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2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5~50元;
②警告:罰款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50~100元;
②嘉獎:獎金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訴的;
2)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上下班不按時簽到;
12)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游逛;
14)違反酒店制度規定;
15)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8)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19)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餐廳等);
20)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1)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2)工作時干私活;
23)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4)管理干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5)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由于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未經酒店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未經許可,擅自或帶外來人員在客房內過夜的或使用酒店設施設備。(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樓層房卡或工作間鑰匙;
7)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浪費酒店財物,如紙張,易耗品等;
9)制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閑言碎語;
10)未經管理人員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違反或拒絕接受酒店領班以上領導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參加酒店有關部門規定的活動;
14)違反國家或酒店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5)為其他員工簽到;
16)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財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欺騙或騷擾客人;
6)未經許可復制酒店鑰匙;
7)未經酒店許可受雇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拾遺不交,據為已有,情節較嚴重,如現金等;
11)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沖突;
12)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3)偷竊行為;
14)騷擾、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員工;
15)斗毆或慫恿打架斗毆;
16)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7)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8)由于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酒店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由于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拾金不昧;
4)連續四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積極參加部門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帶領其他員工共同進步的;
7)為維護社會公德和酒店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獎
1)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酒店的事件的;
3)見義勇為且為酒店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4個月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5)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級
1)發現事故苗頭或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
2)1年內連續多次以上受到表揚及嘉獎的;
3)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跡突出的;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3
一、嚴于職守
1、宗旨:“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本酒樓必需通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的&39;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提供方便、舒適的生活享受。
2、所有員工必須熱愛集體、關心企業、嚴守職責、熱情待客、文明服務、熱愛本職工作、講究職業道德,為本酒樓建立良好的聲譽。
二、上下班及請假規定
1、員工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打記時卡,如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的,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以備核查;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
2、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所攜帶物品必須交給保安員檢查。
3、員工每月有3天帶薪假期,節假日假期規定如下:清明1天,端五1天,元旦1天,中秋1天,勞動節1天,共6天。
4、員工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病假每請1天扣1天工資,事假每請1天扣2天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為自動離職。
5、員工入職,必須填《員工入職表》,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寫辭職書,并退還公司所有物品,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三、處罰條例
1、準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完成好本崗位工作。(違者扣1元/分鐘)
2、工作時不打私人電話,不會客,不玩手機,不看報刊雜志,不賭博,不抽煙喝酒(應酬客人除外),不嚼口香糖或其它零食,不發出有礙于公司安寧的聲響、喧嘩等噪聲。(違者扣10元/次)
3、不得對同事、上司或客人表現出不禮貌或在酒樓內粗言穢語,不得和客人爭辯,不得蓄意侮辱、誹謗他人或無中生有招惹事生端,不得向客人索取物品或小費等。(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4、工作中不得頂撞上司或不服從上司安排、調配,不得違反服務指標和工作紀律。(違反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5、不得使用客用洗手間,不得食用客人專用飯,不得私自到包廂或以外的地方休息或看電視。(違反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6、謝絕客人一切不合理要求,若是不聽警告一意孤行,后果自負,本酒樓概不負責。(違反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7、愛護財物,不得損壞公司任何東西,不得使用酒樓物品作私人用途,如果損壞照價賠償,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8、每位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的整潔,女服務員必須化淡妝,不得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廚房工作人員不得留長發和胡子,長指甲,上班時間應戴工作帽。(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9、入住公司宿舍必須《遵守員工宿舍制度》,任何員工不得帶非本酒樓員工逗留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向會長或上司請示,否則宿舍一切損失由該人員負責。(違者另扣1天帶薪假期/次)
