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
制度的制定和執行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動組織發展、穩定組織發展、減少工作失誤。優秀的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供大家參考。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1
對于財務部的職能,各有各的理解,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劃分出不同的分類,例如,也可以分為:組織計劃職能、管控職能、監督職能、處理職能、輔助決策職能;還有人認為可分為:籌資、調節、分配、監督四職能,這是不含會計核算的一種財務職能。本人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認為,按照如下方法劃分比較科學,這種財務部職能確認方法也可以叫做“四保(寶)”職能:
一、基本職能:保持部門基礎工作扎實可靠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會計核算,如實記錄反應企業經營財務狀況,做到科目設置合理、賬目登記記錄完整準確及時,賬目往來準確無誤,會計資料檔案保存完整可靠;
2、實現會計電算化,科學規范記賬,安全快捷處理賬務;
3、嚴格執行會計法、票據法、統計法、稅法、財務通則、會計準則、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認真落實執行。
二、管理職能:保護企業資產安全、經營高效
1、準確及時完整編制各項財務報表,并作出財務狀況分析報告;
2、管理公司各類資產(流動資產、固定資產、企業文化和無形資產、各類庫存、在建項目、庫存商品房、庫存設備材料等有形資產)、各類負債(流動負債、長期負債);
3、合理提出薪酬福利方案,企業盈利分配方案,保護員工利益不受侵害、投資人權益不受侵害和損失;
4、管理各類費用;
5、加強開發成本核算與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用控制;
6、照章納稅、合理避稅;
7、結合企業經營開發計劃,編制企業各期間財務計劃、融資計劃、綜合平衡計劃;
8、動態調整并落實上款各項計劃;
9、參與各類合同的起草、執行的財務審核。
三、決策職能:保證投資利益最大、風險最小
1、對企業投資開發項目提供財務可行性分析報告,編制項目投資計劃書、商業計劃書等文件,提供決策參考;
2、根據企業中長期規劃,編制企業中長期財務規劃,輔助決策;
3、對市場和項目進行調研,提出;
4、提出不同的投資開發方案,對不同方案進行分析,作出評估對比,得出優選方案;
5、對企業經營進行預測分析,提出調整意見方案;
6、對行業發展趨勢、專業發展趨勢做出預測和判斷,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監督職能:保障企業合法經營、枝葉繁茂
1、監督企業遵守國家會計法、票據法、稅法、統計法等一應法律法規,避免企業法律風險;
2、監督企業遵循科學合理的經營管理軌道持續發展,避免經營風險。
3、監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財經制度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監督企業員工違犯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財經制度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財務部四大職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匯貫通。不得割裂理解。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進一步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農業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結合我區農村財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堅持村集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三不變”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
(二)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獨立核算原則,以村建帳,堅持原村級資產隸屬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
(三)堅持充分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村民的意愿、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原則,不得用行政命令強行收帳或實行強行代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區所有鄉鎮村級財務管理。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機構設置
(一)在財政所設立農村財務代理中心。
(二)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區財政局的指導、監督。
(三)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的服務對象為本鄉鎮轄區內的村集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對轄區內服務對象以外的單位開展會計代理服務。
(四)機構人員配備。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設負責人一名,總監審一名,會計一名。中心負責人由分管副所長兼任,資金會計由財政所總資金會計兼任。中心監審、會計必須具備會計資格、取得《會計證》方可上崗。
(五)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財經委員任報賬員。
第五條工作職責
(一)對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做好各項會計業務的核算工作。
(二)審核監督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報帳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各項收支和資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證會計資料準確、真實、完整。
(三)及時反饋會計信息。按財會制度為委托代理的集體經濟組織提供會計報表及有關收支情況,并指導各村按財務公開規定進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報表和提供各類會計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歸檔的會計資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建檔單位領導批準,并進行查閱登記;查閱時,檔案原件不得隨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閱單位需要文字性資料時,需經請示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第六條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項需經各村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形成決議;村民代表會議未通過的村,暫不實行財務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過后,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會計業務操作細則
第七條帳簿、單據、表格及辦公用品的購買與管理
(一)帳簿由中心統一購買;
(二)統一領發專用收據;
(三)中心的日常辦公用品根據中心工作人員的實際需要擬定清單,報所長批準,由專人統一購買;
(四)中心所有帳簿、單據、表格、日常辦公用品由專人管理,實行嚴格的領用登記注銷制度。
第八條帳簿設置、票據表格使用
(一)中心會計以村設置總分類帳、固定資產明細帳、產品物資明細帳、內部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明細帳、應付及暫收款明細帳及其它分戶明細帳。
(二)總會計設置銀行存款日記總帳,并以村設置銀行存款日記明細臺帳。
(三)票據使用
1、收據:收款收據使用時,要加蓋財務代理中心財務專用章和村財務專用章,各村開具時還要加蓋村主任、財經委員印章。收據一式三份,存根、中心會計記賬、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賬加蓋審核章。
2、支出報銷單:由財經委員填寫,加蓋村委主任、財經委員印章,經中心監審審核蓋章后,報中心會計記賬。
3、收款通知單,資金會計開具,報中心會計記帳。收款通知單一式三份,助理會計、中心會計和總會計各一份。
4、記帳憑證:由中心會計嚴格按會計制度編制、記帳,并及時送微機操作員輸入微機、校對。
第九條會計業務核算
(一)中心會計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預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進行核算。年初要及時建帳,年內要及時編制記帳憑證并記帳結帳,做到日清月(季)結,年終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報帳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時間表報賬,每月或每期中心會計必須編制出各村的財務報表,報表一式三份,村委會、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負責人各一份。
(三)結帳后中心會計要做到帳帳、帳證、帳表、帳款相符。
(四)中心會計與資金會計每月必須核對一次,中心會計與各村財經委員至少每季核對一次,做到存款、物質、儲備金、及有關帳務相符。
(五)資金會計每月與銀行核對一次,做到中心存款與銀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條財務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和各村年初編制的財務收支預算方案。
(二)根據《銀行結算辦法》資金會計不準出租、出借中心帳戶,不得透支,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絕不允許挪用和平調村級資金。
(三)中心會計人員不得擅自核銷村級呆帳、壞帳、死帳。
(四)中心負責監督指導各村年終合同兌現和年初合同發包簽訂鑒證。
