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
制度的創建和維護可能需要政治、社會、歷史、文化和經濟等多種力量的共同作用。好的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1
1、目的
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的管理和控制,確保工程物資質優價廉,滿足工程設計和施工需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項目材料采購、驗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職責
3。1各項目部材料部門是該項目工程材料設備和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3。2項目部具體實施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驗收、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資管理要求
4。1按照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和文件,按質量準確采購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設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公司《采購控制流程》的有關規定。
4。2材料采購實行分級管理,物資種類分為:
4。2。1重要物資:鋼材、水泥、商品砼、設備、木方、九夾板;
4。2。2主要物資:砂、石類、紅磚、空心磚、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電電線電纜等各類地方材料;
4。2。3輔助物資:其他建筑材料、周轉材料等。
4。3材料采購計劃編制
4。3。1工程項目各工序需統一使用材料清單。
4。3。2工程項目進度表(如遇計劃更改,應補充計劃表),在需用材料清單中應注明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以及供貨時間等內容。各使用單位(班組)每月應提前將所需材料清單按物資種類報送項目部組織采購。
4。3。3項目材料部門接到需用材料清單應結合庫存情況,統一策劃,分別編制材料采購計劃。
4。3。4重要材料采購計劃須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第一責任人進行審核批準后實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購計劃由項目經理批準,施工項目材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4。3。5物資采購后要準確、及時驗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護,減少保管損耗,使物資安全存放。
5、材料采購合同
5。1材料采購的供方一般應在單位頒發的合格、優質分承包方名單中確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檢查監督。
5。2各種材料采購合同,由項目部負責簽訂,合同成本部檢查監督。
5。3材料采購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盡量采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
5。4對違反合同,不能按質按量按時供貨的供應商,項目部應及時上報合同成本部,由項目部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予以通報除名。如該供應商從名冊中除名,此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使用。
6、材料的驗證
6。1根據采購合同和生產要求,必要時項目部應組織材料員不定期的到供應商(直接供方)貨源處進行驗證,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要求,確保供方按質、按量、按時供貨,這種驗證也可在采購邀標文件中約定。
6。2如工程合同中規定(項目部)需對供貨商(供方)物資進行驗證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門的現場驗證。
6。3材料進貨驗證的分級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進貨驗證由項目部負責,質量員和材料員驗證,其它材料的進貨驗證,應由項目部委派的倉庫保管員驗證、負責。
6。4材料進貨驗證必須按合同條款進行,根據供貨商提供的有關規格、數量、質量等證明文件,清點查驗進庫(工地)材料,材料驗證人員填寫“物資驗收記錄”。
6。5需作現場復試檢驗的材料,由項目部及時送試驗室。根據復檢檢驗報告作好有關標識工作。(復檢合格產品為綠色標牌,不合格產品為紅牌,待檢產品為黃牌)。
6。6在進貨檢驗中發現不合格材料,應及時按規定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理工作,嚴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時清退出場,做好退貨處理工作。
7、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2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二)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四)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六)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必須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審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七)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的質量條款內容。
(八)定期對時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進。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3
1、目的確保合同的執行力。
2、企管部在供應部提交市場調研報告之日起一周內,組織設備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中心、財務部、供應部的有關人員對供應部提交的市場調研報告進行評審。
3、與會人員根據供應部提供生產商(供應商)的信息對生產商(供應商)進行客觀的評價,按無記名方式對生產商(供應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選投票,得票超過與會人數的一半以上者確定為入選生產商(供應商)。
4、供應部對入選生產商(供應商)在確定之日起二天內以電子郵方式寄出標書,要求生產商(供應商)在發出標書之日起一周內寄出標書(以當地郵擢為準),超期按棄權處理。
5、供應部要對生產商(供應商)提交的標書保密性負責,嚴禁在開標會前私啟生產商(供應商)提交的標書。
6、企管部按時組織設備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中心、財務部、供應部進行現場評標。
評標程序為:
1、檢查標書的完整性;
2、開啟標書;
3、宣讀標書;
4、匯總計算平值;
5、按低于平值總標數的百分之五十計算定位數;
6、按低于平值第一開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數,確定中標標的。
7、填寫中標書,與會人員簽名確認。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4
為簡化、規范辦公物資管理,經公司研究決定,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負責公司各部門辦公物資的采購、調配、領用及庫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辦公物料物資的采購、調配、領用及盤存等,其中辦公用品及固定資產按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二、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辦公物資的采購、調配、領用、出入庫等管理工作。
