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
制度是作為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復雜的現代社會問題至關重要。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要怎么寫?接下來給大家帶來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方便大家學習。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篇1
1.員工因工作須要且在市區內無居處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供應體檢健康證明。
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支配,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運用。
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狀況,宿舍長應馬上制止,情節嚴峻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全部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覺損壞應剛好告知宿舍長,情節嚴峻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緣由造成損壞,由員工擔當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懲罰。
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6.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支配輪番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運用或存放危急、違禁物品。
8.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順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運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限制在適當范圍,以免阻礙他人休息。
9.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珍貴物品應自行保管,避開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1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別狀況須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1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聽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常常破壞宿舍安靜、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篇2
一、1人1鋪(男女不同鋪、二男不合鋪)。
二、門窗玻璃錚亮。
三、床鋪平整被褥疊四方。
四、床鋪底下無臟亂物,鞋擺放整齊。
五、宿舍場地做到三無,即無塵、無煙蒂、無痰跡。
六、茶具飯碗應放在固定柜上,不隨便亂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掛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掛在墻上,毛巾掛設要整齊。
八、不違章用電,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煤氣灶等,爭做遵守工地各項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內不準酗酒、賭博。
十、宿舍內不準喧鬧,按時就寢、熄燈。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篇3
1、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
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
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己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篇4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39;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不準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內聚餐、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保護好宿舍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的完好,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若責任不清或知情不舉,宿舍集體賠償。貴重物品自行帶好,注意提防盜賊。(宿舍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均屬公司財產,每位入住員工須繳納公司財產押金100元,按程序辦完離職手續立即返還押金。)
3、宿舍衛生須輪流負責打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紙、果皮和臟物,不準在宿舍亂寫亂畫,不準向公共通道亂扔垃圾,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4、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在外發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負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節約用水,用電,最后離開房間要檢查關掉所有電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員工離職應于離職日當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誤拿別人財物。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篇5
一、宿舍內應設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設置鞋柜,生活區內應提供為作業人員晾衣物的&39;場地。
二、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內,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
三、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四、宿舍內每日有保潔員負責衛生清掃和保潔。
五、宿舍內應定期投放和噴灑藥物滅鼠、蚊、蠅、蟬螂等害蟲。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篇6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綜管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一人一間,員工兩人一間。住宿房間及床位由綜管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床位。特殊情況擊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費用每間100元,由員工承擔;兩人一間的,由兩人平攤該項費用。
4、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綜管部清點確認后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5、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7、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8、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9、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10、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衛浴設備、管道、門窗、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處罰。
11、公司領導或綜管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2:00后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
4、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外或室內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3、住宿員工不得于床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柜。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天臺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五)、探訪管理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綜管部門衛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系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總經理簽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廠。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綜管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綜管部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通用范本篇7
第一條為使職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宿舍統一由宿舍長管理,宿舍長由局領導指派并公布,其職責為:
1、管理一切內務,安排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和電器的安全、節約使用。
3、監督、糾正住宿職工行為。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報告局領導給予處理:
(1)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2)留宿外來人員的;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的;
第三條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空調、電扇、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如因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由有關人員負擔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四條住宿職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宿舍內服從宿舍長派遣與監督;
2、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被褥起床后進行整理;
5、煙灰、煙頭、雜物等不得隨意丟棄;
6、個人用品統一存放儲物柜內;
7、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8、貴重物品避免存放宿舍,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9、墻壁、櫥柜上不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0、宿舍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打掃整理,并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1、宿舍內嚴禁出現聚餐、喝酒、賭博等不良行為。
第五條住宿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公開通報,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1、不服從宿舍長的&39;監督、指揮的;
2、在宿舍賭博、酗酒的;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的;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的;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的;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