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審批,1.5~2.5天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經批準后,教師持假條到教導處登記、調課,安排人代課或代班,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空堂)到醫院看病,不扣出勤獎。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不扣除當月出勤獎: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縣內3天,市縣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3個月,難產、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產:(采取上環措施失敗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產的以病假對待,一年內流產兩次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并扣1個月考評獎;
e、做上環手術3天;
f、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半天,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半天;
j、教職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時,準假2天;
h、教職工子女結婚準假1天。
發當月出勤獎和當月考核獎;曠工三天,停發當月出勤獎和本學期考核獎;對長期曠工者要令其在教職工大會上深刻檢討,情節嚴重者,報市教委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市縣內由分管校長和教導處安排,市外由校長審批,并報教導處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并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閑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干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年級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課間、課外時間不準授課,要給予學生充分的活動、鍛煉和娛樂時間。
5、教師考勤教導處按月匯總。
(二)考勤細則
1、年級組長及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并計算。
3、外單位借調人員,停發學校一切獎金,不再享受學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后,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發假內的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并分別按每天1。5元、2元扣發出勤獎;月累計事假達4天者,扣發當月出勤獎的50%。
⑵函授學習請假,只停發假內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經學校批準的培訓學習,按平均數發放課時津貼。
⑶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獎金)
2、在崗考核
⑴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確因病、因事臨時外出,教師必須向值勤行政領導口頭請假,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遲到者,教師需向值勤行政領導說明情況(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不說明的發現一次扣5元。
3、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學校對惹是生非、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⑴無故缺課1節扣10元。
⑵私自調課扣5元。
⑶在培訓、會議、教科研活動和公益活動時間,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月累計3次按3元/次扣罰;缺席1次,扣罰3元,月累計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課內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扣罰任課教師當月10~50元津貼,并酌情給予其紀律處分。
⑸對惹是生非、打架鬧事、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影響者,一律書面檢討,批評教育,扣除當月考評獎,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扣除本學期考評獎,并報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處理。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教導處按周統計,按月公布。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2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3、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于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后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后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準并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
(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后每次扣除當月績效__X元;
(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4、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0天;已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5天;
(2)員工帶薪年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每天8小時折算天數);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4)當年入職并且試用期后方可享受年假,當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職天數比例折算,11月份之后入職的則不可享受當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資格享受帶薪年假的員工離職時帶薪年假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員工實際休假天數已超過計算天數,超過的天數按事假日工資標準從結算工資中扣除;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8)員工申請帶薪年假需填寫《請假單》,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員工須提前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無論年假是否被批準請假單均應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2)病假超過3天的員工須在修完病假后提交醫院證明(診斷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
(3)請病假達5天(含)的,應出具掛號單據、病歷及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包含建議休假時間),必要時須在人力資源部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開具休假證明;
(4)當年累計休病假30天以內(含)病假工資為正常工資50%發放;當年累計病假30天以上者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手續者可享受婚假,申請婚假時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結婚證等證明;
(2)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1)公司嚴格根據《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休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后2個月內應告知上級主管并應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公司男員工配偶生產的,給予男員工連續7天的陪產假,陪產假需在配偶生產前后10天內一次性休完否則過期作廢;
