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制度
制度可以為社會和政治規則提供基礎和框架,并為適應或引領復雜的現代社會提供必要的形態和功能。優秀的公司安全制度應該是怎樣的?快來學習公司安全制度的撰寫技巧,跟著小編一起來參考!
公司安全制度篇1
一、礦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礦安全教育培訓的經費依據有關規定列支。
二、礦每月組織一次職工培訓,向職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各級政府頒發的安全生產法令、命令、決定、規定、通知及本礦所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各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觀看安全知識教育光盤。
三、新工人、轉崗人員入井都必須到安檢科報名、登記,參加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72小時。學習結束后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新工人上崗前,各業務部門必須加強崗前培訓,熟悉并掌握業務知識,讓有實際經驗的老工人帶領現場操作,熟練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各業務部門必須把新工人崗前培訓情況報安檢科。
四、安全建設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技術人員、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普通工種必須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凡外出學習不能取得相應資格證的,其培訓費自理。
五、各科室職能部門、各工隊每周必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日,進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培訓。活動日由科室主要領導,工隊隊長親自組織,礦安全、技術部門安排學習培訓內容。
六、井下新掘進和綜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隊必須學習《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此項活動由施工隊領導組織,技術科派技術人員授課,安檢科進行監督,否則不得施工。
七、宣傳、工會部門要積極利用黑板報、班前會安全活動日的機會,抓住礦內、礦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圖片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八、礦人力資源部必須為各職能部門、各工種職工購買煤礦安全技術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學習資料。安檢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九、每位礦工都必須建立安全學習記錄本。每一次安全學習、業務技術學習情況必須由礦工本人認真記錄,依次填寫學習時間、學習的具體內容、主講人或領學人。觀看安全教育錄像片時要寫出觀看的主要內容和體會。書寫要認真,記錄要規范。安全學習記錄要集中存放在本單位會議室(辦公室)內,每次集中學習結束后,自覺上交,確定專人保管,不準帶回宿舍或家中,不準撕扯頁面或內頁,不得丟失。
十、各單位必須建立每位礦工的培訓擋案,做到一人一檔,并由主管技術員統一填寫、管理、保存,做到專人負責。及時填寫安全培訓情況,包括外出培訓、業余培訓,做到記錄真實、準確、可靠。
十一、安檢科每月對各單位的建檔情況檢查一次,凡發現填寫內容不全、漏填或填寫不及時的提出整改,連續二個月仍發現類似問題的通報批評。
十二、各單位正職是安全培訓檔案的第一責任者,技術主管是具體操作者,必須增強責任心,確保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對培訓效果不好的單位領導將給與處罰。
公司安全制度篇2
1、施工用電應按已批復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并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應經當地供電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電設施的安裝、運行、維護、檢修、管理應由取得合格證的電工擔任。
3、配電房、變壓器的設置應符合規程要求,并懸掛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電設備均應實行&39;一機一閘一保護&39;,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軟銅線、螺栓固定)電源控制點與用電設備距離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電線路應實行三相五線制,工作零線應重復接地,刀閘開關和熔斷器的容量應滿足被保護設備的要求。
6、電源線不得直接綁扎在金屬物件上。
7、在對地電壓500v以下的低電氣網絡上帶電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并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
8、應定期對用電線路及用電設備進行巡檢,不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及時拆除,暫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有保護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應包好絕緣。
9、多回路配電箱應標明回路名稱,臨時電源箱應上鎖。電氣設備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
10、施工用電設施應嚴格實行掛責任牌和操作使用規則。
11、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適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設施。
12、非電工不得亂接、亂搭電源線。
公司安全制度篇3
1、總則
1.1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正常履行安全生產決策機構的職能,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特制定本章程。
1.2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在總經理領導下的安全生產決策機構,并通過各職能部門對企業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實行全面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1.3廠屬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監督管理原則,各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齊抓共管,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監督檢查。
2、組織機構
2.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總經理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技術處負責處理。
2.2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技術處,由技術處設置專人擔任辦公室主任。技術處作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全廠安全工作的歸口管理,其他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日常安全工作;實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管理體系。
2.3廠屬各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管理網絡,落實安全責任。
3、職責
3.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5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6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及大型檢修項目的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并監督執行;
3.7組織職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3.8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和持續改進安全標準化;
3.9對安全工作實行績效考評。提倡公眾監督,使安全管理持續改進,促使企業不斷發展。
3.10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
3.11負責調整安全生產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4、權利
