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電影觀后感范文
當認真看完一部影視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為此就要認真思考觀后感如何寫了。下是小編整理的重返狼群電影觀后感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返狼群觀后感1
“嗚——”一聲聲狼嚎滲入人心,那嚎中帶著呼喚,帶著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讀了《重返狼群》這本書,我仿佛變成了作者李微漪,在遼闊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邊,我們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人與動物就這樣和諧共處。我以前不太喜歡讀書,可自從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開始了大量、瘋狂的閱讀。我讀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讀了所有關于“狼”的圖書:《狼圖騰》、《小狼小狼》、《狼王夢》……為了繼續閱讀,只要是關于動物的書籍,我就通通“吃”掉,無論是《西頓動物記》,還是沈石溪寫的《激情動物小說系列》,我都讀了個遍,可是《重返狼群》還是我的最愛。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開始尋找我自己的個人品牌。
小時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豬》都描寫了狼的兇狠、貪婪,給我的印象狼就是無惡不赦的壞蛋,可是誰又能看透狼的內心呢?當我讀到狼之柔情這部分的時候,我的思想徹底被顛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時候,小狼格林寸步不離獒場,沒出去獵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沒填飽,卻把好不容易得來的存糧給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愛——熾烈、純粹、舍身忘我、不離不棄,狼能做到這一點,有些人類未必能夠做到。狼懂得知恩圖報,哪怕是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時會偷吃牧人的家畜,換個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無奈之中被逼出來的嗎?由于人類的肆意捕殺,草原上的野生動物幾乎都滅絕了,狼不去偷家畜,難道還要讓自己的兒女餓死嗎?就像《狼圖騰》中的小狼,寧死不屈!我們要學習狼的尊嚴,士可殺,不可辱!
小狼格林剛來到獒場的前幾天,因為他是另類,受到藏獒群體的驅逐和欺負。可格林呢?他像個忍辱負重的戰士,在獒場的旁邊用了整整三天時間挖了一個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時機。每天中午,工人會端上一盆水供藏獒們散熱,水,對藏獒來說,猶如救命甘露。這條生命線格林看在眼里,記在心里。格林從洞里猛地鉆出,一下子將水盆掀翻,等藏獒們跑來,已是一個空盆。一會兒,格林又在這個藏獒上面咬一口,那個下面抓一把,整天陰魂不散地糾纏著藏獒們,報仇時間到!嘿嘿,最后藏獒們不得不承認了格林的存在,還和他們結成了獒兄狼弟。最終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膽量。成大器者必須具備的斗爭精神……
每每讀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離的時候,我都會流著眼淚把書輕輕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讀完一遍,我總會閉上眼睛,對格林說:“謝謝你,給我指的路,讓我愛上了讀書!謝謝你,送給我人生的座右銘:”勇敢、聰慧、孝心、尊嚴“。
重返狼群觀后感2
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于20__年在若爾蓋大草原寫生時偶然救下了一只剛剛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盜獵者殺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貍藥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帶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這短短的開頭,就已經落上了一層濃濃的童話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愛、太聰明了,相比之下我們人類更為熟悉的狗忽然之間遜色了很多。李微漪雖然是個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撫育小狼崽的方法簡直令人稱奇,不僅教他狼嗥還每天給他看狼的紀錄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長大的小格林,喝著牛奶吃著肉,與小狗和平共處于一室,甚至還看著電視學捕魚,一個月大就會自己開電視和使用遙控器了!還時不時從小區院子里的睡蓮池中叼回紅鯉魚!