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
1.廠部設安全委員會,車間設安全小組,班組設安全員。負責各職權范圍內的防火工作。
2.負責企業的消防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規定,組織員工制定防火公約。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檢查。
3.設廠義務消防隊,在廠安全委員會和廠辦公室的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消防活動。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進行滅火訓練,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貫徹“預防為主,防泊結合”的方針.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
5.定期保養、維修和檢查各類消防器材,進行消防檢查,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于良好戰備狀態。
6.負責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火災原因。積極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對肇事者提出處理建議。
7.對消防工:作業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況予以慶彰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8.在生產區嚴禁吸煙,嚴禁亂動消防設施.違者按廠規處理。—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2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生產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并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后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并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藥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生產所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有無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后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后,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并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并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并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采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8、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采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勞動密集型企業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后,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并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并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并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后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筑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干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并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3
第一條為了加強卷煙物流中心的倉庫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草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卷煙物流中心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卷煙物流中心的倉庫作為__消防監督機構消防保衛重點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倉庫使用部門的消防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于卷煙物流中心的各類倉庫。
第五條物流中心主任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防火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全面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倉庫使用部門是庫房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部門,部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領導、管理庫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應至少配備專職或兼職防火管理人員一人負責落實消防安全具體工作,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考核。
第七條卷煙物流中心必須建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應占職工總數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卷煙中轉站不少于職工總數的`50%;卷煙倉庫貯存物資價值在一億元以上的距離當地__消防隊(站)較遠的企業應建立專職消防隊,隊員不少于18人。
第八條卷煙物流中心應當制定系統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以下內容:
(1)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2)安全教育制度;
(3)火源管理制度;
(4)電源管理制度;
(5)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維修管理制度;
(6)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7)卷煙倉庫火源、火種收繳制度;
(8)隱患整改制度;
(9)檢查評比和獎懲制度;
(10)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卷煙物流中心應當明確部門及人員的消防職責:
(1)單位主管領導防火管理職責;
(2)單位分管領導防火管理職責;
(3)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防火管理職責;
(4)專(兼)職防火管理人員職責;
(5)專職(或義務)消防隊職責;
(6)卷煙倉庫負責人防火管理職責;
(7)卷煙倉庫保管員防火安全職責;
(8)特殊崗位工作人員防火安全職責。
第十條庫房使用管理部門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到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新上崗的各類人員實行三級教育,有針對性地進行專項防火教育和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4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5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消防法%26>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6
1.燃氣具注意保潔,避免油泥造成線路短路等現象的發生;
2.用氣用火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施,防范于未然;
3.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用隨關,做到人走氣關,并要求值班人員監督檢查,做好記錄;
4.做好上下崗清理、檢查工作,做好當班記錄;
5.應定期對所有電器設備及配電線路進行檢查,嚴禁超負荷運行;
6.定期使用電流表對負荷情況進行監控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7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8
熟悉和掌握本學校的樓層和消防設施平面圖布置,加強和貫徹國家及省市消防部門有關的消防法規,加強維護保養校內的消防設施和設備,確保臨警狀態下能及時發揮作用,確保本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校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置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置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范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1)確保疏散樓梯和道口有明顯標志,道口暢通,不堆放雜物和車輛,一旦發現立即清除。
(2)經常維護疏散道口及樓道的應急照明,確保應急情況樓道和道口的照明。
(3)經常宣傳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師生防火意識。
(4)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5)嚴禁在樓內燒廢物或亂丟煙頭、點蠟燭等。
(6)保持消防電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臨警狀態時做好人員疏散組織工作。
(8)使用電爐、電水壺電飯鍋等電熱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護。
15、值班人員在得到火災報警信號后,應同報警人員保持聯系,落實火情真實情況,如確有火情,立即用電話向119消防部門報火情并即刻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6、對出現火災的樓層要維持好秩序,保護現場并向物業管理領導及校方報告火情。
17、對校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審查和控制外來裝修人員的資質和素質,如需報消防部門審批的必須等待批復后方可施工。
18、對外來裝修人員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過程中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報管理部批準,否則不得施工。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9
一、組織機構
以企業領導為總負責,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科科長任組長,并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企業的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人事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安全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警電話,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企業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信號及火警電話后,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的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后,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的報警原因,并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并將信息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科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盡量簡捷,就近安排,走道內應設疏散指示。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采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于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于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
4、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
5、當消防人員趕到后,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并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6、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4、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六、日常工作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2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0
一、消防員應急小組職責標準
1.努力學習消防業務知識。熟悉消防滅火設施、器材的使用性能,達到“三懂、三會、三能”。
2.配合消防中心保安員做好火警確認工作。
3.巡查看火警隱患及消防設施在位情況,如發現丟失要及時報告專屬領導,并通知管理處調查處理。
4.遇有火情要立即按下手動報警器,或電話通知消防中心,講清起火具體位置及燃燒物資,同時利用就近滅火器、消防栓撲救,控制初起火災,待上級及撲救人員趕到。待上級領導到達現場,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好滅火、疏散、引導工作,維護好現場秩序,做好防范工作
二、燃燒的條件
1.燃燒,俗稱著火。是指可燃物與氧或氧化劑作用發生的釋放熱的化學反應,通常伴有火焰和發煙現象。
任何物質發生燃燒,都有一個由未燃狀態轉向燃燒狀態的過程。這個過程的發生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缺少任何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而且這三個條件必須相互結合,相互作用,否則,就不會產生燃燒。
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氣或其它氧化劑起化學反應的物質稱可燃物,可燃物分為三類:一是氣體可燃物(如氫氣,一氧化碳等),二是液體可燃物(如汽油,酒精等),三是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服裝等)。凡是能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稱為助燃物,如空氣,氧氣,高錳酸鉀等。凡能引起可燃物與助燃物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稱作著火源。著火源可分為:明火、化學熱能、電熱能、光能等等。