4.1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執行工作任務中,有權參加有關的安全生產業務會議,查詢有關檔案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積極配合,如實匯報情況。
4.2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有權直接向廠長、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4.3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對廠屬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和考核,并對安全隱患整改提出建議。
4.4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要求廠屬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貫徹執行。
4.5對安全生產做出重大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進行獎勵,對發生重大事故領導責任的各級領導和責任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4.6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調整。
5、工作制度
5.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由委員會主任主持,全體成員參加。
5.2安全生產委員會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全委會。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擴大會議,研究、決策緊急的重大安全工作問題。
5.3、會議主要內容:聽取各單位執行安全職能的情況匯報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傳達上級指示,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分析安全形勢,制定安全工作目標;總結、部署階段性安全工作,對引起爭議的制度解釋作出仲裁。
5.4安全生產委員會在會議召開過程中必須嚴格會議紀律,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向主持人請假。
5.5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互通信息,交換意見,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5.6安全生產檢查原則上每周進行一次,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安全糾察崗成員參加,檢查范圍為公司各部門,檢查后形成安全檢查報告,提出安全隱患的整治措施,并落實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
5.7安全專項整治由安全委員會成員提出安全專項整治的內容,主任招集安全生產委員會相關人員,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專家進行專題討論,形成安全專項整治的方案。
6、附則
6.1本章程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6.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安全制度篇4
一、礦由安檢科牽頭,組織采掘、機電、運輸、通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技術人員作為礦安全檢查組。對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檢查內容:黨的安全方針和上級安全指令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礦安全制度及安全辦公會落實情況;現場安全建設系統、安全設備及建設場所安全隱患情況;職工安全培訓情況;職工安全行為及質量標準化情況。
三、檢查形式:采用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專業檢查與小范圍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月分別對礦井組織不少于3次的重點或專項安全建設監督檢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定檢查地點。
四、對查出的隱患,對現場檢查出的隱患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領導簽字落實具體責任。以《炭窯坪煤業安全隱患排查五定表》通報給被查單位,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在限期內整改落實,礦安檢科按期組織人員進行復查,同時對上級部門檢查問題進行復查。對沒有整改的隱患,礦對相關責任人按月度考核辦法對相關礦領導進行考核。
五、對影響安全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能現場整改的現場督促整改;工程質量差、安全隱患多的頭、面、崗點必須停產整改,絕不允許邊建設邊整改,停產后報礦有關領導。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做好各類檢查的建檔工作,檢查檔案包括檢查人員、檢查地點、檢查單位、現場隱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時間、完成情況、驗收人員、獎罰情況等,以便各級領導檢查備查。
公司安全制度篇5
一、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1、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范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經予行政處分。
二、安機科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年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審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建全安全生產各種臺帳。
4、負責全公司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公司車輛二維檢測臺帳,并督促實施。
6、負責全公司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并編制保險臺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安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安機科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三、生產經營科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安機科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和客傷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產經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生產經營科長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公司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公司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報告公司領導,積極協助公司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公司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并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臺帳。
4、認真填寫安全活動紀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準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臺帳。
5、定期對車輛的安全部件檢查并保管好安全資料臺帳。
6、按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7、嚴格控制事故費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傷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并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安全檢(稽)查隊長及檢(稽)查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安全檢查管理直接責任。
1、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職能,積極做好安全預控監控工作,掌握信息,為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