(五)中心人員要經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級收入兌現,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報帳現象發生。
(六)嚴格支出審核,盡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中心審核支出時,要嚴把四關:一是規范票據審查關;二是經手人簽字關;三是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關;四是支書、主任審批關。
第四章工作人員規則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中心人員工作規則
(一)不準無理推諉、怠慢、拒絕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準泄露會計秘密;
(三)不準在會計業務權限范圍之外使用印鑒;
(四)不準參與所服務村的內部事務;
(五)不準借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不準擅自動用資金;
(七)不準擅自突破規定資金周轉量;
(八)不準接收未簽批條據;
(九)不準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項。
第十二條票據管理
(一)村財經委員領取票據時,應到票據管理員處填寫“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票據領用清冊”,并當面清點份數。
(二)不準拆本使用。
(三)統管票據開具時,應同時加蓋五章,即:中心財務章、村財務章、中心會計章、財經委員章、交款人章(簽字)。
(四)嚴禁大頭小尾開具統一票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刑事處罰,并補交相應的差額。
(五)收款方式根據情況填寫存款、現金或轉帳,依據事實送存統管帳戶或直接報送到所轄中心會計。
(六)整本票據使用完畢應及時到中心會計審核,確認無誤的即可核銷,并到票據管理處領取新的票據。
(七)確保票據的安全性,如遺失應及時到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聲明作廢。
(八)堅決杜絕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帳的現象發生。
第十三條報帳管理
(一)各村財經委員按規定時間到中心報帳。
(二)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時報帳。
(三)涉及現金或存款的,資金都應及時繳入財政代管專戶。
(四)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上報。
(五)所報原始票據要素齊全(注明日期、用途、經手人簽字、支書主任聯簽、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六)預算方案以外的重大支出,需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有書面說明,方可報帳。
第十四條備用金管理
(一)不準公款私存。
(二)不準挪用備用金。
第十五條微機管理
(一)微機實行專人管理,在未征得領導同意下,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微機。
(二)為保障文件、數據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任何人員不得隨便更改微機系統設置。
(三)微機管理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按時、按程序開關機,關機后要同時關閉電源。
(四)微機室要經常保持清潔、通風干燥、禁止用笤帚掃地,嚴禁吸煙,避免陽光直射微機,禁止強雷雨天氣使用微機。
(五)若微機出現硬、軟件故障,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六)微機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重要數據作好備份與標識。
(七)管理人員應定期用殺毒軟件對磁盤作例行檢查,并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盤。
(八)使用外來磁盤,必須先殺毒后再使用。
(九)禁止在微機上聊天、玩游戲、觀看影碟。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
(一)檔案實行專人管理,未經領導同意,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查詢。
(二)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和會計報表,會計人員交接單,會計檔案銷毀單等。
(三)每年年終會計人員要將本年度內的財務檔案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統一歸檔管理。
(四)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工作單位介紹信,寫清查閱內容,經鄉(鎮)農村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簽字,方可查閱。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3
遵照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房地產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為有效管理資金動作提高資金得用率,實現財務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制度。
二、公司財務工作需接受工商行政稅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公司的資金統一由公司最高領導依企業目標批示調動,使用支付,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
四、公司的財務檔案(除工作人員外)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閱。
五、公司資金的使用、動作按下列管理辦法:
(一)日常用款(報銷)管理制度
1、各部門業務需用資金,應本著計劃、節約的原則,編制月度(季度、年度)費用預算計劃。計劃詳列支出項目、用途、預計金額、用款方式、備注說明等內容。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每月底前一周報財務部一份,次月財務部門按批準的費用計劃合理調配使用資金。
2、員工因業務急需實施用款時,要填寫借款單,經公司領導確認業務發生的時間、地點、內容、金額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再到財務部借款。
3、特殊用款時,要寫出用款報告,詳細說明用款原因、用途、金額、意見,專項報公司領導,經批準后,填寫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款。
4、對部門零星用款頻繁的,采用定額備用金制度。經公司領導確定專人使用定額備用金,備用金額根據不同業務量確定為1000-3000元以用日常支付,超過定額的支出按第2條執行。
5、員工報銷需填寫報銷單,發票、單據規格格式要符合財務入帳需要,經部門領導簽字,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報銷。
6、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各項付款憑證及報銷單據;并在首聯加蓋“核準”戳記或簽字;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項目,限額批準及不符合要求的憑證有權拒付或拒絕報銷。
7、出納人員在見到審批手續完整的付款憑證后,方可付款報銷或沖帳領款。8、審批權限及時限:1000元以下由經辦人填單,部門經理簽字,財務副總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1000元以上由經辦人填單,部門經理、財務副總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付款。無特殊情況,日常報銷統一在每周六。
(二)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1、工程用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結算款及工程采購用款,應依照合同約定由承辦部門提前編制月度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一份備案。
2、財務按領導批準的計劃及資金情況,合理調配使用資金,分配工程用款指標。指標并在每月15號左右定期支付工程款。
3、工程部依據分配資金,按照工程需用款分輕重緩急安排工程資金。
4、工程款,預付款及設備款的支付,應先辦理經費支出(聯簽)單,簽單分別由部門經理、工程副總、財務副總、財務總監簽字后方能生效,簽單時核清合同約定,工程進度、質量,交財務定期支付。
5、工程款需分期支付的,財務在“聯簽單”備注中標注說明,逐次付款的時間、金額。同時,由領款人順時填經費審批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交財務支付。
(三)財務資金動作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根據企業的目標計劃以及將各部門報來的預算計劃匯總,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作為整體預算和資金總需求量,并據此合理安排資金運作,凡計劃外的項目一律拒絕支付,特殊情況第(一)3條特批執行。
2、財務部門要將各部門執行情況統一匯總,與預算計劃進行對比分析,每月定期向公司總經理及主管財務副總匯報資金動作及財務狀況。
3、鑒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現金動作量較大的特點要加強現金管理。錢帳分離,手續健全,審批從嚴;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做好現金收支明細帳務嚴格手續和程序,做到帳錢一致,日清月結;并建立公司領導按月審查制度,從嚴防范和控制,達到管好資金的目的。
財務部崗位職責
1、公司的既定方針、目標編制公司財務預算,定期分析財務狀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以保證預算計劃的順利執行。
2、負責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即定額管理,原始記錄和計量標準等有關工作。
3、準確記錄,認真核算財務狀況,定期編寫財務分析報告并提供管理建議。
4、認真進行參與投資目的可行性研究,力求提高投資報酬,降低投資風險。
5、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結合、負責成本費用的計劃,核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核算并交納各項稅費。