(4)女員工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喂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5)在規定的產假期間女員工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和公司共同承擔(按照國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屬于員工生育期間國家發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間<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內>公司照常發工資的屬于提前向女員工預支生育津貼,員工申請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后公司代為扣除),沒有生育保險的按實際工資發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貼處理:晚育由女員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員工如果公司照常發放工資,晚育津貼必須從我公司申請(如果女員工沒有申請晚育津貼公司將在女員工上班后第1個月開始扣除晚育假期給發的工資);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2)員工沒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后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并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6、違紀處理
1、代人考勤、考勤信息變相處理、偽造編造和篡改考勤記錄等行為,視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公司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2、員工考勤異常信息沒有及時處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后開始計次,第一次發現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后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7、相關制度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8、相關記錄
《員工請假單》
《員工外出登記表》
《出差申請表》
《月度考勤休假統計表》
9、制度生效
本項制度經公司工會集體評審,總經理審批,自20__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公司此前發布過的《考勤休假管理規定》歷史版本同步廢止。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4
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5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經醫院研究決定實施打卡記錄考勤,現就職工打卡考勤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總則
1、考勤打卡對象:全院在職在崗職工。
2、考勤打卡時間:正常工作日實行打卡考勤。全院職工出勤實行打卡記錄考勤,打卡每天早上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共計兩次記錄。作息時間以醫院目前執行的時間為準(注:上班打卡有效時間從7:15開始,下班打卡有效時間截止到18:30)。
3、加班打卡規定:職工加班進行打卡管理,超出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需要進行打卡記錄時間。
4、特殊崗位打卡時間:對于目前執行非標準工作時間的部門,因崗位性質特殊而無法依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按照特殊崗位作息時間進行管理,職工按照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上班一次,下班一次),科室每月上報科內職工排班表到人事處備查。
二、考勤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刷卡時間晚于上班時間者均視為遲到,刷卡時間早于下班時間者均視為早退。遲到、早退采用次數累計和時間累計的雙重處罰標準。
(1)次數累計:月度遲到、早退超過3次以上者,每再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資50元。
(2)時間累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達到兩小時,扣工資200元,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2、缺勤:打卡機若無當日識別的打卡記錄且沒有提交請假申請或情況說明的一律視為缺勤,按曠工一天處理。打卡機僅有當日一次打卡記錄且沒有提交請假申請或情況說明的,視為曠工一天。
3、月度累計遲到、早退時間達6小時者,視為曠工一天,當年度職工刷卡考勤記錄與年度考核及年終績效直接掛鉤。
三、打卡其它事項說明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打卡,比如當日外出會議、外出公差等,由本人提供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情況說明,報人事處作為考勤依據。
2、當月出現漏刷,必須提交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事處審查。一個月內累計漏刷超過3次以后,每漏刷一次視為曠工一天。
3、因公因私請假規定:因公請假提交書面請假條,包括請假事由、請假時間、請假人等(有邀請公函的.提供復印件),報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事處備案。因私請假參照目前醫院公布的職工休假制度,每月隨考勤表一同報人事處備查。
4、考勤打卡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代刷,即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5、考勤打卡情況做為職工個人年終考核依據。
四、考勤統計及實施
1、打卡考勤實行每月統計,考勤結果每月定期反饋到相關科室,并按照獎懲管理細則落實。
2、此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實施,如有修訂,則按新的修訂方案執行。
3、本管理規定解釋權在人事處。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6
一、目的:為了進一步加強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落實崗位責任,提高保安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責任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上班時間根據各部門相應工作安排和值班時間進行考勤。
第二條職員上下班須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須申明原因并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條職員不得要求他人代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發現一次,各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遲到一次罰款10元,遲到超過1個小時按曠工處理,扣罰當時令工資,一月累計遲到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處記小過一次。早退處10元一次罰款,一月累計早退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若因特殊情況需提早離崗,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則不受處罰。
第四條公司規定,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無故缺勤一個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到部門負責人處說明原因或原因未獲批準;
(二)請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續假未獲批準)視同無故缺勤;
(三)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第五條一個月曠工兩次記小過一次,曠工五次記大過一次,連續曠工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作過失性辭退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半天至一天的,須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需請假1-3天的直接向總經理申請,說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須符合事實,若以續假理由請假的作2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
四、考評細則
1.保安人員每月的績效考核獎金定額為300元,績效考核總分定為20分,每扣1分等同于扣除績效獎金15元。
2.違反績效考評的相關條款,如果無法確認具體的責任人或班組,將按以下扣分標準扣除當班全體保安員的考核分或該廠區保安全體人員的考核分。
3.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時間閱讀書報、玩弄手機,情節輕微者;
3.2形象儀表不合體者(執勤時未按規定著保安制服、戴執勤帽、扎武裝帶、佩戴領帶等)
3.3執勤時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將崗位衛生清掃干凈者;
