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
通過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人們能夠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資源,同時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怎樣寫才正確?接下來給大家整理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
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業規章制度時,向所有的員工發出書面通知,附上企業的規章制度,請員工閱讀并提出意見或討論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2、對于職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業都要同意,企業仍舊可以與職工進行平等協商
3、對于有些修改意見,如果大多數職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職工不同意修改,職工之間存在分歧,并且該企業沒有職工代表大會的情況下,或者更甚者沒有工會的情況下,企業如何修改完善規章制度,新的勞動合同法并沒有給出明確答復,屬于空白。因此,對于企業的`規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員工簽字認可,否則,將面臨不符合全體員工平等協商確定的必備要件。
4、對于新入職的員工,可以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時,發放企業規章制度,要求員工閱讀并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5、對于員工所提出的建議或則意見,不論企業是否接受,都應當給與書面答復并形成書面紀錄。
6、如果企業有必要進行對企業規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制定完善。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管理整體水平提高。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規范企業流動資產管理行為,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確保資產完整和增值。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擴張和自我約束的企業財務機制,確保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四、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客觀要求,嚴格執行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2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記錄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六)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驗收、發放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查驗工作。在食品購銷臺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及臺帳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備查。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3、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4、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5、散裝食品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超過1cm)、清潔和保養,冷藏溫度保持在0-10℃,冷凍溫度保持在-1--20℃。
8、倉庫內保持通風干燥,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倉庫內禁止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條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購使用違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六十條規定的食品添加劑。
2、餐飲服務必須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供應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查驗添加劑包裝是否完整,標簽是否標注了“食品添加劑”,并標明生產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規格、生產許可證號、質量標準等。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簽或說明書,必須索取進口檢驗合格證明。
4、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應當使用計量器稱量添加劑,不得用手或容器隨意添加。添加劑使用完畢,及時將添加劑放入密閉容器中包裝,防止吸潮變質。
5、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建立臺帳,如實查驗和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得為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防鼠類網罩。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應位置進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殼;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疱伒炔秃笫S嘤徒乖俅斡糜谑称芳庸?。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6、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從業人員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保潔柜有“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采用化學消毒的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并做好記錄。
(十一)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蚩梢勺冑|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霉。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臺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十二)食品留樣制度
1、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或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實行留樣,并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
(十三)預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須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馬鈴薯(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須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十四)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3、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4、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5、建立餐廚廢棄物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處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6、不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不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7、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報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處置調查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組長由單位法人代表擔任。
2、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時,發現或者接到報告的人員,立即向單位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3、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廚房及有關原料倉庫,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將食物中毒病人及時送往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過的所有剩余食物及當餐所用原料、輔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在知道該事件起2小時內以最快捷的通訊方式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
5、報告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病人主要癥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6、協助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處置聯系電話:(餐飲單位電話和法人電話)
120急救指揮中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4、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5、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狀況、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6、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驗收工作、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9、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處理。
10、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點制作管理制度
1、設置制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設涼凍和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進行。
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使用。
3、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浸泡20分鐘左右,再沖洗干凈。
4、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含奶、蛋的面點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
6、使用食品添加劑,要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8、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專間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專間內加工的食品包括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糕點、水果拼盤等,為獨立的隔間。
2、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應指定專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3、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飾;在預進間按照規范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C,有獨立的空調設施;每次(餐)使用前要進行空氣和操作臺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有完好的防蠅、防塵、防污染設施。
