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
1、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鑒字備案。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靜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鑒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9、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干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并有值班記錄。
11、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12、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3、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14、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2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兒園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園方同意不得進入幼兒園。
3、任何人從幼兒園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園方處理。
4、自行車不準進入園內,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6、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活動室的門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
8、門衛人員上崗前,須由幼兒園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適當時間,安排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保安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園區,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園正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3、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4、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內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5、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7、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4
1、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鑒字備案。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靜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鑒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9、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干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并有值班記錄。
11、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12、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3、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14、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5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隨意變更不是專用校車司機駕駛。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不開賭氣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6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于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主要性能參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設備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設備
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對于安全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并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安全設施、設備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現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強檢(定檢)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設備,應按要求定期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對于其中的`不合格項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證其性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臺帳。對于重點安全設施、設備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優先予以處理。
六、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7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生命與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實行來客來訪登記,經門衛或園長允許后在傳達室等候接待。不得隨意進入教室。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準確無誤。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施救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摸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嚴禁幼兒去鍋爐房、廚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條教育幼兒遵守紀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經老師允許并有老師監護。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被接錯。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秩序井然。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里,飯菜經降溫處理后再用。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炊事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件上崗,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的制度,養成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要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
三、藥品安全
第十八條內服、外用藥品要注明標識,分類存放,要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條給幼兒服藥時要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二十條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不得隨意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要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二條醫務人員要提高醫療保健和處理應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三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時要清點人數并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要備藥箱跟隨。
第二十四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和心理特點,不能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組織幼兒活動時,教師和工作人員要密切監護活動全過程,不得閑談或擅自離開,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六條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要點清人數,記入檔案,防止出錯。
第二十八條加強紀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工作落實
第二十九條各項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負總責,安全副職具體抓落實,本著“一崗雙責”的原則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第三十條建立各項安全工作檔案、各種應急預案,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8
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車輛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老師根據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9
一、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8:00—8;40幼兒來園必須由家長送至學校大門交給晨間接待教師手上。
