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
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篇1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班、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當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五、加強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六、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兒園要經常檢查園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篇2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系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并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總務后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并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濕、防霉)
第十五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內服、外用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五條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篇3
一、園內實行早上入園晨檢制度,衛生保健老師、保安人員和教師層層把關,觀察幼兒情況。嚴格交接制度,幼兒一律由家長憑接送卡接送,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家長必須事先告之教師,代接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登記,防止冒領。
二、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隨意串班,擅離職守,避免責任事故發生,嚴防幼兒獨自離園。中午幼兒午睡時,執行交接班制度,各班教師巡回觀察幼兒午睡情況,園領導輪流值班,處理偶發事件。工作人員學會使用滅火器的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110,救護120。
三、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帶幼兒戶外活動,并在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傷事故發生。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寫出外出活動方案,并上報區教育局,批準同意后方可外出,并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
五、門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進行指點登記(來訪人數、來去時間)。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私人會客和接打電話,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幼兒園。
六、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七、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八、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九、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十、幼兒園安全保安員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隱患。
十一、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縫針等重大事故,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匯報并送醫院治療,并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篇4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6、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主要負責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7、由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幼兒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8、有各班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篇5
一、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幼兒獨自回家,要幼兒家長親自接送。
二、老師必須熟悉每位家長,不能讓不認識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
三、為了確保,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十六周歲以下的小孩子將幼兒接走。
四、如有家長工作忙,叫外人送幼兒上學,必須交待家長,一定要同車主講好,把幼兒交到班主任手中。
五、各班老師平時通過故事、兒歌、游戲的`形式讓幼兒了解基本的交通規則。
六、堅決制止黑車、非法車輛(三輪車、農用車、摩托車等)、拼車接送幼兒。
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篇6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
幼兒園活動安全制度管理篇7
(一)值班巡邏制度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二)門衛管理制度
⒈強化校園封閉式管理,除上學、放學時段外,所有校門一律關閉。
⒉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做好人員出入登記,做好值班記錄。節假日未經領導批準,嚴禁一切外來人員進校。
⒊值班期間,值班員應增強責任心,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脫崗、漏崗、擅離職守。因有病有事不能堅持到崗的,要及時向主管人員請假,經允許后方可離崗。
⒋值班員應學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設施、器械及報警裝置,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⒌在節假日及下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逐樓層進行檢查,確認無事后,方可關門落鎖;要勤巡邏勤檢查,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園內,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安全。
⒍當班時不得睡覺,不準喝酒,不準進行娛樂活動。
⒎確保責任區衛生整潔,做到清潔、衛生、有序。
⒏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管理,對可疑物品及其它可疑現象要認真檢查。
⒐負責傳送報刊、書信,及園內車輛的停放工作。
⒑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⒒節日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準時交接班,不得隨便缺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可事先調劑解決,并通知辦公室,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⒓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發案事故損失的,均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賠償。構成刑事責任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三)校園巡查制度
⒈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按要求仔細巡查、檢查幼兒園的重點場所。
⒉白天、夜間均有專門人員對校園進行全面巡查,夜間巡查每小時一次。
⒊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場所夜間巡查工作,要善于觀察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
⒋針對幼兒園公共設施、消防安全、綜和治理進行全面巡查,若有異常情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并將情況認真記錄和上報安全保衛科。
⒌結合幼兒園監控錄像,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情況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并落實到實處。
(四)重要部位管理制度
⒈化學藥品、體育器材專人保管。領取、使用、回收、進庫登記備案。
⒉水箱、水壺加蓋加鎖,專人看護,定期檢查。
⒊重要部位(如食堂)相關人員不擅離崗位。
⒋按要求配備技防設施,校園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門衛、校長室安裝安全報警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