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創意制度
員工創意制度篇1
一、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書寫文字報告于上級部門,公司將作出合理的.回復!
二、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店形象!
四、員工工作實行輪牌制,不得搶牌,挑牌,跳牌,更不準拒客,挑客!
五、員工工作操作必須按照技術流程完成,不得偷工減料!
六、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一分鐘,衛生實行區域包干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七、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務者照價賠償,偷盜店里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八、員工服務態度
⒈熱情接待每位客戶(您好!歡迎光臨!請~!)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服務!
⒉了解各產品的性能向客戶合理的介紹
(工作中```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走路輕,說話輕)!
⒊工作后```對本次服務是否滿意?麻煩您對我們的服務提出寶貴意見!跟單!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九、員工獎罰規定:
⒈全勤獎勵5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0.5元,曠工一天扣8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加10元,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當日工資。
⒉衛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次,工作后未整理干凈扣罰5元/次!
⒊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
⒋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店里產品者扣罰30/次
十、入職要求
⒈到店里應聘入職人員必須向店里出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⒉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一、辭職條件
⒈員工合同期滿后方可離職,離職將發放所有工資和培訓費!
⒉未滿合同期如需離職者必須提前3個月交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培訓費將予以扣除,而做為違約金!
⒊沒簽合同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職,給結算工資和押金!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⒈連續曠工3次/月!
⒉拒客5次/月!
⒊泄露店里機密3次/月!
⒋偷盜店里財物!
工作時間:早08:30——晚10:00!
工作餐:中午、晚上。
薪資:底薪+提成!
員工創意制度篇2
為了營造一個整潔衛生、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居住氛圍,特制定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職責:
1、宿舍負責人對宿舍各個環節的工作負全責;對宿舍管理員給予指導性的意見并監督落實;對宿舍運行狀況向上一級領導必須提交月報。
2、宿舍管理員要盡職盡責,努力配合辦公室極其宿舍負責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對宿舍出現不合理現象有責任有義務提出并制止,解決不了的問題上報宿舍負責人,不得消極怠工。發現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請其離職。
3、宿舍清潔員必須在上班前把自己負責的衛生區域徹底、完整的清掃干凈,并做好保持工作。發現有明顯污痕的,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燒水員工必須盡職盡責,確保每位員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訴,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
4、全體宿舍管理成員必須以身作則,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適用于所有適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職工。
5、宿舍負責人:黃帥
二、住宿須知
1、住宿職工必須登記入冊備檔,其他職工如需入住的,需填寫《住宿申請表》,
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由綜合辦進行宿舍調配。
2、入住后的職工不得隨意搬挪所住宿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并搬回原來宿舍。
3、所居宿舍不得出租轉借他人居住,發現一次取消居住資格,追究其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5、不得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或反動的報刊、書籍、言論、碟片及其他聲像制品,不得從事損害公司榮譽或利益的行為、活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
6、各部門經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門的員工,深入員工生活,聆聽員工的意見,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盡力幫助、解決員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7、員工宿舍一切設施、設備屬公司所有,各員工要愛護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要歸還所借用的宿舍一切物品,寢室長必須在離職清單上簽名并確認所借物品是否全部還清,若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離職人員一經寢室長在離職清單上簽字后,職工離職(包括辭退、辭職等)的必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宿舍管理員檢查后予以落實確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有需要賠償的必須給與公司賠償,任意放行的由本部門負責人承擔一切后果。簽發完《離職申請》的必須當日搬離宿舍,不得拖延。再繼續居住的,按每天300元扣除原工資。
9、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10、員工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11、員工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12、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人人都當監督員,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關電視。節約用電、用氣。電費每個月控制在人均50元內,煤氣為每21天/罐,如若超標,將超額部分平攤至每個宿舍人員。
13、嚴禁在宿舍內燒廢紙、點焟燭,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明火;嚴禁亂扔煙頭和把煙頭扔向窗外;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后果由本人承擔。
14、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儀表、警示標示等,不得隨意拆除和破壞。
15、22:00以后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斗毆、酗酒影響他人休息;員工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員;員工家屬、親友來訪,若要住宿,應通知綜合管理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