2.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
預防火災,就是要消除產生燃燒的條件,阻止燃燒發生,從而達到防火的目的。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有:
⑴控制可燃物
具體方法有:控制可燃物品的儲存量;以難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提高其耐火極限;保持可燃物處于良好的通風狀態等,從而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濃度,使它們的濃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⑵隔絕助燃物
隔絕助燃物就是破壞燃燒的助燃條件,具體措施有:將易燃、易爆物的生產置于密閉的設備中進行;對容易自燃的物品進行隔絕空氣存放;變壓器充惰性氣體進行防火保護;關閉防火門、窗,切斷空氣對流;用沙、土覆蓋可燃油液等。
⑶消除著火源
消除著火源,就是破壞燃燒的熱能源,具體措施有:安裝防雷、防爆裝置;采取控溫、遮陽等措施避免著火源;在建筑物之間構筑防火墻,在同一大廈不同樓層之間及同一樓層的不同區域安裝防火卷簾等。
3、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一切滅火方法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發生的燃燒條件,在火災發生后,往往是根據燃燒物質、燃燒特點、火場具體情況以及消防設備性能等進行滅火。具體滅火的方法主要有:
⑴窒息滅火法
窒息滅火法就是根據可燃物燃燒需要足夠的`空氣(氧氣)這一條件,采取適當措施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采用不燃物、惰性氣體沖淡空氣中的氧氣含量,使燃燒物缺乏氧氣的助燃而熄滅。這種滅火方法適用于撲救密閉的房間和生產裝置、設備容器內的火災。
⑵冷卻滅火法
冷卻滅火法是根據可燃物發生燃燒必須達到一定溫度的這一條件,將水或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物上,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從而終止燃燒。此法還可用于冷卻尚未燃燒的物體,如建筑構件、設備等,避免它們受熱幅射影響而發生燃燒或爆炸。
⑶隔離滅火法
隔離滅火法是根據發生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這一條件,將與燃燒物鄰近的可燃物隔離開,阻止燃燒進一步擴散。
⑷抑制滅火法
抑制滅火法就是將滅火劑噴在燃燒物上,使其參與燃燒反應,使燃燒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游離基,從而使燃燒終止。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1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責任人每日對書店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書店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3
餐飲業是酒店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為確保餐廳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村(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眾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各村(社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則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各村社區(村)的第一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村(社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條 各村(社區)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條 各村(社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七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情節的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條 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各村(社區)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5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校和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有校長掛帥,由校委會成員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分工負責責任制,提高對火災的防御能力。
三、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竣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五、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六、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標本兼治,認真消除,火災隱患。對基礎設施容易陳舊老化的地方,進行統籌規劃,區別輕重緩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對易誘發火災的老化供電設施要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新設備,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經費中調劑資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電腦房、食堂、倉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每月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須制訂應急防范預案,并將防火責任落實到人,嚴防嚴守,確保萬無一失。
十、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一、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廣播、黑板報和各種會議強調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為廣大師生的自覺行為。要重點加強防火知識和火災逃生知識的宣傳,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保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情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委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安委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委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并按安委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大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7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師,必須以身作則,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伙房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19
1總則
1.1為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范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為: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并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筑審核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并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口頭通知后,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系,辦理好有關建筑審核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并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煙,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動火。
4.3加強對于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并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5.3凡是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后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并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必須憑證采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采購證,無采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于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并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毀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鑒定,由技術科監督銷毀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危化品生產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于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為消防專用,禁止用于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干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斗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范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致、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斗、舍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調度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周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為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并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周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并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于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復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于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后果或后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于因思想麻痹,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公司級消防安全職責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2批準發布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程、決議和措施。
14.1.3負責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并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并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為立即制止,并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并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設備運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設備帶病運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并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匯報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廠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盡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后應做好消潔工作,并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并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后,必須及時洗凈,晾曬干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并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干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干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滅火器管理制度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后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并對每一只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于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于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表,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干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后,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后的滅火器,若壓力表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并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于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消防安全制度的目錄篇20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