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章制度如何制定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碼頭安全管理內容和要求,適用于進入或靠泊碼頭的所有人員和船只。
2.具體內容和要求:
2.1碼頭消防設施齊全完整,滅火器、黃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質量符合要求,足夠數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碼頭,參觀人員須佩戴參觀證。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嚴禁進碼頭。
2.5進入碼頭必須戴安全帽。
2.6碼頭上應配有足夠的照明,確保光線充足。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2.7碼頭上的欄桿、圍欄等符合要求完好無損。
2.8碼頭引橋上有車輛限速5公里的明顯標志;任何車輛進碼頭必須限速行駛,且有通行證。
2.9未經過上級部門批準,外來船只不準停靠碼頭。
2.10煤船、油船靠泊、離泊必須得到調度員通知方可執行。在風力大于9級,浪高大于1.2m時,船舶必須離開碼頭。
2.11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水手作業、臨水作業必須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間鋪設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設有安全網,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須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現場,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間廠消防隊員必須到現場,油輪不能熄火。
2.15卸油時,禁止電瓶車進入碼頭卸油區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車輛(包括電瓶車)和無關人員禁止進入警戒線內。
2.16卸油期間,作業區嚴禁動火。
2.17綜合碼頭應有明顯的承重標記。碼頭的荷重件不得超過承重允許負荷。
2.18纜樁及其周圍禁止人員休息和逗留。護輪檻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過綜合碼頭安全鏈區域。
2.19碼頭引橋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橋樁禁止系纜繩。
2.20因生產需要的各種油類、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場所定置管理,并由專人負責。
2.21卸船機作業時嚴禁在抓斗下通過、停留或做其它工作。無關人員不得上卸船機。
2.22卸船機的運行和維護工作嚴格按有關運行規程、運行管理標準、檢修規程、檢修管理標準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如何制定篇2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墻、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游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游、秋游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后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后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安全規章制度如何制定篇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規章制度如何制定篇4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程建設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環節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等各項指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項目的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燃氣工程實行終身負責制,施工管理人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第四條施工管理涵蓋的內容
1、施工組織與計劃管理
2、材料設備驗收管理
3、施工現場管理
4、簽證管理
5、施工單位資信管理
第五條與工程施工相關的招標、設計、合同及檔案信息管理按相關制度執行。
第六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為施工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工程建設的全方位、全過程管理。
第七條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對監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配合及管理工作,與監理單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展。
第八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廉潔自律、剛正不阿,積極維護公司利益和社會形象。
施工組織與計劃
第九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在每年初根據市場開發任務制定工程施工計劃,要合理平衡、先難后易、先緊后松、先重點后一般,確保工程建設任務圓滿完成。
第十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根據中標的各施工單位資信情況、組織管理能力、施工質量效率等情況,合理分配施工任務。
第十一條各施工單位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科學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通過后遵照實施。
第十二條因用戶市場開發的不確定性和多變性,工程計劃的實施也應機動靈活,以適應施工任務的頻繁變動。
第十四條工程建設任務應列入相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
材料驗收管理
第十五條材料檢驗、驗收的范圍:
1、施工用各種管材、管件、銅件、法蘭、盲堵板等。
2、施工專用設備,如各種閥門、伸縮器、調壓器、流量計、燃氣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帶、警示帶、焊條等。
4、附屬工程用建材,如鋼筋、水泥、石子、沙、機磚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防銹漆、玻璃絲布等。
第十六條材料檢驗手段包括目測和儀器檢驗,目測材料外觀無明顯缺陷和損傷;儀器檢測管壁厚度、內外徑、長度、設備氣密性等;對銅件應進行破壞性試驗,確保其強度和韌性。規劃建設管理部應積極探求先進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標準和能力。
第十七條材料集中驗收
公司采購部門或施工單位按批次集中采購的材料,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對每個批次的生產許可證、材質書、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試驗報告等進行檢驗校對,在倉庫集中檢驗并出具驗收報告。
第十八條材料進場驗收
采購、領用的材料進場后(施工現場臨時倉庫)必須進行檢驗,檢驗數量不低于進場總量的10%,庫存時間較長即將使用的閥門應進行試壓,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防腐驗收
