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對于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具有重要的作用。這里提供優秀的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寫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參考。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
為使公司辦公樓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共同維護公司辦公秩序,提高警惕,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辦公大樓安全保衛工作由物流管理中心管理。負責制訂安全保衛制度,組織執行安全保衛方案及措施。
三、各部、中心總經理為本部門管轄區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加強對本部門區域的.安全管理,加強員工安全教育。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例行安全檢查。員工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向物流管理中心報告;發生事故和案件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現場,協助查處。
四、辦公大樓安全保衛職責范圍包括:辦公樓出入管理、辦公環境管理、消防管理、用電管理、停車場車管理。
五、辦公樓出入管理。
(一)辦公樓設1號、2號、3號和4號門。員工上下班走1號門(公司正門),2號門平時關閉(服務廳旁),3號門(后門)供餐廳上下食品專用,4號門(手表廠旁)用于搬運物品及緊急疏散。
(二)大樓實行對內開放式辦公、對外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一律在一樓接待室接待。
(三)各樓層及辦公區大門必須保持鎖閉狀態,員工憑工作證、門禁卡進出,并隨手關門。
(四)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辦公區是公司封閉場所,非本部門員工不得入內,辦理相關業務應在等候區洽談。
(五)員工應妥善保管、使用門禁卡,發現損壞或丟失后必須立即報告人力資源部,及時進行注銷和補卡。
(六)安保人員要嚴格監控,無放行手續外來人員禁止進入辦公區。
(七)如確因工作需要,外來人員必須進入辦公區,聯系部門須提前填寫《通行單》,報物流管理中心審批,門衛登記后放行,聯系部門接洽人負責陪同和接送,員工不得將工作牌借給他人進入辦公區。
(八)員工非上班時間進入辦公樓,必須登記,安保人員負責查驗工作證。
六、物品出入管理
(一)各辦公區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辦公用品及設施。大件物品搬出辦公樓,需填寫物品《通行單》,門衛查驗后放行。
(二)進入辦公區的外來人員,攜帶物品須由門衛保安負責登記。
七、辦公樓消防管理
(一)辦公區(包括走廊通道、樓梯前室、衛生間等)嚴禁吸煙,吸煙需到吸煙區。
(二)員工須自覺愛護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保證消防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轉,嚴禁阻擋、圈占、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
(三)室內物品擺放不得阻擋煙霧告警、自動噴淋滅火噴頭,確保消防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功能正常發揮。
(四)嚴禁將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帶入辦公大樓,嚴禁在樓內使用明火。
八、辦公樓用電管理
(一)辦公樓內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不準擅自改裝供電設備和線路,不準亂拉接電線;不準使用公用飲水機以外的電熱設施;除設計預置的燈具外,不得增設其他照明設備。
(二)各辦公區下班后人走燈息,關閉所有用電電源,部門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
(三)大功率設備用電必須經物流管理中心審批。
九、停車場管理
公司地下停車場只許停放公司車輛。辦公樓正面停車場僅供客戶使用。外來車輛和員工車輛進入地面停車場時,須服從安保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2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二、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三、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四、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五、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七、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39;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3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拭,并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周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圍及程度高于日常維護。周末維護一般規定在周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后,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于維護周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周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并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于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松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4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
2.3裝臵停工后,按停工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余氣,并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后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后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并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后方可進入,并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范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后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5
一、為進一步加強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對原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個管理辦法,針對股份公司安全機構設置、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術等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單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二級單位”是指“各單位”所屬或直管的分局(工程處)、施工局(項目部、聯營體)以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項目部”是指各“二級單位”所屬或直管的項目部。
