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值日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匯總填表于宣傳欄上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于7:50前到崗,全體教師必須于8:10前準時到校。
下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全體教師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第二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注: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前或假后必須調好。
2、教師病假、事假一天以內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請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后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7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3節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前3天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7、婚、喪、產假按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
8、教師因公出差,填好調課單,不計缺勤。
四、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于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貼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貼10元;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元獎金,并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篇2
一、堅持落實好校長、教師的帶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學生上學、放學、做操、參加集體會等常規活動的關鍵部位、重要環節,安排專人疏導,保護、管理學生,明確疏散路線,健全緊急情況下疏散、拯救預案。
二、在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生活場所的安全通道、樓梯間、疏散路線上等安全瓶頸地帶,嚴厲禁止學生擁擠、跑、竄、追逐等做其它有礙安全的行為。
三、學校舉行或參加上級組織的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領導和負責教師班主任必須帶隊、跟班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校日常的實踐類教學和竟技類教學活動,必須做到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預防,確保學生不受傷害。
五、認真做好季節性重點環節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定期舉行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知識競賽、發致家長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發季節,配合大營鎮衛生院做好預防工作,冬季嚴禁學生在上、放學路上、校園內玩火,夜間房間放煤火取暖。夏季嚴禁學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強行過河及危險地段。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學生必須聽從教師教導和指揮,按教師規范要求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技能訓練。師生共同有相應避免和消除危險的義務。
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篇3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熱源進班。
2、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3.冬季取暖期間,保證取暖器的安全。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邊角要圓滑,墻面要軟處理。大型玩具每一天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教師組織戶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活動范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小班戶外活動時間或地點要與中大幼兒班分開。
3.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內(儲藏室、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透過游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三、嚴防異物入耳、鼻、氣管等處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誤把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戶外活動時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鼻、耳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氣管事故,教師不要隨意采取措施,弄清狀況后,再進行排除。如老師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立即通知家長。
4.每一天晨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必要時應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要在情緒穩定愉快的狀態下安靜進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6..推薦家長不要給孩子攜帶各種飾物。
四、預防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滌劑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柜內。
2.培養幼兒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藥品務必妥善保管。每個孩子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服用前,保育員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4.做好服喂藥交接記錄工作。如幼兒有異常狀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及時采取措施。
五、防止觸電
1.錄音機、電視、影碟機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電源插座(尤其接線板)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3.經常檢查電器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六、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里。固定接送人員,家長如遇特殊狀況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系或書面委托。
2.門衛要堅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出幼兒園大門。
3.戶外活動回班及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
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篇4
一、課堂教學管理
1、所有任課教師應在上下課做好簽到簽退工作。
2、所有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功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校。無故遲到(5分鐘以內)扣除本課時費10%,5分鐘以上扣除本課時費20%。遲到15分鐘以上(包含15分鐘)或無故曠課不享受本課時費,并倒扣本課時費100%。
3、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反映強烈者本中心將視情況給予警告或扣本課時費10%。
4、任課教師要保證一學期的教學進度,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
5、任課教師要保證教室衛生,下班離開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并關閉各種電器開關。
6、教師要為人師表,嚴于律己;穿戴整潔,發式適合,端莊大方,上班不化濃妝,佩帶首飾適度,男教師不穿背心和短褲,應符合職業身份。(特殊情況除外)
7、上進入課堂要精神飽滿;未經本中心相關負責人允許不能隨意調課、停課;不能默許或隨意帶外來人員旁聽課程。上課時發現沒有請假又未到的學生,課間必須及時告知客服人員。嚴格上課紀律,做到上課時不遲到,不會客,不接電話(特殊情況例外)。
8、老師不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注意保護學生自尊心;課上課下要保證學生的安全;要善于發現安全隱患并立即行動予以排除或尋求解決辦法。
9、課上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現上課不認真的要及時給予提醒。教學思路要清晰,
10、不接受家長饋贈,不得向家長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節假日暗示學生送禮。全職員工在本職工作之外,若有從事其他相關工作應及時告知本中心。
二、請假制度
1、調課應提前一天告知本中心安排調課,每超過一次扣本課時費10%,具體調課時間由本中心決定,教師應無條件配合。
2、請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課時費。