6、積極配合資金的籌措,以保證通暢的資金渠道。
7、合理地使用資金提高資金運用效果,為此要做好資金使用的計劃,控制、調度、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定期進行考核、檢查,以不斷提高資金利用效果。
8、按期完成各項經濟統計工作考勤管理、工資核算、發放工作。
9、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4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__中心衛生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管理
在__市會計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核算中心”)的指導下,根據相關規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于每年初詳實編制本年度收支計劃,報衛生局會同財政局核定。中心衛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
(一)中心衛生院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收費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組織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亂收。
(二)中心衛生院各項收入必須統一管理。任何個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費和截留,更不得私設小金庫及賬外設賬。
(三)中心衛生院要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嚴禁使用自制票據或白條收費。票據必須專人保管,嚴格執行票據登記、繳銷制度,不得轉借;嚴禁虛開、多開或套開金額;嚴禁收費不開票據,一經發現以上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四)中心衛生院各項收入要及時繳存開戶銀行,確保資金安全,不得隨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一)中心衛生院各項支出要符合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中心衛生院各項支出必須憑合法的原始憑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業務發生的時間、內容、單位、數量、金額、出示憑證單位公章、填制憑證人員姓名、經濟業務的用途、經辦人員簽名、實物類驗收簽名等必備要素。各項支出必須堅持“一支筆”簽字審批制度,原始憑證要做到內容真實合法、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三)中心衛生院要足額提取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和失業保險金等相關基金和有關福利費用,并按有關規定足額繳納。
四、貨幣資金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5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超市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管理法規制度和超市的章程有關規定,結合超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超市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及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超市經濟
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控制、
核算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買、保管和使用,配合倉管物流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超市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超市財務部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責任、實施、檢查的責任,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二、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超市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超市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和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開機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管理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后,移
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賬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超市董事長批準處理。第十三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四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主管及總經理一起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與完整。超市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第十五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c ,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戶卡號和密碼分管,不到一人統一保管使用。
第十六條
應收賬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月末做一次核算和分析,并與學校食堂領會的金額相對比。如果不一致及時查找原因。
第十七條
其他應收款得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序,借款的審核程序是:借款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2.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倉儲物流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的購入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賬,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筑物,為20__年;
2.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3.電子設備,為3年。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6
為了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提高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水平,促進會計工作,規范會計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本人對會計工作作出如下責任:
一、認真執行《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1、按規定審核、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予以扣留,請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2、按規定填制、審核記賬憑證,內容完整,印章齊全。
3、按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正確使用會計科目,賬簿封面與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并按要求辦理建賬監管手續。對偽造、變造、故意毀損會計賬簿或賬外設賬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4、正確運用會計處理方法,不隨意變更;正確使用會計更正方法,賬簿無涂改、挖補、刮擦現象。
5、按規定核對會計賬簿,做到賬證、賬賬、賬表、賬實相符。運用會計電算化記賬時,要做到電子數據與紙質資料數據相符。
6、按規定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對指使、強令編造、篡改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7、按規定裝訂、保管會計資料。運用會計電算化記賬時,做好數據備份,保證不毀損、滅失。
8、調動工作或離職,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9、按規定建立健全并認真執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0、自覺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拒絕、隱匿、謊報。
二、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恪守職業道德。
1、愛崗敬業。熱愛會計工作,盡心盡力,盡職盡職。
2、誠實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虛作假、不欺上瞞下,信守責任,保守國家秘密和單位的商業秘密。
3、廉潔自律。不收受賄賂,不貪污錢財,按法律、法規自我約束自己的言行。
4、客觀公正。按會計業務事項的本來面目反映,不攙雜個人的主觀意愿,也不為他人意見左右,不偏不倚地處理會計業務事項。
5、堅持準則。在處理會計業務事項過程中,時時刻刻嚴格按會計法律制度辦事,不能有所松懈。
6、提高技能。不斷更新知識,會計專業技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做到會計年限越長,專業技能越高。
7、參與管理。積極參與財務管理,間接參與單位的其他管理活動,為領導當好參謀。
8、強化服務。在內外交往中,具有文明的服務態度、強烈的服務意識和優良的服務質量。
三、嚴格按照稅法及相關法規,依法辦理涉稅事務。