但偌大的城市終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個月大的時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風一同重回草原,開始了對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熱愛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見到大草原就撒了歡兒瘋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媽媽身邊。幼小的格林,不具備捕獵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無疑。再者,在城市里度過童年、被人媽養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類對于草原狼來說是巨大的威脅,不怕人也必將使他墮入危險之境。李微漪和亦風經過了五個月的艱苦努力,從教格林獵捕草原鼠開始,一步步野化,直到嚴冬來臨之前找到狼群,放歸狼群,因為獨狼,是熬不過冬天的。這五個月困難重重,盜獵者用狗棒打過格林,格林終于知道不能近人;媽媽出門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惡劣天氣,臥病在床小狼叼著獵物回來送給媽媽;媽媽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們玩兒的多,甚至學會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別之后的媽媽時那狂奔的喜悅和飛身一躍的激動勁兒,所見之人莫不淚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這個詞是如何總結出來的。
狼是有語言的。狼是群居動物,會團隊協作,所謂打圍。沒有語言交流,何談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間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聲唱李健的《傳奇》,哈哈,格林竟真學的像模像樣的。李微漪坐在山頭,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媽媽肩膀上,抬起狼頭,一起對天長歌,這一片人狼和諧之境,比童話還美。
八個月大的格林終究還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屬于他的天地之間。這里再也沒有媽媽的庇護,他會經歷獵物短缺季節的饑腸轆轆,甚至會被狼群排斥而攻擊,但這是屬于他的成長。他隨狼群走了,終于消失于狼山之間,沒有回頭。
不到兩個小時的電影,我又哭又笑。
我驚嘆于狼的智商之高,學習能力之強。草原狼長久以來其實是跟牧民和平相處的,否則依著動物以食為天的本性,天天守著成群的牛羊不打豈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沒好處,經歷過__時期的打狼運動,他們都能知道槍是什么了。狼在夏秋之際捕鼠捉兔,等于護養牧民們的草場;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給草原掃除病害。寒冬之際,偶爾打幾只牦牛,牧民也不在乎。因為這個平衡一旦破壞,引發的將是人類無力抗拒的自然懲罰。
重返狼群觀后感
3對于格林來講,這可能是它這一生中最幸運的事,父母雙亡,兄妹盡喪,而自己僥幸逃脫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麗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斃于牧民的槍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開。姑娘抱回格林時,他才一個月大,毛發亂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還時不時搖晃幾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認為這話在狼身上也仍然適用,格林的眼神干凈得看不見一絲污垢,那蔚藍的色彩如同若爾蓋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純凈的心靈。
很快,格林兩個月了,它的身體已經長得有些規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犢,愛玩的天性卻仍然沒改。為了讓格林不再啃咬電線,姑娘在電線上涂上了芥末醬,這可把格林害慘了,四處亂竄,抱著頭叫喚……然而,隨著格林的成長,問題接踵而至:格林有時竄出家門,在大街上閑逛一陣子;有時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決定將格林送回草原。
畢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懼怕地上竄下跳,到處撒野。在草原的兩個月,格林學會了抓捕野兔,旱獺,也會感覺周圍的環境,決定未來的天氣。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著窗戶,哼哼唧唧地發出犬科動物特有的聲音,表示擔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里儲存的食物丟給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歸了狼群,應對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選取了伙伴,選取了獨自生存,獨自應對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爾蓋大草原,作為狼王兒子的狼!在別人的屋下飽食終日,斷然不是一頭真正的狼,在這草原上有骨氣的死去,才是一頭狼應有的作風!
