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社團的制度
制度是指社會中規范個體行為的各種規則和模式,這些規則和模式塑造了社會結構,確保了社會的正常運行。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關于社團的制度?這里給大家分享關于社團的制度供大家參考。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機制,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興國縣將軍中學學生社團。
第三條學生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校團委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學生社團由校團委負責進行管理,包括社團的資格審查、登記注冊、社團招新等;保障社團的合法權益;規范社團的正常活動;查處社團的違紀行為。
第五條學生社團以培養、發展學生興趣愛好,發揮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及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宗旨。
第六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成員會費繳納、學校獎勵或社會贈予等。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校團委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校團委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團的成立、變更與注銷
第七條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五)有規范的章程。
(1)學生社團的名稱、宗旨、主要任務;
(2)學生社團成員基本介紹;
(3)學生社團組織機構及其權限;
(4)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權限及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5)會員資格和流程;
(6)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社團成員考評及獎懲制度;
(8)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經費的來源和使用原則。
(六)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八條社團成立申報程序:
(一)成立學生社團前,發起人應先落實指導老師、制定詳盡的社團章程,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
(二)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學生社團的申請表;
(2)學生社團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生社團名稱、社團指導教師及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社團名稱由來、組織機構示意圖、負責人產生的程序和領導機構職權范圍、經費來源及管理辦法、納新標準及流程、社團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項);
(3)成員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級;
(4)指導老師同意書。
(5)其他必備材料。
(三)校團委通過審核后將材料報學校審批,校團委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九條以下情況不得批準學生社團成立:
(1)學生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籌備學生社團的人數未超過5人的;
(4)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經審核被認定為沒有必要成立的學生社團;
(5)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學生社團,無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無法保證學生社團活動正常、安全開展的;
(6)沒有正式指導老師的;
(7)屬于校外團體的分支或附屬機構的。
(8)發起人受過校規校紀處分的
(8)其他不適合學生社團成立的情況。
第十條經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收到校團委書面通知的15日內應以公告形式宣布學生社團成立。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征得學校的同意后,可以設計、使用合適的藝術圖章或其它標志作為該社團的標識,設計成功的社團的標識應報校團委備案,不得隨意更換,任何社團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條校團委每學期初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重新登記,各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過時不登記者,由校團委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對學生社團以解散論處,會員以退會論處。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解散要寫書面申請,經校團委備案后宣布解散,并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在3個月內沒有正常開展活動的,由校團委進行整頓,一學期未開展活動視為自動解散,注銷其資格,整頓期或注銷后的社團不得開展任何活動。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注冊、登記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程序如下:
(一)學期結束前向校團委上交上學期的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并上報有關資料;
(二)學期初校團委根據各學生社團上學期的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對各個學生社團的學年工作提出意見,上報上級部門審批;
(三)校團委根據上級部門的.批復,對符合要求的學生社團進行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的社團,暫緩注冊:
(一)沒有及時上交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和有關材料的;
(二)整改期內的學生社團;
(三)有違紀違規行為,正在調查中的;
(四)其他經審檢被認定為需暫緩注冊的。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更改名稱或指導老師應該按照相關條款重新申報登記,經批準后予以重新注冊。
第十八條未經登記的學生社團屬于非法社團;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一)違反國家法律政策或嚴重觸犯校紀校規;
(二)違背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三)建會3個月后會員人數少于10人;
(四)一個學期未正常開展活動;
(五)成員大會決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導老師建議注銷或指導老師不能正常參與指導工作的;
(七)其他應解散情況。