5、食品制作專間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設備等用具必須專用。制作涼菜、生食水產品的用具要分開,用前消毒,用后洗凈,保持清潔。砧板做到三面光潔(面、邊、底)。水產品要單獨設清洗水池。
6、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洗凈處理的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7、加工熟食鹵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熟食鹵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后進食品制作專間改刀配置。制作肉類、水產品類涼菜拼盤的原料,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專用的熟食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8、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涼菜供應。
9、各種涼菜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食品制作專間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和使用范圍內使用。
11、加工結束后,將剩余食品冷藏,及時清理專間,保持清潔狀態。
(十九)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受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有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的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的立場上表示同情,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的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方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遇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作出承諾。
5、如遇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做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做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二十一)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臺賬。不采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簽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柜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墻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干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霉、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3
公司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打造一支優秀高效的工作團隊,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根據公司有關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公司倡導“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為了提高全體員工的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通過公平合理的競爭使每個員工各盡其責、才有所用,促進公司良性發展。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的管理,充分發揮員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會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會上探討和辯論經營思想,管理戰略,就發現的問題進行討論并提出解決辦法。
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求穿工裝。
3.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管理人員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4.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工不得留長發及胡須;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
5.各部門負責人應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員工月累計違反本規定超過3次者,或該部門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數占到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應罰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掛在上衣胸前,違者以未配名牌處理。
7.試用人員于試用期間暫不發放名牌及工裝,試用期滿經考核錄用后,由公司統一發放名牌及工裝。
接待禮儀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戶來訪,馬上起身來接待。
(2)接待客戶時應主動、大方、微笑、熱情。
(3)名片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
(4)把自己的名片遞出時,應把文字向著對方,雙手拿出,一邊遞交一邊清楚說出自己的姓名。
(5)接對方的名片時應雙手去接,拿到手后馬上看,記住對方姓名后將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時。即每天上午8時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30分,每周日休息(輪休)。公司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三、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四、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的一半。
五、請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2天以內的(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內的(含5天),由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六、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七、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等,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員工病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公司辭退、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對違紀員工經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
2.公司員工工作不適應、工作不滿意等原因有主動辭職的權利,但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
3.有以下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辭退:
(1)一年內記過3次者
(2)連續曠工5日或全年累計超過10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6)因破壞、盜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者
(7)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者
(8)泄露商業機密,情節嚴重者
(9)辦事不力,玩忽職守,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0)年終考核成績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2)工作時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本公司下屬各分公司或部門辭退員工,必須經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經理審核批準可執行。被辭退員工要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4
1、員工在工作期間要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各項活動,自覺接受安全教育,不斷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2、嚴格遵守各種操作規程,禁止隨便開動他人使用的機械電力設備,不允許無證操作特殊工種作業,員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操作。
3、高溫、高壓、腐蝕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貼有顯眼的安全標示牌,并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定期、不定期的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限期整改,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務必按“三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5、工作期間,嚴禁單獨去極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檢修或操作,必須有人照應,以免發生危險無人知曉。
6、在不同的崗位,員工必須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并正確的使用和愛護好各種防護用品。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5
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遵章守制
2、愛企如家愛崗敬業
3、誠實做人踏實做事
4、服從領導服從分工
5、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6、廉潔奉公勤儉節約
7、誠實守信嚴守秘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愛
9、文明禮貌講究衛生
10、待客如賓服務為本
十不準
1、不準蒙騙說謊6、不準油腔滑調
2、不準拉幫結派7、不準賭博酗酒
3、不準打罵偷竊8、不準損害公物
4、不準隨地吐痰9、不準游嬉好閑
5、不準欺上瞞下10、不準自以為是
職工守則
1、遵紀守法,堅決服從有關上級的管理,杜絕與上級頂撞。
2、禁止對公司的職工品頭論足。禁止對公司的制度及公司處理問題的方法和其它一切與公司有關的事宜進行議論。如對某些問題不理解或不認同可通過書面方式反映或要求公司召開專門的會議傾聽你的陳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斷。
3、不得談論其他職工的工作表現及自己對該職工的看法,更不得探聽其他職工的報酬及隱私。
4、職工之間的關系要簡單化,不得勾心斗角,互不買帳。如有此情況發生,只要影響到公司的利益,將受到嚴肅處理。
5、工作時間要衣冠整齊,不得打鬧、不得穿拖鞋(特殊工作除外)、不得影響別人工作。
6、不得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
7、必須做到筆記本不離身,對客戶的疑問、上級安排的任務及同事拜托的事情都應做記錄,并盡快落實或一一答復(回話)。自己解答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解釋清楚并向有關人員匯報,任何事情都必須有個回話。杜絕石沉大海、有始無終。
8、對公司要忠實,不謊報情況,不散布流言蜚語及報喜不報憂。
9、不得向公司提供假文件(假文件包括:假證書、假體檢報告、假證明信等一切文件及其復印件或涂改過的文件)這在現代社會里是極不道德與違法的行為。
10、講文明,懂禮貌,不說臟話、粗話;真誠待人,不恭維成性,不溜須拍馬成習。
11、一個好公司對某些人來說如魚得水,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則如喝毒藥。金豪的任何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做出以下兩種選擇:
⑴職工如果有辭職想法的,請盡快辦理辭職手續,公司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助;
⑵可以請1至3年的長假出去闖蕩,公司為其保留公職及工齡。
如未做出以上選擇的職工,若擅自議論同事或公司事務的,一經發現立即解聘。