2、對重點人員、重點車輛、重點路段,不定期地組織人員上路、上線、上車檢查,并進行重點教育、重點跟蹤,現場辦公、及時糾正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制訂上路、上線、上站點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并按計劃認真實施,健全公司車輛巡回檢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積極實施公司“事故隱患,危險點監控法”,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協助好安機科開展各項活動等。
4、開展安全生產“拉網式”、“地毯式”大檢查,嚴查安全隱患,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須復查。檢查中應認真填寫記錄,對發現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并按整改內容監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檢查臺帳和資料的歸檔工作,逐步建立一車一檔安全檢查臺帳,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
6、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隊長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檢(稽)查員50—200元,隊長扣10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六、公司行政處分的種類。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消職務調離崗位;
4、開除留用;
5、除名。
公司安全制度篇6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正職經理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2組織建立本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制訂本單位安全管理細則,并有權修訂和廢除細則中的條款,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決定安全獎懲辦法。
1.3經常對下層領導、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撥給安全措施經費,對改革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音、治理塵毒危害負責。
1.5每2-3年必須申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2.各級技術負責人
2.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標準,對本單位生產中的一切技術問題負安全責任。
2.2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時,將安全措施滲透到施工組織設計的各個環節中,并檢查執行情況。
2.3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新產品的設計、開發、組織可行性分析,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從技術上負責。
2.4經常對所主管的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并針對事故原因,從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實。
2.6按規定定期同正職領導申辦技術總負責人的認可證。
3.施工員(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3.1對所領導的生產班組安全生產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
3.2協助工地負責人對所管的區域內一切安全防護措施符合要求負責。
3.3做好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生產技術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3.4領導所管班組搞好安全活動日,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檢查執行情況。
3.5開工前對所有的施工機具及手動電動工具等設備設施、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開工作業。
3.6開工后要經常指導、檢查、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檢查機電設備、各種安全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遇有事故隱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時消除。
3.7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指揮,遇有緊急情況不得離開崗位,積極采取措施,并立即上報,對危及安全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8協助項目部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做到每項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要有復查情況記錄。
4.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4.1認真遵守安全規程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根據本組人員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對本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4.2督促本組人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3組織搞好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會。
4.4對新調入工人做好現場安全教育。
4.5經常檢查所管人員及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及時上報。
4.6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全組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工地安全員職責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本工地人員和新上崗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經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3負責督促和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和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情況。
5.4協助工地負責人對本工地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5.5及時發現事故隱患,與工地負責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協助工地負責人組織安全活動,制訂或修訂安全制度。
5.7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帶頭執行安全法規。
5.8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標語及各種禁令標志保持完好無損。
5.10積極開展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動。
5.11及時報告工傷事故,做好事故調查和安全檢查原始記錄。
6.職工的安全職責
6.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衛生設施。
6.2認真學習安全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技術和自我保護能力,在生產中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
6.3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揮有權拒絕執行,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檢舉控告。
6.4認真學習并做到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個不準。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③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啟用
⑤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⑥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桅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安全生產十個不準:
①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準高空拋物
③不準在提籃內乘人
④不準坐扶手欄桿和臥睡在腳手架上