1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晚不回宿舍者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擔;早班和晚班的員工,起床、洗漱、關門等落手要輕,不得影響其他員工休息。
17、不結交社會上的閑雜人員、不把閑雜人員帶入宿舍,因此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18、宿舍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輪流值日,保持宿舍內環境干凈整潔。各宿舍必須張貼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并根據值日表分清責任。對自己床鋪折疊整齊、對床下衛生要打掃潔凈。如果沒有時間打掃,可每月每人出資300元由專業人員打掃。沒有值日表的寢室,每人每天罰款10元,直至貼出值日表為止。
19、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20、員工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綜合辦公室安排修理,員工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1、綜合辦公室和工程部在檢查中發現違章線路、使用大功率電器、經教育再次違犯者報公司處罰。
22、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23、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24、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
25、發現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發現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員工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協助處理。
26、嚴禁員工賭博,麻將室是供員工休閑娛樂之用,不得大聲喧嘩,活動時間周一至周四晚不能超過12點,周五至周六不得超過凌晨2點,員工在打麻將一炮不得超過10元,違者一切后果自負。
27、根據實際情況男、女宿舍各選舉出一名寢室長,負責日常衛生、紀律的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并在辦公室檢查時間協同進行檢查。寢室長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
28、宿舍不得出現公司任何產品(包括過期產品)及輔料,發現一次,按被發現產品市場價格的10倍罰款。找不到責任人的,全宿舍成員均攤。
29、公共廁所下水道因人為因素造成堵塞和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維修帶來的相關費用找不到責任人的,由同樓層全體居住人員平均分攤
三、衛生標準
1、地面、墻面、墻角、天花板干凈,無亂涂亂畫、無灰塵、無蜘蛛網。(10分)
2、燈具、風扇、用品用具經常擦拭,保持干凈,呈現本色。(10分)
3、床鋪干凈無雜物,被褥、床單、衣物干凈、疊放整齊、無異味。(15分)
4、桌面干凈無垃圾,桌面物品干凈、呈現本色,擺放整齊。(10分)
5、門窗干凈、無灰塵、無蜘蛛網,窗臺無雜物。(10分)
6、室內無堆放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筐要傾倒干凈,無大量垃圾存放現象。(15分)
7、床底干凈,無蜘蛛網,鞋子、臉盆等用品擺放整齊有序。(10分)
8、整體效果好:干凈、整潔、美觀、舒適、空氣清新、無異味。(10分)
9、公司配置的物品完好無損。(10分)
10、宿舍出現剩余公司產品的或配置物品損壞的,取締評選資格。
四、管理條例
1、所有罰金由本人上繳財務部,不服從管理者以工資形式雙倍扣除。其他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現金。
2、宿舍室內衛生檢查項目:衛生、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是否完好無損、電器、紀律。檢查時間:每周四10:00點作為定期檢查時間、每周不定期一次。檢查人員:綜合辦、宿舍管理員、各宿舍寢室長。
3、宿舍成員每人押金300元。押金由財務根據宿舍管理員提供的名單進行扣除工資,被扣押金者當月去財務領取押金單作為憑證。職工離職由宿舍管理員檢查該宿舍實物是否損壞,損壞者按價賠償,完好者由管理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離職者走后發現是其損壞的由管理員承擔責任。(押金從轉入新宿舍開始扣)
4、宿舍工友對所有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上訴。董事辦處理意見為最終結果。
5、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因地制宜進行補充和調整。此制度每間宿舍張貼一份,丟失者罰款200元,由本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以上規定需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給與處罰,經教育屢教不改的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創意制度篇3
為了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和我縣《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精神,提高培訓實效,使校本培訓工作在提高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切實發揮作用,特制定以下培訓考核制度: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副校長、教導主任和骨干教師參加的校本培訓考核小組。小組成員認真組織培訓,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考核。考核堅持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學校在職教師必須人人參加培訓,保證出勤,出勤不足者不能參加考核。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起止時間、學時計算、考核辦法等根據學校具體情況每年制定計劃報上級進修學校批準后執行。
三、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學校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核時將學習態度作為成績參考。
四、教師自學應有自學計劃,按時完成任務。
五、鼓勵教師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教學研究和培訓,鼓勵教師樹立終身教育思想,倡導學習型組織的建立,提倡教師將學習、反思與實踐有機結合,特規定如下:
1、學校出公開課、研究課、示范課效果好的培訓成績為滿分。
2、新教師師傅履行工作職責,所結對徒弟能在短期內達到要求的,培訓成績為滿分。
3、對在各級教學比武中取得好成績和在各級公開課中提供課或進行經驗交流者培訓成績為滿分。
4、教研組長履行職責,積極帶領教師參加校本培訓校本教研效果好的培訓成績為滿分,教師積極參加校本教研寫論文、寫反思、檔案整理規范的培訓成績為滿分。
5、積極參加讀書活動,除完成學校任務,所撰寫的論文、案例、反思等入選學校編輯的專輯、專刊中,培訓成績為滿分。
6、積極對教學實踐進行反思,撰寫教學論文、案例等獲得縣級以上獎項的培訓成績為滿分。
六、學校將校本培訓考核成績記入教師《繼續教育證書》,考核成績與教師學期工作量劃和績效工資掛鉤,并作為評聘的主要依據。校本培訓不合格者,需要認真補課,給予一次補考機會。
七、考核辦法:
自評與考核組考評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發展性評價的內容:師德師風、教育能力、教學水平、治學態度、工作表現、科研意識、繼續教育和培養教師等方面。
定量考核:培訓態度10分、學習表現15分、作業成績25分,出勤考核25分、培訓成效25分,總分為100分。
綜合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由考核組負責評定。
員工創意制度篇4
公司依各種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別并詳列其范圍:
