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
今天,我讀了一本書《野性的呼喚》。
它講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極給人類拉雪橇,在殘酷的環境下,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爭,在斗爭的過程中,巴克漸漸恢復了狼的本性,成為了一只狼,在與其他狼做斗爭的過程中,巴克擊敗了其他狼,最終成為了狼王。
這本書告訴我們,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環境需要,也許他可以成為一只狼;也許會成為別的動物的獵物;也許會碌碌無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許會不堪忍受環境的折磨,選擇死。什么樣的結果都與自身的付出有關系。
正如我們的學習,在學習中,我們要像巴克一樣堅忍不拔,不被困難壓倒,這樣我們才能成為學習的主人,而不是學習的奴隸,不能戰勝自己,只能終生碌碌無為,不能立于不敗之地。所以,在任何時候,我們要有巴克那樣不服輸的精神,那樣才會做出取得很好的學習成績,才能做出更偉大的事業,才能探尋到更多未解之謎希望這一天早點到來。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2
《野性的呼喚》是杰克·倫敦中篇小說中的杰出代表。小說講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當時阿拉斯加淘金熱是影響下,巴克被園丁偷販出去,邁上了艱苦的淘金之路。期間它一點一點向野蠻退化,同時也戰勝了一個一個對手,成了隊伍中的領頭狗。之后,巴克的主人一個個更換,同伴一個個累死,苦役越來越重,直到最終它遇到了桑頓,并與桑頓結下恩情。在隨著桑頓淘金的過程中,桑頓被人殺害,而巴克也最終回歸了野性,回歸了大自然。
讀完這篇小說,縈繞在心間的是久久的感動。為巴克,為戴夫,為巴克的一個個主人,也為時不時呼喚著巴克的那種野性。
巴克在被園丁曼紐爾系上繩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運就開始了。說是厄運,其實是好運。因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歸野性。到之后它明白:棍棒是一個啟示,這是它進入了原始法則天地的入門課程,并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殘酷現實呈現出其更為猙獰的一面,并且,當它毫不恐懼地應對現實猙獰的面目的同時,它本性中潛伏的全部狡詐被喚醒了。就這樣,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禮貌的天堂,扔進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殘酷的殺戮中赤裸裸地被喚醒,在“棍棒與犬牙法則”下,巴克學會了原始的狡詐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領導者的,從隊伍的領頭狗,到群狼的首領,它都干得很出色。從一頭溫順的狗到一頭充滿野性的狼,喚醒它的不是別人,正是人類自我。
杰克·倫敦用他的生花妙筆,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無情、殘酷及冰冷。巴克被喚醒的是野性,我們呢,我們被喚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3
狂風咆哮著,瘋狂地侵蝕著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獵犬艱難的踩著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掙扎著向前挪動,有幾只犬已經累得直喘粗氣,而在其中的一只犬與它們截然不同,它依舊一個勁的往前挪動。
狂風依舊不留情的肆虐著,但他們只好又慢慢的拖著沉重的貨物向前移動,或許北極極地氣候已經完全麻木了它們的肢體,更麻木了它們的精神,它們為了生存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們還是得向前,在它們的腦子里生命已經不是那么偉大了,在它們眼中只有兩個字——前進。每當我翻開這本《野性的呼喚》時,我的內心既感到憤怒有充滿力量。
其實故事很簡單,一只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北極,北方的極地嚴寒氣候一度讓這只嬌生慣養的南方犬很難適應,它拉過雪橇,被他的群體欺負過,挨過餓,參與過群犬爭首,但它從來沒放棄過在北極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終在它主人死后,擺脫了與人類的關系,成為北極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倫敦用他那粗獷豪放的語言把整個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了北方,極地氣候讓它擺脫它過去養尊處優時留下的壞脾氣,受過凍,挨過餓,為了生存,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堅持著,奮斗著,成為北極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動的同時我不禁想問什么樣的作家會寫出如此悲慘而又令人充滿力量的作品呢?杰克·倫敦,生于舊金山,他來自“占全國人口十分之一的窮困不堪的底層階級,在一個既無固定職業又無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長大,他做過巡警,做過水手,當過保安,在失去父親的情況下他還邊干活邊寫作,最后寫出了一本本好書,屹立與書壇。
是啊,他們的成功都必須要熱愛生命并為之去奮斗,司馬遷在監牢中寫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霍金在全身癱瘓的情況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學說,最令我們驕傲與學習的應該是美籍華人,現役NBA球員林書豪,他在大學時想進入籃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萊加州大學、斯坦福大學以及UCLA,但都沒能被回應,但他在哈佛大學開始了他的籃球夢,他帶領哈佛大學獲得NCAA進步最快球隊,他也在比賽中獲得mvp,最佳防守運動員等等榮譽稱號,有幸他參加了2010NBA選秀,被選中,但他的追逐夢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風順,他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輾轉幾支球隊,最終在紐約尼克斯對穩定下來,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場99-92戰勝新澤西網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5分,5個籃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場對陣華盛頓奇才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個兩雙,得分超過了湖人隊的.科比·布萊恩特,帶領球隊奪得8連勝,被美國媒體評為進步最快的運動員,他的成功離不開他對籃球的熱愛,他的刻苦訓練幫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擁有一片藍天,但他們只知道等著成功,并不去準備,熱愛生命的人是會去奮斗,這樣生命才會來呼喚你!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4
