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1
一、指導思想
以《上海市學前綱要指南》和《規程》為依據,開展對新課程教材的研究和實踐,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和主題背景,做好活動前的備課和準備。
二、備課的意義
備課是教師開展活動之前的準備工作,是分析教材、解讀幼兒的一種表現。
教師在備課期前后,必須對各方面的情況做好充分的準備,從而有針對性的實施活動。
倉促上陣,課堂效果是不可能好的,所以說備好課是上好一堂課的先決條件。
三、備課的方式:
集體備課:
1、概念:
是指學校內同級組教師有計劃,有組織地共同制定教學計劃,分析教材重點,難點,并確定突破方法,撰寫教案的過程。
2、作用:
開展集體備課有利于發揮集體的智慧,彌補各位教師備課過程的不足,取長補短,提高教學的整體水平;可以將集體的智慧與個人的特長有機地結合起來,共同提高;為更好地發揮集體備課的作用,真正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學校幼兒園教學質量的整體提升。
3、要求:
①教師必須進行集體備課(有2人以上組成的備課組),集體備課每兩周不得少于一次。備課組內的每一個教師要在集體備課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形成具有個人特色的教案。
②教研組長負責組織本組的集體備課活動,統籌安排,嚴格把關。
③教師應積極認真地參加集體備課活動。集體備課時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席。
④參加集體備課活動,事先做好充分準備。教師要認真鉆研教材,明確教學目的,熟悉教學內容,思考教學方法,優化教學設計。
⑤集體備課中要加強教育教學理論學習,進行教學反思,總結、交流教學心得體會,剖析教學中實際存在的問題,開展研究活動,提高開展園本研修的能力。
四、備課的檢查及獎勵
1、保教部加強對集體備課活動的檢查,要有詳實記錄并定期總結、評比獎勵。
2、各級組要全員參與,保證集體備課時間,無故缺席者扣發相應獎勵津貼,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當天活動的須向教研組組長和保教主管請假。
3、園長、保教部、課程監測小組通過現場聽課、檢查備課、布置作業、參與教研等方式加強對教師備課的督導,并及時反饋。
4、學校對教師的備課實行“周查制”和“月查制”(檢查辦法見“教師日常工作考評細則”),并將分數記入個人考核檔。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2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說話,抱起來交流,牽著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要注意儀容儀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帶明顯飾物,不留長指甲;女教師不化濃妝,不穿高跟鞋,長頭發扎起來。
6、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床。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幼兒園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并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周的教育活動計劃、游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周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墻飾。并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布置生活墻飾,以利于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周五按時將家園聯系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布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衛生:
1、嚴格遵守幼兒園衛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衛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衛生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后要打鉤。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6、培養孩子的個人衛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后洗手的習慣。
7、注意幼兒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8、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9、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0、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幼兒園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并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游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系制度:
1、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或電話隨訪;對缺勤一周以上幼兒必須進行落實并記錄在案。
2、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要對幼兒進行發展性評價。
3、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系,爭取家長的了解、支持與配合。
4、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5、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6、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衛生保健知識。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3
1、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
2、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地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教師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3、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骨干教師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做好師帶徒工作記錄。
4、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或交流,并根據需要有計劃的選送教師外出學習。
5、每學期進行一次業務素質與能力的競賽,實施崗位練兵。
6、幼兒園對新教師的培養采用導師制。為每一位新教師配備一位教學經驗豐富、業務能力過硬的教師作為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應對新教師的成長盡職盡責。
幼兒園教師培訓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加強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領域的突出特長。鼓勵教師利用業余時間進修,對業余進修或自修(本專業)成績合格及獲得有關證書者,幼兒園可負擔部分費用。
二、提倡互幫、互學,有豐富經驗的教師要帶徒弟,傳授經驗。定期舉辦各種培訓班,如英語、聲樂、舞蹈、美工等,并進行考核評比。
三、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全員性的參觀,并根據不同需要,送派教師到各地學習。學習結束每人要寫2000——3000字的學習心得,并對全園教師進行二次培訓或做1-2節觀摩課展示。
四、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師不斷獲取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五、每兩年舉行一次“教壇新秀”、“骨干教師”的評比。有計劃的組織和選派教師參加各種形式的園內學習、外出學習、參觀及培訓。
幼兒園教職工培訓制度
一、教職工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長。鼓勵教職工利用業余時間進修或學習。
二、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教職工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有計劃的對保教人員進行英語、音樂、舞蹈、美術等方面的培訓。
三、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或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外出參觀學習活動。并根據需要有計劃的派送教師外出學習。
四、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五、每學期各部門進行一次崗位技能競賽,表揚先進,推廣經驗。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4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24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_手術,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_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
