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1
為建立“安全、文明、衛生、優質”的和諧校園,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促進學校穩步發展,就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圍繞“安全、文明、衛生、和諧”這一主題,牢固樹立“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結合學校學生多,場地、通道狹小等實際,特制定該責任規定,明確責任,落實管理。若因失職造成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紀律及相關法律責任。
一、關于課堂安全管理(含實驗課及班會、班級活動和早晚自習課,重點在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課堂安全責任人是該課任課教師,班、團、隊課及班集體活動責任人是班主任。
1、教師在上課鈴響之前3分鐘到教室門外候課。
2、上課鈴響完教師精神飽滿、從容不迫地走進教室站在講臺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視全班,起立還禮,同時了解學生的出勤情況。如果上課5分鐘后遲到學生還未到教室,任課教師要立即告訴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時告訴家長,并迅速在同學中了解情況,班主任和年級主管、分管迅速展開調查、分析匯總情況報告德育分管領導和校長。上課教師對所上班級學生人數應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節課應知道學生到堂情況;年級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學生到堂情況。
3、除班主任和年級主管、分管因特殊情況要了解學生情況外,任何教師不得要求學生離開課堂。特殊情況要求學生離開課堂的班主任老師,必須先告知該上課教師,并征得該上課教師的同意,方可叫出課堂。
4、學生早晚自習生病需進醫院,班主任護送學生,檢查老師負責課堂自習紀律,待家長到達后班主任才能離開生病學生,返校上自習。
5、課堂上發現學生生病,該上課教師要立即組織護送到醫務室或醫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聯系家長。
6、不能因學生要上廁所而三五成群地把學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況外不應放學生出教室。
7、應在課前全面檢查教學實驗物品設施及相關場地器材,教學過程中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嚴禁學生違規操作,體育老師還應加強器械練習的保護。
二、關于課間休息安全管理(含早、午間及晚自習前休息)
1、教師要做到準時下課、延遲3分鐘離開教室,觀察教室內及走廊上學生的活動情況,保護學生安全。
2、課間10分鐘,相應區域學生安全的責任人是前后兩節課的老師。每堂課課間、集合__和解散各樓梯口由前節課教師組織疏散,維持秩序。午間、晚自習前和自習課間,學生安全的負責人是值班教師、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師,應加強校園各片巡查,禁止學生追逐、瘋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險活動,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間沖突。
3、午間、晚自習前和自習課間,進行巡查,保證安全。
三、關于課間操安全管理(含集合、__)
下課時,當堂任課教師要在學生全部離開教室后再離去,到指定地點集合;在課間操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年級主管、班主任、活動輔導老師負責;相應年級、班級,若是其它__或組織活動,就由召集機構及活動組織機構牽頭協調以上相關人員分工負責學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動中的紀律,嚴禁擁擠、瘋打、嬉戲等危險行為發生。
四、關于教職工開會期間安全管理
政教處和教務處干事在樓道和校園內加強巡視,防止學生翻爬圍墻出校和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五、關于校外集體教育活動的安全管理
到校外活動的往返及整個活動過程學生安全負責人主要是相關年級主管及班主任,活動的`組織機構或相關人員應牽頭統一協調上述人員,安全問題也應由活動的組織機構或相關人員。應著重教育并加強管理,增強學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識,注意活動中的紀律及秩序,強調一切行動聽指揮,結束時及時安排歸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瘋打等危險行動。
六、關于周末及節假日安全管理
培優輔差過程中,學生安全由年級主管、班主任負責(參照一、二條)。周六除高三學生培優補差留校外,其余各年級學生均應在周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離校,離家遠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離校,周日全校學生均應放假離校。個別確因特殊困難的住校生需留校的應先經家長同意后,再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留校住宿。其它節假日特別是寒暑假中,禁止學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間按規定輔差除外)。
七、其他安全管理
學校所有的考試、所有的活動一定要計劃安排到放學的時間結束,任何年級、班級不得提前,特別是上午第四節體育課、下午第四節自習要加強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課。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2
第一章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款基本原則
第一條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產負責。
第二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單位的每個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二款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
2、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并落實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
4、負責組建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健全充實安全管理人員。
5、聽取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事項。
6、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形成記錄文件。
7、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并檢查考核同級副職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發現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審批整改經費和整改措施,督促復查整改到位。
8、組織開展全員性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對新員工實施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9、組織開展全員預防性的安全演練制定應急措施預案,提高員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技能。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好善后工作,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四條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者,對單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總目標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條款要逐條抓好落實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修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4、帶領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人員開展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關情況,實施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6、每月召集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生產內部資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帶隊進行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的隱患,應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工作,直到隱患消除。