12、不得對外吹噓、炫耀金豪公司及有關的事情。樹金豪形象,為金豪增光。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偨浝碛啥聲溉巍8笨偨浝?、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由總經理聘任。部門副經理、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同時簽訂《崗位聘任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按《職工福利及報銷制度》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職稱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考勤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一、員工工資每月16日準時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二、基本工資標準為:
董事長:1600元/月總經理:1200元/月
副總經理:1000元/月部門經理:6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500元/月一般員工:400元/月
三、職務工資:
董事長:800元/月總經理:600元/月
副總經理:400元/月部門經理:2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100元/月
四、職稱工資標準:
高級職稱(包括大學本科):200元/月
中級職稱(包括大專學歷):100元/月
初級職稱(包括中專學歷):50元/月
五、加班工資標準:按平時公司發放員工工資的兩倍計算
六、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第一年每月50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七、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50元,全年滿勤獎600元。(每月出勤28天為滿勤;請假三天內工資據實發放,超過三天以上部分全額扣除)。
八、補助:過節費標準(50—200元),另外夏天降溫費及冬天烤火費由公司定額定時發放。對工作做出特殊成績或有突出貢獻者,年終公司給予重獎。
九、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工資另定。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解決,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開除。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開除。
4、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對其他職工及人員揚言“不想干了”等類似語言的,解聘。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20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同事拜托的事無回話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上班時擅自離崗的,罰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員如采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采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時。罰款20元—200元/次,并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
11、上班時,工作有工作的樣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勢。對丟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兒郎當的走路姿勢,公司將提出嚴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員工在工作時無意中犯了錯誤而能主動向主管人員承認的,象征性地處罰1元錢;對企圖隱瞞錯誤的要從重處罰。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原則上每周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時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時內不支付加班工資。
3、上下班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則一次扣款2元,超過10分鐘則一次扣款4元,超過三十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8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5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6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辦公室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調休、請假制度。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應提前半天向總經理報告,履行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部門副經理、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兩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所有休假、請假均由辦公室進行登記。未請假離崗視為曠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數為21.17天,加班計發工資、請假扣發工資以此標準計算。婚、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女員工產假為30天,哺乳期內,上下班時間每天縮短2小時。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會計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收回作廢(聯數齊全)存根收回由會計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公司的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行財政部門、地方政府、董事會或經理辦公室所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天內及時報償。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4、因工作需要出差車船費據實報銷。
5、住宿費、伙食費省內每人每天按120元包于,省外每人每天按160元包于,由會議統一安排的食宿費據實報銷。
6、董事長、總經理手機費據實報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總監手機費每月180元內據實報銷;部門經理、司機手機費每月100元內據實報銷。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400元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自愿離開公司時,在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承擔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員工要求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6
1.總則
制定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則,以便執行。適用范圍凡經本公司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均須遵守本守則。權責單位
(1).行政管理中心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3).由人力資源部印制成冊,公司所有員工每人一冊。
2.員工守則
2.1.儀容儀表規定
(1).員工上班必須著裝整潔、樸素大方,不得有臟污,
(2).男員工不得穿背心、短褲,上衣扣子不得解開超過(含)兩個;女員工不得穿著過于裸露的衣服。
(3).若有規定工作服,必須著工作服上班。
(4).不得穿拖鞋上班,鞋應干凈。男士應穿黑或棕色皮鞋上班。
(5).男員工不得光頭或留長發,頭發長度以保持不蓋耳部和不觸衣領為準,男女員工均不得把頭發染成黑色以外的顏色,上班時均應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員工不準留胡須。
(6).所有員工不得留長指甲,且須保持整潔。
2.2.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形象:儀容端莊、熱情大方。談吐:溫文有禮、簡捷明快。
問好:
※早上見面時應以誠懇的態度清晰說聲“早上好”。
※在首次開門進入辦公室時,如果辦公室有人則應以大家聽得到的聲音說“早上好”。
※聽到別人打招呼,應大方回禮,以免失禮。
※在通道、走廊遇到同事時應點頭微笑行禮。
※告辭再見:先行者應以清晰的聲音說“與大家說再見”。
(2)在工作崗位上:
※在辦公室應保持肅靜,交談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條件。
※有人招呼應立即回應,如有急事需先說聲“對不起,請稍候“。
※招呼人時聲音應清晰、大方,有職務以職務相稱,無職務以先生、小姐相稱,切忌稱綽號。
※坐姿要正,切忌趴伏、仰坐或將腳放在桌面的不雅姿態。
※有關工作商談力求簡明。
(3)一般交談舉止:交談時忌左顧右盼;談話態度要誠懇;適當的稱謂溝通雙方的親切感;不可邊說話邊打哈欠或顯出不耐煩;訪問見面時應說“對不起,打擾您”,告辭時應說“對不起,打擾您了”。
(4)工作場所:
※走路要輕快,以免和人相撞。
※遇到上司、客人和同事輕輕點頭,并稍有讓路,以示敬意。
※陪同上司和客人走路時,要稍退后,以示謙恭。
※進入他人辦公室,應先敲門,不能敲門時打招呼,經允許方可進入。
(5).同事、工友遇到困難時,任何員工均有責任及義務幫助解決困難,提供必要的支援。
(6).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并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后方可進入,進入后應先使用禮貌用語。
(7).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接聽;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接聽電話,應先報公司:“您好,北京戎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后問詢或轉接。
(8).熱誠接待賓客,使用禮貌語言,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9).禁止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所、生產車間、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10).維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11).每天工作完畢后,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場所衛生工作。
(12).使用衛生間后應隨手沖洗并要檢查是否沖洗干凈。
(13).愛護公物,力求節約,養成人離開前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14).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15).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和諧相處。
(16).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穩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17).嚴禁拉幫結伙,濫用權力。
(18).嚴禁打架斗毆。
(19).嚴禁聚眾賭博。
(20).住宿人員應遵守集體宿舍公約。
2.3.工作紀律規定
2.3.1.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時必須將工作證(牌)正確佩戴于左胸前。
(2).外出時,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是公務還是私事)。
(3).上、下班須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不得偽造出勤卡,不得虛打加班卡,打卡時按秩序。
(4).攜帶公司物品外出時須辦理規定手續,發生丟失損壞時照價賠償。
(5).禁止帶領公司以外非辦事人員進入公司或宿舍留宿(因業務需要,須經公司批準),不準將小孩帶入車間或辦公室。
(6).以上規定,門衛或前臺應嚴格要求,公司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
2.3.2.工作紀律規定
(1).上班時不得吃東西、聊天、喧嘩、追逐嬉戲、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說。
(2).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3).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自放音樂或聽“隨身聽”。
