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
1.目的
為規范員工食堂的工作,為公司員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務,營造良好的就餐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食堂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食堂日常管理的監督及每月收支的審核;
3.2食堂管理員
3.2.1負責對食堂的日常管理;
3.2.2負責對每日菜品質量的跟蹤;
3.2.3負責制作、售賣食堂飯票、向員工發放餐卡;
3.2.4負責對食堂物資的采購;
3.2.5負責對各類物資費用的財務核算,加強費用的控制及節省;
3.3廚師
3.3.1負責對飯菜的具體操作;
3.3.2負責每日下午4時以前向食堂管理員提出每日所需菜品計劃;
3.3.3負責每周配合食堂管理員提出各類副食購置計劃;
3.3.4負責每日食堂工作的綜合安排;
3.3.5負責每日菜品的驗收;
3.3.6做好每月回收飯票的保管,負責每月初將上月收到的飯票統計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3.4雜工
3.4.1負責廚房、餐廳及食堂周邊的衛生打掃和清潔;
3.4.2負責菜品的切洗;
3.4.3負責餐具的清洗、消毒;
3.5保安部后勤管理人員:負責配合廚師做好每日菜品的驗收。
4.程序及內容
4.1伙食標準:
4.1.1員工伙食補貼標準及員工自購伙食標準:根據地產公司核定標準執行;
4.1.2對外伙食標準:
葷菜:1.5元/份;
素菜:0.5元/份;
米飯:0.5元/人·餐;
湯:1元/份(注:素菜湯免費);
4.1.3客飯伙食標準:
4.5元/人·餐兩葷兩素一湯。
4.2就餐方式:
4.2.1就餐地點:
技術人員在二食堂用餐;
管理人員在一食堂用餐。
4.2.2就餐時間:
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其他人員: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4.2.3公司人員:
均憑餐卡在規定餐數內用餐,超出規定餐數用餐的將按對應標準繳納餐費,餐卡遺失后,一律按80元/張補辦;
4.2.4其它部門人員憑飯票用餐;
4.2.5公司來訪客人用餐由經辦人填制訪客用餐登記表,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可用餐,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對客飯登記進行核查,無誤后作為業務招待費向公司結算;
4.3就餐管理:
4.3.1公司人員:
員工就餐時應佩戴工作證,將餐卡交給食堂人員,食堂人員核實無誤后在餐卡上做好相關記錄后,將餐卡交還給員工發膳,無工作證、飯卡時,食堂人員應拒絕發膳;
4.3.2對外售飯:
一律采取購買飯票的.形式就餐,嚴禁食堂人員收取現金,對不能提供飯票者,食堂人員應拒絕發膳;
4.3.3所有人員領膳時須依次排隊,不得自行拿取;
4.3.4主菜品由食堂人員派送,咸菜、米飯、湯(限素菜湯)、粥等食品不限量供應,但要注意節約,按飯量自取;
4.3.5不得在食堂高聲喧嘩、嘻笑打鬧、餐具應輕拿輕放;
4.3.6員工在就餐區就餐,不得將餐具及飯、菜拿出就餐區(當班人員、傷、病人員除外);
4.3.7講究環境衛生,殘食不得亂丟亂倒,應在指定地點倒放,并將餐具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4.3.8定時開餐,過時就餐一般不予供應(特殊情況除外);
4.3.9食堂專人打飯,相互監督。
4.4食堂收支結算:
4.4.1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將上月出售的飯票及收到的飯票進行統計;
4.4.2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據餐卡,就餐人員明細等,編制食堂帳務表并存檔。
4.5食堂的衛生管理:
4.5.1食堂人員必須于開餐前完成就餐區及廚房的清潔工作:
4.5.1.1將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內;
4.5.1.2用潔凈的抹布擦兩次以上桌面,保證桌面無水跡、油污;
4.5.1.3保證廚房、就餐區地面無垃圾、無油跡、防滑;
4.5.1.4食堂人員將餐桌、椅凳擺放整齊;
4.5.1.5食堂的墻、天花板應每周清潔,以保證墻面、天花板上無蜘蛛網;
4.5.1.6食堂的燈具、消毒柜、排風扇、灶臺等每天清潔一次,以保證清潔;
4.5.2食堂人員每日在開飯后完成就餐區、餐具、廚具的清潔工作:
4.5.2.1將需要清潔的餐具、廚具分別放置;
4.5.2.2用潔凈的`抹布將使用過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潔后,整齊放置在指定地點;
4.5.2.3用潔凈的布清洗廚具、餐具、灶臺兩次以上,直至干凈,保證無油污、污漬;
4.5.2.4將清潔干凈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內消毒;
4.5.2.5用清潔干凈的拖布清潔工作間地面,直至干凈、無水跡;
4.5.3食堂人員必須持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證”上崗。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2
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經校行政會議和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自__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行新的指紋考勤制度,內容如下:
一、關于上、下班考勤時間的規定:
第一次(按指紋)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紋)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紋)16:20以后
二、關于考勤費的`規定:
1、教師(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數滿12次算全勤80元,滿13次85元,滿14次90元,滿15次算滿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數滿10次算全勤80元,滿11次85元,滿12次90元,滿13次算滿勤100元。全體教師考勤次數達不到全勤次數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為止。
2、超過上班規定時間或提前下班規定時間半小時內扣除相應考勤費一半。
3、以周為單位進行考勤費統計,并及時公示。
三、公出人員需及時填寫考勤請假單(須相關校級領導簽字)向校長辦公室請假。
請假單上交時間不得遲于下周一,以便統計;遲于規定時間將作廢處理,后果自負。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3
為規范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總經理對生產管理負總責。
第二條公司設立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的具體工作,生產技術部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經理全面指揮生產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總經理負總責,其主要職責是:
1、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2、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采摘收獲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和推廣工作,審定技術方案和標準,積極指導科技創新,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困難和問題。
4、監督和檢查各生產組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6、協調綜合部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組和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7、制訂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
8、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及時發現并糾正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9、對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第五條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并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工作的組織開展、工人管理和生產任務的驗收落實。具體組織落實基地苗木種植、田間管理、勞力聘用、日常生產事務管理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組成若干生產組,每個生產組可指定1-2人為工作組長,協助生產技術部進行生產管理。生產技術部經理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并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第九條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對各生產組落實公司階段性作業計劃和作業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按時完成生產進度或沒有按照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的生產組和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需要定期召開生產組長和工人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較好的進行表揚,對完成任務不好的予以批評教育;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條生產技術部要按照生產需要及時向綜合部上報生產資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計劃。
生產技術部確定主要生產資料投入的種類、使用數量、范圍和方法,經總經理審核后,由生產技術部和綜合部共同采購。
第十一條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由綜合部安排專人管理。生產工具的領取和歸還施行登記制度。按照誰領取誰使用并負責管理的原則,對造成生產工具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領取人應予以賠償;屬于生產工具自然損耗無法使用的,領取人不予賠償。
工作人員應愛惜并合理使用生產資料。人為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不能使用的,應對責任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條對單元地塊要實行“五統一”生產,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栽培模式、統一施肥用藥標準、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達到栽培模式化、作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
第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4
1、嚴格按公司規定要求進行裝卸貨、理貨上架,準確、準時完成組長分配的任務;
2、裝卸貨理貨過程中,輕拿輕放服從分配,聽從指揮,注意安全,并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
3、裝卸貨過程中,愛護各類設施設備與工具(手推車)等,使用完畢及時歸位,發現破損及時上報主管處理;
4、與配貨人員通力合作,做好貨物的上下架工作。
5、統計每日到貨數量,做好登記,和貼條碼人員合作貼好條碼;
6、與配貨人員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一起做好上架工作并服從配貨人員安排,將急需的&39;貨物第一時間上架,按類擺放,做好標識。
7、每天下班前做好分管區域的衛生管理工作,保證裝卸貨理貨區域整潔有序;干凈衛生符合5S規范。
8、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
9、積極參加公司與部門組織的培訓,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商品知識水平,不斷探索提高裝卸貨和理貨準確率與工作效率的辦法。