(2)離園:5:00—5:30,提前10分鐘開大門,幼兒須由家長親自到學校大門口接,幼兒一律不準擅自出教室,要求家長遵守時間,嚴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3)把好園門。校警、護校隊值班人員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其余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
(4)嚴格晨、午檢制度。檢查孩子的健康、精神狀況,檢查幼兒是否攜帶危險品入(如別針、彈豆、小刀等物品),一經發現,堅決沒收并告知家長領回。
(5)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做到“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2)幼兒在園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后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校隊。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校,護校隊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規范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進出口要清點人數,并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詳見食品安全制度)。
(5)防止燙傷。嚴禁外來人員及幼兒進入廚房,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蓋,不準放在幼兒容易碰到的地方,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兩周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等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
(7)妥善開關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8)消毒劑等由專人負責投放,嚴格消毒時間,并做好記錄,嚴禁將消毒藥劑放在班上。
(9)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①晨檢記錄
②全日觀察記錄
③家訪記錄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0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班級、行政辦公室、電子備課室、活動室、水房、食堂、廁所、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要嚴格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電視機、DVD、電風扇、空調、電燈、消毒柜、開水器、多媒體等電源由本辦公室(班級)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放學或使用結束)后關閉電源。如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電器設備,開水器、消毒柜、紫外線燈、打印機、多媒體、光纖總控等設備,應專人專管,其他人不能隨便開啟。
4、做到節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為確保用電安全,班級使用空調時,禁止兩臺空調同時啟用。
5、禁止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接電線和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班級老師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當天的主班老師。中午時段用電管理責任人為保育員老師。
2、各行政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本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3、電子備課室、電子總控室、各活動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4、教學區、辦公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總電源控制開關和紫外線燈控制開關,由門衛負責管理,晚上放學后負責檢查全園所有照明、電器設備電源是否關閉。
5、食堂、水房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由園委會研究決定。責任人發現用電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電工每月要對全園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器開關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用電安全。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理。
3、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室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反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1
1、上班時間不隨身攜帶手機,不接打私人電話,不準發短信與qq聊天,有急事接打幼兒園辦公電話。特殊情況要提前申請說明。
2、為保證幼兒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時間上班時間內不得會客,不閑逛、不扎堆、不串班、不辦私事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挑撥是非,不得在校園內爭吵辱罵和打架。
3、上班時,不得嚼口香糖、不聽隨身聽。班內的收錄機等物品。不能隨意拿到宿舍使用。
4、不用孩子的東西,不吃孩子的食品。
5、教職工言談舉止應堪為幼兒表率,不兩手抱肩不叉腰、不背手、不叉兜,衣扣要系好。帶班教師上崗時統一著裝,不戴首飾、不穿高跟鞋和托鞋、不梳披肩發。
6、堅決抵制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的事情發生。
7、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潔衛生、玩具、用品等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有序。幼兒園的所有設備用于教學,不得進行與之無關的的事情。
8、教師不得收受家長的禮物和賄賂。
9、以上勞動紀律如有違反將按幼兒園有關規定處理。
請假制度
1、本園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及參加社會活動的公假等。
2、請假必須有正當的事由,因私事確需本人參加的事項;
請假的原則以不貽誤工作,并有合適的人員代理崗位工作。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于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寒、暑假期安排:幼兒園可以根據業務開展需要,組織教務或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升活動,以不影響家長工作為原則,可以輪流休假,具體按年度期間的通知為準。
4、員工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件需親自處理時,得于半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電郵、信息報告主管代為辦理。事后申請給請假時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5、員工享受節日休假、病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本園按分則規定的工資標準發放薪酬。
薪資制度
1、薪資是指教職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或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它給與者均屬。
2、幼兒園支付的月薪為上月1日至上月最后一天,每次發薪日期為每月的15日,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則提前或延后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3、薪資調整員工崗位薪金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1)崗位薪金常規調整,即指本園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員工崗位薪金;
(2)本園將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經營活動中為本園創利成績顯著者;
促進本園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薪金相應進行調整,其薪金必須在該職務級別薪金范圍之內;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在本園認為工作績效低于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崗位薪金。
(5)崗位薪金晉級,新的崗位薪金從本園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
崗位薪金降級,從本園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
(6)本園可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績效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后進。
4、試用期工資及調整原則試用期員工享受此崗位薪資80%,薪資按批準職位的標準工資換算。試用期滿,正式合格的員工,予以調整發放全額崗位薪資。
福利待遇
1、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工作餐、為員工提供住宿。
2、在本園工作滿一年后,依據國家和幼兒園規定為教師繳納社會保險費。
3、幼兒園依照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提供衛生、安全的工作環境,保護員工的安全健康。
4、幼兒園為保障職員的身體健康投入工作,每年將進行一次例行體檢,由本園保健醫統一安排。教職工需要把體檢結果交給幼兒園保健醫保統一保管。
5、幼兒園成立員工活動組織,并按規定提供相應活動經費,舉辦各種活動,如:文藝活動、體育活動、宣傳活動、教育活動、慶祝會等。
6、工作滿一年后可以按幼兒園的規定享帶薪年假、帶薪旅游的福利,幼兒園的教職工子女就讀本園享受相應的優惠。
7、幼兒園根據年度經營狀況,適當的安排員工慰問金、節慶日禮金等福利,具體按本園的相關規定執行。
園務會議制度
1、幼兒園在上級指導下成立園務委員會,成員由幼兒園園長、教學主任、后勤主任、招生主任、保健醫生、各班主班組成。
2、每周一定期召開一次,幼兒園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策,保證民主管理。
3、園務會議內容包括:全園工作計劃的制訂與總結;
研究貫徹執行上級教育部門各項工作指導;
幼兒園規章制度的修改、補充及廢除討論;