對于管道防腐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對管材、壁厚等驗收合格,防腐材料驗收合格后對管道集中防腐進行現場檢驗,檢驗包括:除銹、防腐材料調制、防腐工藝、防腐等級進行全過程間斷性檢驗,每批次防腐完畢,進行防腐管的抽樣檢查,結果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抽檢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后,施工管理員應不定點、不定時對進入現場的材料進行抽檢,以確定使用材料是否與已驗收材料相符,杜絕偽劣材料混入施工現場。施工管理員對發現的不合格材料有權進行沒收、銷毀并處罰。
第二十一條生產運行部門在參與工程驗收時,有義務對材料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因工作失職、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導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現場造成質量問題和損失的,根據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中的工作不作為相關條款追究責任。
現場管理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實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員)負責制,工地代表對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全權負責,并接受部門經理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二十四條現場管理包括: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監管以及為實現上述目標實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二十五條質量控制是現場管理的核心內容,為實現質量管理目標,應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和規范,嚴格履行技術交底和設計變更程序,照圖施工,規范施工。
2、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信條件,包括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崗位操作證書、技術人員實際操作能力、機械設備配置水平等。
3、加強合同管理和項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
4、加強對施工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審查、論證、比對、調整、監督和落實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
5、加強材料設備的質量檢驗復核,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基礎。
6、建立嚴格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制度。階段驗收至少應包括:下管前的溝槽驗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檢驗、防腐檢驗、技術措施驗收(如套管和隔離保護措施等)、警示帶(或金屬示蹤帶)驗收,隱蔽工程簽證驗收和管線定位等;竣工驗收至少應包括:強度試壓、氣密性試驗、管道吹掃驗收、防腐檢測、金屬示蹤帶檢測、外觀驗收和室內布局合理性驗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項目驗收,應由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組織或參與,生產運行相關部門應派人參加驗收。
7、實行項目監理的,應按照監理制度進行施工監管,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應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門應積極探索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努力提高工程質量,降低投資成本。
第二十六條成本控制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
1、工程發包應嚴格履行招標程序,工程結算應嚴格執行中標價格和相關決算標準。
2、工程簽證應及時、準確,簽證必須和圖紙相符,不得重復簽證。
3、施工管理人員應提前辦理施工的相關手續和外部溝通協調工作,并適時處理解決隨時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糾紛,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減少停工窩工導致的成本增加。
4、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做好甲供材料(設備)的出庫管理,有效杜絕公司財產流失。
5、做好工程預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賠導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條進度控制主要針對大型獨立工程項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項目。保障施工進度應具備以下條件:
1、科學完善的工程施工計劃、公平合理的任務平衡分配機制以及靈活機動的調節保障措施。
2、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措施、儲備充裕的施工技術力量和強有力的管理手段。
3、組織有效的工程協調例會,高效務實的協調解決問題的機制。
4、可靠的物料供給渠道和充足的資金來源。
第二十八條安全施工是現場管理的基本任務,安全施工的責任主體是施工企業,但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承擔著重要的監管職責,對施工安全承擔連帶責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管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施工的組織保證措施,健全安全責任體系,檢查安全責任制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落實和專(兼)職安全員設置情況。
2、審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有無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實施;核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種類和編審手續,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監督,杜絕不規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強安全防護和現場警示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條規劃建設管理部可制定具體的現場管理措施,在不違背合同主要條款的情況下制定必要的處罰措施,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的行為進行適當的處罰,以保障工程建設任務的圓滿完成。
第三十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志和相關的各種記錄,并對施工資料進行系統的整理、匯總和存檔管理。
簽證管理
第三十一條施工管理員(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簽證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核實工程數量,嚴禁以任何方式虛報、多報、重復報工程量,違者將按照《違紀職工處罰條例》進行處分。
第三十二條重大的或可能導致投資增加的設計變更應在變更前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條實行固定總價合同的,原則上不得有任何簽證;但設計變更頻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單位提出意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后予以簽證;增加幅度超過合同總價10%的,應報董事會批準。