一、病假
1、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憑醫院病假單方可病休,若當天無法交病假單,須在上班當天補交(須附病歷證明)。但必須在病假當天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員工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上班時間去看病。若確屬需要到醫院就醫,需先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就醫時間若不超過3小時,不按病假處理。多于3小時部分按病假處理。每月不按病假處理的就醫次數只限一次。
2、員工按請假手續休病假的,所扣工資=休假天數__日工資(日工資=全額工資/22),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員工休病假天數超過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二、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當天休事假者,必須在本人應到崗的時間前用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1、服務期滿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沖,但必須在假單中特別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
2、仍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不予批準事假。有特殊情況者除外。
3、事假工資計發辦法:(每月累計事假天數為d)(全額工資/22)__(22-d)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員工在本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者(包括試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年假應以連續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報請公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提取,年假不準累計及預提。公司有權因業務工作更改申請者之日期及天數。
2、年休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年休假可沖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積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來的半數。
4、年休假的計算以自然年度為單位。
四、婚假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符合結婚年齡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獲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定的員工(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另增有薪婚假七天。婚假期薪金獎金等照付。休婚假的員工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公司有權根據業務工作情況決定休假日期。
五、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女員工,可享受三個月有薪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
六、慰唁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員工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員工必須出示有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須當時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傷
員工因工受傷,經公司指定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部門出具工傷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按工傷處理。
員工創意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轉變政府職能,改革企業合同信用評比方式,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機制,促進上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和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是指,由本市企業自愿申報,經企業合同信用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對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由企業合同信用促進會(以下簡稱“促進會”)根據評估報告認定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等級的評價活動。
本辦法所稱“促進會”是指,由企業自愿組成,以倡導誠信守約、提升企業合同信用水平為宗旨,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的社會團體。
本辦法所稱“評估機構”是指,具有資信評估資質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工商局”)指定的數學模型和軟件,從事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的中介組織。
第三條(認定原則)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遵循自愿、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
第四條(職責)
本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由市工商局統一規制、指導和監督。市工商局負責制定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規則,監督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過程,指導評估機構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和指導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采用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結果。
市促進會負責年度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計劃的制定,組織指導區、縣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和管理工作。區、縣促進會負責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輔導,受理企業參加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審核企業申報的資料,根據評估報告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
評估機構應當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統一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件),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地進行評估,并出具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評估機構可以應企業的要求,為該企業有償提供咨詢服務。評估機構對被評估企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申報條件、評價內容和等級
第五條(條件)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申報認定的主體條件為:
(一)本市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開業已滿兩個會計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進會會員資格。
(四)具有本年度認定資格。
第六條(認定內容)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內容為:
(一)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情況;合同管理各級負責人職責落實情況;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資質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業務考核情況;合同條款的規范和格式合同的應用水平;合同簽約率。
(二)企業合同履約能力,包括:企業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企業現金流動負債比;企業總資產報酬率;企業凈資產收益率;企業營業收入增長率。
(三)企業合同履行狀況,包括:企業合同履約率;企業合同變更率;企業合同履約率變動指數;企業合同履約客戶滿意度;企業之間逾期賬款比率;企業逾期貸款比率。
(四)企業社會信譽。
(五)認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認定等級)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分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級。等級含義為:AAA,很好;AA,優良;A,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較差;CC,很差;C,極差。
第三章認定的程序
第八條(提交材料)
申報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應向企業注冊地促進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三)《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關企業合同信用的`證明材料。
第九條(審核、擬定)
促進會依據本辦法審核《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擬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條(征詢意見)
促進會將擬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名單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征詢意見,在15日內了解企業在申報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有無下列情形:
(一)因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促進會應對反饋的意見認真核查,作出是否調整擬定等級的決定。
第十一條(認定)
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認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二條(等級認定期限)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兩年開展一次。在不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的年度內,如有企業需要對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可由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該企業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如該企業繼續參加下年度的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仍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的企業分類管理相結合。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結果為A級以上(含A級)的,如實行年檢申報備案制,該類企業可予以當場備案通過。
第十四條(檔案管理)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建立企業合同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眾提供公開查閱、查詢。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并歸入該企業的合同信用檔案。
第十五條(等級管理)
如發現企業在申報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促進會應認定或重新認定該企業為CC或C級,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
未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偽造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已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冒用其他等級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第十六條(再次認定)
企業自取得合同信用等級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促進會應及時對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再次認定:
(一)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因自身嚴重過錯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嚴重違法活動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十七條(公示)
促進會可向社會公布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的名單;經市工商局認可,促進會也可向社會公布“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名單。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分類管理中被認定為三、四類企業的,不得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也不得認定為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
促進會可向社會披露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的企業的有關情況。
第十八條(不予采用)
評估機構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估的,市工商局或者市工商局授權促進會不采用其評估結果。
促進會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市工商局不采用其認定結果。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20__年6月23日起施行,原《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員工創意制度篇6
1、目的
為了規范生產人員的薪酬管理,調動生產計件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貫徹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合理確定生產人員的薪資待遇,體現薪酬的激勵作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部除崗位工資制人員外的所有人員。
3、職責
3.1生產部職責:
3.1.1負責統計生產部計件人員的當日實際生產數量,并負責核算計件人員的工資。
3.1.2根據工作需要,配合公司核算各工序、產品的標準工時或單位時間產量定額、集體計件工序班組人員定額標準等相關數據。
3.1.3負責考核生產人員的工作績效。
3.2品管部職責:
3.2.1負責檢驗車間各工序的產品質量。