第三章社團的組織機構及其換屆
第二十條社團成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大會應由全體成員組成,依照本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一條社團成員大會應當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并將大會決議及時報校團委備案,并由校團委酌情上報。
第二十二條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2、討論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
3、聽取并審議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4、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二十三條第一次成員大會時需:
1、選舉社長等負責人,成立相應結構組織。社團的主要干部應由社團推薦,經校團委考察;由德才兼備且愿熱心為社團工作的同學擔任。
2、確定成員名單。
3、確定社名及明確主題。
4、確定社團活動計劃。
附:會后需將以下事項報至校團委備案:
1、會議記錄
2、成員名單及組織機構名單
3、社團活動方案。
第二十四條成員大會作出決議,必經出席會議的成員半數以上通過;有效的成員大會出席人數必須占全體成員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受校紀校規處分者;
(二)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或注銷,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三)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事項。
社團負責人的任期原則上為一年,到期結束時視情況可以續任。
第二十六條各社團負責人的換屆或更換,須在變更之前由該社團原負責人向校團委提交報告,在其指導下進行,對于人員更替工作中出現的舞弊問題,校團委有權干預并及時解決。
第二十七條學生社團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備有社團藝術圖章,刻藝術圖章須經校團委批準,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不得私自和外界單位簽訂合同,如確實需要簽訂合同的,應上報校團委,經同意方可簽訂。
第四章社團成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校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條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三十一條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校團委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生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定期注冊。
第三十三條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健康發展。社團經費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成員會費繳納、學校獎勵或社會贈予等。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校團委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校團委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初根據相關規定收取會費。會費的收取金額需向校團委請示并被批準后,方可收取。除會費外,不得再向會員收取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資金應當用于各種相關活動的成本、獎勵、發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違者嚴懲。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的經費收支要明晰,學生社團內部要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應當由專人(非會長)專門管理,賬目公開,每月定期向全體會員匯報一次,并隨時接受校團委檢查。
第三十九條活動經費必須按照提交的活動方中的經費預算進行支出,所有開支應當有相應的正規發票、收據,由經手人、財務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
第四十條各學生社團財物負責人每月向校團委提交一份社團財務記錄單,有精確的日期、準確的收支記錄和正規的報銷憑證。
第四十一條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是指以學生社團經費購買或以學生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學生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
第四十二條學生社團固定財產為學生社團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占、謀取私利。
第四十三條學生社團換屆,學生社團財物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學生社團負責人出具清單,先報校團委審核,再由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辦理相應接收手續。
第四十四條當校團委發現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校團委有權追究該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四十五條社團報賬流程:
(一)報賬前必須向校團委上交活動方案、總結(含活動照片)、新聞稿,經費核算(正式發票),費用清單(實際花銷);
(二)活動經費只能用于宣傳、組織活動、車票;
(三)校團委審批簽字后報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審核后社團財物負責人方可報銷活動經費。
第四章社團活動的開展
第四十六條遵守學生社團管理辦法,實踐校團委宗旨;按時參加校團委召開的聯席會議,并通報社團活動的開展情況,反饋會員意見和建議,安排社團的重要活動;積極參加校團委的各種活動,執行校團委的各種決議。
第四十七條在不違反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的前提下,在與社團自身的各項管理制度不發生沖突的基礎上,充分滿足社團成員合理的活動需要。
第四十八條各學生社團開展活動,不得出現下列情況:
(一)經費帳目不明;
(二)活動開展中出現損害學校公物情況;
(三)活動安排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第四十九條學生社團舉辦以下活動,必須向校團委提出書面申請:
1、接受校外單位的活動贊助;
2、以社團名義在校外開展的活動;
3、以社團名義邀請校外人員在校內舉辦講座、報告等活動;
4、與校外單位、社團的聯誼等活動。
第五十條如需校方提供場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團委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十一條學生社團組織全校性的活動必須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指導老師、范圍及經費預算等。