10、對提高裝卸貨及理貨效率的方法、措施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作業流程優化有建議權。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5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__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安全培訓制度。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盤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一)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資料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像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二)保衛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自行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并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三)總務處職責
1、每周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過期、霉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四)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五)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職責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潛力,并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周班會,要及時總結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后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資料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潛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第十二條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7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月4日自主休息制,休息需提前一天向公司申請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二、鑫思維基金制度經討論決定在公司內部建立鑫思維基金。
基金來源:工作失誤、違紀犯錯等負激勵全部計入鑫思維基金;
基金去向:娛樂活動等事宜。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睡崗等五種,“獎勵”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布場地點);遲到15分鐘以內的,第一次“善意提醒”,第二次“善意提醒”,第三次起每次充值20元鑫思維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充值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充值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10分鐘以內,第一次“善意提醒”,第二次起每次充值鑫思維基金20元;30分鐘以上充值半天基本工資。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充值新思維基金1天工資,曠工一天充值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第一次充值鑫思維基金1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第一次“善意提醒”,第二次起充值20元鑫思維基金;如打瞌睡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公司財產遺失、客人投訴、員工被拐、影響社會和諧等)的,由睡崗者承擔一切責任。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每月正常4日休假除外)。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每月2日內充值鑫思維基金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充值。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充值基金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福利
1、全勤獎:(當月沒有任何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獎勵軟妹幣___200___元。
2、基金消費:每季度所充值的鑫思維基金全部用于集體消費(戶外娛樂、胡吃海喝等)
3、年假制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____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_7__天;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8
一、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9
為加強小區管理,嚴明紀律,發揮效益,創一流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行為規范:
1、工作人員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辦公講求效率;
2、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中間私自離崗,外出辦公說明去向;
3、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員工服裝莊重、大方、整潔;
4、保持辦公環境優美清潔,不得隨意丟棄雜物;
5、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6、重視防水、防盜和安全生產;
7、辦公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嬉鬧,高聲喧嘩和爭吵;
8、接待客戶時,要做到熱情周到,細心聽取客戶意見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0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后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并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準。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并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后,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系維修并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1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6、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員工考勤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3、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遲到:早上9:10未到者一律按遲到處罰。當日在12點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資。在12點之后到公司者,扣除當天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5、請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帶薪休息);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部門經理請病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每月1天帶薪休息);其他請假(如婚假等)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
6、請假內的薪酬: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準延長請假時間者,其請假期間內薪酬照發。逾期過后,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扣除工資=逾期天數×當日工資。
7、曠工:員工早上10:00之前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按曠工處理,每次罰金100元。當月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無基本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8、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部門經理請示后方可離開公司。
9、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10、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三、薪酬績效與晉升
1、薪酬計算:基本工資+話費補貼+工齡工資+車輛使用補貼+績效工資經理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實際績效為準。
3、公司以任人唯賢、唯能、唯績為原則,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對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為公司的未來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成功。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工作勤奮、業績突出者提供晉升機會。
四、衛生規范
1、員工必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每個部門負責一個月的值日工作。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個人工作區內設施自己負責關閉,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等應該關閉的設施。
5、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3、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5、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規定
1、員工入職后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3、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4、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5、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部門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并分配到各部門,超出配額之外的物品填寫領用登記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綜合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綜合部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統一配發辦公物品。
九、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綜合部申請做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1)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2)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2)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3)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訂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主管經理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1)交通費:實報實銷。
