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工作制度管理
公正的制度可以確保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機會和權利,不會因為個人背景或關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好的檔案工作制度管理應該怎么寫?快來看看,小編給大家分享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的寫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參考!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
近日,國家檔案局局長李明華簽署國家檔案局第十三號令,公布《機關檔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的頒布實施,是國家檔案局在新形勢下推動機關檔案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規定》是以中辦、國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制定的。全文共7章70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規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據,機關檔案定義,機關檔案工作的意義、體制和管理原則;第二章“機構和人員”,明確了機關檔案工作機構、人員的要求,確定了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第三章“基礎設施”,明確了機關應設置的各類檔案用房及基礎設施設備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明確了機關檔案的門類和管理要求,提出了檔案從形成到移交整個管理流程的各項要求;第五章“信息化建設”,明確了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管理要求,對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和電子檔案的管理做出了詳細規定;第六章“獎勵與處罰”,明確了應予獎懲的各類情形;第七章“附則”,對解釋權、施行日期等加以規定。
《規定》具有3個顯著特點。一是普適性。將適用范圍確定為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參照執行。《規定》對機關檔案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考慮了不同層級機關客觀條件的差異,特別對縣級或檔案形成數量較少的機關明確了基本要求。二是實用性。《規定》梳理借鑒數十個機關檔案工作參照的標準規范,對機關檔案門類劃分,檔案形成收集、整理歸檔、保管保護、鑒定銷毀、開發利用、統計移交等做出詳細規定,具備較強的實用性和操作性。三是創新性。《規定》特別關注近年來機關檔案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新形勢下機關檔案工作的任務和要求,明確了機關檔案工作監督指導的原則和方式,提出了建立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網絡,確定了檔案工作各類業務用房需求,加強了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等,為機關檔案工作轉型升級提供了依據。
國家檔案局希望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學習,抓好貫徹落實。國家檔案局將繼續組織宣貫活動,不斷加強監督指導,采取有效措施引導提升各地區各部門機關檔案管理水平。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2
為了將公司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檔案管理內容:公司將規劃、方案、各級文件、內部規章制度、董事會、股東會及重要會議材料、人事資料、信用材料、合同、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言材料、技術資料、設備資料、各級報告、榮譽證書、土地、房產資料等具有可查性或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歸檔管理。各部門內部形成的文件、規定、資料等應主動整理好提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以便備查,整理事記等。
2、檔案登記:檔案室建立檔案登記簿,將所有檔案詳細分類登記,分類管理。存檔者須在登記簿上簽名,方可將資料入檔,否則檔案管理員不予接受。
3、檔案的查閱:
(1)任何人查閱檔案,如需在檔案室內短時間查閱可不打借條;如需在檔案室之外查閱使用,必須打借條方可借給。每次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五天。
(2)公司各部門經理及相當于此級別以上管理人員查閱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員直接辦理查閱手續。其他人員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有本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書面證明,方可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查閱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證明方可查閱。
4、檔案的保護:
(1)查閱者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2)嚴禁擅自翻印、抄錄、拷貝、轉借,更不得遺失。如確實需要抄錄和復制,必須由總經理簽字的批準申請方可抄錄或復制。
(3)微機室及有電腦的部門嚴禁為無總經理簽名(復印簽名視為無簽名)的檔案資料(特別是技術、設備、標準資料)打印、拷貝或復印。否則,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0元。
(4)任何檔案嚴禁帶出公司大門。如確因外出加工配件等須攜帶有關技術資料或圖紙,必須由分管經理簽字批準,保衛方可放行。否則,如被保衛查出未經分管經理批準蓄意帶出者,須查明原因報綜合管理部,并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__元。如保衛未查出,被帶出公司以外而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由當事人承擔一切損失,同時對責任保衛失職罰款100元。未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對責任保衛失職罰款50元。
5、公司購買設備時的隨機技術資料、說明書、裝箱單等,員工外出學習時發放的學習資料,聘請師傅提供的技術資料、設備資料等,申請購買的技術資料等,必須在到達公司24小時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登記存檔手續,否則每拖延24小時對責任人罰款50元。
6、需長期借出專人使用的,必須由專用人員寫出書面借條,報總經理簽名批準后借出,并由檔案員辦理登記手續。專用人員必須妥善保存,嚴禁外傳、泄露秘密。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0-10000元,并承擔公司一切損失。
7、人力資源科將公司人事資料、員工罰款資料建立微機檔案,進行微機管理,并確保查詢打印的資料完整準確無誤。
8、檔案管理員每年1-2月份對公司上年度在微機內存貯的規劃、規章制度、人事資料、合同、協議、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言材料、技術資料、報告等具有可查考價值的文件資料分類整理拷貝,標明名目后,存檔備查。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3
1、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療管理工作。制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并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性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
2、必須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衛生部第23號令)的規定的周期和范圍,對作業場所有害作業職工進行健康體檢。
2.2必須對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包括民工)進行上崗前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建檔保存。
2.3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對在崗職工進行不定期健康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建檔保存。
2.4工人因各種原因脫離原有害作業時必須進行離崗時健康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建檔保存。
3、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職業禁忌癥者,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及時處理。
3.1對上崗前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職業禁忌癥患者時,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從事所禁忌的勞動。
3.2在崗期間定期健康體檢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職業禁忌癥患者時,要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
3.3要對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39;勞動者,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健康檢查結果表要實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檢查結果要及時,如實地告知被檢查者本人。
4.2健康檢查結果要實施保密制度,不可將本人的檢查情況隨意泄漏給其他人員。
5、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損害診療費用應列入職業衛生專項經費中,納入單位或項目成本中,實施專款專用。
5.1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損害診療費用由辦公室每年制定費用計劃。報單位領導審批后,列入本單位年度經費預算中,實施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無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業人員(包括民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損害診療的相關費用。
6、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必須指定科室和專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監護檔案為永久性保存的資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6.2職工健康監護檔案不得隨意外傳。
6.3職工本人有借閱、復印其本人健康檔案的權利,單位領導和檔案保管人不得拒絕職工借閱、復印其本人檔案。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4
為確保統計資料的完整及連續性,加強統計資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統計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
一、定期整理統計資料,加強統計資料管理。各種統計資料保存連續完整,及時按照歸檔要求整理、裝訂、編號、管理、移交;及時備份同期計算機統計資料、統計軟件,并保證與紙介質資料一致,積極推行檔案存儲光盤化;能夠將年度統計資料整理成冊。
二、設立專門的檔案櫥,確保檔案資料完好無損。
三、各種統計報表和分析資料、原始記錄及有關統計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時整理,分類入樓,并對歷史統計資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四、統計人員調動或調整時,要分類別、按時間先后順序搞好交接。交接的資料、材料要列出清單,并由交接雙方簽字。
五、各種統計資料要妥善保管,嚴格遵守《統計法》和《保密法》中有關統計資料____的規定,不得亂翻閱,嚴格借閱手續,杜絕統計資料丟失現象的發生。