第五十二條學生社團組織全校性的活動必須體現社團宗旨,經學校團委審批后在課余時間開展。各社團必須設置日常活動記錄本,并派專人對日常活動進行詳細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參加成員,內容,活動反映和對活動的思考)。校團委有權抽查各社團的活動記事本,并于學期末將各社團的活動記錄收齊編檔。校團委還將對活動的影像資料收齊歸檔。
第五十三條社團活動需要海報宣傳,需將擬好的標語報校團委審核。社團出版內部刊物必須經校團委批準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學校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的社團,學校校團委將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暫停社團活動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直至注銷該社團。
第五十五條社團的開放性活動,負責人應在活動前一周向校團委提出申請,填寫活動申請表(須一式2份,一份上交團委,一份返回各社團)。如果使用學校公共場地,須另附書面申請。活動申請表和場地書面申請必須由社團負責人親自填寫及簽字,視為有效,經校團委審核批準后,社團才可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后,各社團須提交一份活動總結(電子檔和文本文件)至校團委存檔。
第五十六條學生社團在宣傳方面的注意事項:
(一)學生社團借用校團委的物品必須在當日21:30前結束,并做好清潔工作。兩次未清潔合格的學生社團,將不再允許其借用校團委的物品;
(二)場地用具需進行預約。
第五十七條學生社團舉辦活動經費:
(一)申請學校撥款,活動申請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團委;
(二)申請學生社團會費支付,必須提前提交申請表至校團委備案,活動結束,經財務審核后,予以報銷;
(三)由贊助商提供贊助費,必須提前提交活動申請表到校團委。
第五十八條各學生社團在活動期間要做好活動的總結、記錄。
第五十九條學生社團開展的活動,應以學生自我管理為基本原則。若社團活動出現沖突,各社團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能令雙方滿意的,各社團應服從校團委的決定。
每天課外活動可作為社團活動安排時間,必要時由校團委安排上課時間開展。
每學期由校團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質的社團做成果匯報活動,設為專場文藝匯報晚會。
第六十條學生社團舉辦一切活動,凡涉及收費的活動,須報校團委批準,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社團考評及獎懲辦法
第六十一條學生社團考評每學期組織1次,校團委、指導老師、主管老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對社團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社團學年評優依據。
第六十二條學期考評標準(滿分100分):
(一)制度建設占20%,其中資料準備齊全則可獲得基礎分15分,主管教師在此基礎上根據資料的規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動占40%:
1、社團會議缺席一次扣5分,遲到一次扣2分;
2、活動記錄缺填一次扣5分,不規范填寫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師抽查日常社團活動時發現以下情況可酌情扣分:
活動安排不符合該社團建社宗旨、活動過程中紀律渙散、社員做與社團活動無關的事等。
(三)配合學校開展活動占30%;
(四)指導老師評價占10%。
第六十三條每學年組織1次社團評優,社團評優獎項設置與比例:
(一)優秀社團全校學生社團數量的20%;
(三)優秀社長全校社長(含副社長)人數的20%;
(四)社團先進個人社團成員人數的10%。
第六十四條“優秀社團”及“優秀社長”由評審小組根據社團學期考評結果進行評選,“社團先進個人”由各社團根據章程,通過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社團評優名單經校團委審核后報上級通過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條優秀社團評選條件:
(一)注冊登記成立一學期以上;
(二)社團有規范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宗旨,有完善的獎懲制度和例會制度;
(三)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會員代表大會;
(四)社團經費由專人管理,有專門的賬目明細表;
(五)會員檔案詳細,更新及時;
(六)每學期開展活動不少于4次,在師生中取得較好影響;
(七)積極配合學校、校團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條優秀社長評選條件:
(一)必須是注冊登記一學期以上的社團社長及副社長;
(二)社長的任職時間必須達到三個月或以上,之前無違紀現象;
(三)思想積極進步,政治立場堅定。
(四)積極配合學校和團委開展工作,和校團委溝通積極;
(五)帶領社團組織校級大型活動至少1次,取得較大影響。
第六十七條社團考評流程:
(一)校團委提前15日下發考評通知;
(二)各學生社團按評選條件對本學生社團活動情況進行自我評估,然后將評估材料交評審委員會審定;
(三)評審委員會按評選標準,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比,按評選比例產生推薦名單;
(四)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名單。
第六十八條獎勵辦法
(一)對獲獎社團及社團成員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二)“優秀社長”“社團先進個人”可推薦評選校優秀學生干部;
(三)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社團評優:
(一)違反校紀校規與社團管理制度;
(二)社團活動與社團宗旨、學校精神向違背;
(三)未按規定進行登記和注冊;
(四)社團會議缺勤3次及以上;
(五)組織社團活動中有違紀行為且影響惡劣者;
(六)財務出現較大差錯或混亂。
第六章附則
第七十條各班班主任要本著以學生為本,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原則,鼓勵學生選擇參加適合的社團組織,為青年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幫助和指導。
第七十一條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將軍中學校團委。
第七十二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2
一、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進行活動。
二、參加活動的學生要注意保持活動室內的衛生。
三、為保證活動按時、有序地進行,保證活動室有一個良好的環境,特將小組成員分成如下小組,各小組主要負責工作如下:
(一)每次活動后負責活動室衛生的清掃。請大家自覺講文明、講禮貌、講究公共衛生,不亂扔果皮雜物,更不要隨地吐痰,確保室內環境整潔衛生。
(二)活動后負責將物品收集、整理好交還指定人員,并記錄物品的使用情況。凡進入乒乓球室活動,都應自覺愛護乒乓球桌,不用球拍或其他物品敲打桌面,不私自搬動球桌,不私卸球網,不在球桌上放除乒乓球或乒乓球拍以外的.任何物品。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球桌或其它設施損壞的需酌情賠償。
(三)社長負責每次參加活動人員的記錄。
(四)各小組的第一名學生為小組長,主要負責上述工作,如組長不在,由第二人負責,以此類推。
(五)為保證正常開展活動,希望各位學生密切配合,活動時不得高聲喧嘩和吵鬧,保持室內優雅環境
(六)活動結束后,應保持室內整潔衛生,最后一個人離開時必須做到關燈、關空調、關窗、鎖門。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3