(2)住宿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100元/天/人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50元/天/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100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途中,如出現接待費用,先請示領導,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費用額度由領導批示定額。
6、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7、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發票,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新員工入職及培訓
1、新員工入職
(1)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員工檔案。
(2)員工入職后三個月為試用期。
2、新員工入職后培訓
(1)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2)公司規章制度。
(3)新老員工認識。
(4)辦公設備的使用。
(5)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十四、名片管理
1、目的: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綜合部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制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
(2)主管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部。
(3)綜合部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十五、其他
本條例自公示之日起適用于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2
第一條保衛科要定期到各業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條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現金存放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柜。第六條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第三條公司員工自行車、電動車、轎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
第四條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隱患地方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第五條門衛要做好值班,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管理機構:公司業務人員由公司銷售部負責管理和調配,在銷售部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第二條、業務人員崗位職責要求
積極宣傳、維護公司的品牌和產品、服務形象;進行市場業務拓展,按計劃拜訪客戶,開發、建立并維持穩定的客戶關系;確保公司利潤率,達到客戶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標積極完成、超額完成銷售任務。
第二節、基本要求
第三條、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嚴于律己,團結互助,互相學習,積極進取,不進行拉幫結派,不酗酒、不賭博。
第四條、為人正直、坦誠、成熟、豁達、精明、友善、自信,思維敏捷,勤奮敬業,積極上進;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吃苦耐勞精神,能夠在較強的壓力下工作,擁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務意識。
第五條、觀察能力和應變能力強;接受能力強;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強,良好的溝通表達(包括闡述,講解,基本商務寫作,傾聽和理解能力)技巧;擁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一定的團隊建設及管理能力。
第六條、具有敏銳的商業意識、市場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場預測、統籌規劃、分析及應變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風險預控能力、談判能力、公關能力、執行力。
第七條、有開拓、維護客戶經驗;客戶導向,能夠傾聽、理解、和準確把握客戶的真實需求,并客觀地影響客戶的購買行為與決策。
第八條、業務人員應認真學習營銷理論,不斷提高營銷技巧和電話營銷技巧。以目標為導向,理解團隊目標并不斷提升個人目標以及執行力。
第九條、熟悉企業全面運作,企業運營管理,各部門工作流程;熟記產品知識、功能、作用機理,了解公司基本情況;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傳資料以及產品優勢,并能形成一套有見解的說服客戶的理論。
第十條、實踐與理論相結合,勇于探索和創新,善于將自己的工作經驗加以歸納和提升,提高銷售能力,并向上級提供建設性意見。
第十一條、服從部門經理的安排,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協助部門銷售計劃的完成。
第三節、業務人員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收集市場信息
采集、整理市場及行業信息,追蹤同行競爭對手及整個行業的發展動態,特別是競爭品牌動向,提交市場分析報告,相關業務的記錄和分析,定期撰寫行業發展情況及重點客戶情況簡報,為企業戰略調整提供情報,為重大營銷決策提供建議和信息支持;從而實現“市場引導制造”的經營理念;為做好產品、市場定位、市場、研發決策提供依據;及時提供市場反饋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三條、收集、整理客戶信息
1、根據公司產品特點,實用性以及市場定位策略,通過多種渠道收集潛在客戶,建立、維護潛在客戶檔案。從網上或從公司及其它渠道獲得的詳細的客戶需求應及時備案,誰先備案算誰的,以免業務員之間的業務沖突。
2、通過電話,拜訪等不同途徑了解潛在客戶的需求,客戶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與商務溝通。
3、建立新客戶開發履歷表,負責收集、整理客戶信息建立資料檔案,完善現實客戶履歷,為企業長足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4、與客戶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戶目前的狀況,和采購渠道,建立各級客戶資料檔案,保持雙向溝通。
第十四條、客戶征信調查
1、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經營權限,了解其資信狀況、履約能力,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權限,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2、關注出現在主要經營者、企業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財務、市場表現、宏觀環境等方面的信用異常征兆,并取得相應證據。
第十五條、推廣介紹
1、拓展市場開發渠道,負責向潛在客戶推介,闡述公司的產品以及服務;處理客戶詢價;努力拓展新客戶。
2、聯合公司內部產品、技術支持等不同人員向客戶闡述公司產品與服務,獲得銷售機會。
3、完成客戶聯系,定期拜訪客戶,了解客戶需求、市場動態,挖掘行業客戶潛在銷售機會,向用戶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獲取客戶訂單以促進產品銷售,擴大市場份額,確保公司利潤。
4、做好分管區域終端拜訪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訪頻率:轄內A類店為3次以上、B類店為2次以上、C類店為1次以上。
第十六條、談判與訂約
1、業務人員聯系客戶時,嚴格按公司公布的價格向客戶報價,并記錄備案(含報價時間、客戶名稱、所報價格等)。
2、業務人員負責向本轄區的客戶報價,若接到其他區域用戶詢價,須轉達給主管。
3、簽訂合同前,了解客戶、商家資信,做好資信調查,有效防范資金風險。
4、簽訂合同時,業務人員對合同文本所規定的條款填寫內容進行認真推敲,逐項填寫完善,不得涂改,嚴格按《民法典》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執行,并簽章認可,對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規定的標準合同。
第十七條、履約
1、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資源,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信息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協調,做好客戶與公司其他支持部門的溝通橋梁;使公司內部各有關部門為完成客戶開發或完成客戶定制產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證客戶的滿意度。
2、貨款、貨運等事宜的跟蹤,保證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業務人員在合同或訂單簽好后,應嚴格按約定支付款項,不得為難客戶、故意拖欠貨款。
4、嚴格執行公司促銷政策,所有促銷產品除質量問題外,一律不得退貨。
第十八條、售后服務
1、協助客戶服務部完成客戶投訴的處理,包括原因分析、緊急處理對策及永久改善對策等。
2、公關、促銷活動的總體、現場指揮。協助客戶服務部維護客情關系。
3、持續改善客戶關系,客戶檔案的管理、客戶拜訪及關系維護。
第十九條、回款
1、業務人員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征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依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2、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征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承擔公司損失的一半。
3、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造成款項丟失或被騙,承擔全額損失。對配合客戶詐騙公司貨款的,挪用公司貨款等行為,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反饋
1、向銷售經理提供例行性銷售報告以及制定銷售活動計劃。
2、負責處理價格、合同、談判、收款等銷售相關的客戶資料的整理與更新,并及時反饋到公司客戶管理系統中。
第二十一條、公共關系
1、依據市場發展需要,維護、開拓與政府、媒體、客戶及相關企業間的積極交流與良好合作。
2、開展公關營銷,負責轄區終端營業員生日禮物派送,與終端營業員建立良好關系。
3、參與培訓、指導和管理、考核促銷員。
4、組織、參與各項促銷活動。
第四節、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考勤
1、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請假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2、業務人員每天須打卡兩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3、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系,業務員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于開機狀態,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并不能隨意更改號碼。如影響到任務執行者,則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二十三條、提交日常報表
認真按時完成工作日報、周報表及各類計劃和總結。日報表、周報表將各項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30前交辦公室;月總結下月2日前交辦公室;字跡潦草、敷衍了事的重新填寫。
第二十四條、參加業務會議,無故缺席除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外,銷售部處罰______元/次。