3.5開會或培訓遲者(含請假者);
3.6執勤時跟員工聊天者;
3.7沒有按規定報崗者;
3.8帶班隊長未盡監管職責,導致一個自然月內,本隊隊員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級領導檢舉二次,當班班長負監管不到位的責任;
3.9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4.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分:
4.1門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員工外出、違反考勤制度未按規定記錄、未按規定對外出車輛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員工未戴廠證進廠未按規定記錄等);
4.2本隊隊員發生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上班睡覺等情形;非值班隊長本人檢舉,當班隊長按此條款處分;
4.3開會或培訓未請假缺席者;
4.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產部門下班后,未在第一時間對所轄區域的水電管制進行檢查者;
4.6未經批準,擅自找人頂班者;
4.8上級交待的事項,執行不到位或根本未執行者;
4.9接班遲到或擅離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時間戴耳塞聽音樂者;
4.11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5、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從領導安排,頂撞上司者;
5.2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一個自然月內出現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當班班長連帶處分;
5.3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5.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導致消防事故情節較輕者;
5.5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6.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時間睡覺者(一個自然月內出現二次以上予以開除);
6.2臨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時間喝酒者;
6.3無正當理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者;
6.4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導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損失10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6保安副隊長未按規定要求檢查消防器材者;
6.7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7.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發生嚴重偷竊案件,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現疏忽,導致發生重大消防事故,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3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臨陣逃脫或坐視不管者;
7.4發現異常情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者,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嚴重者開除);
7.5其他因個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嚴重事故,扣績效分并處按廠規處罰;
7.6監守自盜者,并處開除;
7.7遇到上級領導夜間查崗,利用手機或對講機報信者;如屬值班隊長違反此條款,作降職處理;
五、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生效并執行.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7
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關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關材料,希望對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幫助。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8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實行彈性坐班制,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執行,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上班:年級組長、班主任、早讀輔導教師負責檢查的人員9:10時,其它無第一節課的教師必須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體教師按第一節上課時間到崗。堅持課前2分鐘等課制。
3、下班:上午第四節沒課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下午第八節課無工作任務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行政工勤人員按正常教學時間下班。
4、周一升國旗全體教職員工按規定時間參加升旗儀式。
5、各處室、年級組長負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認真公正、實事求是,定期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年度、晉升核定每月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6、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考勤工作,校領導經常抽查教職工坐班情況,若各處室、年級組長上報的考勤結果與學校考勤情況不相符,處室領導、年級組長將負全部責任。
二、請銷假制度
1、教職員工因病(事)請假超過一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到教務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事后及時銷假;如遇急病(事),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后及時補假銷假,無正當理由不出勤的視為曠工。
2、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各處室、年級組長審批;一天的由教務處審批,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
3、婚假、產假、探親假、病假、喪假、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4、教職工大會,年級組長會等要做好考勤,遲到、早退按辦公考勤要求對待,學校和上級組織舉行的集會、公益活動、集體教育教研或其它社會活動,不能按時參加者,應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日常考勤情況由各組長負責統計,月底報教務處匯總。
2、考勤結果與年終獎金,評優晉升與每月津貼掛鉤。
3、以往考勤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時,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9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科學管理,公司辦公會議決定,公司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范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于__,由__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__負責,__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于每月__日前將匯總表報__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后由__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于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準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并被公司批準,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考勤分數制,即每位員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采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4、員工當月考勤分數低于80分的由公司給予書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記過處分一次,年度累計三個月低于80分或連續兩個月低于80分或累計兩個月低于60分或當月低于50分的記大過處分一次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0