(5).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廳或指定場所。
(7).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8).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以后提出意見。
(9).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10).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12).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于事后向直屬主管報告),當個人意見未獲采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運作。
(13).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生產、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后應立即到場處理。
(14).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15).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公司以外人員借閱;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職權行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公務關系,從事與集團公司無關的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戶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公司員工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娛樂)。
(18).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
(19).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后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20).愛護企業的一切公共設施設備,嚴禁損壞。
2.3.3.保密制度
(1).員工個人或近親不得經營或投資與公司有關的事業,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職務。
(2).嚴守公司機密,公司未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不得泄露。
(3).公司財務報表、預算報告、統計報表、人事檔案、工資性及勞務性收入資料、內部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不得泄露。
(4).公司的檔案或資料,未經總經理或行政總監特別授權時,不得攜帶離開公司。
(5).本公司員工離開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術秘密(包括公司經營及特有的專利)為他人或自己服務。
3.工作規則
3.1.努力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是公司每位員工應盡的工作責任和義務。
(1).按本職工作崗位之需要,主動探求更好的辦法并努力實現。
(2).應主動與相關人員協調,以保證工作的完整與準確。
(3).公司發展是每位員工的工作目標,每位員工應為更好完善公司積極獻計獻策。
3.2.對計劃好的工作應按計劃完成,遇到特殊困難應及時向上司匯報并說明原因和可能完成的最后期限。
3.3.對指派的工作應盡心完成,遇有困難應細致說明。
3.4.接受命令的原則
3.4.1.接受命令時
(1).接受命令通常要準備筆記,記下要點:為什么——工作的意義。做什么——工作的目標和目的。如何做——工作的程序,方法。何時做——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在何處——工作場所。何人——協調、配合人。成本費用多少——費用計劃。
(2).認真聽后,要提出問題。
(3).接受命令后,再重復一遍。
3.4.2.有意見時的呈述
(1).站在自己的立場上陳述意見。
(2).以謙虛的態度直率的陳述意見。
(3).按照事實簡潔的陳述意見。
(4).請求上司的指示。
3.4.3.接受命令后
(1).不考慮不能夠的理由而向具體化的方向考慮。
(2).上司希望什么呢?盡快抓住重點和核心。
(3).正確判斷內容。
(4).迅速推動實行。
(5).不遺漏地確認實行的結果。
3.5.向公司報告的原則
3.5.1.在下述情況應報告
(1).命令的工作告一段落。
(2).發生了特殊情況。
(3).已知工作比預定時間要長。
(4).預料到結果的時候。
(5).違反規定的時候。
(6).開會、研修、出差歸來時。
(7).工作周期較長時。
3.5.2.報告的準備
(1).向誰報告,報告什么。
(2).報告的順序(a-g)。
(3).決定書面報告,還是口頭報告。
(4).準備數字、實物、圖表等。
(5).調查實例。
(6).向有關人員事前聯絡。
(7).選擇報告的時間和場所。
3.5.3.報告方法
(1).報告簡潔的按結論,理由,經過等順序進行。
(2).事實要正確,要強調重點。
(3).要考慮對方的理解程度。
(4).不浪費時間。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7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制出差審批單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并每次罰款10元。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8
(一)、婚假
凡公司正式員工,男女雙方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憑結婚證書享受帶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增加到12天。不報銷往返路費。
(二)、產假
1、公司正式員工(女性)生產時,享受帶薪假期90天。
2、遇難產或雙胎,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3、公司正式員工的妻子生產時,其員工本人享受帶薪護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規定(女方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5、女性員工流產享受帶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種情形,必須提交結婚證、戶籍管轄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準生證、正規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方可享受帶薪假,路費均不報銷。
(三)、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請病假。
2、病假須履行請假手續,本人不能到班請假的,可以用電話請假,也可由同事代請假。
3、請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內,憑醫院證明,按基本工資標準全額發給其病假工資。
4、員工因病請假在下列規定的范圍、期限內,憑住院醫院的證明,可以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
(1)為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3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30天;
(2)為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5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60天;
(3)為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120天;
(4)、上述員工病假工資的具體發放辦法按本手冊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條“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中的規定執行。
5、因病請假超過上述規定天數,一律停發所有工資;超過上述規定的雙倍天數后,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特殊情況需要經過總經理批準。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無住院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四)、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帶薪喪假。并發給500元慰唁金,不報銷由此發生的路費。
(五)、事假
1、員工因事不能上班,須事前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如此前30天內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時間充抵為調休。調休期間,工資照發。
2、請假超假而又不續假的,按曠工處理,有一天扣發兩天工資。
(六)、帶薪探親假
1、一般員工(指總部二級部門副經理以下級別;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以下級別),轉正后一年以上,已婚(憑結婚證)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未婚員工或夫妻長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員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帶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
2、擔任總部部門副經理(含副經理)、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含部門經理)以上、總部一級部門副總監(含副總監)、分公司、片區副總經理(含片區副總經理)、大項目總經理(含大項目總經理)以下職務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兩次帶薪探親假,每次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未婚的本級別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并報銷往返路費。
3、機構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辦事處、片區)總經理、總部一級部門總監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3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
4、因工作需要到時不能探親的,鼓勵員工的愛人來公司探親,報銷往返路費。到時未探親,愛人也未來公司探親的,一次性發給誤假補助500元。
5、享受帶薪探親假的員工自愿在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期間探親且沒有超過年內規定的探親次數的,可以在規定假期的基礎上加上法定節假日的時間,報銷往返路費。年內已休完帶薪假次并逐次報銷往返路費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不包括春節)期間回家探親的,只發放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超出的假期天數,按事假處理,不報銷往返路費。
6、員工探親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員工出差規定辦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補助和駐地伙食補助。
(七)、春節年假
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春節年假,假期按公司規定的放假天數執行,假期工資照常發放,不報銷往返路費。
(八)、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
春節3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婦女節0.5天(女性員工享受)
員工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補休或調休,一律不發加班費。
(九)、幾點說明
1、請假程序。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3天以內請假由部門(單位)負責人和分管行政負責人批準,請假超過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
2、帶薪假指休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停發午餐補貼)。
3、加班充抵休假的標準為:加班按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時間可以累積計算,30天內有效;加班滿7.5小時可折算為1個工作日調休,具體以加班通知單和打卡紀錄為準。
4、員工探親休假,加班可以搭車調休,但最多不能超過3天。
5、一次請假在5個工作日以上的,需提前一個月申報休假計劃,未提前申報者,你的上級可以拒絕休假請求;