1、每天早晨參加由主管或經理主持的晨、會,匯報昨天工作情況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銷地點,洽談成敗經驗,提出市場的技術和商務上反饋問題,以供大家討論解決;今天計劃推銷地點,預計成敗可能。
2、按時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各項會議或活動。
第二十五條、必須履行對公司機密、業務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將公司業務及營銷信息泄露給他人。
第二十六條、無操作資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關設備、器具等。
第五節、業務員日常行為規范
第二十七條、注重商務禮儀,形象氣質佳,儀表良好,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艷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間及對公司外的人員,必須禮貌待人,文明用語,不講粗話、臟話。語言表達能力強、有談判溝通技巧、不得啰嗦。
第二十九條、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煙。與工作無關的私物不得隨意帶入公司,工作場地非經許可不得進行各類娛樂活動。
第三十條、工作期間應認真工作,不允許串崗聊天和在工作區內大聲喧嘩,不得妨礙其他人開展業務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可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志。
第三十一條、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團結、幫助。對同事的升遷要吃積極的態度,不議論同事的私事,關心同事,幫助同事。
第三十二條、工作時,不打非業務性電話,接非業務性電話時應盡量縮短時間。打接電話:態度和氣、熱情;內容簡短、不閑談;對有不合理要求的電話要委婉拒絕,語調適中不要過高。
第三十二條、客人來訪原則上應有預約,并在指定場所接待。非工作人員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工作場所。
第三十三條、外出辦事應注意:
1、要遵守其他單位的門衛制度,主動出示證件。
2、進門時要輕聲敲門,說話和氣舉止大方得體。
3、不講影響公司形象的話和對公司不利的話。
4、禮貌道別。
5、做到據實報銷,不隱瞞行程,不瞞報費用。
第六節、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條、出差前做好出差準備,最好電話預約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十五條、出發前檢查儀表的整潔,并攜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銷售物品:
1、銷售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行業監管機構批文》、《價格表》。
2、終端日報表、筆記本、筆。
3、名片、計算器。
4、產品樣品、傳單和招貼畫。
第三十六條、出差期間應注意:分區銷售不得越界;統一價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張貼和散發傳單。
第三十七條、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要有工作計劃,每天填寫拜訪記錄表(客戶報備表),出差日記要有客戶詳細檔案及客戶庫存和當月產品消化情況,分析競爭對手信息,并按時交回公司。
第三十八條、業務員出差期間,每隔固定期限用當地固定電話向公司匯報,每月出差前、后到公司登記,以便考核工資。
第七節、駐點日常管理注意事項
第三十九條、業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在公司人員執行公司作息時間;駐點人員可以根據區域特點制定本駐點的作息時間,但要報公司備案;每日工作服從主管安排。駐點人員晚上非因業務需要不得外出,如因業務需要外出必須經駐點主管批準。
第四十條、每天根據值日程表安排人員值班,由值日人員負責做好駐點的衛生打掃及伙食安排,始終保持清潔整齊的辦公環境。駐點的公共物品及個人物品擺放整齊,如人為損壞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設施,照價賠償。
第四十一條、駐點人員外出時要有防范意識和安全意識,應做好自身的保護工作,以防止發生意外。
第四十二條、駐點電腦由內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電腦的同時做好保養、維護和管理工作。駐點電話及傳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電話,駐點內勤和主管負管理責任。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四十三條、客戶來訪時,禮貌接待,并將各種資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機密外泄。
第八節、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條、業務員工資=底薪+崗位津貼+業務提成。
第四十五條、底薪:業務員按工齡四個月以內、工齡四個月以上、工齡一年以上,分三個檔次確定底薪。因業務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升為業務主管的,除底薪+崗位津貼+提成外,公司另行根據其貢獻進行實施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業務提成計算方法:每季度完成銷售任務以內的,提成為5%、;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提成為10%。每季度支付一次,提成結算時間為收回全部貨款之日。銷售任務另行分區域確定。
第四十七條、業務員未完成每月銷售任務的,按完成比例發放底薪和崗位津貼。銷售額以簽約為準。
第四十八條、當月銷售總額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或連續三個月銷售總額累計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則次月可享受公司特別獎勵。
第四十九條、業務主管有責任幫助其它業務員提高業務能力及解決業務員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于影響個人的業務量,公司另行給予業務主管崗位津貼;業務主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業務主管資格。
第五十條、試用期薪資的特別規定
1、新業務員到崗后,由公司統一安排參加崗前培訓。每個業務員需通過基本培訓后方可上崗。培訓期間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資。
2、試用期內的薪資:無銷售定額;無崗位津貼和提成;只支付底薪;有突出表現的,公司給予獎勵。
3、試用期內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高于業務員底薪的,其薪資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計算。
4、業務員入職的第三個月份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低于業務員底薪的,視為不能勝任業務員工作崗位,將依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處理。
第九節、費用核銷
第五十一條、業務員出差如需預借差旅費的,到財務處填寫預借差旅費單,經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核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領取預借差旅費。預借差旅費最多不可超過1000元。
第五十二條、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區域包干,包干費用另行規定。
第五十三條、未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四條、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公司不予住宿補助。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區域包干,包干費用另行規定。有特殊情況經許可的,在經許可的范圍內報銷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未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六條、單筆訂單金額超過五萬元需請客戶吃飯的,成交則公司據實報銷;不成交則不報銷。
第五十七條、每趟出差去外地見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次。兩次之后的費用,自行處理。如果同一客戶,第一次出差見面沒有成交,第二次見面才成交的,則按交通費,住宿費的報銷標準,給予報銷。
第五十八條、每趟拜訪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天,超過兩天之后的費用自行處理,超過4天的應報部門主管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九條、盡量做到自己的客戶自己見,減少出差人員。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見客戶,那么受邀人員出差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公司均不予報銷。特批除外。
第六十條、出差人員出差回來后,必須在一周內,拿著有關報銷票據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每趟出差回公司后,應積極核對費用,以免長時間不對帳,發生混亂現象。
第十節、獎懲
第六十一條、貨款按合同約定日期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1%的獎勵。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30天內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0.5%的獎勵。
第六十二條、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60天才全部收回的,公司進行業務員每筆200元的處罰。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180天才全部收回的,業務員提成減半。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一年才全部收回的,取消業務員提成。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案防工作,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用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外國銀行分行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參照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健全案防管理體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強化法人負責和責任追究,推進案防長效機制建設,實現案防關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風險。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案件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獨立實施或參與實施的,或外部人員實施的,侵犯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客戶資金或其他財產權益的,涉嫌觸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按規定應當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案件。
第五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組織架構
第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案防工作第一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本辦法要求,建立與本機構風險管理、資產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案防管理體系,有效監測、預警和處置案件風險。案防管理體系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會(或理事會等,下同)職責;
(二)監事會職責;
(三)高級管理層職責;