一、總則
為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管理,深化學生社團學習與育人功能,促進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團工作的意見》和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相關規章制度,參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條例。
學生社團是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志向和責任感的基礎上自發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內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二、社團組織
(一)各社團必須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團委核準確定。
(三)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開展各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并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并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和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八)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并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無嚴重違紀行為、末受過任何處分。
三、社團組織的管理
(一)社團的管理部門和組織建設
團委是全校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注冊、更名、注銷、備案;協調、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并對社團考核評比等。
2.每個社團必須安排固定的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
(1)社團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應積極參與,切實加強對社團工作和活動的指導。
(2)指導單位應是學院各處室、教研組、年級組。指導老師熱愛學生工作、有專長和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
(3)指導教師統一由團委和指導單位選聘校內專任教師、專業教師或其他對該社團能夠給予指導的人員擔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學校對選聘的指導老師計算兼職課時量。
(4)指導老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應聘請新的指導老師,并暫停學生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因故被注銷,其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3.學校為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場所及物資保障。
學校教職工指導學生社團活動列入教職工年度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考核內容。
(二)社團的成立
1.凡學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發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團成立流程
(1)發起成立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向學生處提交基礎材料(基礎材料包括申請報告,社團章程,社團負責人簡歷,指導老師關于推薦成立社團的報告)
(2)團委對其進行審核考察,審批通過后,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并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登記注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3)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一周內,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公開招募社團會員。
(4)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兩周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布社團成立,并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三)社團換屆
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團委同意。
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候選人公開選拔由團委負責全程監督,當選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團委審批通過后上崗。
社團理事會候選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并填寫社團干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后交學生處。
(3)由團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征求意見。
(4)由團委將無異議提名候選人交與該社團上一屆理事會主要干部共同確定正式候選人,(社團候選擇人人數應多于理事會干部人數的20%)
(5)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實行差額選舉。
(6)在團委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干部會議。
(四)社團成員的招募、管理
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原則上為開學前三周)地點等由團委確定后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團委審定后實施。
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團委審定通過后方可張貼。
各社團招募的社員需認真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社員登記注冊表)交團委注冊后,由各社團負責存檔。
社團理事會需嚴格按照社團章程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需移交團委、學生處處理。
無團委的審定批準,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團委解散該社團,并通報全院。
(五)社團活動管理
1、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后兩周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聘任指導教師等)上報團委。
(2)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行審批并報黨辦備案。