1、按時申報納稅,按規定提取、繳納國家稅款,不延期申報,不參與偷、逃、抗、騙稅。
2、按稅務機關要求辦理其它涉稅事務。
四、遵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不斷更新知識,及時辦理注冊登記事宜。
1、按規定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事項,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得涂改和轉借。
2、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時和內容。
責任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了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條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車庫等。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共用設施和共用設備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干線、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并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代管基金利息凈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限、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企業支付速達軟件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鑿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設備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是發生的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設備,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去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章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章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維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從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托,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后,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后的凈額。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后的凈額。
第十九條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發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第二十條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
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制度怎么填寫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股份制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按照規定程序,經批準設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根據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規定,并報財政部審批或備案。
企業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第四條企業應單獨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企業的會計檔案管理,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第五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歷起訖時間確定。
第七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外國貨幣計算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記帳,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
第九條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備、資料可靠。
第十條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條會計信息必須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必要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第十三條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于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條會計記錄必須清晰,并便于理解、檢查和利用。
第十五條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合,一個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內入帳。
第十六條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帳,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七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十八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十九條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并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二十條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長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運用的資產,一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企業的各項流動資產應當分類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信用機構的名稱和帳戶進行明細核算。有外幣存款業務的企業,還應分別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以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合率。月份終了,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匯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作當期財務費用。
現金的帳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帳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調節表調節相符。
第二十二條短期投資包括能夠隨時變現并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登記入帳,有市價的并在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企業取得的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記帳,不包括在短期投資實際成本內。本期宣告股票應分得股利、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轉讓股票、債券所取得的收入與帳面成本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應收及預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記帳。
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按實際發生額記帳,并按照往來戶名、費用種類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規定以應收帳款余額的規定比例提取壞帳準備的,其提取的壞帳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銷壞帳準備。已經確認的壞帳,以后如果收回,應沖銷壞帳損失。期末壞帳準備與應收款項帳面余額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規定的提取比例,應予調整,沖回多提或補提少提的壞帳準備。
壞帳準備應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應收帳款的減項單獨反映。
第二十四條存貨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產成品等。
存貨應當按照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但商業企業購入的商品可以按照買價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施工等企業發生的采購保管費,可分配計入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
自制的存貨,以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運輸、裝卸和保險等費用作為實際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應負擔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股東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并被確認的價值入帳。
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入帳。