研討幼兒園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探討解決方法;
分析研究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教研制度
1、每學期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和辦學特色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要求選擇教科研專題,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教科研活動。有針對性地舉辦教育理論專題講座,提高教師的理論水平和教科研能力。
2、每學期組織群眾性的教學觀摩和教學研究活動,鼓勵創新,觀摩后,組織討論、評議、評分,并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存檔。定期進行業務學習,經常開展學術研究講座,定期組織教師、保育員進行業務學習和培訓。每學年末,對各班進行教育質量檢查和班級工作評估,開展評選優秀班級活動。
備課聽課制度
1、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綱要》,以《規程》和《綱要》為依據,研究制訂好各類教育教學計劃。深入鉆研教材,結合本班幼兒年齡特點和實際發展水平備好課,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2、按時按質制訂好教學系列計劃,如:學期計劃、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課時計劃、游戲計劃等,每周寫一篇以上的觀察筆記和教育筆記。每周星期四下午準時將下周計劃和筆記交園領導審閱。
3、備課時間除做案頭工作外,還必須制作教育活動所需的各種教具、學具,準備提供各種玩具、材料。鼓勵改革、創新,每學期進行一次評比,對設計新穎、富有創造性的計劃、筆記、教案、教育活動設計等予以獎勵。4、組織相互聽課、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每月主班老師聽配班老師課4次,配班老師聽主班課4次,串班聽課每月不少于1次。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評議工作。園長每學期必須有針對性地下班聽課每周1次,保教主任下班聽課次每周3次,英語組長每周聽課4次。做好聽課記錄,及時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提出建議和希望。
值班制度
1、節假日值班(包括平時值夜班),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值班時要提高警惕、堅守崗位、按時巡視,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若一般情況必須在值班記錄簿上做好記錄。
2、值班期間要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記錄工作。值班時由于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請示領導,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對個別離園較晚的幼兒,要保證幼兒情緒穩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長的聯系工作。
交接班制度
1、為保證保教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班教師、保育員必須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交接記錄本,建立每周五一次班會制度,經常交流本班情況,采取切實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當班老師應及時認真完成當班的各項任務,并對幼兒的健康、學習等情況做好記錄。對當班時所發生的問題妥善處理,如需要遺留下解決的問題(如意外事故、摔傷、病兒等),應向接班老師做好口頭交代,并填寫交接班記錄表、以免發生意外。
3、接班老師應首先清點幼兒人數,及時、仔細查看交接班記錄本,掌握班上幼兒情況,對遺留問題做好妥善安排處理。如因交接手續不清引起的事故,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交接班記錄本每學期末應上交給園領導,平時要隨時抽查。
入園離園制度
1、新生入園必須經幼兒園批準,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正式通知后,攜帶戶口簿、體檢表、計劃免疫證等,按規定日期來園辦理入園手續。
2、幼兒未到畢業,中途需要退園時,必須辦理退園手續,以便備案。
3、幼兒因患傳染病不能來園,或幼兒因病、因事離園一個月以上的,必須重新體檢,合格后方可入園。
4、幼兒畢業離園時,除幼兒園組織有關畢業活動外,家長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好結算手續后方可離園。
膳食管理制度
1、幼兒伙食實行民主管理,學期末召開伙食委員會,會委會成員包括:園長、后勤主任、保健醫、廚師、老師代表、保育員代表、家長代表。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膳食質量;
2、炊事人員及保健人員每周更換一次食譜,每兩周制定幼兒帶量食譜,食物的調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種多樣,并定期計算幼兒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3、嚴格分清幼兒與職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換一次明;
4、炊事人員認真搞好飲食衛生和個人衛生,一切炊具、餐具,要定期擦洗,嚴格消毒(用蒸氣煮沸15分鐘以上);
5、炊管人員定期召開業務會議,虛心聽取大家意見,提高烹調技術,講究科學烹調(如蔬菜要先洗后切等);
6、嚴格執行幼兒的作息制度,兩餐間隔不少于三個半小時;
7、保教人員注意進餐護理,進餐前后不處理幼兒發生的問題,保證幼兒吃好。
家長委員會制度
1、家長委員會由各班一名家長代表組成。
2、每學期初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商討幼兒園工作,制訂工作計劃,年末家長委員會向家長匯報總結家長工作。學年中根據幼兒園工作需要,委員會可隨時召開會議。
3、家長委員會應通過各種形式聽取并及時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協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家園聯系制度
1、建立家訪制度。新生入園前家訪,了解幼兒在家生活和行為習慣情況,并征求家長意見,以后每學期普訪一次。對每天為出勤幼兒10點進行電訪,三天不來的幼兒電訪或家訪,對個別特殊幼兒或遇有問題應隨時家訪,并做好記錄。
2、建立家園聯系,每周五發放家園聯系冊,內容包括:教育教學內容,評定在幼兒園表現,期末對幼兒進行全面評估,寫出幼兒發展評估報告。每月末發放《幼兒成長冊》內容包括:幼兒在園照片,平時利用家長接送幼兒時間,隨時做好家園聯系工作。
3、每月末為園長接待日,并設立家長信箱,及時了解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要求和意見,隨時改進幼兒園工作。
家長學校制度
1、每學期初召開一次家長會。
2、每學期開展一次家庭教育講座活動。
3、每學期開展一次家長觀摩或家長參與的半日活動。
4、每學期開展家園同樂活動,如慶祝節日、運動會、春秋游等。
財務管理制度
1、設會計、出納管理財務收支事務,做到經常核對帳目,保證帳目相符,根據公司批準的計劃和預算,支付各項資金,保證資金使用合理。
2、支付款報銷手續要健全,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及園長簽字,方可由會計審核報銷支付,凡違反財經制度的,一切開支有權拒絕報銷;
財務人員要加強請示匯報,重大開支不得擅自處理,要經園長審批方能支付。
3、園內各種財產都要登記注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對自然損壞的物品做到定期維修,對人為的不合理損壞物品應追究責任,并按制度賠償;
4、管理人員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檢查掌握物資使用情況,避免積壓與浪費,應每月按上班實際需要的日用品發放一次,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
5、加強房屋、設備管理,并及時做好房屋、水電維修工作,保證安全,防止出事故。
檔案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檔案工作有關文件和基本知識,努力提高檔案人員自身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認真接受上級領導檢查,不斷改進工作。
2、做好文書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收文、發文登記工作。健全業務檔案,教職工業務檔案和幼兒檔案,做好各類檔案的收集和歸類整理工作。
3、管理好檔案,切實做好防潮、防濕、防蛀、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檔案借閱和檔案保密制度,防止人為散失、泄密和缺損,確保檔案完整、安全。
4、教師借閱有關參考書(音像制品)每次不得超過三本(盤),為期一個月。有特殊情況欲延期,需辦理續借手續。專業書籍、教材(音像制品),可借閱一套,為期一學期。有特殊情況欲延期,需辦理續借手續。字典、詞典、百科全書、手冊等工具書只能在資料室閱讀,不得外借。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2
一、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接送孩子時段必須督促家長刷卡入園。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二、定時巡視園內外及其周邊環境安全情況,實時關注監控錄像,并做好安全臺賬記錄,防止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確保幼兒安全。
三、做好園內物資的監督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四、保證園內的安全,教工的摩托車或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汽車、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五、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叫接私人電話,拒絕私人訪客,外來人員必須檢查相關證件,登記入園。
六、遇雨雪、刮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七、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公安機關。
八、注意門前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進行綠化的養護,使幼兒進園時,感受到環境的優美整潔。
九、下午個別家長晚接幼兒時,班級將這些幼兒托付給門衛,要有值班老師陪護,必須加強責任心,照顧好晚離園幼兒的情緒,直至家長來接。
九、保安人員必須穿制服上班,衣著整潔,上班不抽煙,語言要和藹、文明。保安室內要整潔,并有記事簿或留言黑板。