(四)適當的組織架構;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六)內部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董事會應當將案件風險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一項重要風險,將董事長列為案件風險防范第一責任人。董事會應當下設合規委員會或承擔合規管理職責的專門委員會(以下簡稱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授權組織指導案防工作。專門委員會中應當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成員。專門委員會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議批準案防工作總體政策,推動案防管理體系建設;
(二)明確高級管理層有關案防職責及權限,確保高級管理層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監測、預警和處置案件風險;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體要求,審議案防工作報告;
(四)考核評估本機構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確保內審稽核對案防工作進行有效審查和監督。
未設董事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由經營決策機構履行董事會的有關案防工作職責。
第八條監事會或監事應當監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案防工作職責履行情況,監事長是案防工作監督的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高級管理層應當有效管理本機構案件風險,行長(或總經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執行的第一責任人。高級管理層應當明確各部門及分支機構案防工作的職責分工,確保專人負責,并研究制定年度案防。
第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一名合規總監或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統稱合規總監)負責本機構合規及案防工作。合規總監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范圍,崗位變動要按照監管管轄事前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合規總監向行長報告工作,同時向專門委員會報告工作。
合規總監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定期審查、檢查和監督執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全面掌握本機構案防工作總體狀況,并定期報告;
(三)建立與各業務條線和分支機構的協調配合機制,形成權責明確、報告路線清晰、運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機制。
第十一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明確負責合規管理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合規部門)為案防工作牽頭部門,將本機構案防工作組織實施作為其重要職責。
合規部門對合規總監負責,其案防方面的具體職責包括:
(一)擬定本機構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組織實施、協調落實案防工作決策和年度案防工作計劃;
(三)收集匯總案防工作情況,定期分析本機構案防形勢,確定案防工作重點;
(四)督促各部門及分支機構切實履行案防職責,確保案防管理體系正常運行;
(五)跟蹤落實監管部門提出的案防監管要求;
(六)定期組織案防工作培訓。
第三章制度及質量控制
第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具體業務部門發起制定業務制度和辦法。業務制度和辦法應當覆蓋全部業務流程,明確責任部門,確保員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違規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制度后評價體系,對各項制度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根據審查結果和業務發展需要及時修訂完善,確保制度涵蓋所有業務領域和環節。
第十四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并完善統一授信、分級授權制度以及前、中、后臺職責明確、崗位分離、制約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對各部門及分支機構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系統,提高通過技術手段防范案件的能力,支持各類管理信息適時、準確生成,對關鍵業務環節實時監控,確保業務的連續性、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第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符合本機構特點的案件風險排查、報告、處置、問責以及整改、后評價等專門制度。
第十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確保業務發展與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能力相匹配,規范各級機構及其員工行為,防止因考核激勵機制不科學誘發員工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檢舉、抵制違法違規行為和堵截案件的獎勵制度,強化員工參與案防工作的激勵引導,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人員培訓與行為管理
第十九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員工培訓教育作為案防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的員工合規及案防培訓體系,制定合規及案防培訓計劃和重點業務,建立配套的培訓考核機制,并與員工崗位、待遇、職務晉升等掛鉤。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履行職責相匹配的能力、經驗和專業素質。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定期為案防管理人員提供系統的專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一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強化員工職業規范約束,將員工行為管理與操作風險管理有機結合。主要工作至少應當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員工管理制度,將員工入職前背景考察、職業操守、八小時內外行為規范等要素納入案防管理范疇;
(二)加大對員工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充當資金掮客、洗錢、涉黃、涉賭、涉毒、經商辦企業、過度消費及負債、頻繁請假等異常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并加大對案件易發部位和薄弱環節的檢查力度。
第二十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整體案防工作情況、案防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內外部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根據檢查評價結果促進內控管理自我完善。
第二十四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整體移位、突擊檢查等方式開展檢查,合理設定突擊檢查頻率、覆蓋范圍、延伸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質量評價標準,加強對基層網點和一線柜臺的突擊檢查。
第二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通過多種方式與客戶建立獨立的信息反饋渠道,實現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
第六章考核與問責
第二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案防評價制度,對各級機構案防工作進行考核,并作為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要素至少應當包括案防工作組織及質量、內控制度建設、制度執行、內審監督、案發情況、責任追究和整改情況等。
第二十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建立有效的違規及案件問責制度,嚴格責任認定與追究,嚴肅處理違規失職人員,發揮違規懲戒的警示作用。
第二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工作質量控制,業務條線管理、合規管理、內審稽核等負有檢查職責的部門對具體發案業務已做過專項檢查或審計,應發現未能發現問題或發現問題后未及時報告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七章案防工作監管
第二十九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實施監管,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應當按監管管轄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備案。
第三十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第三十一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評估結果作為監管評級和現場檢查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對于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監管和評估中發現的有關案防工作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個別銀行業金融機構組織架構設置不完全適用本辦法有關要求的,相關機構法人應當按監管管轄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提出申請,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決定。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5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眾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進行生產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車間(工段)、班組四級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人事部、安全環保監督部協助辦公室做好公司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對本部門的科室(車間、工段)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車間(工段)對班組、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班組長要做到每天班前講紀律、班中查紀律、班后總結紀律,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七、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八、不聚眾賭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二、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6