六、按照文書檔案管理標準,及時向綜合檔案室移交,并辦理移交手續。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5
檔案是我校各項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當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寶貴的文化財富。因此,愛護檔案資料,人人有責,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切實保證其完整與安全。
一、檔案員負責檔案資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經手查找調卷,督促借閱者履行手續,無關人員非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檔案室開箱取閱材料。
二、凡借閱檔案資料者,均要按照《查閱檔案資料登記卡》的欄目進行登記,本校人員調閱其業務范圍的檔案材料,可直接由檔案員提供,借閱非隸屬業務范圍的材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或校領導批準才能調閱。
三、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必須持借閱單位的介紹信,經本校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閱者要確保檔案材料的機密與安全,不得折縐、污損、拆散、私取或裁剪檔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劃線、圈點、打叉、涂改等,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五、借閱者未經本校領導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摘錄翻印、復制或公布檔案材料。
六、借閱者均要在檔案室內閱讀,嚴禁帶到公共場所閱讀,如有違反或遺失,要追究責任。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6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終了后,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他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支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的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存入檔案并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按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準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制。
第七章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附則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7
一、目的
加強檔案管理,規范公司檔案的收集、歸檔程序和方法,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系統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證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內部經營形成的各種資料。
2、外部政府機關、行業部門形成的與公司經營或行業有關的公文、通知、批復等資料。
三、術語和定義
1、檔案:指公司過去和現在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檔案管理:就是指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提供利用等活動。
四、職責
1、行政部:
1)負責公司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執行及檢查工作,并負責督促指導部門檔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3)收集、整理、分類、鑒定、統計、保管公司的檔案和其他資料;
4)負責公司檔案的利用和銷毀管理,監控檔案利用和銷毀的全過程,確保公司檔案的安全;指導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
5)提高檔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進信息傳遞和溝通;
6)負責組織學習和培訓檔案管理辦法、使用知識。
2、其他各部門相關人員:
1)負責在工作變動時,做好或協助移交工作,并及時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或合同復印件的日常收集、標識、貯存、保管、利用、歸檔;
4)財務管理部負責按國家財政制度規定獨立建檔保管財務檔案資料;
3、各部門檔案主管人員
負責部門檔案的管理。
4、各部門負責人
1)批準對自己部門資料或合同復印件的處置;
2)負責對本部門檔案管理的監督檢查。
5、各公司總監/副總
負責對檔案管理監督檢查報告的審批。
五、工作程序
1、檔案資料的收集
1)各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對本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資料進行收集,并編制部門《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
2)各部門文件、合同等資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門分別進行整理,并編制《移交目錄》,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歸檔范圍及移交時間:每季度結束后次月10日前。
b)檔案資料的標識行政部及各部門對各自保管的檔案資料編號,編號規則見《公司檔案管理規定》。
c)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
⑴電子類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電子文件,應當及時存放于檔案室指定電腦硬盤內或制作專門光盤進行編號保存;
⑵文件、合同資料要登記詳細信息,并編制《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以便檢索利用;
⑶文件資料、合同要科學排列,按編號順序存放于文件盒內,并加以標識,整齊排放在文件檔案柜中。
d)檔案借閱
⑴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填寫《借閱審批單》。借閱檔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內,不能帶出;確因工作需要將檔案帶出公司的必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和行政部批準,且只帶復印機,不帶原件;
⑵檔案外借一般只借復印件,需借原件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借閱的檔案交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
⑶借閱檔案用完后,應及時送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⑷借檔人必須愛護檔案,嚴禁擅自涂改、污損、勾畫、剪裁、抽取、拆卸、調換、摘抄、翻印、復印、攝影,不得轉借或損壞行為,如發現一次罰款200-2000不等的罰款元。情節嚴重者,按《檔案法》和《保密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⑸非本公司職工或單位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經本公司高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在閱覽室閱覽,不可將檔案帶出檔案室。
e)檔案銷毀
⑴對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檔案,銷毀時,必須寫申請銷毀報告,編制銷毀目錄,報部門經理和部門分管副總鑒定,最后報總經理的批準,方可銷毀。
⑵執行銷毀任務時,必須由行政部人員監銷,監銷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銷毀目錄上簽字。最后,把銷毀目錄和部門經理、部門分管和總經理的批準手續文件,一并存檔永久保存。
2、檔案管理細則
1)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⑴公司對外發出的公文,如給政府的請示報告類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職能部門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條例、規定、命令、決定、決議、指示、計劃、核準文件、證書等文件;
⑶本公司與其他單位來往的文書及權益文書等;
⑷公司領導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工作日記、工作備忘等;
⑺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計劃考核/總結、報告、統計報表及簡報;
⑻本公司與有關單位、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正本及過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員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員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檔案資料;
⑽本公司發布的各類廣告、宣傳材料;
⑾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⑿外出公務活動(如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會議等)所獲得或形成的檔案資料;
⒀財務檔案資料;
⒁各種實物檔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
3、檔案資料的歸檔要求
⑴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如請示和批復、復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須齊全。
⑵一般資料按一份原件歸檔,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據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檔。經辦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留存復印件或影印本。如因業務處理需要,原稿須由經辦部門保管,應經總經理批準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歸檔。
⑶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況下可歸檔拷貝件。
⑷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資料一并歸檔保存,并做好電子文件存儲設備信息的備份工作。
⑸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杯、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必須原件歸檔,并保持其完好無損。
4、檔案資料的歸檔時間
⑴即時歸檔下列文件(含電子、聲像資料等)應在傳閱、辦理結束或取得后即時歸檔:
a)公司規定的密級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準文件、證照等;
c)合同、協議書等正本及過程資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關于職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認為需要即時歸檔的資料。
⑵定期歸檔
a)部門應在每月底前整理歸檔當月文件,編制檔案清單交行政部;
b)部門每年3月底前歸檔上年度文件與資料,并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電子聲像檔案的歸檔
a)重要電子聲像檔案應實時進行、隨辦隨歸。
b)一般電子聲像檔案歸檔應定期完成,一般每三個月一次制成光盤脫機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須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歸檔電子文件數據集,行政部核實后刻錄成光盤等載體脫機保管。
5、檔案交接