四、《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總部、所屬各單位及其二級單位、項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標:規范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滅一般事故,建設本質安全企業。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企業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各單位在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的同時,應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特點,制訂實施細則,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各單位要在認真貫徹OSH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同時,積極研究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業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遵守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版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6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7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材料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下班時要注意檢查關好鎖好門窗;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8
現將《__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班組和崗位。
二、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鄉安監站每個月召開一次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通報當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安排下個月的安全生產。
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準入。生產經營單位對新招員工必須先進行體檢、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嚴禁未培訓就上崗或先上崗后培訓。新招員工必須實行工傷保險。
1、嚴格培訓。生產經營單位每年開工復產前,要組織員工集中培訓三天,每月集中培訓一天,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形成制度化、規范化。
2、嚴格管理。實行員工統一編號制度、持證上崗制度、掛牌上崗制度、出入井銷號制度,嚴禁混崗、替崗、無證上崗,員工與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員工離開單位時,需進行體檢,體檢表交鄉工業辦備案。
3、建立檔案。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員工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將員工的培訓資料、編號、工傷保險金、養老保險金、身份證復印件、體檢表、上崗證、安全生產責任狀等資料,統一整理歸檔。
4、嚴格落實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礦長必須每月親自下井帶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實行值守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隨時有人接聽電話,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井下和地面的通話系統要暢通。
1、嚴格上下班制度。員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記,下井前進行搜身檢查,嚴禁帶煙火等與生產無關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員堅持下井帶班,不脫離現常
2、加強頂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護,采用金屬支架,每架不超過0.5米,嚴禁空頂作業。
3、搞好防治水。煤礦要制定防治水技術管理責任制,制定本礦防治水應急救援預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實做好“一通三防”。礦井必須完善通風系統,做好防火、防塵、防瓦斯。瓦斯監測必須做到“一炮三檢”、“一班二檢”。
5、強化機電運輸。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6、規范現場排險。員工在井下作業時,發現險情后,須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險,并有專業人員指導,嚴禁單獨排險作業。
五、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1、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必須在45分鐘之內電話報告,90分鐘之內文字報告縣安委辦,應急辦和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后,企業在報告的同時,應積極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不得瞞報、漏報、謊報事故或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常
六、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由鄉安監站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定期不定期地監督檢查。
1、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場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責令停產整頓,并以文字的形式上報縣主管部門和在全鄉通報。
3、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行為,堅決取締非法開采行為。
七、嚴格獎懲制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社會影響較大地安全生產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發生一般事故的企業,輕傷一人,罰款2000元;重傷一人,罰款5000元。
2、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未落實,被盛市、縣檢查受處罰的,鄉政府給予同額罰款。
3、凡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死亡一人處罰50000元。
4、罰金與矽肺病救助資金一并收齲。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9
一、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
三、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0
1、鄉政府和鄉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本轄區安全生產狀況按季度對事故發生的村或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及業主實行安全生產警示告誡、
2、凡發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3、對村委會、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整改措施的,一律進行書面告誡。
4、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而又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生產告誡。
5、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人員應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防止或減少事故的發生。
6、凡被警示和書面告誡的村和企事業單位要在收到告誡通知書后10天內,書面向鄉政府和鄉安委會報告警示、告誡整改計劃和整改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1
1、在本組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
3、執行礦包機制度,精心操作設備,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經常檢查易損件的磨損情況,并向組長匯報,并做好各項記錄。
4、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5、按時認真執行設備的巡回檢查、班班“點檢”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6、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設備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養成安全隱患排查的良好習慣成。