6、探親假只在當年有效,不累積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辦事處、片區)副總經理、總部大部門副總監以上人員的請假需報機構總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批準休假前要向總部、自己所在單位和服務單位通報。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9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凡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政治影響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部位,指定為消防重點部位,消防重點部位必須明確消防責任人及其職責,落實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如:車輛停放場地及附近、辦公室、交易廳、微機室、配電房、鍋爐房、車庫為重點防火部位;
四、配備給部門、單位內部的消防器材、設備由部門分管,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公司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六、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報上級消防職能部門審查批準;
七、重點防火區域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級申報,制定消防方案,并有專人看守現場,焊接維修場地要避開易燃物品;
八、電氣線路的敷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范,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作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亂接電器,電器設備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購買、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技術規范,嚴格購運審批、登記、入庫和領用手續,化學藥品倉庫按照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0
工資薪金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采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1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了一個好的規章制度,并不一定管理好一個企業,但一個好的企業,就一定要有一個好的管理制度。
所以,建立健全一個科學嚴謹的規章制度,并嚴格落實,才能發揮其作用。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中各種管理規定、條例、標準、辦法、守則、規程等的總稱。它是規定管理活動的內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和準則。能有效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其意義在于:
一、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主體建設的目標,公司法等一系列關于“企業主體”的法律從宏觀的層面上規范了企業的組織與行為,如何在微觀上建立企業的組織行為架構,有必要制定企業規章,使現代企業制度中已經法律化的權利義務在實踐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決實際問題,這是一項尤為復雜重要的工作。決策層與管理層的分工,職、權、責的劃分,章程的細化,賴于企業的規章制度來體現、實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規范、指引企業部門工作與職工行為的需要。
規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確性、穩定性的特點有助于規范企業內部各組織、部門、員工的行為,使人人各司其職,各盡其守。一個好的規章制度體現了職、權、責的統一,能夠充分調動企業部門、人員的積極性,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國大治體現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業的規范治理,同樣應當減少“人治”,管理行為應當依據規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為亦應當依據規章制度。
企業應當通過入職培訓,使企業的員工明確企業各部門之間的分工配合,明確崗位職責,知悉哪些可以為,哪些禁止為,哪些鼓勵為。員工在熟悉了企業規章制度后,才能目標明確,行為統一,形成完整的企業文化,并在員工身上體現企業精神。
三、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完善“勞動合同制”,解決勞動爭議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勞動合同制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規范了企業人才、職工的合理、有序流動,成為處理勞動爭議的基本制度。然而勞動爭議的復雜多樣性,僅靠勞動合同并不足以調整,需要借助企業規章制度才能處理解決。勞動法立法之初就考慮到企業規章制度在處理勞動爭議時的不可替代性,在總則部分第四章直接規定了企業勞動制度中規定職工權利、義務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勞動合同部分又直接規定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解決與勞動者合同的依據。缺乏了規章制度、用勞動合同處理爭議就會力不從心。
四、加強制定企業的規章制度建設是鞏固勞動紀律的需要。
勞動紀律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勞動規則和秩序。勞動紀律制度化不完善是當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規章制度的不健全反過來又影響了勞動紀律作用的發揮。我們知道,勞動紀律有助于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業大會小會講勞動紀律,但制度化的勞動紀律卻欠缺得很,或者雖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勞動紀律的執行大打折扣,表現為無法可依的情況較為突出。要改變這一現狀,充分發揮勞動紀律在提高生產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強企業的規章制度建設。
五、建立和完善企業規章制度是《勞動法》規定的義務。
勞動法的宗旨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勞動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單位應當建立企業規章制度作為一項義務予以規定,并要求在規章制度中應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總之,企業應當充份認識到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強企業規章的制度化建設,真正做到治理企業有章可循,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重點:一是講制度的適宜性、科學性、嚴肅性;二是講落實制度的重要性。
之前在幫課它是這樣講的,首先你要對客人表示歡迎,然后自我介紹,包括你在公司主要負責的工作等,讓客戶了解你,而且做公司簡介PPT的時候要記得互動,市場趨勢產品介紹,工廠情況都要做好深入的了解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的上下班及休假情況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合于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八小時,一周48小時,一周一天公休日(周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8:30-17:30,午餐時間為:1小時。
(三)銷售、工程及其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員工使用指紋機來記錄每天的考勤。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的手續和程序。
第七條:凡屬于下列情況的考勤均視為曠工。
(一)未經請假或者請假未準兩小時以上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或做私活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而沒有即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第八條:業擴員工的考勤
業擴員工因在外發展客戶資源,而不能即時打卡者,應視情況而定,依領導給予批準補考勤。
第九條:員工考勤,按如下辦法進行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所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缺勤時間在5分鐘之內不扣工資,不計遲到。
(三)遲到五分鐘以上每次扣工資二十元,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曠工一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五)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四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指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的時間,進行的休息或休養。
第十一條: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日:周日一天
(二)全民法定假日共計11天,即
元旦1天
1月1日
春節3天
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節1天
勞動節1天
5月1日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以上按國家法規給予帶薪休假。
第十二條: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員工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帶薪病假或事假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非帶薪病事假
員工全年帶薪病事假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事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三條:婚假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晚婚及初婚者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是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三)員工的婚假需要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四條:喪假
(一)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的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外地料理后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十五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3
公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材料規格必須符合標準,且必須指定產地:石料(淮北),黃沙(淮濱),水泥(徐州),石灰(淮北二級以上),嚴禁使用劣質材料如龍山和蒙城小澗山石料等。
二、各工程必須做到技術員不收方,收方員不開票,開票員不量方,工地不付款制度。
三、公司所用主要材料每月10日、20日、30日匯總上報公司工程部,過期不報不予計量。
四、公司工程部將按批量和規定預算對公司所進材料進行驗量和驗質,若發現所用材料質量不符合標準,除責令返工且將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場外,還將處以原不合格材料款的二分之一的罰款。
五、公司必須做好各種材料的儲存、堆放、保管和安全防護措施?!吨B路機械管理規定》(試行)
一、施工單位須用筑養路機械時,由施工單位申報所用機械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統一調配。施工單位應配備專職機械安全員,負責對機械設備使用、保養、維修的管理。工程結束后由所用單位對機械設備修復后交回公司。
二、各種機械設備都要配備專人操作,并負責所用機械的日常管理及保養。對新購機械設備由機械安全員負責按機械設備技術要求進行初次保養。初次保養后由各操作員按所使用機械的技術保養規定嚴格定期進行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確保機械設備的技術狀況保持良好。