⑴部門內檔案交接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兼)工作變動或離職的,要填寫《檔案移交清單》,由部門負責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實無誤后簽字,行政部見證。
6、檔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應對破損、字跡擴散或紙張太小的&39;文件進行修裱、復制或加邊,對大小不一、長短不齊的文件折疊理齊。
b)采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要求字跡工整、清楚、準確。
c)結合文書材料的形成時間、彼此聯系進行排列。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結論在前,依據在后。
d)經辦部門檢查文件或檔案,編制移交清單;
e)行政部根據移交清單,查收案卷與文件,并與部門每月提交的檔案清單核對;
f)檔案完整、齊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紙質移交清單及電子檔移交清單,確認無疑后雙方在移交清單上(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保存一份;
7、檔案保管
⑴檔案編號
a)檔案按類別應賦予統一名稱,其名稱應簡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檔案內容性質為原則,并且要有一定范疇,不能籠統含糊。
b)檔案分類各級名稱經確定后,應參照《檔案分類編號表》,將所有分類各級名稱及其代表數字編號,用一定順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閱。
c)檔案分類編號內應預留若干空檔,以備將來組織擴大或業務增多時,隨時增補之用。
d)檔案分類及編號的增補、修訂等由行政部結合工作和部門要求,組織實施修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e)建立《檔案目錄》存于案卷盒內,便于查閱。
8、附則:本辦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8
1目的
為規范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管理,對包括職業健康安全在內的管理體系運行中使用的各類文件實施有效控制,以確保各過程、環節/場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統一性、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與體系運行相關的部門均使用有效的現行版本文件,防止誤用作廢文件。
對安全記錄檔案進行有效控制,以證實符合規定要求,為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供客觀證據,在必要時實現可追溯性。
2范圍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編寫、審批、發放、使用、更改及作廢等子過程。規定了各過程負責人的職責,適用于各過程管理體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記錄的填寫、收集、保管、處置等子過程。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綜合管理體系運行中形成的所有記錄的控制。
3職責
3.1各過程管理部門職責:
3.1.1負責確定所管理的過程的文件需求。
3.1.2負責對所需的文件進行策劃并安排專人編寫。
3.1.3負責過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規定、制度、表格)組織編制。
3.1.4負責嚴格執行過程管理文件的規定,并按規定的表格做好相應的記錄。
3.1.5負責文件更改內容等。
3.2生產部職責:
3.2.1負責管理手冊的編制。
3.2.2負責體系的認證和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各過程文件的編制、評審和批準。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記錄的建立與管理。
4程序內容
4.1確定文件種類
4.1.1為便于文件管理,根據不同的管理方式將綜合管理體系文件分為外來文件、綜合管理體系文件。
4.1.2外來文件:外來文件系指國家、地方政府部門發布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見法律法規的識別與評價程序);上級部門下發的通知、要求、規定和辦法;相關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綜合管理體系文件
a.方針、目標和指標;
b.實現方針、目標和指標的策劃;
c.控制各業務過程的程序、規定、指導書、表格。
4.1.4資料和記錄
相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類分析/評價/統計數據(如OSHA統計分析數據);
b.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術監察(檢測)資料;c.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HSE預評價報告、設計方案和圖紙、HSE專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審查結論和批復意見;
d.各類檢查、教育培訓、演習及其他活動記錄;
e.專項風險評價、環境因素識別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f.化學危險品安全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儲存、使用防護指南;
g.危化品應建立一欄三卡(職業危害公告欄、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異常工況處置卡)
h.設施的設計、運行技術資料;
i.供應商和承包商檔案;
j.作業許可證等;
k.其他資料。
4.2提出文件的編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員都有提出編制和修改文件的權利,但是必須向過程負責人提出申請。
4.2.2過程負責人確定所管理的過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編寫人
4.3.1如需要編制或修改,對所需的文件進行策劃并安排專人編寫。
4.3.2管理手冊由生產部負責編制;部門各過程管理類文件(管理過程的程序、規定、表格)由過程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
4.4進行編寫
4.4.1按照體系文件編寫的格式要求進行文件編寫。文件格式基本內容:
a.目的:明確編制本文件要達到的目的
b.范圍:本文件使用的范圍,包括活動范圍、職能范圍和管理范圍
c.定義:需要對使用人解釋的術語或詞匯
d.職責:本文件中的主要職責劃分,包括本文件的責任部門
e.程序/規定內容:針對各項活動提出具體的要求、職責、時限
f.相關文件:編制本文件所依據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g.相關記錄: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記錄
h.修改記錄: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記錄
i.文件概要/流程:規定類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圖
4.4.2文件的編號按如下要求:
記錄編號
文件層別號
文件類別(AQ)
公司代號JP
其中:序號為阿拉伯數字,如:01,02,03„„„等;
文件類別為:管理手冊用01標識,程序文件用02標識,公司級管理性制度用03標識,部門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門拼音首字母組合標識,如生產部用QG標識。
例子:
文件編號:JP-AQ-020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管理程序》
表格編號:編號JPL-AQ-0201/01(適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其中01表示對應程序的第一張記錄。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須有版本標識,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隨之更新。
4.5評審和審批
4.5.1文件評審。文件由編制人在文件原件編制人欄中簽字,交部門主管審核同意,再送交
相關部門主管審閱會簽(由部門主管確定會簽部門的數量),并由4.5.2文件批準人應對文件進行仔細審核后,如果同意在批準欄簽字;如果不同意將文件返回文件編寫人(或部門),待修改完畢后再批準。
4.5.3文件審批權限。
a.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總目標、管理手冊、管理評審計劃及報告、最高管理層職責、公司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職責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b.過程管理文件(程序、規定、制度、表格)由過程負責部門主管審核,安全生產負責人批準。
c.技術類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指標等、產品標準由技質部主管審批。d.各部門內部適用的文件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
4.6發放控制
4.6.1生產部發布綜合管理體系文件,建立外發文件清單,該清單內容包括:文件名稱、編號、版本、發放日期、數量、發至、接收人等。該文件清單在修改、增加/刪減文件過程中應保持最新狀態。。
4.6.2各過程負責人將所編寫的文件經授權批準人批準后,將書面文件及電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產部,生產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門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單》,在發布/修改文件的同時,文件與文件清單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生產部組織負責更新管理體系有關文件,保證體系文件始終保持最新有效狀態;每季度備份一次電子版文件。
4.7.2管理體系相關的文件必須妥善保存;各部門負責保管本部門相關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亂涂畫改,不準私自外借,確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
4.8文件更新
4.8.1文件更改時,由過程管理部門持原批準人批準的文件(原件一份、電子一份)、填寫《文件更改通知單》,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后。同時更新《文件控制清單》,
生產部保存批準的文件原件。同時各部門下發的綜合管理體系受控書面文件應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寫《文件與回收記錄》,防止作廢文件非預期使用。
4.8.2當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因組織結構、產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規、標準等發生變化時,原文件編寫單位負責組織對文件進行評審。如果需要進行修改,由原文件編寫單位負責提出
文件更改申請后組織對文件進行編寫并按原文件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4.9安全記錄管理
4.9.1建立記錄清單
安環部制訂安全記錄臺帳,使用統一表格。內容包括:記錄名稱、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質、處置、類別等。
4.9.2安全記錄的使用
按規定的項目填寫,所有記錄應及時、真實,字跡整潔、清楚,不得隨意涂改,不能使用鉛筆填寫。
4.9.3收集
定期對安全記錄進行收集并整理記錄,放到指定的地點保存或交檔案室存檔。
4.9.4儲存、保護
4.9.4.1記錄可以是紙質或電子媒體,對于電子媒體形式的記錄,必須保證所保存的記錄不被非記錄人員或計算機病毒干擾,應留有備份。
4.9.4.2記錄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蟲鼠害、防止丟失、防磁等,同時還要做好標識。
4.9.4.3保存期限依據“安全記錄臺帳”中保存的期限規定。
4.9.5處置
記錄保存人按照“安全記錄臺帳”中規定的處置要求在保存期滿后進行處置,包括銷毀或歸檔。
5相關文件
無
6相關記錄
AQ-0202/01文件控制清單
AQ-0202/02文件發放、回收記錄AQ-0202/03文件更改通知單AQ-0202/04安全記錄臺帳AQ-0202/05評審記錄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9