3.2.2負責參與技術部、生產部的不良品評審。
3.3綜合辦公室:
3.3.1負責審核生產部提交的計件人員的月度工資報表。
3.3.2根據業務需要,組織技術部、生產部對相應工序的計件單價進行調整,并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3.4技術部:
提供產品工時數據,當技術、工藝、設備、模具、標準等變更時,負責工時的調整。
4、程序
4.1、薪酬計算方式:個人計件(機加工車間)與集體計件(硫化車間)
4.1.1、個人計件薪酬的構成
計件工資制薪酬總額=計件工資+計時工資-扣款+質量獎+福利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合格產品數量。其中,計件單價=單位時間崗位工資標準/單位時間的產量定額。
計件單價:指公司依據產品的標準工時和勞動力成本所計算出來的產品在某一個工序
的制造單價,計件單價制定或調整應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
勞動定額:指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以標準化的作業方法及合理的勞動強度和速度完
成符合質量要求的工作所需的作業時間(時間定額)。具體工序的勞動定額數據由技術部提供。
4.1.2、集體計件薪酬的構成
集體計件工資總額=班組計件單價×班組生產的合格產品數量
集體內部個人計件工資=(集體計件工資總額+計時工資)÷集體內部各崗位分配系數總和×個人崗位分配系數
崗位分配系數:班長1.2,刷膠工0.85,鍋爐工分配系數0.5+日工資__0.5,其他人員1.0,試用期員工50元/天。
4.2、計時工資:個人計件時,按該員工的日工資/8小時__工時數作為其計時工資:集體計件時,計時員工的日工資/8小時__工時數加入集體產品計件工資內統一核算。計時工資的情況有:
4.2.1、當遇到新產品或新工藝試制、新工裝夾具制造、因設計變更造成的返工等等,由技術部工程師寫派工申請單,注明需求工時,經技術部長副總、生產副總批準后,車間主任安排。工作完成后,由派工申請人簽字確認,派工申請單一式二份,申請人與車間統計員各一份。
4.2.2、其他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借用車間人員時,由申請人填寫派工申請單,注明需求工時,經生產副總批準后,車間主任安排。工作完成后,由派工申請人簽字確認,派工申請單一式二份,申請人與車間統計員各一份。
4.3、工資核算:生產部統計員依據車間主任編制、檢驗員確認、生產部長審核的工票與入庫單核算操作者日計件工資。
4.4、不合格品的`處理
4.4.1、所有不合格品必須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評審,判定為需報廢的產品不得記入計件產品數量,不得記入該工序或集體計件工資。
4.4.2、機加工車間,對于經修理或返修后合格的產品可按計入計件產品數量,屬于其他部門原因時,由責任部門確認后給員工返修工時。
4.4.3__車間,為鼓勵員工生產一次合格產品(不需要修補、回模的產品),產品一次合格的給予產品單價的1.2倍,屬于員工操作問題造成的不合格品,能修復為F1與F2產品,給予車間產品單價的0.8倍作為該產品的計件工資;屬于其他部門原因,經責任部門確定,該產品給予車間1.0倍計件工資。
4.5、人力資源負責依據半成品庫與成品庫的入庫數量確定車間產品計件工資總額,匯總產品計件工資總額與計時工資總額,并與車間統計員提交的車間工資總額進行核對。如果發現差異應及時通知統計員、生產部長及生產副總,查找差異原因并依據實際差異情況,對相應班組的管理人員進行懲處。
4.6、計件單價的變更:
4.6.1、依據需要,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每年12月份對計件單價進行一次審核,根據審核結果進行修訂。
4.6.2、當出現技術、工藝、標準變更,提高或降低生產效率時,由技術部負責重新核算及調整產品工時,生產部依據調整后的產品工時調整單價,調整后的計件單價應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于次月起按調整后的計件單價執行。
4.7、扣款:當發生以下事項時,公司將對直接操作人員進行扣款處罰:
4.7.1、因操作者直接責任導致的產品報廢,應在相應責任人當月的工資總額內進行扣款。具體扣款標準如下:機加工廢品扣款標準
4.85、公斤/KG核算廢品扣款標準:
4.7.2.、每次質量問題的扣款金額=每件或每班扣款金額+材料扣款成本
4.7.3、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每發現1次扣款100元,重復發生或造成嚴重損失的按《獎懲管理制度》處理。
4.7.4、若因車間直接工作失誤導致訂單不能如期交付,則根據責任大小對相應責任人進行扣款處罰,最低扣款金額100元起。
4.8、崗位調整:如果計件制工資人員調動至崗位工資制崗位,由人力資源根據公司崗位工資制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對調動人員初步確定其相應的崗位工資等級,經部門部長或副總、行政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最終確定。如果崗位工資制人員調動至計件工資制崗位,則按照新崗位計件單價核算計件工資。崗位調整工資計算時間以崗位調整單批準日期為準。
4.9、福利:
4.9.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根據國家及公司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為員工設立的基本福利內容,包括: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
4.9.2公司福利:是指在法定福利的基礎上,公司額外提供的福利內容,包括節日禮品、年度優秀員工、旅游、培訓、員工體檢等公司福利項目。此外,為保證員工就餐質量,除按公司規定要求員工個人承擔的一部分早、中餐費用外,由公司承擔差額部分的伙食補貼。
4.10、其它:車間為集體計件制,任務低于30噸時,人均工資3000元/月,車間主管的工資按人員的1.3倍計算。月超過30噸后,每增加1噸,集體工資增加200元/噸。
員工創意制度篇7
第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勞動考勤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信息的收集、匯總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各部門應主動配合綜合管理部開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條公司實行綜合工時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為午餐、休息時間。有工作任務時,員工應自覺縮短午餐、休息時間,加快完成工作任務。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實行輪流值班制。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釘釘”同適用。員工正常出勤沒有打卡記錄視為考勤異常,需于2個工作日內填報考勤異常說明表(即事由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部備案。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釘釘”報部門負責人審批。每月2日前,各部門將上月部門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交綜合部備案。
第五條員工考勤記錄作為個人績效考評的重要參考依據(“釘釘”為準)。
第六條員工遲到、早退30分鐘及以內,每次扣罰3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6次或全年累計達到12次,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七條員工曠工1天,處以兩倍日薪的等額罰款。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事由單》,并在“釘釘”上按流程審批后執行;特殊情況需來電請示,并于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未經審批的請假作曠工處理。
第九條事假。每位員工當月請事假5天以內(含),按請假天數扣發工資。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當月績效工資不予發放;當年事假超過20天,予以解聘處理。
第十條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醫院證明(病例、診斷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