本以為影片到這就該結束了,然而并沒有,之后的影像記錄,簡直令人發指!視頻中他們到了一家草原縣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頭狼牙,從一頭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來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簡直無法再冷靜。商店里還售賣著一種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湊的,而這些所謂用剩的狼皮,正是狼頭的皮,一百頭狼的頭皮!秀麗之下掩蓋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們都曾是草原上獨當一面的霸主,卻被貪婪的人類制成了衣物,衣袍上無神的窟窿眼,以前擁有著多少純潔純凈無瑕的魂靈!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載著多少狼的怨恨,這就是人類自私的鐵證!僅僅因為人類聰明,人類進化得更快,因為擁有殺戮的潛力,就如此這般傷害無辜的生命,那么這有又與幾萬年前那些只會動用蠻力的猿人有何區別?人類早就失去了對于生命的敬畏,無論是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節這類事件,都是人類為了滿足私欲而衍生出來的病態現象。人類就這樣在生存上一步步進化,卻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類根性里的惡魔,漸漸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類自身的問題并沒有解決,生命不分高低貴賤,懇切期望,人類能懷著對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選對分叉口。
重返狼群觀后感
4上大學也有幾年了,除了寫下日記平常已經很少去寫寫類似文章的東西了,文字開始變得單調,突然都覺得自己以前的寫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這幾天買了一本書,是因為在這本書中的介紹中提及了《狼圖騰》,記得以前初中的時候在表哥的介紹下,買了《狼圖騰》,那時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沒日沒夜”地看。所以這次看到這本書的介紹也就在當當網上把它買下。
慢慢的開始看《重返狼群》這本,或許是從一開始就沒有《狼圖騰》或其他小說那樣的跌宕起伏,畢竟小狼格林是在“寧靜”的城市中開始自己似狗的歸隱生涯的,到了慢慢開始覺悟,開始長刺的時候,才開始為這個人類社會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實名我記不住)對格林的描述,喚起了我以前要養狗的念頭,但是苦于各種的因為沒有得以實現。而作者對于養育狼這個樣貌似很恐怖的,確實很恐怖的事情卻都能夠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將小狼格林帶入自己的天地——“畫室”。從作者描述小狼與“狐貍”爭奪各種東西如:睡窩、食物等。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實很相像、或許那時小孩并沒有接受到所謂的教育,骨子里頭仍舊殘存的一絲野性。
當作者描述狼與羊的區別,羊不斷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溝之間來回地跳躍,目的居然就是為了將自己種群里面的弱者盡快的產生出來,而不是像格林那樣在兩家藏獒爭斗時,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戰斗中去。而這些東西描述的跟我們現在的好多的東西也能夠匹配到一起去。這也讓我想到以前做過的一本教輔書的插圖,大概的意思是“兩個人遭到了猛獸的攻擊,而其中袷的話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時候跟小伙伴們遇到“瘋狗”一樣,我想著就是盡快地撇掉那條惡犬,當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時候,心中懷著一絲的竊喜,雖說不是有意的,但是說起來還真的有那么的一絲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與這頭孤狼似等級而帶親情的關系,這頭狼并沒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樣能接受人類的束縛,即便是最后勉強的接受了這個裝飾,但是它必須是“領路狼”而不是“被領狼”。作者與狼的關系,我想描述出來,但是實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們生活中的有些東西,為了維系某種東西而去犧牲理應屬于自己權利(自由、夢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處事的方法,有自己的個性,而不像我們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們,忘卻了自己的本源,忘卻了自己姓甚名誰。
作者和《狼圖騰》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確實可以對照一下當今社會的現狀,不僅僅是所謂的生態的原因,而是我們心中的價值、觀念。好久都沒有說這么正常的話了!