8、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檔案工作。
9、組織安全演練的具體實施工作,考核員工的應變能力和技能,對應急措施預案進行演練實施。
10、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對外包或單位內臨時施工項目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公司其他副職安全生產職責
1、公司其他副職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各自分管的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的生產、經營、設備、物資、員工以及供銷、后勤等工作的安全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2、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時效。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生產經營中的違章行為。
4、組織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報告、研究解決。
5、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員工的應知應會事項要落實到每個人。
6、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應分析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對臨時性的任務,一定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項,要親自指揮指導實施于全過程。
8、負責管轄范圍內一般安全問題的審批,重大安全問題應提交安全分管或總經理審批。
9、管轄范圍內安全狀況與個人經濟收入掛鉤,具體辦法另訂。
10、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故,應積極參與搶救,并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治安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消防、交通、門衛、要害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貫徹執行安全保衛的規定,維護企業治安秩序。
3、每天對本單位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內部治安保衛隱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領導報告。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演練。
5、負責滅火器材的計劃編制,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助當地派出所加強單位流動人員的管理。
7、對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及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積極參與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忠于職守、履行職責、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護廠。
第七條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負責人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管理車間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標準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在布置生產工作任務時,一定要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對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異分配工作,確保安全與效益同步。
3、經常檢查車間內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況,檢查有否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4、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項應留檔。
5、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人員關系,對各班完成的產量、質量進行記錄跟蹤。組織建立工人的技術檔案。
6、參加安全例會,應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制定的對策應負責抓好落實工作。
7、教育職工愛護設備,每天要組織進行設備檢查,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搞好安全生產記錄,每個月與職工進行一次座談,分析在生產中的問題,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8、對檢修和臨時任務要交待有關安全事項,負責現場指揮。
9、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書中相關條款,落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對遵章守紀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干者提出懲罰意見。
10、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對造成事故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對新入公司的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業參加生產實習的人員和參加勞動的學生),在沒有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防火知識教育。入廠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本企業安全生產總體要求,介紹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文件,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②介紹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③一般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火災、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訓,從正反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產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廠級教育應進行考試,并予以記錄留檔。
2、車間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經過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車間后,還必須經過車間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組。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員與安全員負責進行。車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①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②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防火工作的重點,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③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
3、崗位教育
