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申請仲裁怎么寫
勞動申請仲裁怎么寫篇1
申請人:______________,女,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村。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村。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總經理
申請請求:
1、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__年1-9月工資11222元。
2、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2805元。
事實和理由:
20__年3月1日,申請人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月工資為1800元。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按時發放工資。至20__年9月10日,被申請人無故拖欠申請人20__年1-8月份工資9422元,被申請人出具一欠條。此外,對9月份工資1800元也未付給申請人。至今,被申請人共欠申請人工資合計11220元。因被申請人無故拖欠申請人工資,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充辦法》第三條規定,被申請人除應支付拖欠的工資外,還應加發申請人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2805元。為此,申請人向貴委提起仲裁,請求貴委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勞動申請仲裁怎么寫篇2
申請人:李__、男、漢族、__年3月1日出生,住__省__縣__鎮__村x組,身份證號碼:__系工亡職工__之父,聯系電話:__7
被申請人:__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大道__號科技工業園__號。聯系電話:__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之子__身亡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1日,被申請人維修國道2__線茂縣石達關段橋梁災后水毀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招用申請人之子__到該工程項目部工地上上班,從事勤雜工。申請人之子__提供了勞動且是被申請人業務的組成部分,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的勞動管理,同時被申請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資勞動報酬(見證據: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高興林、張加洪、工友黃__、諶能斌,證人:羅曉華)。申請人之子__身前一直未與被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一直未給申請人之子__繳納社會保險。20__年2月10日9時30分,申請人之子__與工友徐昌禮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指派,乘其項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車去茂縣縣城(鳳儀鎮)購買工程施工作業工具電鉆、烤火爐并給通勤車加油等工作。在履職途中,__同工友徐昌禮二人與通勤小客車墜入岷江河中,兩人同時溺水死亡。特申請人依法請求確認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申請人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__5】12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人之子__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據此,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請請求、懇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認。
此致
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李__
20__年x月x日
勞動申請仲裁怎么寫篇3
申請人:__
被申請人:常熟市機械有限公司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9100元(2x4550);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其__年4月至x年9月期間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差額50050元(11x4550);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資為452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7740元;合計52988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9月份工資1824元(152元x12天)。
申請人于__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具體在公司售后服務部從事維修工作。當時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口頭上約定基本工資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補貼和津貼(每天50元)。__年2月份基本工資增加為每月3300元。在這一年多的工作過程當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戶的一致好評。但是__年9月初,公司領導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個星期。可是當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領導卻要我去其他車間工作,工資實行計件,當即被我拒絕了。然而,公司領導卻說要么去新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報告辭職,把我的8月份工資結清就算了。對此,申請人認為,公司在未與我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突然強行變更我工作崗位的事情,申請人感到實在是遺憾和無奈。鑒于公司又一直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我足額繳納社保費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間的加班工資等一系列違法情形,故我只好選擇辭職,并于__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請人遞交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份,要求被申請人結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給我。然而被申請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資,但是對9月份應該付的12天工資、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差額以及加班工資至今沒有付給申請人。申請人為了維護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申請人的上述請求。
此致
常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
__年11月7日星期一
勞動申請仲裁怎么寫篇4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
公司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__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__年12月25日起至20__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__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_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__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
勞動申請仲裁怎么寫篇5
申請人: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被申請人:
企業登記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___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___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另一部分___元。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自___年___月___日通過應聘或朋友介紹的方式入職被申請人處,從事工作,月工資元。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是否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注明離職原因。
此致
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