三、學生安全工作
1、課堂中,如遇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必
藝術培訓中心管理制度須第一時間通知本中心負責人,由負責人告知家長以便處理。
2、課堂結束后,教師清點本班學生,未被家長接走的學生應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員,安排妥善后,方可離校。
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篇5
一、認真實行坐班制,嚴守坐班紀律,保證坐班質量。深入鉆研教材,精心設計,搞好作業批改工作。按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辦公時間外出:1小時之內到教務處請假(班主任需另向德育處請假),1小時以上到當天值班領導處請假,所有工作期間外出必須登記交驗出門證。回校后及時在出門證上登記回校時間,由門衛室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同時當事人應向本辦公室負責人匯報外出情況,由負責人具體記錄。
二、平時上課及早讀、晚自習、調休補課時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教室,不提前下課,晚自習值班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調動。
三、辦公期間認真工作,不在辦公時間接打私人電話,不得在辦公室閑聊、大聲嬉笑、高聲談論、吃零食,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串辦公室,不得利用網絡、手機等進行上網聊天、觀看影視、打游戲,嚴禁在辦公室睡覺、打牌、下棋;不得將老人兒童接到辦公室滯留,接待親友閑談不得超過5分鐘。
四、營造健康向上的辦公室文化,為人師表,不在辦公室抽煙、不說粗俗的話語,不滿身酒氣進入辦公室,要求開門辦公,便于學生家長或領導找人聯系工作。學生及家長在場時尤其注意對來客來賓要有禮貌,熱情接待,耐心解答。
五、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辦公物品擺放有序,保持墻壁整潔,不亂掛衣物,不亂張貼。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師負責辦公室當天的常規工作。放學或集會時最后離開辦公室的老師應關閉電燈、電扇、飲水機等電器的電源,并鎖好門窗。愛護公物,節約用電、用水、用紙、用粉筆,冬春9點至17點、夏秋7點至18點不得開燈(陰雨天除外),不開無人燈、無人扇、無人電器,不私拉亂接電線、網線,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以防造成用電線路損毀。
七、不得將辦公室鑰匙交給他人,不得獨自將單個異性學生留在辦公室,上課期間必須讓學生進教室聽課,不得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
八、辦公室負責人應對本室教師的出勤、辦公、衛生工作等情況,每天做好記錄,每周末將記錄表交德育處檢查。
九、學校根據《文明辦公室評比條例》每月進行一次評比,授予“文明辦公室”稱號,并給予獎勵。
十、本制度從20__年3月1日起執行。
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篇6
為了樹立我校教師的師德形象,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合乎規范地開展,現結合我校實際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制定我校教師工作制度: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上班期間,因公因私外出者,應向學校有關領導說明情況,報以方位,特殊情況可事后補假或續假。
二、上班期間不串崗、不閑聊、不干私活、不大聲喧嘩、不看與教學無關的書報,不網絡聊天,認真備課和批改作業。
三、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穿戴整潔、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準時參加每周的升旗儀式,并且按照學校安排站位。
四、嚴格執行三表(課程表、時間表、帶班表),按時上下課、不拖堂、不隨意調課,移動電話不得帶進課堂,在授課中途不出課堂(因病除外)。
五、預備鈴響,及時到達教室門口,目視學生;上課鈴響后,師生互致問候。在教學活動中,態度和藹,親切大方、精神飽滿,不坐著上課、不接打電話、不接待客人,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六、保持校內清潔衛生,不亂拋雜物,不隨地吐痰,辦公桌上的本簿要堆放整齊,學校開會時,通訊工具一律設為振動。
七、組織好每一節課的教學,保證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變換上課地點的課,教師要提前組織學生到位。
八、加強學生的衛生教育和管理,任課老師保證上課期間的教室衛生。
九、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篇7
教師是學校教學的組織者和實施者,在教學中起主導作用,教師的工作態度和教學水平很大程度上影響教學效果。為了保障學校教學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為了對教師實施統一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為人師表,衣冠整潔,舉止文明,各方面為學生做出表率。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自覺堅持專業研修,不斷提高專業水平,不斷積累專業培訓經驗,完全能勝任專業培訓工作,讓學生家長和學生滿意和信任。
3.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工作不講價錢,工作雷厲風行。工作成績突出。若學校布置任務未完成,一次罰款50元。
4.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
(1)上課不準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50元,超過10分鐘罰款10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小時予以勸退。(每十天休息一天)
(2)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向學校請假,并對培訓工作做好調整安排,否則按曠工論處。
(3)不得無故缺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一月累計曠工超過兩天者予以勸退。
(4)有事請假需經學校負責人批準,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請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除外)
5.教師需根據教學進度和學生實際制定出總體的教學計劃,明確教學思路和措施方法,每月每周有具體的方案。教學工作逐日做好安排,不準存在教學的隨意性,杜絕盲目性,使教學工作科學有序。
6.教師要有很強的示范能力,定期接受學校的示范課。平時按教學計劃分專題進行示范,起到很好的引領和指導作用。
7.教師要有很強的吃苦精神,在學生自我練習階段,要巡回解疑答惑,及時糾正學生在繪畫過程中的錯誤,做到一對一的手把手的教,讓學生迅速提高繪畫水平。若較長時間未對學生進行巡回輔導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商討工作除外)
8.教師要分專題實施教學工作,按年級示范、班級示范、學生練習(落實一對一輔導)、考試、講評五個階段完成每一專題的教學工作。
9.上課前15分鐘擺好靜物和準備上課所需要的東西。正式上課時應積極、主動、迅速組織學生上課并維持課堂紀律。上課期間不得與學生談論與學習無關的話題,一經發現扣當天工資。
10.下課后,教師要收齊學生作業,及時認真批改作業,為有針對性的點評掌握第一手資料。
11.每一專題結束后組織過關考試,統一閱卷,對學生成績進行全面評比。
12.教師實行招聘制度。既要是正規美院畢業生,又要有較高的教學水平和培訓經驗,還有重人品、工作責任心和吃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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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情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考慮。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學校教師規章制度內容篇9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對象
全鄉小學教師
三、考核內容及細則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余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師德(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
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為止。
(三)工作常規考核(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范圍內,或學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四)教育教學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為準。
3、教職工本人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準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為一等獎;5—8為二等獎;9—12名為三等獎;13—16名為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志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__鄉中心小學”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占50%,其余教師共占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于一票否決,定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后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