一、學校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檔案,并分類存放。
二、安排專人負責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及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
三、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
四、安全基本情況包括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總結、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情況。
五、安全管理情況包括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六、安全檔案管理納入“學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評估標準”中,與對學校及本人績效考核結合。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0
為不斷加強學校檔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據依法治檔的原則,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它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二、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須經統一分類登記、編目、科學管理,妥善存放,并制訂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三、設立檔案庫,配置專業存檔箱柜,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霉變、無蟲蛀、無差錯。
四、對已過保管期限,需銷毀的檔案材料,要清理造冊,報校領導批準。
五、檔案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六、屬保密范疇內的檔案,利用者須報經校領導同意后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時與利用目的無關的章節,請勿翻閱或摘錄。
七、凡有需查閱檔案者,查閱時不得把案卷拆散、涂改、損毀或轉讓他人。
八、利用者如須摘錄、復印有關檔案,一般的經檔案員同意,重要的機密檔案須經校領導批準后方可摘錄。
九、外來人員需利用本單位檔案的,需持單位介紹信,并注明利用目的,經校領導同意,方能查閱。
十、做好檔案利用記錄工作,檔案員有權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義務向檔案室反饋利用效果。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改進。
北興農場中學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員工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勞動部發《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結合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檔案建立范圍
凡被公司招聘并錄用的人員,均應同時擁有個人社會檔案和公司員工內部檔案包括電子檔案、文本檔案各一套。
第二章員工檔案種類及運用
第三條個人社會檔案:本公司員工的個人社會檔案原則上要求均在西安市各人才中心托管,并隨員工工作關系予以轉接。
第四條員工內部檔案:公司員工內部檔案作為個人社會檔案的補充,統一在公司存檔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以方便行政人事部工作需求,并按年度視情移交歸存到個人社會檔案。
第五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收集的內容:
1、《員工應聘登記表》、《員工入職登記表》、身份證及戶口本(或暫住證)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和職稱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員工職業、技能信息的相關證書、文件復印件。
2、《勞動合同》、《員工轉正申請表》、職務任免文件、公司內部調令、社會保險轉移繳納證明、年度績效考核表、工傷事故處理記錄、退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及其他相關離職手續文件等材料
3、《培訓合同》、培訓結業證書、獎懲文件或記錄等其他資料。
4、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三章員工檔案收集程序和歸檔標準
第六條收集辦法:
1、個人社會檔案:個人社會檔案托管在西安市各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司的員工,提出歸檔申請,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向申請人檔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移交員工內部檔案信息,以形成員工社會檔案的有效積累。移交社會檔案的材料須加蓋公章,并在公司員工內部檔案中留存備查。
2、員工內部檔案:公司新入職員工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形成公司內部檔案。凡本文所列應歸檔的各類資料,在職能部門內形成材料后的一周內按要求將材料送交行政人事部歸檔。
第七條歸檔標準:
1、歸檔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材料。材料應完整、齊全、真實,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有承辦單位蓋章或個人簽字、有形成時間的日期。
2、一般要求用原件存檔。如用復印件存檔的,須加蓋行政人事部門專用章后方可入檔。
第四章員工檔案的借閱
第八條員工檔案除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及主管人事的主管外,其余人員不得擅自查閱。如確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公司員工檔案,須填寫《檔案查閱審批表》,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九條有關國家機關及相關單位人員若需查閱員工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和本人工作證并填寫《檔案查閱審批表》,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后方予查閱。
第十條員工檔案原則不予外借,如必須借出使用時,須嚴格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查閱檔案者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在檔案卷宗中涂改、圈劃或抽取撤換檔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擴散檔案內容,違者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章檔案的轉接
第十二條員工社會檔案的轉接由本人按照相關機構的規定自行辦理,原則要求社會檔案隨勞動關系一并轉移。
第十三條員工調動或離職,其內部檔案內需要移存至社會檔案的資料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移存。
第六章員工檔案的存檔期限及銷毀要求
第十四條對于正常離職且離職手續齊備的員工內部檔案,在公司保存5年(一般員工)—20__年(中高層管理人員)后酌情銷毀。
第十五條對非正常離職或離職手續不齊全的員工內部檔案,原則上永久留存,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銷毀。
第十六條員工檔案編號管理,檔案編號為八位數且具有唯一性,其中檔案編號前四位數字為入職員工序號,包括前兩位公司部門編號和后兩位員工編號。檔案編號后四位數字表示員工入職的年份和月份。員工檔案編號與員工工卡、餐卡、考勤卡以及未來公司增設的各項與員工信息有關的物品保持一致性,以便檢索。
第十七條員工檔案的銷毀由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在辦理檔案銷毀審批手續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安排專人到專業銷毀場所進行銷毀。未經鑒定和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銷毀員工檔案。對故意損壞或擅自銷毀者,應視情節給予懲處。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1、忠于職守,嚴格執行檔案法規及企業相關制度,維護員工檔案的真實性。
2、按照歸檔范圍認真收集、鑒別和整理員工檔案材料,并按規定辦理日常的查閱、借用和轉遞。
3、做好員工檔案的保管、保密和保護工作,確保員工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4、做好員工檔案工作的基礎建設,促進員工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行政人事部
20__年1月5日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2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3
一、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學生個人健康卡,對學生定朝進行健康檢查,對所獲數據歸類整理,隨時向學校領導匯報或者提供學生身體素質方面的情況或資料。
二、開展衛生常識教育,搞好衛生宣傳,向師生介紹衛生保健、除害滅病等方面知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定期開展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調查與預防工作。做好學生生長發育、營養等方面的調查與統計工作。
四、抓好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對師生小傷小病,能及時處理和治療。協助領導做好教職工的____工作。
五、建立教職工健康檔案,掌握教職工的身體健康情況,指導教職工防病治病。及時為新調進教職工辦理醫療卡。
六、負責督促學生清掃教室和清潔區,檢查環境衛生情況,開展衛生評比工作。加強對學生飲食衛生和運動衛生的監控,經常巡視學生眼保健操情況。
七、管理好學生。要及時上報,并做好造冊登記工作,療理師生傷病應認真寫好病歷,對支出藥品要認真作好記載。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4
1總則
1.1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結合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及其續延分支機構。
1.3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__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本辦法中的名詞定義
2.1職業病: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符合國家《職業病目錄》中公布的疾病。
2.2職業危害因素:指因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危害因素。
2.3職業禁忌: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2.4職業健康檢查:指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所進行的醫學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健康檢查。
3職責分工
3.1職業衛生(健康)管理部門
3.1.1是集團公司職業衛生工作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公司有關要求。
3.1.2制訂集團公司職業衛生工作方針、規劃和管理制度。
3.1.3編制集團公司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1.4負責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協調、監督、推進和考核等工作。
3.1.5協助行政部門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
3.2人力資源部門
負責監督、協調子公司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崗位信息和員工信息的維護。
3.3工會
對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實施民主監督,并對集團公司與職工之間就職業病防治等有關問題進行協調。