10、上班時間,不得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利益的義務。(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四、即時解雇條款
1、偷竊、行騙、不忠、不信。
2、有意損壞公司或客人物品。
3、侮辱或襲擊上司、同事、客人挑撥任何打斗行為。
4、參與社會上非法集會、宣傳及協助賣淫等違法行為。
5、鼓勵或謀劃任何方式罷工行為。
6、無充分的理由拒絕執行本崗位職責,玩忽職守的。
7、嚴重違反本公司制度、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對本公司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造成的損失公司可以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可以扣發當事人工資或單方面終止勞務合同。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4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1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5
一、員工入職培訓基本要求
(1)新員工在上崗之前應對酒店全面了解,熟悉酒店的規章制度,樹立基本的服務意識。
(2)培訓期間需要簽到,不得漏簽或者代簽。
(3)進出酒店要走員工通道,使用員工電梯,不準使用客用設施,不準在任何一個非崗服務區域內出現。
(4)在培訓教室內不準吸煙、進食,也不得大聲喧嘩、吵鬧。
(5)服裝整潔、大方。
(6)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認真做好筆記。
(7)在培訓結束時將進行考核,考核通過者方可進入工作崗位。
(8)若在培訓期間嚴重違反規定者,酒店將不予錄用。
二、員工獎懲制度
1、員工獎勵
(1)獎勵形式
酒店通報、大會表揚、授予稱號、頒發獎品與獎金、晉升工資或職務。
(2)獎勵行為
①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
②維護酒店正常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
③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
2、員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①進出酒店拒絕保安部員工的檢查。
②上下班不簽到或委托他人簽到、代替他人簽名。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2)書面警告
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
2、工作不認真,紀律松懈,工作時間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舉止。
4、不服從上級的合法、合理命令。
5、與客人發生爭執或對客人不禮貌。
(3)嚴重警告
1、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
2、在酒店內挑撥打架事件。
3、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酒店長途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和電腦等。
4、未經許可擅自將酒店財產移到別處。
5、拒不接受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4)開除或辭退
1、當班時間在酒店內飲酒。
2、在酒店內銷售私人物品。
3、服務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書面投訴并經調查屬實。
4、偷竊財物,未構成犯罪的。
5、私換外幣。
三、員工的基本福利
1、醫療制度
(1)員工當班時間因病需要就診,應先向其直接上司匯報,并征求上司同意后方可到醫務室就診。
(2)員工就診時應配合醫生,或與醫生糾纏,以要求醫生索取病假條或要求外出就診。
(3)員工當班時間因病外出就診,必須有培訓經理簽名方可,否則不得擅自作主外出就診。
(4)員工外出就診或急診,應在當日上班時間前通知培訓經理并征得其同意,無論病休時間長短,均需于每天向酒店報告,并將相關的病歷證明交人事部予以確認。若有特殊原因者,也可請同事或親朋好友及時向酒店請假。
(5)所有已確認的病假證明,在月底同考勤表一起送交人力資源部。
(6)員工由工作造成的工傷醫療費將由酒店依國家相關規定全額報銷。
(2、假期制度
(1)法定假期
酒店每位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一年七天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節3天、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
(2)婚假
①符合國家規定婚姻法的,在酒店服務滿1年的員工,婚假為3天,晚婚者,另增加10天晚婚假,共計13天。
②員工的婚假需要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半年內申請,經本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半年后申請無效。
(3)喪假
喪假為3天,申請條件為申請者直系親屬去世,即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產假
符合國家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2年的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可視其工作需要及其本人的身體狀況,憑醫院的有效證明向酒店申請休3個月的產假,休產假期間只能領取每月固定工資部分。
(5)工傷假
員工工傷假期享受全薪待遇。但員工的工傷需經酒店醫務室及指定醫院的確認。
(8)病假
①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有薪病假,月病假超過3天的,按試用不合格作勸退處理。②試用期滿的員工每月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但不可累積。
(9)事假
1、員工沒有特殊理由不得申請休事假。
2、員工確有特殊原因需要休事假的,需提前填寫“事假申請單”,向所屬部門經理申請,3天以內由所屬部門審批,3天以上5天以內由所屬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核批準,5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3、休事假期間,扣除休假期間工資。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6
為了員工在下班之余有一個舒適、安全、安全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酒店欲實行公寓式員工管理。現特制訂以下規章制度:
一、宿舍入住條件及程序
1.員工申請入住宿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被酒店批準入職。
(2)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疾病及無不良嗜號。
2.員工申請入住宿舍審批手續:
(1)新入職人員到宿舍管理員領取并填寫《新員工入住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核簽同意。
(2)人事部審批。
(3)通過審批的,把申請單交宿舍管理員,由管理員登記安排房間、床位。
(4)考慮到倒班等作息時間因素,原則上一個部門的人員集中安排。
二、宿舍入住規定管理
運營部及分店經理將對宿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包括衛生清潔、入住記錄、宿舍物品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如發現以下問題,將追究當事人和酒店經理的責任。
1.服從酒店總經理的管理。
2.區分男舍和女舍,男女員工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閑聊。
3.不得在宿舍內賭博、吵架、打架斗毆。
4.宿舍內不得張貼、觀看黃色畫報、刊物、影碟。
5.嚴禁攜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
6.員工床位只供本人使用,不得出借他人及容他人住宿。
7.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任何本酒店的客用品。
8.節約用水、電,不得浪費,離開時注意檢查水龍頭、電器、電燈等是否已經關閉。
9.凡宿舍內部設備或物品,一經公司總部分配后,均不得擅自調換、移動或侵占歸己。
10.須愛護宿舍公物,如因寄宿人員之過失致公物損壞的,應照價賠償,賠償費用酌情由薪資中一次或分期扣除。
11.各自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如在宿舍內發生失竊,一切責任自負。