一、教職工請假,不管是事假、病假、產假,必須具備書面請假手續,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才能離開;未經批準,不得擅離職守。重病,病愈后補辦請假手續和醫院證明,否則按曠工計算,重急事來不及寫請假手續,回崗位兩天之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計算;
二、凡未經批準,不假而走或隨意找人代課的,計為曠工,教師上午8:20,下午2:20要按時簽到,不得遲到和早退;
三、婚假、探親假安排在假期里,非假期不能請假,喪假按規定為3天,(喪假范圍為直系親屬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要辦理請假手續,急需超假者,超期按事假市場繁榮,仍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計算;
四、教職工病、事、產假的時間限制及工資發放按有關規定辦理;教職工生重病痊愈,要求恢復工作的,必須有出院證明,經領導批準后,方能上班;每期病假時間前后累計;如開醫院假證明騙取休息者,按曠工處理;
五、計生假第一次按計生假處理,第二次按病假處理;
六、教職工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學校領導審批,四天以上由教育局審批。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1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上午8:45~12:00;
下午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5;
下午13:55~18:10。
4、保潔員:
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8:0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3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群眾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4
1.目的
為規范酒店的考勤、請休假管理,充分體現酒店“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使員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內容,并促進員工自覺遵守工作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酒店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其中勞動紀律相關條款也適用于建立勞務關系及勞務派遣關系的員工,個別條款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修訂及完善工作;負責制度的宣貫工作及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假期的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考勤請休假資料的保存工作。
3.2酒店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度在本部門的宣貫工作;并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權限給予各類假期審批。
4.工時制度及工作時間
4.1工時制度
4.1.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級別、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要求等因素,對不同崗位的員工依法選擇適用工時制度,每個員工具體實行的工時制度,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4.1.2工作時間
4.1.2.1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時間)餐飲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時間。
4.1.2.2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應以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為前提,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并確保與酒店保持順暢的聯系。
4.1.2.3綜合計算工時應根據酒店工作需要統一安排時間。
4.1.2.4就餐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4.2休假及休假期間的待遇,酒店員工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休假的類別
4.2.1.1所有員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體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歷除夕、初一、初二);清明節一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一天(5月1日);端午節一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一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部分員工可以享受的特殊節假日:三八婦女節,根據工作安排女員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適逢公休日,不補假,不支付加班費。
4.2.2帶薪或部分帶薪休假
員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產假、假、哺乳假、工傷假、喪假等帶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喪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計算。
4.2.2.1年休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體天數如下:員工累計工作(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工齡)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酒店根據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部門總監(經理)應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下屬員工輪流休年假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年休假可以在1個年度內集中一段時間安排,也可以分開安排,以整天為最小的休假單位。年休假必須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休完,不可順延。
4)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工作已滿12個月,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如果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5)為便于計算,員工當年應休假天數,根據上年考勤結果及實際連續工齡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定。
6)工齡計算:
a)以全日制大中專畢業時間為依據;
b)以參軍入伍時間為依據;
c)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依據;
d)以加入酒店時間為依據。
4.2.2.2婚假:員工進入酒店后登記結婚的,在入職三個月后,憑結婚證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休完。逾期未休的,視為自愿放棄,酒店不予補休,亦不折現補償。員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獎勵15天)婚假。在離職手續辦理前一個月內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處理。
4.2.2.3女員工特殊假期:產前檢查假,懷孕女員工應醫務部門的要求,需要進行產前檢查的,可以申請產前檢查假。
4.2.2.4產假: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女員工生育可以享受產假九十八天,產假時間按自然天數計算。產假自產前十五天開始計算。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158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不符合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產假。員工休產假前或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處理。符合生育保險條件人員,產假期間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男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陪護假.