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調動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崗位后開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內容包括:①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防火事項;②將要使用機器設備、工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性能、作用和維護方法;③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場地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訓;⑦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受教育人員經考試合格并經實際操作技能熟練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從事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包括升降機、貨梯、桅桿吊等)、金屬焊接(氣割)、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每兩年應組織復審一次。
3、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單位應復印存檔。
4、特種作業人員應努力鉆研,熟練操作,對安全技術及緊急狀況能有過硬的處理技能。對外雇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等)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未遂事故等都要作為教訓,牢牢記住,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第三條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領導和車間管理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組織紀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崗位應充分結合業務工作,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會議各種形式廣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活動。
4、檢修時,公司、車間領導應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
5、對電器維修、電氣焊接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在作業前,檢修或施工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或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6、職工違章以及未遂事故責任者,由所屬車間或公司領導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復工人員,要經車間管理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并將有關違章事項記入安全檔案。
第三章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范和整改隱患。
2、檢查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領導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3、安全檢查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
4、各級安全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推廣使用《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安全檢查組織與形式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人員進行,每月一次。
2、車間安全檢查,由車間管理員組織,安全員、崗位負責人參加,每周進行一次。
3、崗位、班組每天都要進行檢查。
4、企業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起重機械、廠房建筑物、運輸車輛、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以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臺風、防雷電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6、專業檢查和季節檢查,可與公司級普通檢查結合進行;單獨進行專業檢查或季節檢查時,由該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要上報。
7、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整改。
8、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進行每日巡回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記入巡回檢查記錄內。
第三條隱患整改制度
1、每項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時間、定人員負責、定整改措施。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由公司領導進行驗收。
2、對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當時的條件無法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定期解決,并報告,還要有應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業對隱患項目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的期限。通知書由安全員或公司領導填寫,經分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后發出。屬于車間整改的交由車間管理員簽收并負責處理;屬于崗位的交崗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
4、整改結果要反饋,通知書要留檔備查。
第四章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條檢修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1、編制檢修計劃,應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并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備,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煤氣發生爐等)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工作,由設備所屬車間負責進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在管道入口處加盲板。
6、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并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置換情況,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第二條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本工種安全規程。
2、高空作業,要按登高作業規定執行。凡離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均要系安全帶。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業施工規定執行。
4、吊裝作業,要按吊裝作業規定執行。
5、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轉動設備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進口處掛設“禁止活動”警示牌。
7、檢修中對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撐的),必須嚴格控制,不經主要負責人批準,有關人員不到場,不得獨自一人拆除。
8、檢修用的臨時照明燈必須采用低壓24伏。池槽、溝道、潮濕場所必須使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作應急之用。
10、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全面檢查符合檢修規定后,危險場所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進行檢修作業。
第三條焊接(氣割)作業安全規定
1、焊接氣割動火,必須按“防火防爆”有關動火規定執行。
2、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能上崗。臨時外雇的焊接人員必須是有證的。否則不得使用。
3、乙炔器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少于5米,距離明火不少于10米。