第一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復后,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批后,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后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準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周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并沖洗干。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并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涂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于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匯總后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于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并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范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③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④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
⑤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⑦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7
為規范職工食堂安全行為,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管理處所有職工食堂餐飲安全的控制。
處機關食堂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單位負責本單位食堂的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
1.1、食堂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換衣,嚴禁佩帶手鏈、戒指等裝飾物品。
1.3、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得在廚房吸煙。
1.4、在廚房和餐廳內嚴禁穿拖鞋、短褲和赤膊。
1.5、嚴禁在操作間內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1.6、生病時應及時就醫,不準帶病上崗。
2、食品制作場所環境
2.1、應設置標志,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制作區。
2.2、應設置紗簾、紗門、紗窗、防鼠墻裙及門擋板,配置滅蠅燈。
2.3、飯、菜、湯等食物應加蓋或紗罩,以防蚊蠅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食堂內嚴禁存放化肥、農藥、強酸、強堿等有害物品。
2.5、食堂應配備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垃圾箱和泔腳桶要加蓋,并當天清理。
2.6、操作臺、地面保持全天無積水、整潔;排油煙器要定期清潔,不得有明顯的積油流淌現象。
2.7、廚房間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滅火毯。
2.8、堅持每餐餐后清掃,每周一次大掃,保證室內外清潔;
2.9、下班時,要關閉煤氣、水電,在確保無異常情況后鎖好門、關好窗。
3、食堂炊食用具
3.1、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著地存放。
3.3、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使用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食品原料的采購
4.1、定購熟食品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把好食物采購關。嚴禁腐爛、變質和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入庫。
4.2、購買肉類及其制品時,必須購買衛生免疫部門檢驗合格的。
4.3、嚴禁購買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產制品。
4.4、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5、食品加工過程
5.1、蔬菜清理后,應先洗后切,菜要洗凈,防止泥土或昆蟲夾雜在菜中。
5.2、對直接入口的食品,應使用專用餐具盛裝、發放。
5.3、在切制食品時,應生熟分開,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潔。
5.4、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
5.5、使用明火時,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6、食品存放
6.1、食物應在專門的庫房存放,實行“三隔離”,熟與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
6.2、食品入庫后應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存放,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檢查,發現變質、過期食品應及時處理,出庫時要做到“先進先出”。
6.3、需冷藏的原料、食品應進行冷藏。
7、刀、機具的操作
7.1、刀具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應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櫥柜或抽屜內,以免誤傷;不得以刀具代替開瓶器;破損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遲鈍的刀具,不得勉強使用。
7.2、要熟悉機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裝置及知識,使用壓力鍋、蒸飯箱要正確開啟,防止蒸汽燙傷。
7.3、熟悉電氣用具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操作帶電設備和接觸電源插座及開關,以免觸電。
7.4、嚴格遵守液化氣、煤氣安全使用規定,做到勤檢查、不泄露,使用后關閉氣閥,防止火災。
8、監督檢查
8.1、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品質量衛生、食堂衛生及工作人員衛生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辦公室及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餐飲衛生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對提出整改的問題應跟蹤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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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8
目的:為促進管理人員能夠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體系、管理制度,系統地融入企業文化,滿足管理崗位的專業要求,制訂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
管理部門:公司人力資源行政部。
一、凡總部管轄管理人員(各單元經理、各級管理人員)都必須實行崗前培訓制。
二、本崗前培訓是指新聘進管理人員或晉升管理人員在上崗前和在試崗(試用)期,必須接受的培訓。
三、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培訓和專業內容培訓。
基本培訓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
專業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專業崗位知識與技能、崗位職責、作業流程等,由用人單位安排培訓。
四、本崗前培訓期間一律實行導師制。即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都指定一位輔導導師為其在培訓期做培訓輔導。輔導導師由其一級以上領導或專業管理者兼任。
五、企業文化和規章制度培訓課時為16小時,其中12小時授課,2小時交流、2小時考試,考試結果歸檔,做為轉正考核的依據之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落實。
六、專業培訓時間為3—6個月(與試用或試崗期同步)。由用人單位和輔導導師共同組織落實,人力資源部跟蹤管理。
用人單位和輔導導師須定期(每月不少于兩次)為試崗(試用)人員進行專業培訓與輔導。
試崗(試用)人員須每月提交試崗(試用)培訓報告,經輔導導師和用人單位第一責任人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歸檔,做為轉正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管理人員崗前培訓結束時,經本人申請,由組織部(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其綜合考評(內容包括:上對下、下對上、周邊、及個人工作方案演示等)。考評合格后方可辦理正式轉崗(轉正),并納入管理者正常考核程序。
八、培訓必備基本內容:
1、公司簡介(對試用期)
2、公司經歷及簡介
3、公司發展歷程、企業榮譽
4、公司組織、公司經營管理構架、管理團隊介紹
5、公司標識
6、公司文化理念:
7、員工手冊
8、管理標準:教育員工熱愛工作、會工作、做好工作
上級指令,快速落實。下屬反饋,快速回應。客戶投訴,快速處理。服務標準,快速提升。思維定勢,快速轉換。企業文化,快速融匯。成本控制,快速下降。經營發展,快速跨越。
9、基本制度
愛企業、愛崗位,不做任何損害企業利益、信譽、商譽的事。
全面接受企業文化,遵守規章制度,不做違規亂紀的事。
敬畏領導、關心同事,愛護下級,不做損人利己的事。
嚴于自律、不徇私情,不做損公肥私的事。
服從指揮、顧全大局,不做本位、山頭主義的事。
10、自律
愛祖國,愛崗位,不損國家和企業
同文化,盡職守,不違道德品格好
尊領導,聽指揮,遵章守紀不亂議
講信譽,守承諾,相互尊重不自傲
廉自律,不徇私,公私分明不違紀
善學習,精業務,團結員工同提高
精管理,勤協作,不推不扯支持多
多貢獻,創榮譽,企業效益結碩果
九、本制度自20__年5月5日起生效執行。
簽發:簽發日期: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自律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員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員工應當自覺接受公司及所屬部門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獎懲以為指導,做到以人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規違紀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總經辦和工會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和引導員工學習了解、遵照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傳員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跡,同時有力地糾正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五條對員工的獎勵和違規違紀的懲處要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寬嚴適度、及時到位。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要起到對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啟示作用。
第六條公司員工對他人的獎勵或處罰不當有建議權,對本人的處罰不當有申訴權。
第二章獎勵
第七條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一)在恪盡職守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生產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公司基礎管理或專項管理,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
(三)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或項目建設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生產、科研、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明、創新、技術改進等行動并取得顯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實施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效果的。