三、操作員應認真填寫機械使用記錄,內容要清楚、真實。每月的使用記錄要在次月的5號由機械安全員負責集中統一上報養護班,不得拖延不報,否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四、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小修由施工單位統一管理,中修以上的維修要填寫申報單上報公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維修。
五、全年安全無任何責任事故的操作員公司將給予表揚、獎勵。對發生機械事故的操作員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及責任認定。屬于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門認定。操作員除按責任認定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外,視情節給予政紀處分。處理情況分為以下四種:
⑴操作員對機械事故不負責任的,不賠償;
⑵操作員對機械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賠償事故費用額的10%;
⑶操作員對機械事故負主要責任的,賠償事故費用額的20%;
⑷操作員對機械事故負全部責任的,賠償事故費用額的25%。
六、對于交通事故,按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機械設備用油,按工程量、使用記錄和定額核油,油料供應由公司核定的加油站統一供應,由各施工單位負責管理。
養護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公路養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負責編制公司養護工作計劃、協調解決計劃執行中發生的問題。
三、負責小修保養、中修、大修等養護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按計劃進行。
四、負責包括交通情況調查、生產情況統計、路況登記、養護工程驗收、路況質量檢查評定、道班基層管理、安全生產等養護技術管理工作,確保養護工作順利進行。
五、負責養護工作的檢查、總結和獎懲工作。
六、負責公路綠化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新技術的引進推廣應用工作,確保養護工程質量,不斷提高公路養護工作效益。
八、負責完成上級部門交付的其他養護工作任務。
公路養護工程師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公路養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每年第四季度末編出下一年的公路養路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積極組織實施。
三、經常深入大修、中修工地指導工程施工,做好工程質量自檢,確保工程保質保量完成。
四、經常深入道班,檢查驗收上一個月小修保養工程的質量和數量,以及道班養護統計、交通量調查、安全生產等基層管理工作,做好養護工作總結,同時下達下一個月的公路養護任務,使公路養護經常化、制度化,以確保本公司管養公路的安全暢通。
五、搞好公司養護公路每季的自查,積極參加并做好全市和全省的公路互查。
六、搞好公路綠化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
七、搞好道班工人的技術培訓,提高道班工人技術水平。
八、積極引進公路養護新技術,確保公路養護質量不斷提高。
機料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徽省公路筑養路機械管理制度》和上級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負責筑路材料的采購供應工作。
三、負責材料領發工作。
四、負責安全生產及機務人員的思想工作和業務培訓。
五、抓好筑養路機械的管、用、養、修、供五項基本內容。
六、積極開展勞動競賽活動。
七、認真搞好戰備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統計人員職責
一、在公司領導的重視下,負責本公司的統計業務工作、熱愛統計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
二、及時正確的填寫、匯總、上報各種公路養護統計報表。
三、搜集公路養護統計資料,并對統計資料做出統計分析。
四、檢查養護班統計工作,及時糾正養護班統計圖表的差錯。
五、努力學習統計知識,提高自己的統計業務水平。
公路工程安全生產制度
一、各工程項目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工程部做到制度上墻,內容上墻。經檢查無內容和安全員,對工程部處罰500元。
二、各項目部定于每月25日為安全生產例會日,各項目部必須制定例會制度、會議記錄,并做定期檢查記錄,記錄要真實。無此項內容每次處罰300元。
三、施工現場必須按規范安裝相關安全標志(標準見附圖),并盡量將現場隔離,若發現標志殘缺不全、不規范,違者每次處罰養護班300元。
四、施工人員(包括正式工與臨時工)作業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標志服和防護用品,經檢查施工人員有不穿戴或穿戴不全者,每次處罰養護班200元。
五、所有施工機具安全生產管理按《筑養路機械管理規定》執行,如有違反者每次處罰200元。
六、各項目部必須無條件接受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橋梁養護工程師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公路養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實施年內計劃中本縣(市、區)橋梁(涵洞)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
三、經常深入橋梁(涵洞)施工工地,指導橋梁(涵洞)施工,確保橋梁(涵洞)施工保質保量完成。
四、經常深入道班,檢查道班對橋梁經常性檢查的資料,指導道工進行橋梁經常性檢查。
五、及時檢查道班在橋梁(涵洞)經常性檢查中發現并上報的險橋、險涵,并拿出維修方案,及時上報公司。
六、搞好本公司養護橋梁(涵洞)的季度、年度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取保橋梁(涵洞)安全暢通。
七、負責本公司道工的橋梁(涵洞)養護基本知識培訓,逐漸提高道工橋梁(涵洞)養護和檢查的技術水平。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
(二)為下崗職工代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顚S?、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顚S?,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二)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三)擅自改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變有關標準的;
(五)虛報下崗職工人數或將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8〕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5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
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
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
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
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
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統一企業會計標準,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規范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以及沒有具體會計準則規范的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處理。
第三條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會計應當以企業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會計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貨幣計量為基礎,以綜合反映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的財務結果與影響。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本準則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和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第十條會計如實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滿足有關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并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
第十三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一條企業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可靠。
第十四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第十二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使用者的決策相關,對使用者決策有用。
第十五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備可比性。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條企業會計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第十四條企業的各項資產和負債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法律、行政法規和會計準則允許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和公允價值等計量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十七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第十五條企業會計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
第十八條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處理,而不應當僅僅以其法律形式為依據。
第十九條企業對于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七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備可比性。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以及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企業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十九條企業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第二十條企業的會計處理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條企業會計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二十二條企業會計記錄和財務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二十三條企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進行會計處理。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從而影響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誤導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項目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的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
(一)與該義務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五條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
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第二十七條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自覺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較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于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又兴纬傻?、會導致所有者企業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確認。