4.2.2.5假:員工實行節育、絕育手術的,可以依法享受假。
4.2.2.6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可以享受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員工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含)以上、哺育嬰兒不滿一年的職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經醫院診斷證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可享受工傷假。工傷假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2.2.8喪假: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喪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醫院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員工請病假超過3天(含),須持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事假: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余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建議優先使用年休假。
4.2.4休假期間的待遇:員工在本制度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特殊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帶薪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如下標準執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年休假出現應休逾期未休的情況,酒店不予補償;
2)婚假、喪假待遇:婚假、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女員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檢假、哺乳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
4)產假: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5)假:發放員工基本工資;
6)工傷假:員工工傷核準范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傷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
7)病假期間的待遇:月累計病假7個工作日以內的(含),按天數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績效獎金相應扣發;月累計病假超過7個工作日,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停發全月績效獎金,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病假超過1個月者,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8)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不等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為9個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為24個月。
C、(1)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6)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滿,如仍不能繼續從事本崗位工作時,又無法調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崗位者,酒店將解除勞動合同。
9)事假期間的待遇,事假期間不發放薪資。當月累計事假超過3天者,月績效獎金全部扣發。
10)市場銷售類員工如采用按業績發放提成獎金的,提成獎金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4.3超時工作及補償
4.3.1超時工作
1)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超時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時工作不適用于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
2)酒店不提倡超時工作。各部門應當合理安排,盡量避免或減少超時工作,以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若確因經營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員工超時工作。員工因工作需要并經酒店批準,可以超時工作。
3)以下情形不視為超時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動;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員工出差在途時間;未經酒店安排或批準的超時工作;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自愿來酒店。
4.3.2超時工作審批
1)除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外,員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時工作的,應提前履行審批手續,填寫《超時工作審批表》,經部門總監(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時內為就餐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加班,應進行考勤刷卡,如無刷卡記錄,則不視為加班。
2)超時工作補償:平時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法定節日加班,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注:倒休時限為三個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統計:酒店的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人力資源部于每個考勤周期結束時,統計匯總員工當月的考勤情況,作為計發工資、考核等的依據。各部門每月考勤記錄必須在當月29日前報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實行刷卡記錄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結合管理制度。
5.1.2.2實行刷卡考勤的員工應于早于上班10分鐘、晚于下班10分鐘使用考勤機,以考勤系統導出數據作為正常出勤憑證。未能正常出勤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填寫相應表單辦理相應手續,做到缺勤有證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屬于嚴重違紀,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
5.1.2.4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門手工考勤必須有出勤記錄,并應及時填寫《異常刷卡申請表》按流程審批,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5.1.2.5部門考勤員在上報考勤時應認真核實員工出勤記錄,記錄加班、倒休時需準確無誤。部門人員變動及班次變動時,部門考勤員應該在2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報備。
5.1.2.6遲到、早退及曠工:
1)未履行請假手續,晚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30分鐘內離崗為早退。
2)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缺勤的為曠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曠工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不足四小時的,計曠工半日;四小時以上(含)的,計曠工一日;騙取、偽造、篡改、涂改休假證明的,休假期間計曠工;未在酒店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崗位從事指定的工作的計曠工半日;
3)遲到、早退,除在《行為規范考評標準》進行績效扣分外,每次罰款50元;曠工扣罰曠工時長的雙倍工資(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嚴格、不及時、疏漏、甚至作弊等,視情節嚴重追部門總監/經理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100元/人.次。
5.1.2.8員工離職未辦理相關手續,部門應及時以紙質版的形式報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資暫緩發放。未提前30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離職30天未及時辦理手續的員工,都將扣除5天工資。