⑤不準酒后上班
⑥不準玩火、燒火和打鬧嘻玩
⑦不準賭力、賭食
⑧不準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準帶小孩進入現場
⑩不準隨便進入建設單位的車間、倉庫、辦公室等重要場所
二、裝飾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發第393號》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9-99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本條例。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裝訂成冊,其中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應掛墻。
公司安全制度篇7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明確各級干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級干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職責均適用本規章。
13權責單位
1)總經理室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安全生產責任
21責任追究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誰主管,誰負責。
22主管安全責任
班組長(不含)以上之主管,對本單位之安全負有以下責任:
1)主管應負防止意外事故之責任。
2)以身作則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
3)教導及監督本部門人員遵守安全規章。
4)明確掌握與本職相關之安全守則、安全工作方法,并身體力行。
5)熟悉與本職相關之安全防護裝置、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時,應指定專人作為負責人,統一指揮,保障安全。
7)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指揮事故排除、處理事宜,并迅速與安全管理部門聯絡,尋求協助。
8)應對下屬實施正確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導,使之能熟練而安全地完成本職工作。
23安全員安全責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組長為本班組之安全員,其責任如下:
1)在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生產的同時,也應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的安全事項,并有記錄體現。
2)宣導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使每位所屬員工熟練掌握。
3)督導本班組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學習和訓練。
4)檢核新員工、異支員工及交接班時之作業狀況,加強安全預防工作。
5)熟練掌握本班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處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7)鼓勵員工參與安全自檢互檢,報告安全隱患,提出安全建議,降低安全事故率。
8)發生安全事故后,應全力、迅速參與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發生后,應如實填報《安全事故報告書》,協助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以防范事故重復發生。
24作業員工安全責任
1)認真參加各級部門安排的安全活動與教育訓練。
2)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冒險作業。
3)有責任勸阻他人冒險、違章作業,尤其是他人違章使用非其負責操作之設備時,設備操作責任人應來歷制止。
4)發現不安全因素,有責任立即向相關主管或部門匯報,并采取應急措施。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公司發放的勞保用品、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和操作工具。
6)負責對所操作之設備、工具按規定進行保養。
7)做好本職崗位的5S工作,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8)對違反安全規章的錯誤指令,有權向上級報告,以防事故發生。
9)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之救護等善后工作。
公司安全制度篇8
一、設備購置
1、礦井設備由各使用部門編制計劃,列表寫出設備規格、型號、性能、數量,經礦長批準,報供應科。
2、機電設備開關、電纜等設備必須符合煤礦防爆性能,非防爆設備和質量低劣產品不得購入。
3、機電設備要選擇先進的,不購淘汰設備和耗能高的設備。
4、購入的設備要經礦有關人員打開檢查,不防爆、購件不全、質量低劣產品,礦有權拒絕入庫,誰購置誰負責。
二、設備保管
1、采購來的設備經驗收移交保管員入庫,質量、數量當面交清,保管員登記上臺帳。
2、設備要分類保管,不得使設備配件風吹日曬,造成損失。
3、設備出庫由領取者憑有關領導批準的料單領取,或以舊換新。
三、設備運轉
1、運轉中的設備要實行包機制,要執行專人操作,專人維修,設備要掛牌管理。
2、設備的檢修,另配件更換,由包機者提出,機電副礦長批準。
3、年初要作出本年機電設備檢修計劃,有機電副礦長安排進行檢修。
4、機電設備要按規定注油、維修、保養、不準超負荷運行,不準帶病工作,不準高度磨損。
四、機電設備更換及報廢
1、對直接影響生產安全的陳舊設備,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討論解決資金,另行購置更換。
2、決定設備是否報廢,應由機電副礦長決定,報廢的設備要下臺帳。
3、報廢的設備如何處理,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研究決定。
4、礦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設備淘汰與報廢。
公司安全制度篇9
一、電鍍企業實際負責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
企業負責人必須接受安全生產部門“電鍍專項安全管理培訓”,且考試合格。
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1、一般電鍍企業至少配備2人以上專職安全主任;
2、分租車間在5家以上必須配備至少3人以上專職安全主任;
3、涉及劇毒且100人以上的電鍍企業需配備3人以上專職安全主任,且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或注冊安全工程師);
4、安全主任按照要求每天對全廠進行安全巡查,督促整改隱患,并做好相應記錄;
5、企業安全管理架構以及全部安全管理人員均需在安監辦進行備案。出現2次現場核對安全主任不在崗的.視為未按要求配備、開展工作;
6、安監辦將視企業安全狀況對安全主任進行現場試卷考核,安全主任現場考核不合格一律視為無資質。3年內發生2次以上火災等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并造成影響的,安全主任一律列入“黑名單”,不推薦在松崗轄區危化、電鍍企業任職;
7、安監辦發現企業安全主任配備、資質、工作開展情況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處罰一律按照要求頂格處理。
三、夜班(節假日)安全管理
電鍍企業夜班(節假日)進行生產的,必須安排專人開展現場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安監辦將定期抽查夜班(節假日)安全管理,發現無現場管理人員,安全主任應急響應不及時,一律視為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安全責任書簽訂以及落實
1、企業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必須與街道安監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3月中旬完成)
2、企業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必須與各分租車間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將復印件交街道安監辦備案存檔,含營業執照、分租合同、其他有效證件,做到一企一檔,精細化管理;(3月中旬完成)
3、各企業、分租車間負責人必須切實履行安全第一責任,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一旦發現重大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積極配合開展隱患整改以及事故調查等工作。
五、重點隱患片區安全要求
1、新建、改建、擴建電鍍生產線以及配套工程,必須在安監辦進行備案,審核通過之后才允許生產。一經發現未經允許,擅自分租、裝修、改建、擴建,一律查封作業現場;
2、易燃易爆危化品(溶劑)作業現場臨時存放必須設置防爆柜;
3、使用加熱棒加熱的鍍槽一律建議更換為56不銹鋼槽;嚴禁使用pt材料槽;無有效防范措施,不允許使用pvc材料槽體;
4、腐蝕性嚴重的作業現場,要求電氣線路每半年更新一次,每年必須完成一次電氣線路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