第三十二條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七章費用
第三十三條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在日?;顒又邪l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第三十四條費用只有在經濟來源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五條企業為生產成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于成片承包、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八章利潤
第三十七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是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指標。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第三十八條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除收入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外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入。
損失是指除費用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外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出。
第三十九條利潤的金額取決于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與損失金額的計量。
第四十條利潤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九章會計計量
第四十一條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并列報于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又稱財務報表,下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第四十二條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小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主要包括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企業的財務結構、企業的變現能力、償債能力和企業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等。
第四十六條利潤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經營成果主要包括企業的獲利能力、成本費用的高低與控制情況等。
第四十七條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F金流量主要包括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等所產生的現金流量。
第四十八條附注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有助于使用者進一步理解和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其現金流量。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列報企業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披露對于使用者決策有用的信息。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準則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準則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采購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產品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形象工作。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一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如有急事出去,領導同意方可出去。否則算曠工。在規劃)
第十三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四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五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七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十八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四章員工的權利
第十九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二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三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五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
第二十六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六章獎罰制度
第二十九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100-500元。第三十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8
(一)檔案管理
第一條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工程資料、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條檔案管理由公司機要秘書負責管理,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三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四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二)印鑒管理
第一條公司印鑒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第二條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許可后,印鑒管理人員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三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存檔、查詢。
第四條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銷毀。
第五條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三)各類證照的管理
第一條各類證照包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等與公司經營相聯系的一切證照文本歸機要秘書管理。稅務登記證(包括國稅、地稅)有公司財務部管理。
第二條借用各類證照時,必須說明用途、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經審批(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復制。
第三條各類證照的年檢均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辦理,其中稅務登記證由財務部間單獨進行年檢。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一條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部負責。
第二條各部門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部打印。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行政部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購買: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行政部;
(2)行政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董事長或其委托人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門主管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他用品的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行政部根據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規范、整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二條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六)庫房管理
第一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建立入庫單。
第二條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有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三條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入庫單。
第四條嚴格執行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并由專人領取;大件物資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庫。
第五條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第六條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第七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七)報刊管理
第一條公司行政部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出訂閱手續。
第二條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整理好,整齊夾放在報刊架上。
第三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四條報刊只可在報刊存放處翻閱,嚴禁攜帶、外借到別處。
第五條報刊翻閱完后掛回報刊架,嚴禁隨處亂扔,保持環境整潔。
第六條訂閱報刊是為了了解各類信息,嚴禁任何人裁剪、私藏報刊。
第七條過期報刊由報刊管理人員負責收集處理給廢舊回收站,所得款項交到財務室。
(八)、易耗品和固定資產管理
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負責對每個月易耗品進行一次徹底的易耗品盤點清查并交由交行政部存檔、督促使用情況;同時,每季度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含建筑物物業及裝修附屬物)進行細致的檢查、盤點、分類列表,交由行政部存檔,如有損毀應及時做出報廢或維修建議。誰在崗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
(九)、食堂管理
第一條組織人員加強對食堂進行有效的管理,保證食堂飯菜的質量及安全衛生,保證員工按時用餐。
第二條就餐一律在飯堂進行,辦公區域內嚴禁烹煮進餐。
第三條公司食堂實行訂餐制度,要在公司食堂就餐需每日9點前報餐給飯堂工作人員;如未報餐,食堂工作人員將不為其準備飯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就餐執行每日報餐,月底統計,財務扣除餐費。
第五條餐費隨市場物價酌情進行調整。
第六條任何人未經允許嚴禁借用公司食堂進行招待烹煮。
第七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借用公司食堂物品及用具。
第八條食堂采購物品由公司行政部指定專人采購。
(十)、組織開展公司文化
通過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文化娛樂活動,對內增加員工間協作能力和凝聚力,對外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十一)、寬帶網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開通網絡。
第二條網絡系統服務于公司各部門的工作需要,行政部負責管理網絡,如遇某個部門特殊工作需要,可限制其他部門使用以提供暢通的網絡環境。
第三條禁止上班時間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第四條禁止上班時間打開與工作無關的網頁或視頻,造成其他同事無法正常使用網絡。