5.1.3請、銷假程序
5.1.3.1請假:員工休假,須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持本制度規定的證明材料履行請假程序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能休假。否則,請假無效。
5.1.3.2批準權限:
1)員工請假2天之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總監、經理)批準,報送人事部備案;2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總監(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需于審批后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超期無效,視為曠工。
2)員工年休假最少以一個整天為單位,由部門總監、經理視工作安排而定。員工請假時限,應以《員工請假審批單》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酒店組織的休假安排,以及節假日延長超出國家法定的天數,則相應沖減員工年假天數。請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時以內,按半天假處理;超過4小時〈含〉少于8小時按一天假處理。除國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員工休假須提前1天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突發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的,應當以電話等形式通知審批權人,獲得批準后方能休假,并且應在事中或事后5天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有員工因工作需要,實際休假日期及天數與申請之內容不符,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作變更,逾期不予補休。
5.1.3.3銷假:員工請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崗,應在返崗后第一時間辦理銷假審批手續。
5.1.3.4請假所需的證明材料:
婚假:結婚證原件;
產前檢查假:員工懷孕后,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
產假:生產后,持醫院開具的證明原件;
假、工傷假:合法醫療機構的證明(經酒店同意,可假后補交);
病假: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病假證明。
6.附則
1)本制度的內容與國家及當地政府將來頒布的政策、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規定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關文件同時廢止。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5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處罰細則。
二、工作時間
(一)醫院行財后人員每日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0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如工作時間變更則另行通知。臨床、醫技、及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全院職工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事先請假。倒班人員均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上下班,若遇節假日,各科室依據節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須嚴格執行以科室為單位的上下班簽到制,嚴禁代簽,發現一次處以當事人及直屬領導100元。
(四)各科必須健全考勤登記,記錄內容包括遲到、早退、脫崗、病事假、婚喪假、計生假、保健假等的具體時間。
三、打卡規定
(一)本院采用指紋掃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員工上、下班共兩次打卡。倒班人員亦需按照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下班,臨床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員工每月考勤根據上下班打卡記錄、休假申請單等進行綜合統計。
(二)各后勤科室需將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檔備案。
(三)員工忘記打卡,應在次日向人事科說明情況,并填寫漏打卡說明。
(四)因公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經審核批準后交人事科備案,出差回來后于3個工作日內到人事科銷假,否則按“空卡”處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資100元,依次類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將科室上月考勤統計表交由人事科進行審核,統計表內容必須真實,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罰填報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紋打卡機的記錄為準,沒有記錄且沒有登記請假的均視為缺勤。
(六)員工外出如不能及時打卡,需向科主任請假并在人事科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人事科主任簽字備案。
(七)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簽到考勤。
(八)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
(九)人事科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科室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四、考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定義:超過晨會交接班時間(8:00)打卡到崗者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3.事先未經批準的`遲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罰50元。
4.一個月內連續遲到或早退累計達三次,計一天曠工。
(二)曠工
1.未經同意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出勤的視為曠工。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上下班不打卡(請假情況除外)、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期間停發工資,并執行:
1)曠工半天,扣發200元;
2)曠工一天以上的,每曠工一天,扣罰400,以此類推。
3.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直接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員工作待崗三個月處理,扣罰期間全部工資和績效。
4.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并扣罰年終獎金的20%,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不享受年終獎金,并待崗培訓三個月,待崗期滿后一個月內在全院范圍內自找崗位,找不到崗位或無科室愿意接納的給予解除合同處理。
5.經直屬領導批準的遲到早退每月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超出的遲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規定執行。
(三)脫崗
1.上班期間為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脫崗。
2.脫崗1次扣罰50元,如經檢查組發現再次脫崗,扣罰200元。
五、排班規定
1.倒班人員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節假日到來前,應將節假日期間排班表上報院辦公室;如未能依時提供排班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3.排好的班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次者,報科室主任審批后有效。如私自調班者,當天的考勤按事假處理。
4.任何科室與個人,請人代班需經科主任同意。若發現私自請人代班,代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辦人與當事人共同負責,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六、正常請假規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績效獎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過10天。
4.病假:辦理時間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獎勵性績效獎分配。