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捐贈實物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
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五條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后進先出或者分批實際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在領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攤銷、五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等方法進行攤銷。企業于投入生產經營時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第二十六條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于查明原因后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者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長期投資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長期投資,包括向其他企業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以及購入的在一年內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股票和債券。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八條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或確定的金額記帳。
股票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的,應將這部分股利金額列作應收款;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列作長期投資。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數半數以上的,長期投資應按權益法記帳,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采用權益法記帳時,長期投資帳戶要反映出它所擁有的接受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及其變化。對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要按持股比例計算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增加(或減少),記入長期投資帳戶;從接受投資單位分得的股利,則沖減長期投資帳戶。
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金額單獨記帳。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攤銷。
資產負債表反映庫存股票和債券時,有市價的,應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
第二十九條長期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利息,作為投資收益,計入利潤總額;收回長期投資大于或小于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投資損益。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記帳的,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均應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處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企業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限額以上的勞動資料,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帳,企業應按下列規定,確定固定資產原價:
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雙方協議價或合理估價加上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和安裝成本等的價值記帳;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在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記帳,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凈值,如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凈值大于投出單位帳面原價的,以評估確認的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價;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記帳;
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記帳;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記帳;
企業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在購建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幣折合差額等,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按國家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提取的折舊,記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股本。
第三十三條企業一般應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計折舊,從下月起停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足額(即已提足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
第三十四條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企業對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進行處理,發生的損益列作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六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六章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下列規定入帳:
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帳;
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入帳;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入帳。
第三十九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在受益于企業時,按照規定的無形資產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沒有規定期限的,按照預計的受益期限平均攤銷;預計受益期限無法確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無形資產期末未攤銷余額,應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第四十條其他資產包括開辦費及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辦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職工培訓費等。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開辦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的開辦費應單獨核算,并從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七章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暫收應付款項以及預提費用等。
按照國家規定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應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從所得稅后利潤中提取的集體福利基金,應作為股東權益,單獨核算,不作為流動負債處理。
第四十三條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籌措資金按期償還,如發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可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職工福利基金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分別列示。
第四十四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第四十五條長期負債應以實際發生額記帳,長期負債的利息以及外幣的折合差額,均應與其相關的債務本金一并記入同一帳戶。支付的長期負債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應當計入有關資產的購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作為當期費用處理。
第四十六條各項長期負債應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其他長期應付款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將于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會計報表中應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八章股東權益