12.室內因燒煮、烹飪或自接電線和裝接電器,造成火災事故,要追究刑事責任。
1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以防安全事故。
14.嚴禁在宿舍區域內大聲喧嘩,如大聲歌唱等。
15.自覺做好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公司將定期對宿舍進行各方面的`檢查與監督。
16.不準擅自留宿外人,晚間23:00停止來訪,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7.午休和晚上睡覺事件禁止有任何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18.各宿舍須隨時保持清潔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污穢、廢物,垃圾應集中傾倒于制定場所,搞好公共衛生,做好宿舍區的環保工作。
1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住宿床位外,還將呈報部門負責人處理。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服從經理管理者。
(4)在宿舍賭博、斗毆者。
(5)蓄意損害公用設施或公物者。
(6)不遵守就寢事件,發生噪音影響公共管秩序與環境者。
(7)未經批準留宿外人者。
(8)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不歸者。
(9)未經許可擅自裝設電燈及插頭或其他電器者。
(10)有偷竊行為者。
(11)違反本管理辦法者。
20.自動退宿人員(包括離職)
(1)員工無論任何原因在連續外宿超過10天或1個月累計超過10天者,公司將視為自動退宿處理,其住宿資格將被取消,如需住宿,須重新申請。
(2)需要退宿人員須提前告知酒店經理,經批準和辦理手續后方可搬離宿舍,否則公司仍當住在宿舍進行住宿費用扣計;飯辭職人員,必須在離職的最后一天辦理手續后遷出宿舍。
三、制度執行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制度將在實施過程中據實進行修整。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7
一、定義:
本制度中離職指主動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二、離職程序
(一)主動辭職:
1、范圍:員工要求脫離酒店,與酒店解除勞動關系。
2、辭職申請:酒店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附件1),否則以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否則以七天工資作為通知金。申請時間以書面記錄為準。
3、辭職面談:所有辭職員工必須經辭職面談程序,以掌握員工辭職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辭職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附件5)。
5、離職交接:辭職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并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附件2),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辭職員工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二)辭退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辭退處理:
1)工作能力不適合職位要求;
2)酒店經營機構調整;
3)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辭退審批:員工所在部門申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辭退通知:正式員工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給予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辭退補償:酒店因經營調整辭退正式員工將根據以下標準給付補償金。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不足半年者補償200元整。補償工資以辭退前的月基本工資為參考。
5、離職交接:被辭退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三)開除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損失;
3)違x公德影響酒店聲譽;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離職交接:被開除員工必須在三日內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4、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由酒店開除員工無離職補償。
(四)自動離職:
1、范圍:員工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2、程序:各部門一旦發現有員工未正常出勤,應即時與該員工聯系落實其未出勤原因,如聯系不到或確定自動離職后上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及《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因未及時上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承擔。
三、離職申報
1、各部門經理是本部員工離職申報責任人,因未及時申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經理人承擔。
2、離職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即《酒店離職申請書》為準。
3、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日前上報《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附件4)和《酒店離職人員匯總表》(附件3)。
四、離職員工檔案管理
離職員工檔案酒店將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規定自行銷毀。
五、附則
1、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六、附件
1、《酒店離職申請書》
2、《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
3、《酒店離職人員匯總表》
4、《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
5.《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8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宿舍管理員安排的衛生項目進行打掃,包括倒垃圾。
3、宿舍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及個人物品亂擺亂放者,經宿舍管理員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質檢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處罰10元—100元)。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處罰20元—100元)
5、公用洗手間隨用隨沖,如得到舉報便后不沖池者,處罰50元。(舉報者獎勵20元)
三、管理規定:以下處罰(10元—5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質檢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
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店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
3、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4、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員工宿舍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宿舍管理員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四、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五、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如沒有主動承擔責任者,將對該宿舍員工每人處罰10元。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大全簡單篇9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