5.員工請假須提前完成請假申請,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申請交到人事部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準假單。人事科及時登記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夠提前履行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七、本制度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6
為了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請假。值日值班教師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
2、上班時間: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也要及時簽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下班時間必須及時簽退。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扣款標準: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曠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教師上班其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班級,禁止接打手機(一律關機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師要按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簽到完畢后應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并填寫請假條,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準假后領取假條跟中小學分管領導說明,同時將請假條交主管考勤領導處并簽字;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否則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工處理。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6、代課教師咋完成自己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學校支付給代課教師每節3.00元的代課費,教導處每天做好缺勤人員的代課工作和統計工作,每月報校長室、財會室各一份。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一周),婚假、產假期間含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教師要按時請假,學校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師喪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父母;外地教師的喪假根據里程決定天數,其他直系親屬三天,產假、婚假、喪假含節假日,但不算滿勤。
9、教師父母生日、搬遷準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滿勤。
10、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
11、教師每月給三次交費時間(電話費、電費、閉路費),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教師給2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必須及時簽到簽退。每超過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師每月給一次提前1小時回家的機會,但必須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需通勤教師,冬季給每天提前30分鐘回家的機會(但必須說明),不算滿勤。
12、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內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30分鐘。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假的記錄工作。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予以解聘。
15、一學期內,無病事假,無早退、無遲到的教師視為本學期滿勤,獎勵該教師50元,獎勵量化分值5分。領導、教師超勤獎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作好每月的教師考勤統計工作,一式兩份報校長室審核,財會室存檔。
17、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其結果將運用到年末教師評價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有與國家規定之處,以國家規定為準。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7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準,工作安排妥當后,準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后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范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并在一周內補上延誤功課的,并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周(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準。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并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并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獎。
附:后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8
1.目的:為了規范公司人員的考勤,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權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維護和修訂;
3.2其他各單位:嚴格按照本制度實施。
4.1打卡:
4.1.1公司職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上班時間因私事離廠,必須憑(外出申請單)打下班卡后離廠,上班時間因公離廠需憑(外出申請單)經保安驗證方可離廠,(外出申請單)留在保安處,等到出差人回廠時由保安在單上簽上回廠時間再交回總務,如因公離廠且錯過打卡時間必須持(外出申請單)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在單上簽署原因并經行政部主管確認后簽卡(外出申請單)由保安交行政部存檔備查。
4.1.2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需請部門主管出具書面聯絡單寫明上下班時間,并由行政主管簽卡才可生效,簽卡每月不能超過三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處以警告處分每次;
4.1.3上班時間內人員因公私事外出必須接受保安檢查,不得拒絕,違者不予放行;
4.1.4打卡必須本人親自打,若替人打卡,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均給記小過一次處理;
4.1.5輪班時,應按時交接班,若接班者屆時沒到應及時上報處理,不得因時間到了就擅自下班。
4.2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4.2.1遲到:上班時間后十五分鐘內到位為遲到,遲到一次給予記警告處理,一個月內遲到達三次以上給予記小過處理(不含三次);
4.2.2曠工:遲到十五分鐘以上為曠工,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為曠工一小時;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如一天之內連續兩次曠工或兩次以上的以曠工一天論處(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2.3早退:不到下班時間就提前離位,提前十五分鐘以內的為早退給予警告處分.早退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的按曠工一個小時論處,早退三十分鐘到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理,一天內兩次或兩次以上早退的按曠工一天論處。
4.3請/消假:
4.3.1請假:員工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須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包括事假、病假、產假、婚假、喪假);