第四十七條股東權益是指股東對企業凈資產的權利,企業的凈資產(即企業的全部資產減全部負債后的凈額)屬股東權益,包括股本、公積金(包括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集體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潤等。
第四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資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企業發行股票應于收到現金及其他資產時,登記入帳,并按股票種類及股東單位或姓名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核定的資本總額、股數、每股面值以及已認股本等,應在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如由國營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應按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原企業的帳面價值和國家資金,并按調整后的凈資產換取的股份總數和每股票面價值的乘積作為股本入帳,如有差額,應作為超面額發行溢價收入處理。
企業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登記股本帳戶,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部分,應記入公積金帳戶。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應按股東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入帳,并按各股東進行明細核算。以現金投資的,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時的金額入帳;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在驗收后入帳;以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和協議、合同規定的日期入帳。因采用收購合并方式取得投資所形成的商譽,應按協議的投資額同被并入單位凈資產的差額入帳。
第五十條企業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股東的出資時,登記入帳,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股款或注銷股本時,登記入帳。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帳。
企業應將因減資而銷除股份、發還股款或注銷每股部分金額以及因減資需更換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帳戶的明細帳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股東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股本帳戶有關明細帳戶及各備查記錄中轉為受讓方。
第五十一條企業的公積金應單獨核算,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其中,盈余公積金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應分別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核算。
企業應按照規定,從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盈余公積金,自利潤分配帳戶轉入公積金帳戶。
接受現金或者實物捐贈,應在收到現金或實物時,作為資本公積金入帳。
企業超過股票面額發行所得的溢價額,應作為資本公積金,按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五十二條企業的盈余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虧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金分派股利。公積金可以轉增資本。
用于彌補虧損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有關利潤分配帳戶;用于轉增資本的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股本帳戶;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通過利潤分配帳戶后,再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
第五十三條企業的成本、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五十四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帳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股份制企業實行的工資形式,以及企業的工時、產量記錄等,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職工福利基金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企業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直接計入營業損益;其他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計入成本。凡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分配計入。
第五十五條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如有變更,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送當地財稅機關備案,并在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五十六條銷售費用包括在銷售商品以及提供勞務中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代銷手續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費用,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提取的壞帳準備等。
財務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和銀行手續費等。
商業企業進貨費用包括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應當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
第五十七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生產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條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分別進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或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在利潤表中應分別列項反映。商業企業的上述四項費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報表上合并為流通費用項目予以反映。
第十章營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十條企業應按下述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于商品已經發出、商品的所有權已自賣方轉移給買方,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長期合同工程(包括勞務),應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利息收入,應根據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適用的利率,按計息時間計算確定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一條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帳。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營業收入。
第六十二條企業各項營業收入,應分別核算,在利潤表中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分項反映。同時經營幾種主營業務的企業,應將每種基本業務的營業收支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分別列示。
企業本月實現的營業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營業收入有關的營業成本、稅金、費用。但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抵減營業收入。
第十一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三條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商業企業還包括進貨費用),再減去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稅金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潤、股利、利息等,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減去各項支出后的數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非常損失、職工勞動保險費支出等。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六十四條企業一般應當按月計算利潤。按月計算利潤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計算利潤。
第六十五條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在不超過規定的彌補期限之內),按照國家稅收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企業應交未交的所得稅,應作為應付款項單獨核算。