3.4各單位
3.4.1是職業病防治責任單位,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危害負責。負責貫徹落實集團公司有關職業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操作規程。并對本公司所屬各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實行檢查和考核。
3.4.2負責本單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落實職業病防護設施及相關職業病防治工作費用預算,確保建設項目符合國家《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要求,并上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其進行審核、評價和驗收。
3.4.3負責向供貨商索取職業危害有關的化學材料產品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
3.4.4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負責接害崗位認定工作,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負責開展職業危害因素治理,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確保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并建立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
3.4.5負責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簡稱接害員工,含協力員工),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后醫學隨訪及應急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4.6負責接害員工的危害告知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并督促其做好相應防護,為其提供足量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
3.4.7組織并開展對本單位的負責人和接害員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3.4.8負責安排職業病診斷、治療和報告。按照健康檢查結果,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進行復查、隨訪和診療;對職業禁忌的員工應調離原崗位。
3.4.9對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危害、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應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出。
3.4.10制訂急性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發生急性職業危害事故時,協助集團公司和安監部門進行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工作。
3.5接害員工
3.5.1學習和遵守集團公司有關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本崗位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培訓,掌握與崗位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
3.5.2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體防護用品;
3.5.3自覺參加職業健康檢查和復查;在職業病診斷、鑒定需要時,應向有關部門如實提供相關的資料。
4職業衛生管理業務流程(流程圖略)。
5職業衛生管理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單位應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為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主管部門,并至少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5.1.2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單位應制訂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報集團公司安全保衛監督部備案,并按年度計劃開展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5.2職業病前期預防
5.2.1對本單位可能涉及職業危害因素建設項目,負責貫徹落實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并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提交:在可行性論證階段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竣工驗收階段的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職業危害項目申報資料。
5.2.2作業場所的`生產布局、衛生設施及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防護設施等應符合國家相關職業衛生要求;使用高毒物品作業項目單位,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當設置警示標識與報警設施、現場急救用品、沖淋設備,配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避險區。
5.2.3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不得承接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
5.3作業過程的職業病預防
5.3.1對本單位生產工藝流程、作業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辨識、匯總,并進行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崗位認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5.3.2編制本單位(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
5.3.3定期開展對作業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其進行檢測、評價。
5.3.4根據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和對人體的影響途徑等特點,為接害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建立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5.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
5.4.1各單位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做好日常維護管理,建立臺帳,記錄其運行、使用和維護狀況;已投入使用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設備同步運行、同步維修,并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5.4.2各單位在生產設備檢修完畢后,必須及時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復位;原有職業病防護設施需改進或調換時,在新的防護設施投入使用前,不得停用或拆除。
5.4.3各單位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技術控制效果進行檢測,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5.5健康監護
5.5.1按國家衛生部門規定,各單位組織接害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職業健康檢查必須由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5.5.2對健康檢查中發現患有與職業危害有關疾患的職工,應及時安排復查;對必須進行離崗后醫學隨訪或需應急健康檢查的接害崗位員工,應根據衛生機構的要求組織安排。
5.5.3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受檢者本人;對被診斷為職業禁忌的員工,應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5.6職業病管理
5.6.1職業病的診斷和治療,除須搶救的患者外,必須到有相應職業病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就診。
5.6.2建立健全職業病患者的相關檔案,職業病患者調離本單位,其職業病相關病史檔案應移交新單位。
5.7職業危害事故處置
5.7.1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按集團公司《災害與事故快報管理辦法》及時上報,對發生急性職業病傷害事故的應組織現場急救,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
5.7.2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按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衛生局《關于受理用人單位發生急性中毒事故事項的通知》(滬安監管監二〔20__〕105號)規定處理。
5.8職業衛生教育
5.8.1職業衛生教育對象系接害單位各級責任者、管理者、接害員工,包括就業(上崗)前、在崗定期和特殊職業衛生教育。
5.8.2就業前(上崗)教育:上崗前培訓可與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結合,員工經培訓后,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內容主要為職業衛生法規的一般常識、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細則與本崗位操作規程、本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的預防知識等。
5.8.3在崗期教育:在崗期間培訓可與班組學習相結合;主要內容為本單位(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種類、理化特性,源點產生原因、環境污染程度,防護設施原理及運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選用,職業病預防知識等內容。
5.8.4特殊教育:特殊(高毒、高危險)崗位和職業病人應視不同情況接受相應的崗位職業衛生知識;崗位衛生保健與應急救援知識等內容。
6考核
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規及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附則
7.1本辦法由公司__部門負責解釋。
7.2本辦法自實施之日起生效。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5
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環境保護檔案的形成、管理和保護工作,開發利用環境保護檔案信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保護檔案,是指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以下簡稱環境保護部門),在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單位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主要包括文書檔案、音像(照片、錄音、錄像)檔案、科技檔案、會計檔案、人事檔案、基建檔案及電子檔案等。
第三條環境保護檔案工作是環境保護部門的重要職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第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環境保護部門檔案工作職責