4、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6、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7、焊接作業時,要配帶好個人防護面具和口罩、護目鏡。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防止電弧和焊渣傷害。
第四條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2、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車間導電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后方可進行作業。
(2)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電氣負責人審查,主管主任批準。
3、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企業電氣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設置標志,并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桿、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臨近電纜。
(4)遇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并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3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4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是我校全體師生的安全理念。為確保我校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我校把預防為主,牢記規則,減少事故的發生,把不安全的現象控制在萌芽狀態為宗旨。切實抓好安全教育。特此一下規定:
一、校內安全
1、值日教師和安全負責教師在課間要巡邏,確保學生的安全。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及時聯系家長。
2、學校利用專刊和集會對學生進行校內安全教育,各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校內安全教育。
3、對未到校的學生要作好記錄,了解未到校的原因并對學生作好思想教育。對無故早退的學生要查明原因,并作好思想教育,并告知家長。
4、各班主任對無故早退的并離家出走的學生要報告學校領導和家長,并配合學校、家長查找該學生的不明去向。
5、各班主任要隨時注意學生是否帶有刀具到校并收繳。
6、教師如工作上的.失職、失誤而發生了安全事,將追究負責教師的相關責任。
二、校外安全
1、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校外安全教育,并利用專刊對安全知識進行宣傳。
2、各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防火、防電、防暴、防雷、防水、防雪,交通安全等的安全知識教育。
3、各班分出路隊,選出路隊負責學生,對學生在上學、放學路上的情況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要及時妥善處理,不能處理的報學校、家長共同解決。
4、對學生在路上、家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班主任要與家長聯系,看望學生,并對學生進行補課。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5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文件和會議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陪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接園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持幼兒接送卡方可接園。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系。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四、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或監護人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本班教師請假。
五、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校門,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
六、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外逗留、玩耍。
七、嚴禁幼兒家長或監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范的交通工具和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幼兒。
八、各幼兒園要根據本制度精神結合本園實際,與每個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訂幼兒安全接送協議書,嚴格履行本制度各項條款,做好本職工作,若發生事故,應根據各自職責承擔相關責任。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6
1、食堂加工操作間應與廁所及其他不潔處所有效隔離,加工操作間內不應有廁所,且廁所的門與窗均不得面對廁所。
2、加工操作間應有良好的供水系統與排水系統,尤以排水系統最重要。因烹調食物時,材料需要清水洗滌,加工操作間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滌,這些用過的污水,必須迅速排除,否則會使操作間泥濘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應裝置排油煙機。排油煙機的油垢應定時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應適當處理。
5、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料理操作,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須保持整潔。
6、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洗凈后分類存放于有蓋容器或冰箱內。魚肉類取用處理要迅速,以免反復解凍而影響鮮度。要確實做到勿將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溫中太久。
7、凡易腐敗食品,應貯存0℃以下冷藏容器內,生、熟食物分開貯存。
8、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與地面或污穢接觸。
9、應備置有密蓋污物桶,污物桶最好當夜倒除,不在加工間內隔夜,污物桶四周應經常保干凈。
10、食堂從業人員工作時,應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與容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間工作時,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煙、咳嗽、吐痰、打噴嚏;萬一打噴嚏時,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衛生紙罩住口鼻,并隨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間工作人員在工作前、便后,均應徹底洗手,保持一雙清潔的手。
13、加工操作間清潔掃除工作每日數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處置。殺菌劑和洗滌劑不得與沙蟲劑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質要標明放在固定場所,并指定專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間內躺臥或住宿,也不許隨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亂放雜物等。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7
一、考試命題要求
月考、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是考查學生學業成績和檢查教師教學效果的重要檢測方式。要做好上述考試,各學科都應重視并認真做好考試命題工作。因為命題工作決定著考試的效率高低和質量優劣。
1、考試命題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要結合學生實際,注重基礎知識和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題和怪題。
2、題量和題目的難易程度要適中,試題難度比例為:基礎題:中等難度題:較難題=4:4:2。試卷難度系數控制在0.65以上。
3、試卷一律采用電腦打印,試卷格式由教務處統一規定。試卷分第一卷及第二卷,第一卷用答題卡答卷,電腦閱卷。各卷分數比例參照高考試卷。