10、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0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自付3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25元。
12、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0.5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10元,事假一天扣獎20元,曠工一天扣獎50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15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定同時廢止。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5
1.加強自身修養,講究儀表禮節,處處為人師表,時時樹立良好形象。
2.上班時,穿戴整潔、大方,儀態端莊,舉止得體。男教職工不留長發不蓄胡須;女教職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飾過度。
3.使用禮貌用語,不講教育忌語,說話注意身份,注意場合,嚴禁粗言惡語傷害他人,傷害學生。堅持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發言。
4.校園內正面遇到本校教職工,應微笑點頭示意或互致問候;遇到學生行禮問好時,要熱情答禮;遇到參觀、視察來訪等外來人員時,要以禮相待,正面相見時要微笑點頭示意,坐姿遇到領導、客人詢問時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種彬彬有禮、溫馨和諧的氛圍。接待家長和公事客人,要熱情有禮,起立迎送,體現本校教職工應有的儀態。
5.保持校園和辦公室寧靜,說話聲音輕,走路腳步輕,做事動作輕,不隨意干擾他人工作、學習和休息。隨時保持辦公室的整潔。
6.參加會議、學習、講座、活動時,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席,不隨便進出。開會、聽講座時,必須隨帶筆記本進行摘記。報告、講座、發言或演出結束后,要熱情鼓掌。參加學校任何禮儀活動,應從各方面表現出自己的修養,不粗俗失禮。
7.接聽電話,要注意使用規范化的禮貌用語。“您好,南沙幼兒園”、“請稍等”、“需要我轉告嗎”、“對不起”、“再見”等語言應自然流利。語氣要親切溫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煩。
8.尊重他人、尊重學生,誠懇待人,禮貌待人。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或諷刺謾罵挖苦學生;不議論,不傳播流言蜚語,說話要對人對己負責。
9.與人發生爭執時,要冷靜,有耐心,堅持以理服人,即使對言語粗暴的人,也應冷靜處理,有禮貌地對待。
10.不準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嚴禁故意破壞或不負責任損壞公用物品和設備。借領財物要嚴格辦理手續。
11.不得以散漫的儀容參加各種會議活動和接待來校客人。對衣冠不整、不講禮儀風度者,有義務相互提出,自覺維護學校公眾形象。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6
一、考勤制度:
1.幼兒園的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幼兒園上下班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
2.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搞好交接,方可離開。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幼兒園制定的幼兒作息時間.有目的、有計劃的組織各項活動,并按《幼兒園一日生活常規》的內容去要求幼兒。
2.教師帶班時間一般不接待親友,不接電話,值班教師不能離開幼兒,班級發生的事故應由當班教師負責處理,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3.上下班教師和保育員,下班時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離開,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楚下列情況:(1)幼兒健康情況(打針、吃藥、精神狀況及特殊問題)。(2)幼兒出勤情況。(3)個別幼兒情況及家長聯系工作
三、教育教學制度:
1.幼兒園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日生活,科學安排好幼兒的一日活動,幼兒的集體活動時間。小班10--15分種,中班20--25分鐘,大班25--30分鐘或35分鐘,大班后期可延長到40分鐘。
2.教師應按照《幼兒園教育綱要》要求,每學期制定工作計劃(班級計劃、學科計劃)。
3.教師值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進班之前做好各種準備(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4.觀摩公開課活動及其他教學恬動均要有計劃、有總結。
5.按時進辦公室打掃衛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辦公室會客、閑談,保持安靜。
6.獨立完成備課任務,備課本要書寫認真,字跡清楚。
7.按課程表上課,組織游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調課。
8.按時交備課本,每周五下午檢查教案。
9.嚴格按細則掌握幼兒作息時間和安排活動,值班時不接待客人,午睡時不睡覺、不離崗、不談笑打鬧,高聲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現有損教師形象的言行。
10.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兒精神,對幼兒細致而寬松,隨時撫摸幼兒,如有不正常情況,隨時處理。
11.利用接送幼兒時間,向家長做宣傳,并了解幼兒情況,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2.上課所需教具、學具,課前一定準備好,不得值班時離崗去找。
13.家長會每學期1~2次,節假日前召開安全保衛會。
四、教玩具使用管理制度:
1、教玩具要保持整齊、清潔,教玩具都要分類存放,取用方便。
2、當班老師需保證教玩具完好無缺失,以防幼兒吞咬、損壞、私藏。
五、獎懲制度:
(一)獎勵
每年幼兒園在教職工中,對履行職責、勤奮上進、完成任務好、受到家長、幼兒和教職工好評的`可按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年終考核成績)
(1)設考勤獎:
遲到、早退一次扣考勤獎的25%,遲到2次(早退)考勤獎全部扣除。
(3)基本獎:
①履行職責,有較強的事業心,熱愛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
②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團結協作,認真負責,完成任務較好的。
③遵守幼兒園各種規章制度。
④本月工作中出現事故、違章、每次責任事故和違章都與基本獎掛鉤。
(5)單項獎:
除以上獎勵外,每學期根據實際情況設單項獎,如:公開課、論文交流發表、文藝匯演獲獎者,具體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另定。
(6)效益獎:
工作量大,如:驗收評估、六一大型活動、人少任務重、請假人員多少等,及兒童出勤率決定當月效益獎的設立。
(二)懲罰
(1)遲到、早退、病事假未經批準,隨意休息者(曠工)。
(2)有損教師形象的言行者。
(3)體罰及變相體罰者。
(4)當班時發生責任事故者。
(5)本職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者。
(6)家長有意見經調查情況屬實者。
(7)丟失、損壞公物(包括浪費水、電者)。
六、伙食管理制度:
1.一月開一次伙管會,每月分析計算一次營養量,一周制定一次食譜。
2.做好食物驗收制度,變質食物要退回。
3.炊事員要鉆研烹調技術,熟悉幼兒口味,使飯菜色香味形俱全,注意葷素搭配。
4.幼兒的伙食費,專款專用,搞好成本核算,帳目清楚。要做到一周一次向家長公布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7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工作總結《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
幼兒園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篇8
1、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續。
2、要保管好長短棍、辣椒噴霧、強光手電等防御設備,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3、身穿制服,儀表端莊,禮貌待人,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后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
4、學生上、下學期間,維持好校門_通秩序,做好學生疏導工作。
5、明確幼兒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沉著應對、果敢處置突發事件,靈活處理應急情況。
6、嚴格履行來訪人員準入、登記手續,認真盤查校門口閑雜人員,了解來校意圖,細心觀察其行為去向。
7、每天上下學,要開好、關好防盜門、各科室門鎖,并檢查門窗防盜設施是否牢靠。
8、嚴格執行幼兒園24小時執勤巡查制度,嚴密監視報警系統及其他監控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