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閱讀感悟
《牛虻》閱讀感悟篇1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合上小說《牛虻》,我已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動了。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現了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它闖過淺灘和激流,浪花撞擊在礁石上,奔騰著,跳躍著,又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
從打開小說的第一頁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這浪潮所席卷,欲罷不能。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的耳邊回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
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著他重新站起來,用殘廢的手握起筆,對準一切虛偽外表下的丑惡靈魂,毫不留情地抨擊和鞭撻;也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懷著輕松的心情,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一樣走進刑場,昂首面對烏黑的槍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在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種艱難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脫的態度看待生與死。
小說的封面上寫著: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來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迎接我們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時代,只有擁有堅強意志和獨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時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氣長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說《牛虻》留給后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恒的,它將繼續影響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面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閱讀感悟篇2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理解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我也被朋友誤解。于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經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終英勇就義。
小說十分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后,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可是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一樣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敘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說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秘密,導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獄后,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樣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必須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只牛虻,這再貼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丑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了《牛虻》,我們能夠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牛虻》閱讀感悟篇3
《牛虻》敘述的是統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統一意大利的火熱斗爭中,從而引起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的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撫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時,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態,不容反駁的讓他打消這個念頭。這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的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13年后,亞瑟帶著滿臉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養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中。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13年中無時不忍受著痛失愛子的煎熬中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敢的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起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這一剎那,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救出他唯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忠于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獄中,一心想保衛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決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了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實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親生父親送上刑場。
《牛虻》閱讀感悟篇4
《牛虻》一書是作者伏尼契受到當時身邊革命者的獻身精神的激勵寫成的。它生動地反映了19世紀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爭取國家獨立統一的斗爭,成功地塑造了革命黨人牛虻的形象。
小說主人公亞瑟的成長是通過各種矛盾沖突來表現的。這種矛盾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宗教信仰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在亞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親,而只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父。當時的亞瑟受到了爭取民族解放獨立思想的影響,在跟神甫的討論中堅持認為:做一個虔誠的宗教徒與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奮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兩者在當時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將來能偷偷打消會導致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產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認識到民族獨立與教會統治是勢不兩立的。
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因此,亞瑟自殺這一情節安排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華所在。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牛虻》閱讀感悟篇5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_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_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閱讀感悟篇6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于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后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么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后“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閱讀感悟篇7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經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終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牛虻在革命斗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里的意大利小伙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致,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煉之后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
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里這樣寫道:“我將懷著簡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個小學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于職守的證明。”與牛虻關系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里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向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說道。蒙太尼里影響了牛虻的一生。應當說,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職責。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牛虻》閱讀感悟篇8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牛虻》閱讀感悟篇9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閱讀感悟篇10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愿活著。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農場里牽馬拉鐙,在雜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場里干臟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比較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并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并不是在發現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我。所以,別急于發現你是誰,而該急于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于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感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潤,那么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感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感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感情。雖然,感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我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我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感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感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感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