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穎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會議管理,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為會議的后續工作的執行、追蹤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中層干部會議(包括周例會、月度、季度、年度會議等)部門內部會議(包括部門例會)專題會議(公司有關生產、經營、質量、安全、設備、技改、等方面的會議)公司會議(包括公司全體參加)
三、會議紀要的定義:
對工作會議中的主要內容尤其是重大事項、會議結果、相關的解決辦法和行動計劃進行概括記錄。
四、會議名稱規定:
內部會議(包含部門例會):部門加日期,如品管部為品管部__0510
跨部門會議:會議主題加日期
五、具體管理規定
1.會議紀要記錄要求:
1)所有會議均需做會議紀要,以方便相關信息的查詢和后續工作的追蹤、落實;
2)會議紀要需如實記錄,對內容進行概括、總結,分類別或分項目記錄;
3)會議紀要中包含(但不僅限于)如下內容: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題,會議討論或決定的重大事項、會議決定的行動計劃或改進措施。(具體格式詳見附件一)
2.會議紀要整理:
1)公司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2)各部門指定專人記錄部門內部會議;
3)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發起人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3.會議紀要的發放及工作追蹤:
1)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根據工作需要發給所有會議相關人員;
2)會議紀要中涉及的行動計劃及重要工作的追蹤由會議發起人安排專人進行追蹤、落實,公司會議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追蹤、落實;
4.抄報、存檔、保管:
1)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公司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存檔;跨部門會議紀要由發起部門存檔;部門內部會議本部門負責人制定專人進行存檔保管;
2)所有會議紀要電子版需在1個工作日內抄報一份給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
六、會議紀律和要求:
1.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2.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于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4.會議紀要發放、抄送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扣相關人員績效考核5分。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新穎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2
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盛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嘗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新穎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3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準。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新穎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4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并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簽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后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新穎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5
第一章、總則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分則
一、人事異動
1、新員工入職時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兩寸白底彩照2張、健康證明一份、工資卡一張、學歷證明原件。: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公司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社保。
3、正式員工要離職的,需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試用期員工需提前3天提出申請。
4、勞動者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被辭退事由的,公司可以依法辭退,并不支付補償金。
二、薪酬管理制度
1、本公司采用銀行代發工資的方式發放工資,每月的工資于下個月的____日由_______銀行將工資轉賬至員工的工資卡中。
2、工資卡是員工入職時提交的銀行卡。
3、每個月3號前(遇節假日順延一天),每個員工需在自己的賬戶確認自己的出勤。
三、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實習一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長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公司實行打卡制度,每人上班下班時都需要打卡,不得替打卡,更不能用指紋。
3、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一次無獎金,第二次扣_____,一次類推。
四、福利待遇
1、每月全勤的,給予全勤獎。
2、視公司業績,年終是給予年終獎。
3、逢法定節假日,公司給每位員工過節費。: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新穎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與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以下合稱“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切實建立公司與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良好溝通平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公司與投資者之間長期、穩定、和諧的良性互動關系,提升公司的誠信度、核心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投資者關系管理是指公司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與交流,并運用金融和市場營銷等手段加強與投資者及潛在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實現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戰略管理行為。
第三條、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應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平等對待全體投資者,保障所有投資者享有知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四條、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與投資者雙向溝通渠道和有效機制,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良性關系,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進一步了解和熟悉,并獲得認同與支持。
(二)建立穩定和優質的投資者基礎,獲得長期的市場支持。
(三)形成服務投資者、尊重投資者的投資服務理念。
(四)促進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并有機統一的投資理念。
(五)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斷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條、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則。除強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動披露投資者關心的其他相關信息。
(二)合規披露信息原則。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深圳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定,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在開展投資者關系工作時應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內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現泄密的情形,公司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予以披露。
(三)投資者機會均等原則。公司應公平對待公司的所有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避免進行選擇性信息披露。
(四)誠實守信原則。公司的投資者關系工作應客觀、真實和準確,避免過度宣傳和誤導。
(五)高效低耗原則。選擇投資者關系工作方式時,公司應充分考慮提高溝通效率,降低溝通成本。
(六)互動溝通原則。公司應主動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建議,實現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雙向溝通,形成良性互動。
第六條、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活動時應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內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發泄密及導致相關的內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確授權并經過培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應避免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代表公司發言。
第二章、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第七條、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工作對象:
(一)投資者(包括在冊和潛在投資者)。
(二)證券分析師及行業分析師。
(三)財經媒體及行業媒體等傳播媒介。
(四)投資者關系顧問。
(五)證券監管機構等相關政府部門。
(六)其他相關個人和機構。
第八條、在遵循公開信息披露原則的前提下,及時向投資者披露影響其決策的相關信息,投資者關系管理中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的發展戰略,包括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規劃、競爭戰略、市場戰略和經營方針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說明,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和年度報告說明會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經營管理信息,包括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新產品或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經營業績、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變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項,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資及其變化、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對外合作、對外擔保、重大合同、關聯交易、重大訴訟或仲裁、管理層變動以及大股東變化等信息。
(五)企業經營管理理念和企業文化建設。
(六)公司的其他相關信息。
第九條、公司與投資者的溝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
(二)年度報告說明會。