2、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月度物資申購計劃進行對照核查、對量大價高的物資價格進行對照審查核實、并督促辦公物資盤存工作。
3、行政人事部后勤主任負責對各部門辦公物資的庫存量核實、入庫驗收、物資調配、出入庫手續的辦理及領用登記、月度盤存工作的監督檢查,并負責申購計劃審核、物資價目庫及采購供貨商的建立、參與采購、物資調配工作。
4、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匯總統計各部門月度物資申購計劃,并對上月采購、領用、庫存物資進行對照檢查核實。
5、各管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辦公物資的申購計劃核實、入庫驗收、物資保管、領用手續的辦理及辦公物資的登記統計、盤存工作。
6、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各部門月度物資申購計劃的.對照核實、對量大價高的物資采購進行審查核實,并對特殊大件及應急物資的采購進行審批,以整體控制成本費用支出。
三、流程原則
1、各部門負責人對物料物資應建立合理的庫存量,各部門物料物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集中采購補庫,以確保各部門的正常領用。
2、各部門物料物資的申購原則:由各部門主任每月25日前集中申購一次。遇特殊情況,需緊急采購的,經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主任同意后發起臨時申購。
四、采購流程
(一)流程說明
1、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在收到經過審批后的物資申購單后,按照對比詢價后的預算價格履行財務借款手續,執行2—3人共同采購。
2、因行政人事部暫無庫房設置,與各部門屬于異地入庫。由各部門主任按照采購清單代為驗收確認入庫,視同從行政人事部集中批量領用。
3、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隔日按照采購清單開具公司入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行政人事主任簽字;一份交財務列帳,一份存檔。并同時開具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交領用人簽字;一份交財務記帳;一份存檔。為單獨核算成本費用,各部門采購辦公物資及勞保用品應單獨開具稅務發票。
4、各部門在提交次月辦公物資《申購單》(附表3)時,需同時提交當月《盤存表》(附表1)及《領用登記表》(附表2),均需由總經理一并審核后,提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二)采購工作流程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辦公物資的正常使用和實際需要,以上辦公物資采購工作流程的時間節點遇假日順延,并以提倡節儉、合理使用和控制成本費用原則,公司各部門應當各盡其責,加強溝通和配合。
(三)庫房管理
1、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門臨時設置的庫房應根據物資的易耗分類進行分類存放,應當保持庫存物品存放地點整齊、干燥,并入柜或入袋保存。
2、易碎、易燃、易爆、易揮發的物品應單獨設置盒、袋、柜小心存放,周圍無明火、遠離熱源,配備滅火器,保持包裝完好。
3、吸水性強、易發潮、易發霉和易生銹的物品存放時:應保持干燥,盡量保持通風。
(四)物品領用
公司各部門在員工領用辦公物資時,應建立《領用登記表》(附表2)。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5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辦法。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實施的緊急采購,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是指采購人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分散采購是指采購人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五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政府采購工程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招標限額,在采用招標方式時,適用《招標投標法》。但采購預算編制、信息發布和招投標過程的監督、采購合同的訂立、采購資金的撥付等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本辦法。未達到國家和省規定招標限額的政府采購工程的采購,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本辦法。
第八條本市的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蘇州市人民政府確定,報省財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及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等政府采購信息,應在省級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第十條市、鎮兩級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市人民政府根據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集中采購的需要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是非營利事業法人,直屬市人民政府領導。集中采購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采購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購的具體操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依法組織采購活動;
(三)根據采購人委托的權限簽訂或組織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購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項目的采購;
(五)依法辦理其他政府采購事宜。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向采購人行賄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條采購人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采購人根據確定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月度政府采購計劃,由主管預算單位匯總并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實施。經批準的政府采購計劃一般不得調整。采購人確需調整的,應當按照報送采購計劃的程序進行。不編制月度采購計劃的項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購。
第十四條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分散采購可以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實施分散采購必須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程序進行,并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五條采購人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從事政府采購活動,應當與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委托代理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法定的資格條件。供應商資格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進行審核,集中采購機構據此建立相應的供應商庫。