十一、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遇到重要信函,及時通知送達園領導。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3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4
第一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園長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二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
第三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條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六條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園時,家長憑接送卡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的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九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條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第十一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二條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三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五條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室,工作人員應該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第十七條內服、外服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條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十九條未經醫務人員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壓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條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室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
第二十二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工作人員應嚴密監護,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六條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5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6、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主要負責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7、由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幼兒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8、有各班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6
中站區教育局為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現全力推進學校人防、物防、技防達標建設,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健全規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現19所中小學已配備專職保安38名,幼兒園聘用兼職安全保衛人員12名,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場所、裝備“六落實”。
二、“三防建設”布下天網
各中小學幼兒園設置安防監控室,在大門口等重要部位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現有監控攝像頭576個,能保存40天。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在門衛值班室共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31套,并與當地公安接警中心聯網;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嚴格門崗管理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組織門衛、保安員加強門衛管理和學校重點部位及周邊巡查,確保校門口24小時有人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和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登記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嚴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在學校上、放學時段,組織門衛和保安員在崗值守,維護人員、車輛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組織教師在學校及校門口開展護校工作;對發現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可疑情況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的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迅速使用防衛器械先期處置。
四、安全知識教育和疏散演練相結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經常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積極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其自我保護、緊急避險能力。
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認真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中站區教育局認真履行職責,堅決遏制學校發生學生傷亡及影響惡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對失職瀆職的,要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7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幼兒園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幼兒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系。
幼兒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活動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動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活動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保育員隨時關鎖好。
4、幼兒不準在活動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7、活動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幼兒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開水等危險的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脫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節假日值班保衛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幼兒園作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并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匯報。
4、幼兒園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區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幼兒園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幼兒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幼兒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幼兒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兒的自護能力。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保持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3、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園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用電安全制度
1、對幼兒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幼兒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幼兒園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臺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臺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兒班接送制度
1、時間: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
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家長的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托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系。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幼兒園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8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