第三十四條實行固定單價的,合同內涵蓋、但實際工程量與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的順序進行審核簽證;合同內未涵蓋的新增項目,由施工管理員上報部門經理,造價在一萬元以內的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一萬元以上(含)的由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三十五條實行可調價格或“成本加薪酬”結算方式的,應根據合同界定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及計價單位,嚴格履行現場簽證程序,確保簽證數據真實準確。
第三十六條因設計變更需要改變施工方案的,應根據合同及上述相關規定確定是否進行簽證;如果已經按原設計開工或完工,設計變更后需要返工的,應按實際增減工程量(或造價)進行簽證。
第三十七條由建設單位委托施工單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費用,因建設單位責任導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窩工及機械擱置,不可抗力導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應按相關規定據實簽證。
第三十八條以庭院戶內工程為包干單價的,應按下列方法確定簽證范圍:
1、中壓管道及調壓站等附屬設備(以調壓站出口閥門或低壓出口管道出調壓站基礎/箱體為界)應單獨簽證。
2、有院墻的居民小區,庭院戶內工程以院墻為界,無院墻的以樓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為界,界外工程應做簽證。
3、商業用戶表前閥之前的工程應做簽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由施工管理員和施工單位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確認后現場簽證,特殊原因未能現場簽認的,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時補簽。補簽時存在爭議的,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記錄為準。
第四十條工程簽證量必須同測繪數據一致,必要時可由測繪人員復核工程量并簽字,部門經理全面把關。
第四十一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簽證單在7日內做出竣工資料,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為便于運行管理,竣工圖應在工程驗收前向參與驗收的部門提供。
質量信譽等級評定
第四十二條為了促進施工企業提高施工質量,增強項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評定體系。
第四十三條質量信譽等級評價的內容包括:施工企業組織管理能力、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合同履約情況、施工技術力量和水平、施工質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進度、服從指揮情況等。
第四十四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將各項評價指標按重要程度設置不同的分值和權數,制定詳細的評分細則,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檔案。
第四十五條質量信譽等級評價于每年年底工程結束后舉行,由工地代表、監理工程師、規劃建設管理部相關人員、生產運行部門相關人員進行投票打分。投票權數中工地代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應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權平均后為最終得分,質量信譽等級按得分高低劃分排序。
第四十六條質量信譽評價等級將作為每年工程招標評分的一個參考,可占到招標評分的10-30%,具體由總經理辦公會在開標前確定確定。
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同《招投標管理制度》、《規劃設計和圖紙會審管理制度》、《檔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結合使用。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自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安全規章制度如何制定篇5
一、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二、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緊固情況,檢查車輛制動、電路、油路、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靈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如發生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四、嚴禁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六、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從事道路運輸。
七、嚴禁車輛超載、亂停亂放、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八、嚴禁車輛在出車前未經駕駛員或車輛維修人員的安全檢查私自出車,防止車輛"帶病"上路。
九、嚴禁在行駛途中將車輛交給與工作無關人員駕駛。
十、在特殊天氣、特殊路段,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安全。
十一、收車后,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能正常行駛。
安全規章制度如何制定篇6
1、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認真遵守和執行電業安全方針,各種規程,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班各種技術學習和安全活動,不斷增強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
3、按照設備大修,維護,保養周期,在班長領導和安排下,負責保質保量的完成,并保證施工現場工完、料凈、場地清;
4、認真完成站里交給的各項生產任務和臨時性生產任務,做到不折不扣,不應付了事;
5、嚴格認真地對各生產崗位的電氣設備,進行巡回檢安全生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班長或站里匯報,保證電氣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6、負責本崗和生產區各低壓室,低壓盤,動力配電箱,照明配電箱,每兩周一次的衛生清掃,和每月一次的電動閥檢查填卡。
安全規章制度如何制定篇7
1、項目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項目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項目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于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煙,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置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
7、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有關領導,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項目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