第五條寬帶設備實行每日上班打開,下班關閉管理。
(十二)、門道及鑰匙管理
第一條公司所有門道的鎖匙發放和配備途徑:①使用人申請→部門主管批準→行政部批準→行政部配發給使用人;②部門主管申請→行政部批準→行政部配發給使用人。
第二條嚴禁任何人未經批準,私自配備鎖匙或將公司門道密碼鎖號告訴其他員工或外人,一經發現立即給予嚴厲處理,如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各類辦公區域、管理區域和各類文件柜的鑰匙應一式二把,一把由使用人保管,一把留存由行政部指定專人保管。
第四條行政部對公司各類辦公區域和辦公區域各類文件柜留存鑰匙加以標示,統一進行分類管理。公司各管理區域由該管理區域的主管負責保管留存鑰匙。
第五條保險柜鑰匙及密碼原則上只由保險柜使用人持有。變換保險柜使用人時須同時請專人來變動保險柜密碼。
第六條鑰匙不慎遺失,須立即報告本部門主管及行政部,由行政部做出處理意見及登記備案。
第七條鎖頭損壞需換鎖時,須報部門主管、行政部進行維修。重點部位門鎖應立即進行更換,更換時間不能超出24小時,若因更換時間延誤造成的損失由更換人負責。
第八條如遇人員交接,交接人須辦理好鑰匙交接手續。
(十三)、負責公司文件的處理和車輛管理
第一條公司文件的處理具體由公司機要秘書負責。
第二條車輛管理規定詳見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十四)、空調管理
第一條公司所有空調在下班時間或上班時間辦公室工作人員長時間外出辦事時,必須把空調關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如果下午下班忘記關空調,該辦公室人員記過一次,扣50元/次;若空調整晚運行,該管理區域內的值班人員都未發現或巡邏發現后未及時通知部門主管處理的,值班人員與當事人同過,扣20元/次。
第二條中午休息時間,員工可開兩個辦公室的空調,分別給予男職工和女職工休息。
第三條空調運行期間禁止開窗,開門,但窗簾必須打開。
(十五)、通訊管理
第一條固定電話管理
(1)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固定辦公電話的開戶、維護管理。
(2)原則上取消固定電話的長途功能及聲訊通話功能,確因工作需要開通長途功能的,應充分利用長途電話IP功能,控制長途電話費用。
(3)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凡發生因私撥打電話的`,除扣除通話費外,公司將視其情節嚴重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二條移動電話管理
(1)公司員工手機自備,公司不予購買和開戶等手續。
(2)公司根據一些工作崗位的特殊性質給予話費報銷額度。
(3)享有報銷話費資格的員工于每月15日前憑本人正式通訊發票(機打帶實名制發票,且非預存話費發票)在核定的額度內據實報銷上月話費。票面金額超出核定額度的,由員工個人自己承擔。
(4)報銷程序:申報人填單——→人事行政部主管——→財務部主管——→出納
(5)工作日不足本部門應出勤天數一半的只予報銷核定額度的50%通訊費;工作日超出本部門應出勤天數一半的予全月報銷。
(6)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必須將手機號碼報給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列入通訊錄公布;如果員工手機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及時將新號碼通知行政部重新登記,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手機話費。
(7)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必須保證每天24小時處于開機狀態;一個月內若有三次以上因公聯系不上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當月手機話費報銷;如果連續兩個月有類似情況者,公司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
(8)嚴禁將公司電話及公司領導電話列入“黑名單”(手機的此類功能),如經查實,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并根據公司的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十六)出差管理
第一條員工因公赴外地出差的,出差前應認真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行。
第二條需要預借差旅費的員工,憑《出差申請表》經財務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
第三條員工因公赴外地出差,確需住宿的,原則上應不超過公司規定的住宿標準,規定超標部分由個人承擔,標準之內的憑住宿發票據實報銷。
第四條員工出差歸來后10日內應完成差旅費報銷手續。員工報銷差旅費時,應按財務報銷制定要求填寫報銷憑據,同時附上相關憑證和《出差申請表》附后。
第五條員工在出差期間遇休息日、節假日未工作的和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為加班。
(十七)電話接待服務規定
第一條接聽電話規范:
(1)響鈴時。電話鈴聲響起之后,應盡快拿起話筒。在電話鈴聲響起三次之內,必須有人接聽電話,以免引起客戶失望或不快。
(2)找人時,來電話指名找人,應先禮貌問清來電人員的身份然后迅速把電話轉給要找的人,在經得被找人同意后方才將來電接通。如果不在,應明確告訴對方,如果需要留言,必須做好記錄。
(3)接聽時。一般由公司指定的職員接聽,但是,新職員對公司情況知之不多,不要搶接電話,以免一問三不知,給客戶留下不良印象。
(4)聲小時。對方說話聲小時,不能大聲叫嚷,而要有禮貌地告訴對方,“對不起,聲音有點小”。
(5)通話時。通話時如果有其他客戶進來,不得置之不理,應該點頭致意。如果需要與同事講話,應有禮貌地說“請您稍后”,然后捂住送話筒,小聲交談。
(6)中斷時。通話中突然中斷,應該立即掛上電話,再次接通后要表示歉意,并說明原因。
(7)掛斷時。打完電話,一般情況下電話應由撥打者先掛斷,不要自己先掛斷電話,主動等對方掛斷之后再輕輕放下。
(8)高峰時。在業務通話高峰時盡量不要往外打電話,不要占線時間太長。
第二條接聽電話禮儀
(1)工作中通電話聲音要輕柔、自然、聲量適中,咬字清晰,同時不要影響到其他同事工作。
(2)電話機旁準備好紙、筆進行記錄,確認記錄下的時間、地點、對象和事件等重要事項準確無誤。
(3)接聽電話時,與話筒保持適當的距離:耳朵緊貼聽筒、嘴唇離話筒保持正常距離。
(4)通話時,不要使用過于隨便的語言或說話口齒不清。
(5)沒聽清楚對方談話內容時要有禮貌的要求對方再次復述,嚴禁不聽清楚自己亂猜想或置之不理,從而導致工作失誤。
(6)嚴禁板著面孔接聽電話、通話時聲音矯揉造作,不自然或通話時間過長時,趴在桌上接聽電話。
(7)嚴禁用力擲話筒。
(十八)、附則
第一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門收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門主管批準,人事行政部登記后方可郵發;
(4)、簽收信件時,須與當事人聯系確認后方可簽收。
第二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行政部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后實行。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19
一、管理職能
1、行政部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3)負責主辦或會簽頒發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4)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并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5)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并組織實施。
(6)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2、有關職能部室是公司本專業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
(2)負責審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簽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3)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4)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管理內容與要求
1、規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編
(1)現場設備運行、檢修的每項工作,都應有相應的規程制度,使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有章可循。新增設備及重大設備的改進等項目,都應在試運前制定相應的規程或措施,并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考試,否則不應投入運行。
(2)規程制度修訂時,應廣泛搜集和研究有關資料,進行必要的分析和論證,凡是修訂的規程制度必須符合國家及專業技術標準的要求,符合生產現場實際。
(3)所有規程制度的編寫,應做到“符合實際,指導生產”,達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的目的,應根據生產的發展,設備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隨時補充修訂。
(4)編寫或修編的規程制度要語句簡練,措辭得當,簡明易懂。
(5)現場規程制度應在每年10~11月份,根據一年實際執行情況,由設備管理部及有關部室組織全面審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補充意見,經行政部匯總上報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每三年進行一次復審,視情況分別予以確認,修編或廢止。
(6)編制或修編規程制度的依據:
a、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部頒典型規程及上級有關部門指示、通知等;
b、制造廠家的設備資料;
c、本公司及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
d、上級有關事故通報,本公司及外單位的事故教訓;
e、推廣應用的新技術;
f、有關人員對規程制度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g、規程制度在執行中對發現問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編制或修編
(1)管理制度(包括規定、辦法等)在編制或修編前,應廣泛搜集上級有關的法令、法規、政策、條例等資料,結合本公司實際進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級規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體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編工作由行政部負責組織,歸口職能部門負責修編具體工作。
(3)為適應生產、管理、服務的需要,需要補充和完善的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負責提出并編制,報行政部備案,以便再版時修編。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進行一次審查,每2-3年進行一次復審,分別予以確認、修訂或廢止。對不適應的制度內容應及時修改和補充,原已有的制度,在執行中若發現不夠完善或部分條文需作修改時,按修改部分予以頒發,不得將原合理的制度廢止。若需要重新修編原有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提出,經批準后,須將原制度予以廢止,不得同時存在兩個及以上同類型制度,以免造成執行困難。
三、規章制度的審批與頒布
1、生產規程制度的審批與頒布
(1)各項規程制度的編寫或修訂應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寫出初稿,由編修部門組織技術熟練、書寫表達能力較強的技術人員和部門領導人員參加,采用集體討論修改,最后個別審閱的辦法進行審核。
(2)將初稿送交歸口部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初審。
(3)由分管的副總工程師負責復審,由公司分管生產技術的總工程師(或副總經理)批準。
2、其他管理制度的審批與頒布管理制度經職能部門編修起草后,可采取組織有關部室會簽,集體討論,最后領導批準的辦法頒布執行。一般專業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審核審定,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批準頒布執行。涉及面較廣,政策性較強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關部室、公司或專業人員會議進行討論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審定,最后由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規則篇20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__有限公司;員工是指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62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