4、考試命題應注意下列事項:
①命題老師在考前絕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泄露考試內容,這是關系到師德的問題,若違犯,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處分,嚴重的將停止上課資格。
②命題老師負責完成命題、電腦打印、校對及擬參考答案的工作,并按規定時間將試題、參考答案直接交到教務處。
③考前的試題除命題老師外,其他老師不得閱看、補充和刪除。
6、命題老師要完成試卷的“三校對”工作:即命題后校對,電腦打印后校對,印刷后考前一天到教務處校對。每次考試,教務處要對試題出現差錯又不及時更正的科目進行登記并張榜批評。
二、學校考試中主考、副主考職責
(一)主考職責
1、全面負責當天的考試工作。
2、每科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務辦公室檢查考前準備工作,并對監考員作指示。
3、檢查和督促考務管理人員做好試卷的安全;監督試卷發放;對請假的監考員作調整,對曠工及遲到的監考員作記錄并擬出處理意見。
4、安排副主考的責任管轄區。
5、小結上一科監考工作,提出批評或表揚。
6、及時處理考試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學生作出處分決定。
(二)副主考職責
1、協助主考完成上述有關工作。
2、每科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務辦公室。
3、經常巡視和監督責任管轄區內各個考場,對監考不力的監考員要嚴厲批評,及時發現和處理責任管轄區內各考場發生的一般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主考匯報。
4、向主考匯報責任管轄區內各考場考試情況。
5、驗收責任管轄區各考場的試卷。
三、學校考試監考員守則
月考、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是學校教學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參加各類考試的監考工作是學校教職工義不容辭的工作職責,每位教職工一定要從“只有嚴肅考風才能建立優良學風”的思想認識出發,以飽滿的精神和高度的責任心做好考試的監考工作。
1、準時到崗。各科考前20分鐘到達考務辦公室(博約樓三樓考務室)簽到,并請點試卷份數和接受主考臨時指示。
2、開考前8分鐘到達考場,組織考生對號入座,檢查違規物品,清出考場。考前5分鐘發卷,督促學生填涂答題卡及密封線內的姓名、班級、座位號,并在黑板上書寫:本場考試科目、時間及試卷總頁數,其中第Ⅰ卷__頁,第Ⅱ卷__頁。
3、試卷分發完畢,應宣布請檢查一下,如試卷有缺張、漏印、破損、污染或字跡不清的`請舉手報告。遇到試題需更正的將更正內容寫在黑板上,并告知考生。
4、開考信號發出后,監考教師應宣布:“現在開始答題”,并檢查學生是否攜帶考試憑證(學生證和校徽),若沒有攜帶相關證件,要求學生到教務處獲取證明。
3、要認真堅守崗位,在考場內不吸煙、不報讀、不打瞌睡、不抄題、不作題、不念題、不評卷、不檢查考生答題情況、不在考生身邊逗留、不與考生單獨交談、不提前和拖延分發試卷、不擅離職守、不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考場。
4、要嚴肅考場紀律。對學生違規作弊行為要及時警告、制止,對作弊者要暫扣作弊材料或工具,將發生的作弊情況記錄在《考場紀要》欄上,并及時報告主考、副主考。
5、監考員在監考期間不得接聽手機,違者視為工作失責。
6、離考試結束15分鐘時應向考生宣讀指令:“離考試結束還有15分鐘,請大家注意把握時間。并檢查是否將客觀題答案填涂到答卷Ⅰ上
7、考試終了后,應向考生宣讀指令:“本場考試結束,請立即放下筆。如果繼續答題,將作違反考試紀律處理。現在請大家整理好自己的答卷:把答卷Ⅰ放在最上面,下面依次是答卷Ⅱ、試卷,最下面放草稿紙,整理好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監考老師收卷。”
8、監考員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非請假不可者,請報校長批準。
四、學生考試守則
1、考生必須攜帶考試憑證(學生證或校徽)按時進入考場,并按學校規定,到指定的考場和考試位置入座。開考后20分鐘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2、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和有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違者視為作弊行為,將給予相應處罰。
3、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才能開始答題,考生至多可提前30分鐘離開考場,交卷走出場后,不準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4、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區域書寫、填涂姓名和準考證號,必須在答卷密封線外或規定的區域答題,其它地方不準涂寫任何標記。在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5、答卷Ⅰ必須用2B或HB鉛筆填涂,用圓珠筆、鋼筆等其它筆填涂無效。答卷Ⅱ必須用藍、黑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用其它顏色的筆或鉛筆書寫無效(用鉛筆作圖除外)。
6、遇試卷、答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可舉手詢問;但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7、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喧嘩、吵鬧;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考場內不準自行傳遞文具等用品;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不準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試場。
8、學生因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考試,應經過班主任或科任教師上報教務處批準并備案,否則,學科分數視為零分處理,缺考者必須要參加教務處統一組織的補考,補考合格者方可獲得模塊學分。
9、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試卷、草稿紙等,按監考人員指令依次退出試場,不得在試場逗留。
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下載篇8
1、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品,不準裸露身體,以防止燙傷和觸電。
2、焊工進行焊接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各種工具,如電焊鉗握把與電纜的聯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線皮是否有破損,確認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還應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應清除或隔離后才能進行焊接。必要時還應配備滅火器等相應的消防器具,要有專人監護。
4、地線連接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不得將地線隨便捆綁或纏繞在被焊工件上。
5、開啟電焊機前,應檢查電焊地線是否與工作導體或其他導體連接,以防短路或觸電。
6、電焊機需改變觸點導板、二次線或對電焊機進行檢查時,都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
7、焊接時,應戴好防護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傷眼。
8、在通風不良的條件下進行焊接時,除采取措施防止觸電外,還應采取排風等措施,保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在外監護。9、焊接時如采用行燈照明,一般情況下,應采用24伏的.行燈。
10、凡有壓力或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管道、容器,嚴禁焊接作業。如果必須施焊,應先排空管道、容器內的壓力,徹底清洗凈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經有關部門檢查測試,確認達到安全要求時,方可施焊。
11、焊接用電纜線接頭必須接觸良好,綁扎牢固,做到焊接時接頭處“不冒煙”。
12、焊接用電纜的截面積應根據焊接電流和所露電纜長度選用,防止電纜超載過熱而引起膠皮損壞、燃燒,造成事故。13、焊工敲焊縫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止焊渣濺傷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的電焊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下雨天禁止進行焊接作業。
15、氣割大型工件時,應將工件放穩、墊牢,防止滾動、翻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