第六十六條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后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后,仍未補足的虧損)。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業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體福利。在會計上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企業實現的利潤,在計算應交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的余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分配順序如下:支付優先股股利;經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決定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應按各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東的股利,應當作為應付款,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六十七條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在扣除已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后的余額,為未分配利潤,可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企業如發生虧損,可以按規定由以后年度利潤進行彌補。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作為股東權益的加項或減項。
第六十八條企業年終結帳后發現的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處理錯誤,包括會計政策重要改變和會計處理重要錯誤,應在當年有關帳戶中作相應調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在利潤分配帳戶核算,不作為本年損益處理。
第六十九條企業實現的利潤和利潤分配應分別核算,利潤構成及利潤分配各項目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交所得稅、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分配的優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上年利潤調整數、期末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等,均應在利潤分配表中分別列項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
第七十條企業使用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
企業的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企業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有關附表。
第七十二條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期間還應抄報體改部門一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會計報表應分送給各投資單位。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報表還應在股東會議召開二十日之前備置于公司辦公處所,供股東查閱。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公告有關報表文件。
月份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六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報出。
第七十三條企業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額半數以上的,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的合并會計報表應隨同企業會計報表一并報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資企業經營內容獨特,單獨反映會計報表更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應將其會計報表附于企業合并會計報表之后。
合并報表應在抵消了有關項目之后編制,一般應當抵消下列項目:
投資企業的投資和被投資企業相應的資本;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被投資企業向投資企業支付的股利;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相互持有的債券,即一方為債權,一方為債務的,應將這類債券持有數與發行數相互抵消。持有債券企業的利息收入,也應與發行債券企業的利息費用相抵消;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以及應收股利和應付股利等應收、應付款項;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購貨、銷貨業務,應消除由此產生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存貨項目中所包含的利潤。
如果投資企業未擁有被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則合并報表要反映出少數股權。
第七十四條企業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2、盈虧情況及利潤分配情況;
3、資金周轉情況;
4、股本結構及其變動情況;
5、主要稅費的繳納情況;
6、會計核算和會計報告方法的變更;
7、資產承諾事項和年度結帳后至報表報出前發生的重要事項;
8、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
財務情況說明書,要求全面詳細,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
企業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企業行政領導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署。
第十三章查帳
第七十五條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會計帳目進行查帳驗證,并出具查帳報告。
第七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各投資方于認為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帳目進行檢查,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自行負擔。
第七十七條向境外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注冊會計師查帳,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但聘請的外國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機構需系在中國設有常駐代表機構的會計公司。
第七十八條企業應向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回答查帳人員提出的詢問,對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查帳人員應負責保密。
第十四章終止與清算
第七十九條企業營業期限屆滿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及其他原因宣布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清算組應對企業的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處理企業未了結的業務、收取企業債權、向股東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股金、清算納稅事宜、償還企業債務、處分企業剩余財產、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八十一條企業辦理清算所發生的清算費用應優先從企業現存的財產中支付。
第八十二條清算費用及清算損益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期間發生的法定清算組成員的酬勞、公告費用、咨詢費用、訴訟費和利息凈支出等。清算損失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虧、財產重估損失、財產變現損失以及無法收回的債權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收益和無法歸還的債務等。
清算終了,清算收益減去清算費用和清算損失后的差額,為清算凈損益,在依照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當視同利潤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八十三條企業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應區別下列情況處理:
如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開始進行清算,應當視作會計年度終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規定,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企業,應當于年度終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清算費用及損益表。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提出清算報告。企業提供的清算報告及清算期間的會計報表等,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并出具證明方為有效。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第八十五條本制度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