在我剛知道這是寫一只狗變得狼的故事時,我就急切地想讀這本書,因為我喜歡狼。我知道這是一種靈性的動物,它們聰明像狐貍卻比狐貍勇敢;它們兇猛如老虎卻比老虎靈敏。狼的`身上有許多動物的優點,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動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們經歷過太多生與死的磨礪,目光里滿是機警。(我是指對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會變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為什么放棄南方溫暖的家而選擇了深林?等等的疑問,迫使我讀完了這本書。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運的??杀氖撬粺o情地拋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寵愛,但蠻荒世界教會它必須堅強,必須強勢,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著死亡。而幸運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釋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釋放了它可能一輩子也無法釋放的能力和領導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說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類造成的。人類的愚蠢沒有讓自己獲得多大的利益,卻為自己又樹立了一個強大的敵人。巴克曾得到過愛。桑頓的愛讓巴克感到溫暖,感受到人類的關懷,使得它也以更加熾烈和狂熱的愛回報桑頓。然而人類的戰爭讓巴克失去了唯一的關懷,它的野性被全部喚醒,它明白它同人類在沒有任何聯系也就不再留戀。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為自己戰斗的生活!
這部書很真實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強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運。面對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我不得不告訴自己,只有自己強,才能不被別人比下去,才能在社會中立足。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沒有太大的區別。雖然這一切對我來說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5
《熱愛生命 野性的呼喚》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他的文章我覺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紀實文章,因為他本人擁有的坎坷人生閱歷,使得他的筆下人物生動形象,故事情節起伏跌宕,很有懸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讀了文中的《北方的奧德賽》。
故事講的是印弟安酋長納斯,來自世界的邊緣阿卡屯,他對仇人的女兒恩卡一見鐘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親提出聘禮,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禮物,魚、皮毛和油、珍貴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禮上,來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為首的頭發像海獅鬃毛的人搶走了恩卡。從此他踏上了一條尋找的漫漫長路。
他越過了奔騰的大海,穿過了暴風驟雨,經過了上千個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餓,受了各種各樣的苦難,歷盡千辛萬苦,碰見各種陌生的面孔,他終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寧愿留在那個已經死了的人的身邊,也不愿意跟隨納斯回去。
我覺得納斯很勇敢,能夠堅持自己的意愿,為了找到恩卡,能夠面對各種各樣的困難,不退縮,不放棄。同時也覺得納斯很可憐,經過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艱難險阻,終于遇見了自己心愛的人,但卻沒有得到完美的結局,而是悲慘地自己一個人孤零零地離開。
我不明白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納斯一起離開,是忘記了他?還是已經不再喜歡他?我覺得納斯過得太悲慘,經過了那么多的努力,卻沒有得到最美好的結局,這是一個悲劇。
同時,我希望納斯不要太悲傷,因為他畢竟努力過,堅持過,他對自己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務了,也是一個勝利者。
這個故事,給我的感覺是人生可能會有悲劇和喜劇,有時自己努力了,也可能會有不同預想的結果,這時候我們都要正確去面對,只要能證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勝利者!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6
全書以一直圣伯納犬與蘇格蘭牧羊犬的混血兒犬巴克為主人翁,描繪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殘酷的社會怎樣立足,怎樣將狼的野性激發出來,怎樣表達他對一個真愛他的人的忠誠與他那獨特的智慧。
開篇以一種大事爆發之前安靜讓人處在享受的風光中,之后曼尼爾開始行動----販賣巴克到庫侖戴克那個淘金者蜂擁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來巴克可以說是從天堂到地獄一樣,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齒之間他學到了叛逆的服從,等待時機與旭日待發。巴克最開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為淘金者與他們的家人送郵件,在工作于狗之間的關系中,他不斷創造奇跡與威懾力,他被一個主人買到另一個主人他已經習慣了,當被賣的最后一次他的隊員因體力透支相繼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選擇了拒絕工作,最后被一個約翰.桑頓的男人救下,這是他唯一愛的人,他為他的愛人創造歷史。但,殘酷的現實再次打擊巴克,在巴克出去獵食再次回來之后,他的愛人被兇殘的伊哈特人殺死,一怒之下巴克為他的愛人殺死了數人伊哈特人,在凄涼,悲痛,傷心,絕望的長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隊,巴克的故事結束了,魔狗帶領狼隊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間傳開了。
整部小說告訴我們:一、人類是殘忍,貪婪的。二、自然界萬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視,他們的智商可堪人類,他們對愛他們的給與忠誠致死的愛,他們的感情不可被忽視。三、每個人都有隱藏著的野性。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7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叫《荒野的呼喚》。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著名作家—杰克·倫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倫敦受酗酒和財務問題的困擾,最后在極度悲觀的情緒中自殺,年僅四十歲。
杰克·倫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時候,他為了糊口,十三歲就開始打工。他當過流浪漢、淘金者,在窮困潦倒的時侯竟當過劫蠔賊。
這本書講了兩個關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喚》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書寫它們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所進行的殘酷斗爭和它們的經歷。