第十七條采購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政府采購當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競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要求采購人或采購工作人員向其指定的供應商進行采購。
第十八條政府采購以公開招標方式為主,以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為輔。
第十九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服務,數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由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申報意見,市財政部門審核并報蘇州市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服務化整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第二十條政府采購專家庫由財政部門按財政部、監察部的有關規定設立。政府采購專家應當具備國家和省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一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依法需要使用專家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下,本著專業對口的原則,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抽取結果當場記錄備案。政府采購專家名單在評審結束前應當保密。對行業或產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本地政府采購專家庫不能提供所需專家的,財政部門應當從上級政府采購專家庫中抽取。如仍不能滿足要求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可以自行確定,并報財政部門備案,但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第二十二條政府采購專家應當客觀、誠實和公正地參加政府采購的評審工作,獨立、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并對所提意見承擔個人責任。政府采購專家應當主動回避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
第二十三條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書面合同方式約定。采購人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交采購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條政府采購合同一經訂立,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并將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的有關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備案。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國家和上級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或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書面質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在收到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質疑供應商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依法向同級財政部門書面投訴。財政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后3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十八條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一)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二)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三)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和驗收情況;
(四)政府采購專家的使用情況;
(五)分散采購的組織實施情況;
(六)集中采購機構的內部制度建設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九條采購代理機構應實行采購項目負責人制度、人員輪崗制度、職能分離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其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考核。采購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任職。
第三十條財政部門應建立健全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度,依法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等有關情況在指定的媒體上如實公布。
第三十一條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政府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各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系統各單位政府采購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辦法要求,制訂相應的政府采購制度,并予以實施。
第三十三條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財政、監察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實施現場監督。
第三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有關部門、機關應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第三十五條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預算資金,并相應扣減預算指標。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財政部門應提請其上級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政府采購合同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損害或繼續履行將會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沒有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的代理機構進行采購的;
(四)應進行集中采購而擅自進行自行采購的。