9、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10、工程機械操作人員要對設備運行安全負責,設備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工程機械操作人員應負責報告生產組長和生產調度。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2
一、設備出退庫制度
設備采用一次性出庫,一次性退庫制度。設備領用人為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1、設備出庫
設備領用人根據相關信息填寫《出隊用品名細表》并簽字確認。設備領用人應于設備出庫前提交《出隊用品名細表》。后勤部根據《出隊用品名細表》作好設備準備工作。填寫《出隊用品名細表》應注意以下事項:
(1)填寫時應注意備用設備的準備。
(2)設備領用應盡量以整數為計算單位。
(3)背帶電池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的100%外加20%計算領用數量。
(4)服裝護具類設備和消耗品類設備應根據實際出隊的時間,地點,天氣,人員情況酌情領用。
(5)醫藥箱為必須領用設備。
(6)教官裝具由教官個人妥善管理,離職時上繳后勤部。
2、設備退庫
出隊結束當日必須設備退庫。設備清點無誤后由負責人簽字確認。設備領用人有義務妥善管理設備的使用。設備領用人有義務如實登記設備的丟失、故障、報損、報廢。報廢設備必須上繳報廢品。設備丟失須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由相關責任人按價賠償。設備領用人須在規定的“設備退庫地址”退回設備。
二、設備回收后檢驗制度
出隊結束后,由總教官負責協調和組織教官回收設備。設備回收后檢驗步驟如下:
1、根據《出隊用品名細表》清點回收設備的數量。確認設備無丟失。
2、根據《出隊用品名細表》檢驗回收設備的質量。確認設備無故障、無報損、無報廢。如有以上情況,則在《出隊用品名細表》上分類登記。
3、按以下類別要求對回收設備進行后處理:
(1)首先檢查設備被汗液浸濕情況,如設備被汗液浸濕需及時晾曬,以免汗液對設備聯線造成腐蝕。
(2)接收器材類:背心恢復至標準狀態,標準內容包括:設備與裝備包也要對號入座,將裝備疊放整齊后放入裝備包底部,設備平放于包內顯示窗面朝上,設備天線朝向應與包的拉頭方向一致。目的是為避免設備天線折損而影響設備的使用效果。另外注意設備的連線不應有纏繞或打結,頭盔/布帽應平扣在設備之上,頭盔的帽沿應朝向設備的電池袋方向,這樣可以防止頭盔護耳擠壓設備的背部接收器。
(3)發射器材類和會員發射器材類:將槍械按編號放入對應的裝備袋內。
(4)配套器材類:關閉所有用電設備電源。對講機要全部關閉電源。將配套器材類設備按編號放入對應的裝備袋內或服裝架上。
(5)服裝護具類:將手套按雙分類。將“需要清潔”和“不需要清潔”的服裝護具類設備分類。將服裝護具類設備捆扎整齊。
(6)其他類:醫藥箱中使用的藥品進行登記。
(7)消耗品類:消耗品類設備在使用中應避免浪費。消耗品類設備在使用中未消耗的剩余設備應清點分類,全部退庫,禁止個人挪用。
4、服裝護具類:
上衣、褲子,每次退庫后必須進行清洗。其他服裝護具類設備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酌情進行清洗。破損的服裝護具類設備須用針線盡快修補。
5、其他類:
須保證醫藥箱中藥品的數量、質量和使用期限。須保證維修工具箱中維修工具的數量。
三、設備保管與存放制度
1、庫房內禁止吸煙。
2、庫房內禁止私接電線或用電設備。
3、人員離開庫房時必須切斷庫房內全部電源。
4、禁止人員將茶水、飲料等液體帶進庫房,以免設備進水受潮。
5、設備應分類整齊堆放,標示清楚,方便取用。設備堆放應避免擠壓,以免設備損壞。設備堆放的原則為:
(1)接收器材類:成套放入裝備袋在貨架存放。
(2)發射器材類和會員發射器材類:碼垛存放
(3)配套器材類:分類存放。
(4)服裝護具類:服裝在貨架存放。其他放入裝備袋在貨架存放。
(5)其他類:分類存放。
(6)消耗品類:分類存放。液體不準在庫房存放。
6、庫房鑰匙由專人保管,非授權人員禁止進入庫房。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3
1.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本部門和主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負責。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和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基本建設和工程費用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資金專款專用。
3.保證事故各類安全設施、隱患治理、安全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職業衛生防護等安全費用資金到位。
4.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支出,并將其納入企業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5.按規定及時繳納安全保證基金,并保證返回企業安全基金用于安全工作;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6.負責組織企業資金管理與資金運作,嚴格執行內控制度,保證資金和銀行票據安全。
7.負責按照安全部門對承包商安全考核意見收繳處罰款,對每年安全生產費用劃撥及使用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作為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依據。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4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5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6
1、為了保障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預防各類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門在經營管理活動中,要認真執行&39;安全第一,預防為主&39;的安全方針,全體員工必須牢固樹立&39;隱患重于明火,責任重于泰山&39;的思想觀念,為業主創造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為員工創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3、各級管理人員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令、法規。
4、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到責任明確,制度落實。
5、編制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將安全與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6、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執行安全管理方針和操作規程,當工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工作應服從安全,作業人員對違背安全管理方針的指揮和部署有權拒絕執行,并且及時向上級報告。
7、全體員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使之正確行使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8、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內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
(2)安全檢查重點:工作條件、生產設備、作業規范管理、安全衛生設施、工作人員的行為。
(3)安全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隱患應要及時整改,對重大隱患應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決。
9、員工在工作中應執行安全衛生規定,正確使用保護用品、用具,遵守勞動紀律,遵章指揮、遵章作業。
10、制定年度安全衛生教育技術培訓計劃,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組織實施力求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安全知識教育:經過教育使員工了解勞動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并熟練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術培訓:經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安全勞動技能,減少操作中的失誤。
(3)安全意識教育:經過教育使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實施安全作業。
