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2
一、總則
1、設置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構
2、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4、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
二、學校食堂、飲食店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一)必須具備的條件:
1、食品加工人員必備的衛生條件:從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有健康證,并隨時保持個人衣帽、儀表整潔。
2、操作間必備的衛生條件:設施布局合理,生熟分開,標志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保存。
3、食品采購、貯存必備的衛生條件:采購食品符合衛生標準,有檢驗證明,有冷藏冷凍設施,廚房有冰箱數臺。庫房整潔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標志明顯,物品分類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符合規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劑符合衛生要求,定型包裝食品有廠名、品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無超過保存期或腐敗變質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開使用,定位保潔。
5、餐具消毒:消毒設施必須監測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運轉,有專人負責餐飲具消毒并熟練掌握操作規程。
6、環境衛生:環境整潔衛生,有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7、餐廳衛生:餐廳店堂整潔衛生,擺放餐具符合衛生要求。
(二)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1、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須要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5、不得購買感觀異常或變質食物。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3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4
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采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5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6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并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并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并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條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并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衛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并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并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經營者簽名:
時間: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7
食品進貨與供應商檔案相對應制度采購食品要向供應方索取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檢驗報告、經銷商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采購鮮(凍)肉類時,應當索取畜產品檢疫證,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建立索證索票檔案,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定期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經營的食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食品,立即下架處理,停止銷售,并在經營場所通過媒體發布召回公示;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由有關部門監督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都要做詳實的記錄,退回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的,要由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負責人在退市登記臺賬上簽字。
食品貯存運輸制度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食品倉庫應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食品運輸應按照運輸要求進行,運輸工具必須清潔無污染,保持貨物安全,不得與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車運輸。由工廠送貨運輸時,運輸單位必須經條件確認,即運輸資格、運輸衛生、運輸質量要求等,并有運輸合同。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食品銷售應設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食品用具、容器應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無毒無害,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現場制售食品管理制度食品現場制售要保持加工原料來源證明、加工制作記錄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驗并保留原輔材料有效憑證及檢驗合格證明;
2.建立《熟食加工記錄臺帳》,按要求記錄加工熟食名稱、加工時間、保質期、原輔材料名稱及數量等;
3.填寫食品公示標牌,內容包括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公示標牌上食品的來源、成份、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要與《熟食加工記錄臺帳》完全一致;
4.使用添加劑的要對食品添加劑實施單獨建立進貨、使用記錄,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添加劑品牌、名稱、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
5.現場加工場所應保持整潔,容器、加工工具應當清潔,防蠅、防塵設施有效;
6.從業人員服裝整潔,按規定著工作服、帽、口罩、手套進行操作。
申請單位:
負責人:
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8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9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施,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4、《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辦法》應張貼上墻,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法、清水沖、熱水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潔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8、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定時做紫外線消毒,做好《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表》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0
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3、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5、食品安全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6、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廢棄物處置制度
一、設廢棄物專用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二、廢棄物分類放置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氣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食用油脂必須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四、廢棄食用油脂應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五、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六、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處置時間、數量、處理方式、收購單位、聯系人、電話、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廢棄物喂養畜禽,不得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八、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范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4、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把傷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5、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范圍與證照要求:
1、我單位申請許可經營范圍為食品流通許可范圍為;
2、我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準的許可范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貼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4、如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涉及食品生產或餐飲服務的,本單位保證在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及增加經營范圍后,方始經營。
二、本單位經營應當貼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貼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持續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續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持續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持續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貼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持續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9、用水應當貼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安全、無害;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單位不得經營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
五、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
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務必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職責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一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職責制的執行狀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務必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資料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務必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資料。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能夠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理解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務必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職責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持續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持續必須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2
一、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負責人、崗位責任人員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明確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二、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及時對員工進行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對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積極協助食品生產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二、食品批發經營者對零售商退回或者從零售商和消費者手中召回的過期、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按規定退回上級批發商或者生產廠家,或者作銷毀等無害化處理,并記錄退回、無害化處理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3
1、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3、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4、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5、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7、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8、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9、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10、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11、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4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應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規定的品種。
2、不得因掩蓋食品腐b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經營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售模式,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3、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等食品添加劑包裝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須取得省級質監部門發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5、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s殼、離棄信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信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6、面點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7、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國。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柜、定位存放、并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信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5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6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洗、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投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米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機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配餐區應設置機械排風、空調、溫度計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7、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菜墩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生熟菜墩必須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7
一、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堅持個人衛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做到個人衛生整潔。
二、儀容儀表整潔、符合要求,按規定著裝,上班不帶戒指、耳環、手表,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長發,女發不披肩,化妝淡而大方。
三、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參加各崗位接觸食品(原料)及食具消毒工作。
四、每日如實向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員匯報自己的健康狀況。
五、凡患有5種傳染病如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凡出現腹痛、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腫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黃疸等癥狀時,及時停止制售食品工作,進行治療,經醫生證明確已治愈后方可恢復原崗位位工作,患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如流涎癥、牛皮癬等,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工作。
六、餐飲服務環節制售食品時應保持雙手清潔,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接觸與食品無關的物品后、上廁所后必須洗手。
七、餐飲服務環節加工食品時不吸煙、工作時不做有礙服務形象的動作,如抓頭發、剪指甲、揪耳朵、伸懶腰.剔牙、揉眼睛、打呵欠;咳嗽或打噴嚏時,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八、認真學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與衛生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餐飲服務食品衛生規范、標準與要求,自覺抵制、揭露、檢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各類行為。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8
1、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3、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4、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5、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6、執行本企業的食品安全標準。
7、嚴格執行采購管理制度。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1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個性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潛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個性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必須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務必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務必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篇20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餐飲安全管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應的規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學校食堂必須取得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于醒目處。
3、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并隨身佩戴上崗。
4、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制售工作。學校要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應建立統一規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檔案,落實監督整改意見,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6、專職(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督促并落實從業人員衛生規范、清洗消毒操作規范、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庫房管理規范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并做好記錄。
7、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8、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9、餐飲用具每班用后應洗凈,餐飲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輔料必須到持有有效證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并向供貨方索取本批次產品合格的衛生檢驗(疫)報告書和供貨票據。并建立食品原輔料采購索證登記臺賬,對所購進的食品及基原米進行詳細登記,做到索證資料齊全,登記臺賬清晰。
11、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間衛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志。
14、保持庫房整潔,食品應做到有分類、有標志、離地隔墻保管。
15、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搞好“三防”(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用回收食品為原料加工食品。
17、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信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