第三十六條采購人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大型或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工作而未邀請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七條供應商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情形的,或在中標后不能按投標承諾履約的,給予其取消中標資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內禁止參加本地區的政府采購活動等處罰。
第三十八條驗收方成員在驗收工作中弄虛作假,損害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并依法取消其進行相關業務的資格;對構成犯罪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檢查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發[1999]15號《常熟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6
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范采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采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采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采購管理流程,本著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2、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審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采購計劃的審批,確保采購行為的.合理和采購資金的落實。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設備(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購需求,編制各期采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并執行。
4、按時完成各期采購計劃和零星采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采購服務,并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征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5、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采購及招標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議。
6、采購合同的簽訂:
1)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采購物資、設備的市場價格后,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于采購物資、設備的價格談判,簽訂采購意向合同、協議。
2)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采購合同、協議以及采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審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后,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許可后,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采購合同、協議。
7、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愿,平等協商是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1)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2)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抵觸。
3)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7
1、采購食品原料要新鮮,索取與每批(種)食品標識(標簽)的生產經營者名稱、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等相符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
2、特殊營養食品、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等,應索取規定的產品批準證書。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
4、采購新鮮肉類食品應索取衛生防疫部門檢驗合格證明。
5、出口轉內銷食品應當索取食品衛生監測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
6、進口食品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監督檢驗機構的進口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書,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索取<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7、提供的食(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所代表的產品批號、品種,必須與實際經銷的該食(產)品批號、品種相符。不得重復使用。
8、對供貨商不出具有關衛生部門的檢查合格證或化報告驗單,取消供貨資格。
9、采購定型包裝食品,食品標簽必須符合要求,不得采購使用無標簽食品。
10、庫房內定型包裝食品必須貼有標簽。
11、票證與實物的規格、型號、質量不相符應拒絕入庫,由采購員退庫、索賠。
公司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篇8
一、原材料供應商管理制度供應商開發
1、制定目的
為規范供應商開發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章。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原材料供應新廠商之開發工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章執行。
3、原材料供應商開發程序
原材料供應商開發權責
(1)生產部使用原材料,由外聯物料部負責供應商開發主導工作,由技術部門確認產品質量。
(2)研發部使用材料,由研發部門確認負責供應商開發主導工作,外聯物料部負責協助工作。
(3)一般物料、配件由外聯物料部負責開發主導工作,使用部門提出相關意見或建議。
(4)生產專用設備由使用部門負責供應商開發主導工作,外聯物料部負責協助工作。其他一般設備由外聯物料部負責供應商開發主導工作。
(5)研發部、品管部、技術部、生產部、外聯物料部組成廠商調查小組,負責原材料供應商的調查評核。原材料供應商的更換
(1)研發部、技術部、品質部確認更換產品的質量。并提交樣品測試報告。
(2)外聯物料部確認更換產品的性價比。
(3)由外聯物料部提交申請經主管副總審核簽字方可更換供應商。
原材料供應商基本資料表
應由原材料廠商填寫《供應商基本資料表》,由采購員進行核實。該表包括下列內容:
(1)公司名稱、地址、電話、傳真、E—mail、網址、負責人、聯系人。
(2)公司概況,如資本額、成立日期、占地面積、營業額、銀行訊息。
(3)設備狀況。
(4)人力資源狀況。
(5)主要產品及原材料。
(6)主要客戶。
(7)其他必要事項。
外聯物料部采購員填寫《供方評審記錄表》,由外聯物料部經理簽字審核。
供方評審記錄表,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產品質量、質量保證體系情況
