負責與其它同性質社團聯系;
3負責與商家接洽廣告贊助之事宜;
4負責各項活動的對外聯絡及邀請事宜;
宣傳部:1負責活動海報、邀請卡的設計、制作及張貼;
2負責設計社員資料卡;
3制作宣傳資料;
4協助活動部布置活動場地;
第十九條:音樂社最高領導為社長。副社長積極配合和幫助社長處理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并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長做出總結,
并向社長匯報,最后討論做出決定;
第二十條:各部部長全面負責所在部的各項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部設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長提名,報理事會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二十二條:各部的干事須聽從部長的安排,協助部長完成各項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成員須團結一致,積極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第四章紀律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處分分為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兩種;
第二十五條:無故不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年度累計三次為警告,四次取消會員;因故不能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須事先向有關部門請假,經允許后,方按請假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敗壞社團聲譽,破壞會員團結,違反社團章程的會員,社團有權對其進行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社團各項比賽活動將設立物質、精神等各種獎勵政策;
第二十八條:每學年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團主要負責人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員”:
1工作積極負責,認真執行社團章程;
2對社團的發展有卓越貢獻;
3以本社團會員的名譽在各大報刊雜志上發表學術性文章或作品,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第三十條:本社每年評選一次“社團積極分子”和“優秀社團成員”,評選由各部門推薦人選,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三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團成員”:
1積極認真地參加社團活動、會議的;
2為社團的發展積極獻策獻計,且確實起到積極作用的;
3代表本社團參加有關比賽、活動,并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4對社團發展有杰出貢獻的;
第三十二條:對于違反校規校紀及社團章程的社團成員,或學習成績較差的會員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對于無不正當理由不參加社團各項活動、會議的會員
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社團經費的主要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各企、事業單位及公司的贊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條:本社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圍內的活動和和社團自身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社的資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全面、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經費必須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于專項資金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社團中心的財務審計,本社團經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條:社團的資金主要用于各種活動的組織、宣傳、獎勵及其它日常開支;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有權按照本規定報銷有關開支,但報銷前須向社長申請,經同意后,持有關發票,社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第三十九條:財務組要做到總帳明細,帳單清晰,并定期公開,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七章會員證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社會員證正面為“音樂社團”字樣,會員姓名等;
第四十一條:會員證經本社蓋章,注冊后有效;
第四十二條: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頂替使用;
第八章社團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社團的各類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校社聯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的組織活動及會議,須事先寫好活動或會議計劃;
第四十五條:社團開展活動或召開會議時組織部須做好點名記錄工作,其他部門開會或開展活動由部長安排,認真作好點名登記工作,每月月底上報秘書部審核;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每學期須做好工作計劃,學期末須寫好工作總結,上交社團接受社團和校社聯的審核;
第九章終止程序
第四十七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本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提議;
第四十八條:本社團終止提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指導老師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社團終止前,須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__年12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音樂社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所有;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與有關規定相抵觸之處,須服從規章制度;
指導教師:本校音樂老師
活動地點:行政樓二樓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8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委、系部分團委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并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類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愿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準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簽,數額較大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委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大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委審核批準,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復開支。
第十條學生社團接受贊助、捐贈,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該社團章程的規定,并報社團管理部門通過。根據與贊助、捐贈的單位個人約定的期限、方式、用途來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團管理部門提交經費使用清單。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經費應統一設帳、專人管理。學生社團每學期末須公布正式的財務收支使用總結報告,以供管理部門及學生社團會員檢查、監督。
第十二條向社團管理部門報銷活動經費須使用國家正式發票,發票須注明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該社團負責人簽名;社團內部活動經費收支正式發票與普通收據均可,并須注明用途,由經手人和該社團負責人簽名方可入帳。
第十三條院團委將定期對各社團財務負責人進行培訓,加強帳冊管理、發票管理,監督經費使用。
第十四條對社團活動使用經費過程中,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的,或因經費管理混亂,造成惡劣影響后果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19
學生社團建設是創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載體。學生社團開展的融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于一體的集體活動,能凝聚學生高雅的&39;志趣,培養學生正視自我、提升自我、關心團隊、關愛他人等良好品格,達到寓教于樂、揚長避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教育效果,從而大大增強學校素質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實效性。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1、每位教師每學年從績效工資中拿出100元作為社團考核的績效工資,
2、社團活動安排:初中社團逢單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開展,小學社團逢雙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開展。每位教師每學年必須參加一個社團。
3、每次開展社團活動,學校對社團教師在崗情況進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團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一節課一點名,填寫好學生出勤統計表,如有無故缺勤者,及時和班級、年級取得聯系。
5、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關心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別是室外活動社團更要加強安全教育。