(六)在保護公共財產,預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會組織的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獎勵規定必須給予獎勵的。
(八)公司領導認為或基層建議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獎勵可以于年終集中進行,也可以平時分散進行。
第九條第七條中的第(一)(二)(三)項于年終進行,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分設如下獎項:
(一)全勤獎: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個工作日,獎勵400元。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者沒有全勤獎。
(二)考核獎: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定三個等次,比例為2∶7∶1。對全勤者,按考核結果獎勵,優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對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計算。工作日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
(三)先進員工獎:
(1)按部門人員總數的15%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給予張榜表揚,發給獎金400元。
(2)按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比例(相當于全員的3%)評選明星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嘉獎證書和獎金1000元(不重復享受前項獎金)。
(3)按明星員工總數的1/3比例(相當于全員的1%)評選模范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記功證書和獎金3000元(不重復享受前項獎金)。
(4)其它可設單項工作先進個人,如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環保工作先進個人,比例嚴格控制,發給獎狀和4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條第七條中第(五)(七)項的獎勵于平時進行,其獎勵條件、額度遵照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規定執行,除制度中有明確流程規定的以外,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審查,確認的立即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第七條中第(四)(六)(八)項的獎勵于平時進行,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組織審查,確認的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總經理批準后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三章處罰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揮霍浪費公司資財,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第十三條員工違規違紀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和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的程度,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四類。
第十四條對員工違規違紀行為的教育與處理分為:公開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五種,并結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容易受客觀因素影響而發生的情節輕微的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具有初犯性和偶爾性(同一條款中每月累計不超過一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輕微違規違紀行為:
1.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或班中短時出廠;會議或培訓中無故遲到、擅自早退等;
2.到崗后洗漱、做個人衛生;上班中擅自離崗、串崗、睡崗、干私活、玩游戲、看視頻、看小說、玩手機等;
3.上班中講粗話、臟話、吵鬧喧嘩、聚眾閑談、打搞嬉鬧;
4.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應請示、匯報的事項不及時請示、匯報;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吃零食、在設備旁存放食品;亂扔雜物、亂倒剩菜剩飯、亂停車輛、亂擺亂放周轉架、玻璃架等;
6.職員下班時不關電燈、空調、飲水機、復印機、電腦、風扇等用電器;員工非使用狀態下不關水龍頭、電燈、電腦、風扇等;
7.對來訪者不聞不理、態度生硬;對來賓有不敬行為。
第十六條首次出現輕微違紀,一般適用公開批評的教育方式,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在一定周期內重復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相對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復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別人打卡、代別人打卡、與考勤人員(含門衛保安)發生爭執、吵鬧、涂改考勤記錄;月內曠工半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一天等;
3.無故不參加會議或培訓;碎玻璃不以色分類傾倒;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違規使用液壓車、電瓶車;輕度違規使用叉車、行車;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未經批準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不論是否產生損害結果);
6.上、下班次間未按正常規定交接、隱瞞工作失誤,但尚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負面影響;
8.不服從領導分工和工作安排,頂撞領導;不配合同事開展應予合作的工作,刁難同事;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員語言粗魯、謾罵或侮辱下屬。
第十八條首次出現一般違紀行為適用警告處分,并在當事人寫出認識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多次重復輕微違規違紀行為和重復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復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3起以上或三個月內重復一般違規違紀現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強行進出;班中出門無手續或有手續不打卡并強行進出;損毀考勤記錄;不假而別、月內曠工一天或提供虛假的病假條休息滿一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兩天;
3.在廠區禁煙區吸煙但未產生危害結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限額領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產生危害結果;
4.嚴重違規使用叉車、行車,形成安全隱患;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糾正、損毀消防設施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部門或管理者要求不嚴、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嚴重受傷或釀成傷害事故;
6.隱瞞安全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或其它事故;對重大隱患知情不報;虛報業績而蓄意獲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或有較大負面影響;
8.在工作場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區域內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約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毆;
9.為獲取加班補助,采用不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或延長加班時間的;因工作需要延時下班,但未經許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的(不計多少);采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侵占、貪污或收受賄賂情節輕微的。
第二十條首次出現較重違紀行為適用嚴重警告處分,并在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200元至5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反復違反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重復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損害)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年內重復出現一般違紀3起以上(含3起)或較重違規違紀現象2起以上(含2起);
2.違反社會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傷社會風化和企業形象,在公司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3.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明知行為會帶來不良后果,仍繼續堅持行動,造成公司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形成惡劣影響;
4.破壞、私拿、浪費公司財物、假公濟私、價值在千元以上的;
5.違反保密或競業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為同行業企業服務、利用公司出資培訓證件為其他企業服務;
6.私拉私接、私開設備、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釀成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7.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在公司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限制領導人身自由,不聽勸阻的;
8.利用病、傷、事假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經教育不改的;
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名譽;
10.未經授權或批準,將公司的資金、房產、印章、證照、車輛、設施、設備、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予、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首次出現嚴重違紀者,如認錯態度好,有好的教育預期,適用記過處分,并由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處以500元至20__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情況嚴重的可并追加績效考核降等和職務降級。
第二十三條以上行為適用公司專項制度進行處罰的,按專項制度執行。以上未能列舉的行為,根據情節和影響(損害)程度志所列情形進行比較,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半年內重復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記過”處分或首次出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規違紀行為,給公司或同事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并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為體現懲前斃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則,公司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員工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有直接責任的,應責令其賠償,但每月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對有侵占、貪污、挪用公款和盜竊、索賄受賄的,應依法全額追繳其違規違紀款額并賠償利息損失。
