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為原則,23:30時熄燈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臺燈。
(四)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五)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九)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2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準后,到財務部預交押金__元,方可按照批準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對未經批準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__元罰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并處10—__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床、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鏈、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__倍罰款并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__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并處__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__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__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__、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__元罰款/次。
11、未經批準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__處__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__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__元罰款/次。
14、講究__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嘩、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__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__元罰款/次。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3
1、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平安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平安,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全部住宿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平安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員工要堅固樹立平安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平安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需剛好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修理,嚴禁私自更換或修理。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運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急性較大的電器。3.5用電設備必需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運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運用的插排必需帶有國家通行的平安標記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四周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運用完畢后剛好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平安,全部宿舍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用電平安,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示。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狀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擔當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擔當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3.12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覺,酒店將視情節輕重賜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擔當,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擔當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賜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4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員工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公司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員工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員工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5
為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禁在宿舍內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爐、煤油燈、電爐、應急燈等炊具或大功率電器;
二、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亂裝電燈、亂安插座等行為;
三、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更換燈頭及改裝宿舍內線路等行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一切違禁電器和其他違禁物品,發現一次當場沒收;
五、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6
為了加強和規范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抽煙的同志注意煙頭煙灰不要亂彈、亂扔,保持室內、過道整潔干凈,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2、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避免浪費水電。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安全。
3、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熱毯、電磁爐、取暖器、油汀等,開水壺必須使用自動斷電的防干燒的。
4、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5、房間所住的人員負責自家房間衛生清掃,走廊、樓道等公共衛生區每間宿舍輪流值日(當日值班宿舍必須最后離開保證樓道、走廊干凈整潔,最后大門上鎖)。
6、宿舍的水管、電路壞了,必須及時告知王建華請人維修,嚴禁個人自己接修,確保個人自身安全。
7、每家物品擺放整齊,必須擺放在自己家中,不許占用樓梯過道擺放自家物品及堆放雜物,確保樓梯過道暢通整潔。
8、各位員工離開宿舍時,一定要將門窗關好,并將貴重物品及現金管理好,貴重物品不得在宿舍亂放,要做好防盜防丟失工作。
9、凡本公司員工休息時間離開宿舍區必須告知楊利闖出去幾個人,去哪里,回來后也必須通知他已回來。
10、所有員工必須愛護宿舍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宿舍結構,在墻上打孔鉆眼等。
本規定自20__年7月1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設,使員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之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條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應向綜合部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入住,未經批準不得入住。
第四條經批準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管理部門安排,不得擅自變動床位,不得留外人過夜。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部門領導批準的不受此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吵鬧、酗酒、打架、賭博以及進行其他違法亂紀的活動。
第六條遵守宿舍作息時間。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不得放高音響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擾他人休息的行為。夜間最遲應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大門)。
第七條晚上11:00以后,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第八條提高自我防范意識,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嚴禁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宿舍。
第九條嚴禁在墻壁上亂涂亂畫亂貼;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電器。
第十條:要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凡故意損壞床鋪、用具、門窗等公物的處以十倍罰款。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衛生,嚴禁在宿舍區、樓梯、走廊等處亂扔果皮、紙屑或倒潑臟水等。不得從樓上向下倒水、扔拋雜物;每幢宿舍樓按樓層劃分衛生責任區,實行衛生清掃輪值制度。當值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值日職責。
第十二條凡離職員工必須當天搬出宿舍,不許繼續留宿。離廠人員辦妥離廠手續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員在場時收拾自己的行李,無人在宿舍時不得收拾行李離開。
第十三條嚴禁將報紙、書刊或其他雜物丟進衛生間便盤,違者除承擔疏通維修費外,并處以50—100元罰款。
第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或罰款20—100元(有明確罰款數額的條款按條款規定處罰),屬累犯的可按罰款最高額加倍處罰。
第十五條本條例管理部門歸口綜合部。
第十六條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8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貼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注意見,報廠審查批準后,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務必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務必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務必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務必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持續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一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表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并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職責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狀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下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務必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