6、每次活動做好記錄,建立本社團的檔案資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動相關過程的資料。及時處理社團內一般學生的違紀事件,發現嚴重傾向性問題立即向學校匯報,因不負責任而發生重大事故,學校將追求其責任。
7、每次社團活動后,主持老師必須按《上饒縣社團評價細則》收集好相關材料:包括教師的教案、學生出勤統計表、活動記錄和相關資料圖片等,每學期檢查一次,進行量化評分。
8、每年每個社團必須申請驗收,驗收時必須按《考核細則》上交相關材料,申請驗收不合格,該社團教師扣50元/人,不申請驗收不上交相關材料的社團教師扣100元/人。
9、本管理辦法從20__年9月1日起實施。
社團工作制度模板篇20
一、總則
為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管理,深化學生社團學習與育人功能,促進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團工作的意見》和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相關規章制度,參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條例。
學生社團是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志向和責任感的基礎上自發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內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二、社團組織
(一)各社團必須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團委核準確定。
(三)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開展各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并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并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和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八)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并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無嚴重違紀行為、末受過任何處分。
三、社團組織的管理
(一)社團的管理部門和組織建設
團委是全校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注冊、更名、注銷、備案;協調、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并對社團考核評比等。
2.每個社團必須安排固定的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
(1)社團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應積極參與,切實加強對社團工作和活動的指導。
(2)指導單位應是學院各處室、教研組、年級組。指導老師熱愛學生工作、有專長和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
(3)指導教師統一由團委和指導單位選聘校內專任教師、專業教師或其他對該社團能夠給予指導的人員擔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學校對選聘的指導老師計算兼職課時量。
(4)指導老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應聘請新的指導老師,并暫停學生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因故被注銷,其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3.學校為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場所及物資保障。
學校教職工指導學生社團活動列入教職工年度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考核內容。
(二)社團的成立
1.凡學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發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團成立流程
(1)發起成立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向學生處提交基礎材料(基礎材料包括申請報告,社團章程,社團負責人簡歷,指導老師關于推薦成立社團的報告)
(2)團委對其進行審核考察,審批通過后,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并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登記注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3)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一周內,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公開招募社團會員。
(4)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兩周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布社團成立,并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三)社團換屆
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團委同意。
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候選人公開選拔由團委負責全程監督,當選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團委審批通過后上崗。
社團理事會候選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并填寫社團干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后交學生處。
(3)由團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征求意見。
(4)由團委將無異議提名候選人交與該社團上一屆理事會主要干部共同確定正式候選人,(社團候選擇人人數應多于理事會干部人數的20%)
(5)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實行差額選舉。
(6)在團委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干部會議。
(四)社團成員的招募、管理
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原則上為開學前三周)地點等由團委確定后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團委審定后實施。
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團委審定通過后方可張貼。
各社團招募的社員需認真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社員登記注冊表)交團委注冊后,由各社團負責存檔。
社團理事會需嚴格按照社團章程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需移交團委、學生處處理。
無團委的審定批準,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團委解散該社團,并通報全院。
(五)社團活動管理
1、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后兩周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聘任指導教師等)上報團委。
(2)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行審批并報黨辦備案。
(3)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該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指導老師安排、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
(4)團委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安排好指導教師,確定指導教師課時量,社團理事會按照批準后的方案活動,團委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5)活動開展結束后,社團應將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
3、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月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團委社聯部審定后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團委審定后報黨辦批準后方可印刷。
(六)社團經費管理
1、各社團應本著勤儉、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社團理事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社團如確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學期只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團委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一)定期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校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干部”。
(二)對違反本制度的學生社團、團委將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將按《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核合格,團委審核通過后,方可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核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實際會員不足10人。
社團末按照規定進行注冊。
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組織活動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
不接受指導處室、指導老師和學生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并查證屬實。
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社員解散。
五、附則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本章程解釋權歸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