第二十六條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誰用工、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對輕微違紀和一般違紀,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各部門直接處理,由部門負責人簽發,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總經辦和工會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室批準,由總經理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部門和部門工會小組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由分管副總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職員、員工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所在部門或車間及工會小組負責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擬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報分管副總批準、簽發;擬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請公司法律顧問斟酌并征求總經理和工會的意見,確認后報批準、簽發。
第二十七條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時,下達處理決定書前,通知被處理者本人;書面處理意見及時轉人事科歸入個人檔案,經濟處罰及時報送財務部門執行;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員工,同時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五險一金的交納。
第二十八條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包括下列內容:
1.被處理員工的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職務(工種)、入職時間、工齡等基本情況;
2.主要違規違紀事實;
3.處理決定;
4.不服從處理決定的申訴途徑和期限。
第二十九條受處理的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提出申訴。
第三十條員工對處理決定提出申訴的,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對員工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核查,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在一個月內處理終結。不得因為員工申訴加重對其處理。
第三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撤銷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或重新處理,該彌補損失的應彌補損失:
1.違規違紀行為不存在或認定事實不充分的;
2.處理適用依據嚴重不當、出入較大的;
3.違反管理權限或處理程序的。
4.若被處罰員工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可以提前結束處罰,但被處分時間不得低于應處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罰款數額不得低于應罰數額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所稱違規違紀,是指員工在公司內出現違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辦法但尚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首次經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及車間代表討論通過,經總經理批準后開始試行,試行中廣泛聽取意見,適時修訂。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公司員工制度及細則篇20
一、 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任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通過書寫文字報告的形式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二、 服從管理、服從分配、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 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的形象。
四、 公司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員工要服從安排并完成該時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諉。
五、 上課時間非工作電話不準接聽,上班時間不準長時間聊私人電話,衛生實行輪流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六、 認真聽取每位學員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竊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七、 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學員和家長(您好!歡迎光臨!請~!),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對公司的業務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請教;(工作中語言——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路走輕、說話輕)
3、每位老師及前臺,在工作中要對學生負責,學生學習結束后還要注意后期服務工作。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細則)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 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凈本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歷;
(二) 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 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 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
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 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后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 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 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招聘表格。
(二) 學歷、職稱證明。
(三) 個人簡歷。
(四) 近期照片2張。
(五) 身份證復印件。
第七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 基本工資待遇。
(二) 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后,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 崗位責任制度
1、 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志及心得
2、 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學員及家長。
3、 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 隨時整理客戶信息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 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學員情況。
6、 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 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 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周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 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通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0000/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 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后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 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 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
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 考核范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 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 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 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于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于警告處分,警告后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 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并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后,需向批準人銷假,上述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說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 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
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臺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于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予留用查看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 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 衛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衛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衛生,工作完畢以后未整理干凈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 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游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