11、根據季節變化出現的作業環境、作業條件變化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觀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
1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過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工作。
13、管轄區內建筑物必須堅固,如有損壞或危險征兆,應及時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電器設備
(1)電器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帶電導體要設置安全屏護設施及明顯警告標志。
(2)電器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壓電器、線路帶電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手柄工具和絕緣勞動保護用品。
(4)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要有觸電保護器。
(5)在潮濕環境下使用行燈變壓器,電壓不得超過36伏特。
在金屬容器內使用行燈變壓器,電壓不能超過12伏特。
(6)設備和線路要符合規格,并要定期檢修。
15、進入檢查井、地溝作業前,要確認檢查井、地溝內是否有異常情況,無異常情況方可進入。
16、發生傷亡事故或緊急中毒事故,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7、發現嚴重傷亡事故,公司應與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查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確定事故的性質,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7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生命與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實行來客來訪登記,經門衛或園長允許后在傳達室等候接待。不得隨意進入教室。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準確無誤。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施救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摸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嚴禁幼兒去鍋爐房、廚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條教育幼兒遵守紀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經老師允許并有老師監護。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被接錯。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秩序井然。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里,飯菜經降溫處理后再用。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8
為建立公司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進一步規范從業人員作業行為,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努力把安全生產各項要求落實到“一線操作手”層面,現就公司建立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適用于公司具有安全風險的崗位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等。
二、《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內容包括:崗位名稱、主要危害及崗位危險性分析、應急處置措施、應急物資、崗位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應急聯系方式(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現場負責人,火警、急救、報警等聯系電話)等。
三、崗位存在的危險性分析,要依據崗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相關危害進行分析,使用明白、簡練、易懂的文字進行全面描述。
四、應急處置措施,要對應崗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注明應該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物資,要對應崗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注明所需的應急物資及使用方法。
六、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要對應崗位職業病危害,注明應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應急聯系方式,要注明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聯系方式及火警、報警和急救電話。
八、《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要定期進行修改。一般一年修訂1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設施設備發生變化時,要及時修訂明白卡上的相關信息。
九、公司要將《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納入安全培訓教育內容,員工要做到熟記于心、手指口述、準確運用。
十、崗位“安全操作明白卡”應標注安全生產舉報電話“12350”,鼓勵從業人員對公司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員工違章行為進行舉報,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19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車輛運行動態進行監控,以提高行車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企業《行車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購車輛必須安裝行業管理部門認可并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其中GPS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__)的衛星定位裝置要求,并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證車輛監控數據準確,確保裝置正常運行、監控有效。
2.行車記錄儀、GPS系統設備的選型、審批、安裝、管理統一由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使用、維修、管理工作。
3.公司應實行二級監控管理制度,一級監控中心由本市有資質的信息服務公司負責監控。
4.公司應加強對車輛的動態管理,記錄運行過程中駕駛員的操作和車輛的運行情況,以提高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責任心,從而降低事故率,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
5.一級監控中心負責對公司所有車輛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抽查,以監督各車輛的工作有效性。
6.通過GPS系統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車速、運行情況、行駛線路等動態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車輛取得聯系,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7.二級監控中心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信息管理員,具體負責實時監控、數據采集、整理、記錄、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礎臺帳。根據現場檢查、抽查、駕駛員報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導駕駛員及時維修。