第五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完善檔案工作管理體制,建立檔案管理機構,配備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具備檔案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正式專職檔案管理人員。環境保護部門辦公廳(室)檔案管理機構歸口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工作納入本部門發展規劃和,列入工作考核檢查內容,及時研究并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檔案工作與本部門整體工作同步協調發展。
第七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部門預算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科學合理核定檔案工作經費,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對檔案工作經費的審計和績效考核,確保科學使用、專款專用。
第八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確定文件材料的具體接收范圍,包括本部門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以及與本部門有關的撤銷或者合并部門的全部檔案。
第九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信息化建設納入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同步實施,推進文檔一體化管理,實現資源數字化、利用網絡化、管理智能化。
第十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為開展檔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條件。檔案管理人員辦公室、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整理間應當分開。
第十一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檔案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檔案安全管理條件,提供符合設計規范的專用庫房,配備防盜、防火、防潮、防水、防塵、防光、防鼠、防蟲等安全設施,以及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防磁柜等工作設備。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管理人員培訓、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養和選拔任用統一規劃,統籌安排,為檔案管理人員學習培訓、掛職鍛煉、交流任職等創造條件。檔案管理人員的職務晉升或者職稱評定、業務能力考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享有專業人員的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環境保護檔案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檔案管理機構、文件(項目)承辦單位職責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和工作方針、政策。經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研究制定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依據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制度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部門檔案的統一管理,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負責編制本部門檔案管理經費年度預算,將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保管保護、開發利用,設備購置和運行維護,信息化建設,以及檔案宣傳培訓等項目經費列入預算。
(四)負責本部門檔案信息化工作,參與本部門電子文件全過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部門檔案數字化加工、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以及重要檔案異地、異質備份工作。
(五)負責對本部門重點工作、重大會議和活動、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生態保護項目等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成果驗收、重大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和重要設備儀器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
(六)負責制定本部門文件(項目)材料的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指導本部門的文件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組織檔案信息資源的編研,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安全保管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七)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匯總統計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本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直屬單位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的數據,并報送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匯總統計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工作基本情況數據,并報送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八)負責開展環境保護部門檔案工作業務交流,組織檔案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九)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布置的相關工作,并協調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與其他部門檔案管理機構之間的檔案工作。
第十五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文件(項目)承辦單位在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的指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文件(項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二)負責督促指導文件(項目)承辦人分類整理文件材料,做到齊全完整、分類清楚、排列有序,并按照規定向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三)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生態保護項目承辦單位負責制定專項檔案管理規定、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報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同意后,由項目承辦單位組織實施。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歸檔
第十六條環境保護文件材料歸檔范圍應當全面、系統地反映綜合管理和政策法規、科學技術、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環境監察執法等業務活動。
第十七條環境保護部門在部署污染源普查、環境質量調查等專項工作時,應當明確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在檢查專項工作進度時,應當檢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況;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和重大生態保護項目文件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不得進行項目鑒定、驗收和申報獎項。
第十八條環境保護文件材料歸檔工作一般應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文件(項目)承辦單位根據下列情形,按要求將應歸檔文件及電子文件同步移交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進行歸檔,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一)文書材料應當在文件辦理完畢后及時歸檔;
(二)重大會議和活動等文件材料,應當在會議和活動結束后一個月內歸檔;
(三)科研項目、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應當在成果鑒定和項目驗收后兩個月內歸檔,周期較長的科研項目、建設項目可以按完成階段分期歸檔;
(四)一般儀器設備隨機文件材料,應當在開箱驗收或者安裝調試后七日內歸檔,重要儀器設備開箱驗收應當由檔案管理人員現場監督隨機文件材料歸檔。
第五章檔案的管理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同門類、各種形式和載體檔案的管理,確保環境保護檔案真實、齊全、完整。
第二十條環境保護檔案的分類、著錄、標引,依照《中國檔案分類法環境保護檔案分類表》《環境保護檔案著錄細則》《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其相應的電子文件材料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同步歸檔。
文書材料的整理歸檔,依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照片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照片檔案管理規范》(GB/T11821-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錄音、錄像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錄音、錄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科技文件的整理歸檔,依照《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人事文件材料的整理歸檔,依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組通字〔1991〕11號)、《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中組發〔20__〕1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電子文件的整理歸檔,依照《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18894-20__)、《CAD電子文件光盤存儲、歸檔與檔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重要電子文件應當與紙質文件材料一并歸檔。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態,調試庫房溫度、濕度,及時對破損或者變質的檔案進行修復。
第二十二條環境保護檔案的鑒定應當定期進行。
環境保護部門成立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工作,鑒定小組由環境保護部門分管檔案工作的負責人、辦公廳(室)負責人,以及檔案管理機構、保密部門和文件(項目)承辦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對保管期限變動、密級調整和需要銷毀的檔案,應當提請本部門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鑒定。鑒定工作結束后,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應當形成鑒定報告,提出鑒定意見。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檔案的銷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并履行銷毀批準手續。未經鑒定、未履行批準銷毀手續的檔案,嚴禁銷毀。