4.3.2請假應上午上班,下午上班或加班前辦理,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提前一天辦理,突發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
4.3.3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級干部批準后方可生效(包括一天),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經班組長同意、部門主管復核,報總經辦批準后方可生效;
4.3.4主管級及以上人員請假須經總經辦批準,各主管人員在請假獲批后,要提前安排好部門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4.3.5所有人員請假5天或超過5天的,應提前兩天提交《員工請假單》報權限主管人員逐級審批。
4.3.6消假:請假人歸廠(或歸位)后還應進行消假(指提前回廠上班要進行消假)
4.3.7請假人沒有及時消假的以超時/超期歸廠(歸位)處理
4.3.8請假人沒有按批準的時間歸廠(歸位)以曠工論處(參照曠工的處理方法處理)超過三天含三天)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4.3.9請假批準應逐級審批,不得越權批假。
4.4延假:
4.4.1特殊情況下造成在批準的時間內不能歸廠(歸位)上班的可延假,特殊情況指:因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因病的需有鎮級人民醫院所開的證明,因不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需由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明人或證明材料并經行政部進行查驗,方可生效;
4.3.9特殊情況下超期的經驗證屬實的應由當事人補寫延假條(請假條),補寫延假條按請假的程序進行,但需注明是延假并寫明原因。
4.5.請假的流程:
請假人到行政部領請假條-------組長簽字批準------部門干部簽字批準
總經辦核準------回行政部備案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19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醫院考勤和請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院職工(在職在編、招聘制及返聘職工)。
考勤管理
第三條醫院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
第四條各管理科室(班組)應實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據科室特點實行月或周排班。實行二線值班的部門應將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職能部門,由主管職能部門匯總后交醫院辦公室,并張貼在醫院總值班室。
第五條職工上班或值班應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工作前準備;特殊部門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條遲到、早退、中途脫崗10分鐘--30分鐘者扣個人月質控分1分;30分鐘--1小時扣個人月質控分3分;超過1小時計曠工半天,扣個人月質控分5分;超過4小時計曠工一天,扣個人月質控分10分,由科室在獎金核算時扣除。醫院職能科室對管理部門進行考勤時,發現的遲到、早退、中途脫崗,職能科室只對管理部門進行質控,扣質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實到個人。
第七條一月內遲到、早退、中途脫崗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八條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含3天),扣發年終獎50%;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以上,扣發年終獎100%。
第九條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是在編職工的,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職工的,醫院予以解聘。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急診除外);
3.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第十條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
第十一條職工在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在醫院工作區內進行撲克、麻將等娛樂活動,如有違反的,先行下崗一個月,下崗期間停發工資及獎金,重新進行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二條職工著裝應規范整潔,不得穿工作服上街、進食堂及會議室。
第十三條值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來接班,交班者不得離崗,否則交、接班人員均按脫崗或曠工處理,造成后果追究雙方責任。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或晚來值班,必須及時通知科室負責人,待批準后方可休息或晚來(極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按曠工或遲到處理。
第十四條職工不能私自換班,否則造成后果追究其雙方責任。如需換班須經科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換班,并做好書面記錄。私自換班扣雙方當事人月質控分2分。
第十五條職工不服從崗位調動,在組織正式談話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崗位上班者,從第四天起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各科室應如實報送科室全體職工出勤情況,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科。實際未出勤按出勤報送或實際未出勤但在報送表格中不記錄的.,造成出勤記錄不真實的,由科室負責人和科室考勤員負責。考勤資料是職工節日福利發放的主要依據。因考勤錯誤造成職工相關福利發放差錯的,由科室承擔負責。
請假管理
第十七條探親假的管理
1.本院在職在編和招聘制職工,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以汽車、火車、高鐵、輪船等醫院允許報銷的旅行方式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2.職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長期遠居及計算路程假、路程費用,均以雙方正式戶口所在地為依據。
3.職工配偶與職工父親或母親同居一個縣(市),職工享受探望配偶探親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親假待遇。
4.其假期規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軍隊配偶除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職工當年結婚的、見實期(試用期)、當年累計六個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過30天的、產假和哺乳假期間與家屬團聚一個月的。
6.探親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7.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可予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其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其自理,超過部份由醫院負擔。
8.探親假和路程假內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待遇。
第十八條婚假的管理
1.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規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職工同初婚職工享受一樣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車船費補助。
詳細的考勤管理制度篇20
一、工作人員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范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半天以內向生產組長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后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遲到(早退或離崗)在5分鐘內扣款5元;5分鐘以上每分鐘加扣0.5元,一天累計6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工資30元。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請假,每月請假一天扣工資15元(廚師及司爐工25元),二天累計扣40元(廚師及司爐工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當月獎金按日平均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