8.經常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監控部門聯系,及時掌握操作要領和更新相關的軟硬件,促使設備不斷升級優化。及時培訓駕駛員掌握操作要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公司每月對車輛行車記錄儀進行一次數據采集,并填寫車輛行車記錄儀檢查情況,對車輛最高車速、平均車速、停車記錄、超速記錄、疲勞駕駛等記錄進行檢查、等級,發現異常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
10.為確保GPS車載系統通訊、定位始終有效,GPS車載電話費、信息服務費應及時支付,以防欠費而造成停機。
11.公司將GPS車載電話設置內部互通,報警裝置確保有效。無故不得撥打GPS車載電話,不得占用GPS監控系統從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過GPS監控對車輛車速、運行情況、行駛路線等進行監控,定期發送有關安全行車、天氣變化、道路狀況等短信消息,并填寫車輛GPS系統監測情況。發現車輛超速、偏離正常行駛路線等現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時糾正、消除交通違規違法等異常現象。
13.在GPS“日查”、行車記錄儀“月采”中發現駕駛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報告,如連續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要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教育、處理工作。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分析車輛行車記錄儀“事故疑點”和GPS系統的有關數據,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學依據。
14.通過設備查詢、現場巡查等方式經常性地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始終保持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和監控中心聯系,并做好維修記錄。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修復的須在維修記錄上書面說明原因,并盡快拿出處理辦法。
15.公司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主要連接線接口處封上標簽,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封簽,因維修保養需要損壞封簽的,信息管理員應在設備維修保養完成后及時重新貼上標簽。
16.車輛轉讓過戶、報停、報廢,信息管理員將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拆機保管工作,長期報停車輛,及時辦理GPS車載電話停機手續,車輛啟用時及時予以恢復。
二、車輛駕駛員應履行的職責: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駛中按照《駕駛員安全操作規范》的要求安全駕駛,杜絕各類違規違法現象。
2.駕駛員必須在“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經常性地對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發現故障或工作不良,應立即報修,一時無法修復的,應向信息管理員反映,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3.嚴禁駕駛員私自修理、故意破壞和拆、撥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各部件;嚴禁擅自修改有效參數值;嚴禁它物覆蓋GPS天線;嚴禁重物堆壓設備;清潔時使用干毛巾、防止儀器受潮損壞。
4.駕駛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注意觀察車輛行車記錄儀及GPS顯示器,及時了解各種信息,調整駕駛操作,嚴禁利用車載電話與外界人員聊天、說笑及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如需使用車載電話時,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停車區域,待車輛停放安全后,方可接聽和撥打電話。
5.車輛在維修保養過程中需要電焊等作業的,駕駛員須關閉電源開關,切斷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供電電源。因車輛維修需要將GPS終端設備、行車記錄儀拆裝時,駕駛員有義務提醒修理人員輕拆輕放,必要時報告信息管理員和監控中心由專業人員拆裝。
三、處理辦法:
1.公司將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正常工作,列正當理由停機的,公司將書面向上級監控中心說明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責任。
2.公司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管理、檢修、信息管理員、車輛駕駛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納入考核范圍,對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運轉的責任人,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不按時“日查”、“月采”的,接報或發現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未能及時聯系維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內發現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在故障及其它有無上述辦法規定的行為,應對責任人給與警告,按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調離崗位。
4.不按規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除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相應經濟處罰。
5.遲到,瞞報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的駕駛員,故意使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處于間斷失效狀態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
6.因故意損壞而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發生事故導致責任認定被動,加重公司損失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對負有責任的車輛承運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設備受損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車輛發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受損失時,駕駛員按“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GPS系統、行車記錄儀故障或事故修復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在監控時,發現駕駛員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罰。
安全生產條例規章制度篇20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職責(包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各施工作業班組)
(2)施工人員崗位安全職責(包含項目管理人員、現場施工作業人員)
(3)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及獎懲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會議制度
(2)安全檢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4)人員、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查制度
(7)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8)重大設備驗收制度
(9)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間、水上和用電作業等)
(10)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1)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制度
3.安全規程
(1)各類施工設備操作規程
(2)各施工作業工種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