巴克的身軀比別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強壯,被人們“雇”到北極去拉撬。它在拉撬的過程中克服了許多困難,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圍攻、與最厲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終成了一只優秀的領頭狗。
后來,巴克從它的新主人約翰·桑頓那里得到了真愛,它對約翰·桑頓的愛也與日俱增。他曾好幾次不顧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還多次聽從荒野的呼喚,離開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天。終于有一次,當巴克回來的時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殺害,巴克為了替主人報仇,奮勇殺死了占領主人營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開始與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為業,靠活物為生,全憑自己的力量和勇氣,在強者方能生存的環境中高傲地活著。
白牙是一只有著一半狼的血統的狗。它一開始很弱小,常常受別的狗的欺負,需要媽媽的保護。但白牙并沒有屈服,反而學會了一種“必殺計”是先把對手撞翻,再咬斷它的咽喉。就這樣,沒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頭領,沒有任何狗敢單獨行走,它們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負的小白牙竟然轉眼間變成了一個惡魔!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8
經過一個星期的閱讀,我看完了這本書,放下書后,不經陷入了沉思……這本書名叫《野性的呼喚》,作者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他是一名現實主義作家,因為他早年的一些悲慘經歷,使他大有感觸,寫下了許多揭示悲慘現實生活的小說與書籍。
《野性的呼喚》主要講述了巴克是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里的圣伯納犬,它經受過主人米勒法官文明的教化,十分溫順,獨得米勒法官的寵愛??梢驗樾枰罅垦┣凉?,一些不法分子看上了巴克純正的血統,將他拍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地區。
巴克為了不像其他同伴一樣挨打,選擇了聽他們的話___拼命拉雪橇,新主人換了一撥又一撥,其他同伴的相繼離去,讓聰明的它懂得了如何在野外與棍棒下努力生存,在他最后一位主人唯一關心它的主人被一群當地的印第安人無情的殘殺之后,濃烈的血腥味激起了巴克的野性,他用同樣的方式為主人報仇,最終走向叢林,成了狼族的首領。
這本書從一只狗的經歷,表現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蠻殘酷的野外,雖然寫的是狗,也反映出了人們當時的那種悲慘生活。
巴克的勇敢,讓我懂得:生命總是在不斷掙扎求存的過程中獲得意義與力量。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9
暑假期間,我讀了一本書,名叫《野性的呼喚》,主要講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長之路,歷盡千辛萬苦,終于成長為一只狼王,一只傲視群狼的神狼,這本書讓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強食的道理。
這本書一共兩個故事情節,第一個情節給我印象尤為深刻,講述了一只懶狗最后變成了一只強大無比的魔狗,這個過程非常艱苦,可能它受到的責罰跟我三輩子受到的責罰的一樣多,但它卻都堅持挺了下來。這個故事寫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覺,還寫出了像“一種瘋狂運動的狀態,表示著生命的沖擊,那種巔峰生命無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著一種生命的悖論,這極度的瘋狂狀態,在一個人最有活力的時候才會發揮,而它的出現又使人渾然忘卻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樣博大精深的話,讓我對杰克、倫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倫敦還寫出了一些精彩絕倫的狗與狗的大戰,狗與狼的大戰,狗與兔的大戰,還有狗與鹿的大戰,還寫了狗與人的愛與忠誠,也以拉雪橇為故事表現了巴克的堅強,他還寫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個情節名為白牙,先是從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為獲得交配機會,發生了一場狼之大戰,最后一只獨眼狼贏得了勝利。隨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饑荒餓死了一只,還剩一只。故事情節,讓我見證了一只開始連光都怕的小狼狗,變成了一只讓狼和狗都聞風喪膽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變成今天這只狼王。讓我明白一個道路:強者之路,必將是不吃苦,不怕失敗,才能站在勝利之峰。
總之,這本書給我的收獲很大,讓我悟出一個道理:蠻荒大陸,強者為尊,弱肉強食,弱小的就要被強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強者,不怕千辛萬苦,歷經千難萬險,憑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巔峰。
野性的呼喚心得200字篇10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么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秀作家杰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杰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年11月22日死于突發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獄,后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杰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里,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里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里。
進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里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里也沒有公平的游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后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制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斗,并將它打敗后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后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后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回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征,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回歸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