對經過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鑒定確認無保存價值需要銷毀的檔案,應當進行登記造冊,報本部門分管檔案工作負責人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清冊永久保存。
環境保護檔案的銷毀由檔案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銷毀檔案時,檔案管理機構與保密部門應當分別指派人員共同進行現場監督,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確認。檔案銷毀后,應當及時調整檔案柜(架),并在目錄及檢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四條環境保護部門撤銷或者變動時,應當妥善保管環境保護檔案,向相關接收部門或者同級檔案管理部門移交,并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文件(項目)承辦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或者工作崗位變動時,應當及時對屬于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進行整理、歸檔,并辦理移交手續,不得帶走或者毀棄。
第六章檔案的利用
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開發環境保護檔案信息資源,并根據環境保護工作實際需要,對現有檔案信息資源進行綜合加工和深度開發,為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服務。
第二十七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檔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檔案利用制度,明確相應的利用范圍和審批程序,確保檔案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條環境保護檔案一般以數字副本代替檔案原件提供利用。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檔案室。
利用環境保護檔案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負責所利用檔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轉借,不得對檔案原件進行折疊、剪貼、抽取、拆散,嚴禁在檔案原件上勾畫、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者以其他方式損毀檔案。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事跡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表彰或者獎勵:
(一)在環境保護檔案的收集、整理或者開發利用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對環境保護檔案的保護和現代化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將個人所有的具有重要或者珍貴價值的環境保護檔案捐贈給國家的;
(四)執行檔案法律法規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條在環境保護檔案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聯合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并報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6日公布的《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國家檔案局令第13號)同時廢止。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下統稱機關)檔案工作,推進機關檔案科學、規范管理,豐富國家檔案資源,為各項工作提供有效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機關檔案,是指機關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查考、利用和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各種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機關檔案工作是檔案工作開展的基礎,是國家檔案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機關檔案工作是機關不可缺少的基礎性工作,是推進依法行政、促進科學決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條件,是保護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維護機關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四條機關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機關檔案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度建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檢查職責時,以進入相關場所檢查,詢問有關人員,查閱、復制有關檔案資料等方式開展。中央、地方專業主管機關應當根據本專業的管理體制,在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對本系統和直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中央、地方專業主管機關進行監督、指導時,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
第五條機關的全部檔案應當集中、統一管理。機關檔案管理應當維護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檢索、利用和開發。
第六條機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檔案工作納入整體規劃、和考核體系,與業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檔案工作所需的基礎設施配備和維護經費,檔案日常管理工作經費,檔案信息化建設經費,檔案宣傳、培訓等其他經費應當列入機關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章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機關應當建立由分管檔案工作的單位負責人、辦公廳(室)(或承擔該職能的其他綜合辦事機構,下同)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本機關、本系統檔案工作重大事務和重要事項。
第八條機關應當按規定設立檔案工作機構。不具備檔案工作機構設立條件的機關,應當指定檔案工作負責部門。檔案工作負責部門的名稱應當反映檔案工作屬性。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辦公地點相對集中且條件成熟的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多個機關可以成立聯合檔案工作機構,對相應機關的檔案進行集中管理。
第九條機關檔案工作機構或檔案工作負責部門(以下簡稱機關檔案部門)應當配備與工作量相匹配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具體承擔機關檔案業務工作。機關文書或業務部門應當指定人員,承擔相應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機關應當建立以機關檔案部門為中心,由相關人員組成的機關檔案工作網絡。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可以綜合考慮工作量等情況,配備適當數量的專(兼)職檔案工作人員。
第十條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并將規范本單位、本系統檔案管理的基本制度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檔案工作發展規劃或計劃;
(三)對機關各種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四)負責管理機關的全部檔案并提供利用,協助做好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五)負責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并統籌機關及所屬機構檔案信息一體化工作,推動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和電子文件、電子檔案規范管理;
(六)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年度制度,定期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
(七)負責組織檔案業務交流和檔案工作人員培訓,開展檔案宣傳、活動;
(八)對檔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表彰獎勵建議;對違反檔案管理要求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一條機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輔助實現檔案工作基本任務的,應當嚴格限定社會化服務范圍,嚴格審核服務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業務資質,并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和檢查。機關檔案業務社會化服務限于檔案整理、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紙質檔案數字復制件全文識別、電子檔案管理技術支持等輔助性工作。社會化服務應當符合《檔案服務外包工作規范》(DA/T68)規定。
第十二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為機關正式在編人員,且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熟悉機關工作,具備檔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關知識背景,并定期參加業務培訓。不具備前述知識背景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經過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十三條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或退休的,應當在離崗前辦好交接手續。涉密檔案工作人員的調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章基礎設施
第十四條機關應當分別設置檔案辦公用房、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和檔案庫房,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展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檔案庫房應當根據載體類型分別設置,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根據載體類型分區設置。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設置庫房以外其他檔案用房時,可以按照辦公、整理、閱覽等基本功能分區設置。
第十五條檔案辦公用房面積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執行。閱覽用房面積應當滿足不同類型檔案閱覽需求,適應涉密檔案與非涉密檔案分區閱覽的需要。檔案庫房面積應當滿足機關檔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積按(檔案存量年增長量×存放年限)×60m/萬卷(或10萬件)測算。檔案數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檔案庫房面積按15m測算。整理用房、展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用房面積應當滿足業務開展需要。