(三)股東大會。
(四)公司網站。
(五)分析師會議和說明會。
(六)一對一溝通。
(七)郵寄資料。
(八)電話咨詢。
(九)廣告、宣傳單或者其他宣傳材料。
(十)媒體采訪和報道。
(十一)現場參觀。
(十二)其他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方式。
公司應盡可能通過多種方式與投資者及時、深入和廣泛地溝通,并應特別注意使用互聯網絡提高溝通的效率,降低溝通的成本。
第十條、根據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應披露的信息必須第一時間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網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進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傳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報紙和指定網站,不得以新聞發布或答記者問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應明確區分宣傳廣告與媒體的報道,不應以宣傳廣告材料以及有償手段影響媒體的客觀獨立報道。公司應及時關注媒體的宣傳報道,必要時可適當回應。
第十一條、公司應豐富和及時更新公司網站的內容,并將歷史信息與當前信息以顯著標識加以區分。可將新聞發布、公司概況、經營產品或服務情況、法定信息披露資料、投資者關系聯系方法、專題文章、行政人員演說、股票行情等投資者關心的相關信息放置于公司網站。
第十二條、公司應努力為中小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創造條件,充分考慮召開的時間和地點以便于股東參加。
第十三條、公司應盡可能通過多種方式與投資者及時、深入和廣泛溝通。
第三章、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第一負責人是公司董事長。公司董事會是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制度,并負責檢查核查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落實、運行情況。
第十五條、董事會秘書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公司投資證券部是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董事會秘書領導,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運作和管理、經營狀況、發展戰略等情況下,負責策劃、安排和組織各類投資者關系管理活動和日常事務。從事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員工須具備以下素質: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況。
(二)具有良好的知識結構和業務素質,熟悉公司治理、財務、會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證券市場運作機制。
(三)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誠實信用。
(五)準確掌握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內容及程序等。
經董事長授權,董事會秘書根據需要可以聘請專業的投資者關系工作機構協助公司實施投資者關系工作。
第十六條、投資者關系管理部門包括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信息溝通:根據法律、法規、《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的要求和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地進行信息披露;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通過舉行分析師說明會及路演等活動,與投資者進行溝通;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接待來訪等方式回答投資者的咨詢。
(二)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的編制、印制和郵送工作。
(三)籌備會議:籌備年度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準備會議材料。
(四)分析研究。統計分析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的數量、構成及變動情況;持續關注投資者及媒體的意見、建議和報道等各類信息并及時反饋給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
(五)溝通與聯絡。整合投資者所需信息并予以發布;舉辦分析師說明會等會議及路演活動,接受分析師、投資者和媒體的咨詢;接待投資者來訪,與機構投資者及中小投資者保持經常聯絡,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參與度。
(六)公共關系。建立并維護與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媒體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關機構之間良好的公共關系;在涉訟、重大重組、關鍵人員的變動、股票交易異動以及經營環境重大變動等重大事項發生后配合公司相關部門提出并實施有效處理方案,積極維護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體合作:加強與財經媒體的合作關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重要人員的采訪報道。
(八)網絡信息平臺建設:在公司網站中設立投資者關系管理專欄,在網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
(九)危機處理:在訴訟、仲裁、重大重組、關鍵人員的變動、盈利大幅度波動、股票交易異動、自然災害等危機發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處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資者關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條、公司設置專線投資者咨詢電話、傳真電話,確保與投資者之間的溝通暢通,并責成專人接聽,回答投資者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咨詢。當公司投資者咨詢電話變更時應及時公告變更后的咨詢電話。
第十八條、對于上門來訪的投資者,公司投資證券部派專人負責接待。接待來訪者前應請來訪者配合做好投資者和來訪者的檔案記錄,并請來訪者簽署相關承諾書,建立規范化的投資者來訪檔案。
第十九條、公司業務方面的媒體宣傳與推介,公司相關業務部門提供樣稿,并經董事會秘書審核后方能對外發布。
第二十條、主動來到公司進行采訪報道的媒體應提前將采訪計劃報董事會秘書審核確定后方可接受采訪,擬報道的文字資料應送董事會秘書審核后方可公開對外宣傳。
第二十一條、在公共關系維護方面,公司應與證券監管部門、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等相關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及時解決證券監管部門、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關注的問題,并將相關意見傳達至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并爭取與其它掛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平臺。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二十二條、在不影響生產經營和泄露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職能部門、子公司及公司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董事會秘書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相關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公司出資委托分析師或其他獨立機構發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的,刊登該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時應在顯著位置注明“本報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樣。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披露后10日內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獨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會秘書、保薦代表人應出席說明會,會議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所處行業的狀況、發展前景、存在的風險。
(二)公司發展戰略、生產經營、募集資金使用、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
(三)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及其變化趨勢。
(四)公司在業務、市場營銷、技術、財務、募集資金投向及發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難、障礙或有損失。
(五)投資者關心的其他問題。
公司應至少提前__個交易日發布召開年度報告說明會的通知,公告內容包括日期及時間、召開方式(現場/網絡)、召開地點或網址、公司出席人員名單等。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以適當形式對公司員工特別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負責人進行投資者關系管理相關知識的培訓,在開展重大的投資者關系促進活動時,還應舉行專門的培訓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進行投資者關系活動應建立完備的檔案制度,投資者關系活動檔案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投資者關系活動參與人員、時間、地點。
(二)投資者關系活動中談論的內容。
(三)未公開重大信息泄密的處理過程及責任承擔(如有)。
(四)其他內容。
第二十七條、在進行業績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前,公司應事先確定提問可回答范圍。若回答的問題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問題可以推理出未公開重大信息的(弘仁投資),公司應拒絕回答,不得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條、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就盡量避免進行投資者關系活動,防止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一旦以任何方式發布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規定應披露的重大信息,應及時向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報告,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進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條、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發生下列情形時,應及時向投資者公開致歉:
(一)公司或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公開譴責的。
(二)經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考評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新穎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7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項目經理、項目部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項目每月、班組每周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于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項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項目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于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項目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并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