(2)生產能力、交貨是否準時。
(3)售后服務情況。
(4)價格是否合理。
外聯物料部采購員填寫《供方情況調查表》,由外聯物料部經理簽字審核。:
供方情況調查表,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有無專職檢驗機構。
(2)專職檢驗人員素質。
(3)有無必要的質量管理制度。
(4)檢驗手段如何。
(5)計量制度是否健全。
(6)有無檢驗臺帳和原始記錄。
(7)有無器件借用制度。
(8)產品有無合格證制度。
(9)有無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10)質量問題處理程序如何。
(11)有無進度保證制度。
(12)有無成品包裝、運輸保護措施。
原材料供應商開發流程
(1)尋找原材料供應商。
(2)填寫原材料供應商基本資料表。
(3)與原材料供應商洽談。
(4)作樣品鑒定。
(5)原材料供應商問卷調查。
(6)提出原材料供應商調查評核之申請。
二、采購管理制度定購采購流程
1、制定目的
為落實物料、零件采購作業管理,確保采購工作順暢,特制定本規章。
2、適用范圍
本公司物料、零件之訂購、采購管理業務。
3、請購規定
請購的提出,核準權限
(1)原材料的提出:生產部根據生產計劃提交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由生產部經理簽字確認。
(2)設備/配件和其他生產低耗品的提出:由各部門提交《設備/物料采購申請單》,由各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報外聯物料部確認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總簽字生效后才能采購。
物料采購核準權限
(1)原材料的`核準權限,接受生產部提交的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表格,采購員需先與倉庫核對原材料數量,確定采購數量,做出采購計劃,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2)配件和其他生產低耗品的核準權限,根據各部門提交的《設備/物料采購申請單》,外聯物料部應本著節約原則及時落實該配件或耗材的使用情況(包括用于哪里,用多少,一個配件可使用的時間是多長)。如有疑義應及時與申購部門溝通。外聯物料部確認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總簽字生效后才能采購。
4、采購規定
采購方式
本公司采購方式一般有下列幾種:
(1)集中采購
(2)合約采購
(3)一般采購
除(1)(2)以外之物料,采用隨需求而采購之方式。
采購作業規定
詢價、議價
(1)采購人員接獲核準后之《設備/物料采購申請單》,應選擇至少三家符合采購條件的供應商作為詢價對象。(目前各原材料只有一家供應商)
(2)專業材料、用品或項目,外聯物料部應會同使用部門共同詢價與議價。
(3)采購議價采購交互議價之方式。
(4)議價應注意品質、交期、服務兼顧。
合同的簽訂
(1)合同的內容包括
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單價,總價格,發票,包裝
交貨地點,到貨日期
付款條件及方式
技術指標
驗收
爭議的解決
不可抗力
檢驗及索賠
(2)合同的制定
合同草稿由外聯物料部制定,其技術指標由技術部、品質部或使用部門簽字確認。
呈核及核準
(1)采購人員詢價、議價完成后,于《設備/物料采購申請單》上填寫詢價或議價結果。
(2)標準擬訂購供應商、交貨期限與報價有效期限,經主管審核,并依采購核準權限呈核。
(3)采購核準權限規定,不論金額多寡,均應先經采購經理審核,主管副總核準。
(4)對于其他生產低耗品的采購,外聯物料部門接到申購部門《設備/物料采購申請單》后先落實是否需求購買,無誤后應按實際需求內容填寫《呈批件》,詳細說明所購物品原因、數量、預計金額。報主管副總審批簽字后購買。
訂購作業
(1)采購人員接獲經核準之《設備/物料采購申請單》后,根據《采購計劃》應以《采購訂單》形式向供應商訂購物料,并以電話或傳真形式確認交期。
(2)合同采購根據采購合同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并由物料部采購員簽字確認合同內容,申請部門簽字確認使用目的以可以生產的產品數量,物料部經理簽字審核,由財務主管簽字核實資金,再呈主管副總審批簽字后實施采購。
(3)采購人員應控制物料訂購交期,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驗收與付款
(1)經品質部檢驗合格簽字后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產品與供應商聯系退貨。
(2)依財務管理規定,辦理供應商付款工作。
三、采購管理制度采購價格管理
1、制定目的
為確保材料高品質低價格,從而達成降低成本之宗旨,規范采購價格審核管理,特制定本規章。
2、適用范圍
各項原物料采購時,價格之審核、確認,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章處理。
3、價格審核規定
報價依據
技術部提供新材料之規格書,作為外聯物料部成本分析之基礎,也作為供應商報價之依據。
價格審核
(1)供應商接到規格書后,于規定期限內提出報價單。
(2)外聯物料部一般應挑選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以作比價、議價依據。
(3)外聯物料部經理審核,認為需要再進一步議價時,退回采購人員重新議價,或由經理親自與供應商議價。
價格調查
(1)已核定之材料,外聯物料部門必須經常分析或收集資料,作為降低成本之依據。
(2)本公司各有關單位,均有義務協助提供價格訊息,以利外聯物料部比價參考。
(3)單價漲跌之審核流程,應同新價格審核流程。
(4)采購數量或頻率有明顯增加時,應要求供應商適當降低單價。
四、采購管理制度采購品質管理
1、制定目的
規范采購過程的品質管理規定,使采購品質管理有章可循。
2、適用范圍
本公司物料采購、驗收、索賠等過程的品質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章執行。
3、采購品質管理規定
文件資料要求
物料訂購前,本公司應提供下列文件資料,或在訂購單、采購合約內予以明確規定:
(1)訂購物料之規格、圖紙、技術要求等。
(2)產品技術精度、等級要求。
(3)各種檢驗規范、標準或適用規格。
合格供應商之選擇
物料采購,除經總經理特準外,均需向合格供應商訂購。
品質保證之協定
愿材料料之采購,應由供應商承負品質保證之責任,并在訂購前明確,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承諾下列品質保證:
(1)供應商應保證產品制造過程的必要控制與檢測。
(2)供應商產品出廠前應有逐批作抽樣檢驗。
(3)供應商應隨貨送交其出貨品質檢驗合格之記錄。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應商調查、評鑒。
進貨驗收之規定
供應商提供之物料,必須經過本公司倉庫、品管、采購等部門人員之相關驗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1)采購員需確認訂購單、供應商、到貨日期、物料的名稱與規格。
(2)倉庫管理員需確認數量。
(3)品質部需確認品質檢驗并填寫檢測報告。
(4)檢驗合格后由采購員辦理入庫手續。
退還不合格品
對檢驗合格物料,入庫后應予以明確標識,以確保后續品質之可追溯性(如供應商名稱、物料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檢驗人員等級料之標注,以便追溯、區分、使用之方便)。
品質糾紛處理
有關采購物料發生規格不符、品質不良、交貨延遲、破損短少、使用不良等情況之處理流程統稱為品質糾紛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處置依據
以雙方事先約定之品質標準作為處置依據,并于訂購單上詳細說明,其中涉及交貨時間、檢驗標準、包裝方式等的,原則上以本公司之要求為依據。
采購物料退貨與索賠
(1)擬退回之采購物料應由倉管員清點整理后,通知采購員。
(2)外聯物料部經辦人員通知供應商換貨。
(3)訂制品之退貨,原則上要求供應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為止。
(4)確屬無法修復或供應商技術能力不足時,可取消訂單,另覓供應商。
采購其他索賠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