重返狼群觀后感
5從這個影片里,雖然完全沒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夠發現,兩個主角有著十分深厚的動物學知識;從狼的糞便是名片交換、深冬時節是一條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時機……等不經意間提到的話,都透露出兩人的博學。
第一次這么真切地聽狼嗥看狼嗥,發現狼找到食物也會挖個坑先藏起來,觀看群狼的圍捕……這比任何紀錄片的介紹都更直指人心,更讓人了解狼的習性,讓觀眾自己看、自己聽,自己觀察,然后自己想到;這個片子里有太多的'細節,有太多有力量的畫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時不時的幽默話語……都無不透露著一種“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認識到,人有好人,人一樣有壞人,壞人你根本說不清道理,壞人能夠壞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鐘就殘殺一個生命。再一遍遍說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那里是野生動物保護區是多么的無力。所以當你看到張620只狼頭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艱難生存的時候,要淚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兒子,十分聰明,有它獨特的地方。
小時候會開電視選頻道,從電視學習抓魚;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齊的時候,居然學會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緊張了,打招呼先叫出聲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類媽媽一齊唱《傳奇》,真的有看到它在樂;“媽媽”生病的時候,急得不明白怎樣好,只能把它最珍貴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進來;
大雪封路,人類的糧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發覺了,人以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換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緊缺,格林還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這邊看了一眼,告訴他們,還在那里好找;
“媽媽”腳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著牧民的馬的韁繩,花了四十分鐘的時間去牽馬回來讓“媽媽”坐,即使這是一個有意為之的鏡頭(因為男主能夠打電話,能夠找牧民來幫忙,都比這個快速有效),但這還是一個雋永的畫面,會長久地留存在觀眾的腦海里。
其實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憐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頭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讓男主、女主遇見了;這部片子也沒有更深的好處,就是為了紀念已經加入狼群、也隨時能夠被壞人抓捕的格林,“雖然活著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場。
自然界為生存的殺戮是自然的規則,“不是我想殺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類的那種無明的沖天欲望真是罪惡滔天,但是個人是無力去改變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動物那樣真實地活著。
最后說芊芊觀影的狀況。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淚數次,我最后都驚著了,不明白為什么要哭,一個很小的分別,她都能涕淚四流。
出了影院問她,覺得電影好看嗎?她說,“不好看,太讓人感動了”。
重返狼群觀后感
6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尋到了狼王遺孤,一段塵緣的開始。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李微漪剛撿到孤狼的時候說的一句話:“救或不救,也許都是錯的。但我想讓它活下來。”有些事情本難決定對錯,預測未來,但是敢于跟隨自己心走的人卻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絕對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愛自由,被困在動物園的狼瘦骨嶙峋,焦慮困頓,動物園,也絕不會是他的歸屬。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幫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爾蓋草原,浩瀚的藍天,輝煌的夕陽,成群的牧羊,機靈的各種野兔,土狗,不得讓人感嘆造化之神奇,鐘靈之毓秀。
為了幫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風在保護區叫牧民隨便搭建了簡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駐扎下來。
大雪封山,只靠著一箱壓縮餅干和偶爾偷吃格林藏起來的兔子度過封山的時間。
高原缺氧,卻還要隨著格林奔跑,尋覓著狼群的蹤跡。
寒冬,冰冷入骨,沒有暖氣。
地勢難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腳,割傷了踝骨,亦風也不斷咳嗽。
這是惡劣的自然環境條件。
但是,我覺得最恐怖的就應是恐懼吧。尋覓狼群,還是冬季饑餓的狼群,稍不注意,就會成為群狼口下之食。兩個人,一個是野生動物畫家,一個是自由職業的攝影師,若群狼發難恐怕無法全身而退,只憑著一腔孤勇和對格林的愛,去尋找狼群。
除了對抗狼群,還要對抗盜獵者。
我看一些影評,看到有人指責作為紀錄片,這十分地不專業,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們兩人本來就不是專業做紀錄片的,能憑著熱愛,做到這個地步已經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責李微漪她們圈錢,我就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人總是喜歡用惡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義了吧,我總覺得亦風她們整理這段故事,拍攝成紀錄片,是為了后續對野狼生存環境保護的呼吁。
李微漪從始至終,都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對它最有利的事情。從救回幼狼開始,到將成年狼放歸狼群,但這并不是終止,其實李微漪在放歸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擔心盜獵者會獵殺格林,所以我才覺得會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為了宣揚保護野生環境。
而且,就算是圈錢也無可厚非,人家憑本事與熱愛圈的錢,憑什么受到指責。我一向覺得在做熱愛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雙收是一件很難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話語,恐怕是懦夫對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沒有勇氣去拯救一只狼,更沒有勇氣將狼送回狼群,畢竟我最愛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會有這樣的奇緣和經歷。
但是,我真的很羨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樣去生活,隨心而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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