第十六條檔案用房宜集中布置,自成一區。檔案辦公用房選址應當便于檔案庫房管理。檔案庫房選址應當防潮、防火、避免陽光直射,利于檔案保護。檔案庫房不應設置在地下或頂層,地處濕潤地區的還不宜設置在首層。檔案庫房不得毗鄰水房、衛生間、食堂(廚房)、變配電室、車庫等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用房。
第十七條檔案辦公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規定,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規定。檔案庫房內不得設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設施,不應設置除消防以外的給水點,其他給水排水管道不應穿越庫房。檔案庫房的裝具布置、門窗設置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規定。
第十八條檔案庫房應當根據需要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密閉五節柜、密集架、光盤柜、底圖柜等檔案裝具,不得采用木質柜、玻璃門柜等裝具。檔案整理臺、檔案梯、移動置物架、檔案盒、裝訂用品等配備應當滿足工作需要。檔案庫房配備的檔案裝具應當與檔案庫房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相匹配。庫房采用密集架的,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不應小于8kN/m或按檔案裝載情況相應增加。
第十九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溫濕度監測調控系統,安裝漏水報警設備。檔案庫房不得使用電阻絲加熱、電熱油汀及以水、汽為熱媒的采暖系統。保存重要檔案或具備條件的,應當安裝恒溫恒濕設備,必要時可配備通風換氣、空氣凈化設備。
第二十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消防系統。根據檔案重要程度和載體類型的不同,可以選擇采用潔凈氣體、惰性氣體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檔案庫房應當安裝甲級防火門,配備火災自動報警設備。
第二十一條檔案庫房應當安裝全封閉防盜門窗、遮光阻燃窗簾、防護欄等防護設施,可以選擇設置智能門禁識別、紅外報警、視頻監控、出入口控制、電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統。整理用房、閱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應當設置視頻監控設備。
第二十二條機關應當按照檔案信息化要求,建設或配備能夠滿足庫房現代化管理、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需求的基礎設施設備。智能庫房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漏水監測、消防報警、安全防范、視頻監控等系統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本規定第五章要求。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配備基礎設施設備的,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消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7
為促進教育科研檔案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不斷提高學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檔案更好地為教師服務,為提高教育質量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歸檔
各級教育科研課題,教科室教研教改資料均要立卷歸檔。課題結題兩個月后將所有材料(立項文件,課題申報表,實施方案,中期檢查情況,實驗報告,結題證書,結題論文,以及調查材料等)立為一卷。
二、裝訂成冊
按教育科研或上級所發文件裝訂成冊,標題簡明確切,書寫整齊,編好明碼。
三、分類存放
按明碼順序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塵、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國家級、省市級立項課題保管期限為永久,縣(市)級立項課題和教研教改資料保管期限為長期,由學校檔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資料由教科處暫為保管。
五、借閱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閱教育科研檔案,應履行借閱手續,用后及時歸還。查閱時不得損壞或在檔案上涂改、亂畫。若需復印,要請示領導同意。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8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檔案制度是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資料依據,同時它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資料,從而能夠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安全生產檔案資料也是現代安全生產管理基礎。為此,安全生產檔案資料工作越來越引起重視,并對資料分類進行規范化、標準化的研究。我公司創建了安全生產管理基礎檔案資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要求。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成員要有具體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以上組織機構都要用項目部內部的文件形式發布并存檔案備案。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指令和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基礎上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從業情況,制定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要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建立考核規定和考核辦法。
四、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制定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要有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考核內容。安全生產規范流程的制訂,操作船舶嚴格遵守規范流程執行。
五、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檢查要有記錄。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有整改通知書,整改完后要有檢查記錄。安全生產檢查評分表格要歸檔。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碼頭及辦公等區域的安全生產宣傳標牌、標志布置等,除有書面記載外,還采用攝影攝像進行記錄歸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新員工入場前的三級安全教育、變換工種的安全教育、各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培訓取證、施工管理人員的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專職安全員的專業培訓與考核等,都要有書面記錄歸檔。
七、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生產活動要有制度,班組安全生產活動要有針對性,每次活動要有記錄。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在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中,經過檢查評比,對于安全和工作做出了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對排除安全隱患有功人員,要給予獎勵和表彰。對于安全責任心差,平時不重視安全生產,甚至于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班組和個人,要進行處分和處罰。一切安全生產獎罰資料有要有資料歸檔。
九、工傷事故檔案管理制度
凡發生工傷事故,要組織進行調查,寫也調查報告,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使施工人員受到教育,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凡發生工傷事故都要按規定進行報告,并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十、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會議記錄制度
收集齊全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條例、制度及文件通知。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都要有記錄,會議記錄都要整理歸檔。
十一、總、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總、分包工程,要有分包施工合同,合同條款要明確規定總、分包雙方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總、分包單位各自的生產經營范圍和生產經營資質證件(可以留存復印件)。
十二、搞好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建檔工作
首先要認真收集和積累資料,事前要有制度、有計劃、
有措施,過程中有檢查、有記錄、事后有資料;其次是要定期對資料進行整理和鑒定,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保存的價值性;其三是將資料分目、編號、裝訂歸檔。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19
第一條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于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進程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鑒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復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于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后,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
2、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第四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員工人事檔案為公司管理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數據,并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公司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通過對有效數據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公司要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公司人力資源的規范化管理奠定扎實的基礎。
檔案工作制度管理篇20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企業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企業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九、對員工要求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企業應予以提供。員工離開企業時,可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十、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一、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企業按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