(3)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該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指導老師安排、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
(4)團委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安排好指導教師,確定指導教師課時量,社團理事會按照批準后的方案活動,團委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5)活動開展結束后,社團應將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
3、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月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團委社聯部審定后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團委審定后報黨辦批準后方可印刷。
(六)社團經費管理
1、各社團應本著勤儉、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社團理事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社團如確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學期只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團委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一)定期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校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干部”。
(二)對違反本制度的學生社團、團委將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將按《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核合格,團委審核通過后,方可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核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實際會員不足10人。
社團末按照規定進行注冊。
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組織活動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
不接受指導處室、指導老師和學生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并查證屬實。
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社員解散。
五、附則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本章程解釋權歸團委。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4
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本社社員明確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項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條:本社以加強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學生的專業水平、擴大音樂教學的影響,使學生有展示自我的園地,展現音樂特長生多姿多彩的學習實踐生活風貌為宗旨,把合唱團打造成一流的音樂社團。
第三條:本社是受學校領導,有音樂特長和興趣學生參加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四條:凡承認本社章程,所有對唱歌有興趣,且有一定的音樂素養的學生都可以參加。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尋找優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級推薦的音樂特長生選拔構成。報名后經機構成員審議通過,即可加入本社團。
第五條:本社社員的權利
(1)社員有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社員有對本社提出評論和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本社社員的義務
(1)社員有自覺遵守章程、執行本社決議、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務的義務;
(2)社員有積極表演、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與本社經常聯系、積極反映情況的義務;
(4)社員有自覺維護本社利益和聲譽的義務。
活動內容和形式:
第七條:每周下午進行活動。
第八條: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小匯演。
第九條:社員積極參加本社舉辦的活動,每學期評出優秀社員若干名,并給予一定的獎勵。符合學校規定者,在綜合測評中也可相應加分。
第十條:社員作品在參加校級以上的比賽和各項活動中獲獎的,也相應加分,并作為評優的依據。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5
第一條:總則
1,為規范社團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以及監督社團工作人員的考勤制度。于此,結合本社團實際情況,特制訂嚴格的【藍墨軒請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約束力,保障藍墨軒文學社的各項工作任務都能正常運作,望諸位工作人員予以重視。
2,制度遵守對象:藍墨軒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工作人員需請假時,必須寫好請假單,包括請假原因、請假事由、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日期,當事人,等發送到主編空間本章程下跟帖,經主編批準,報人事處備案,方算請假;
2,較長時間請假(3天以上)必須找好交接工作人員,并在請假單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員姓名,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3,超過假期時間若需續假須提前上報主編處批準;
4,假滿回社工作需報主編,并報人事處銷假;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
2,若因考試等原因需要及時復習情況者,待找到合適接任人員后方可請長期假期。
3,工作人員請假期間無工資補助,望予以諒解。
二、病假:
1,部門員工請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內)者可由各部部長酌情處理,一天以上需寫請假單上報主編處;
2,員工如若因病無法親自去請假者可委托部長代為請假;
3,員工病假期間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和對員工關懷本社團發放其原職位30%的工資,但需將醫院開出的相關證明文件以圖片形式發送主編郵箱,經審核以及人事處備案后方可發放;
第四條: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請假的需向主管部長電話說明情況,并在一個工作日時間內補辦請假單于主編處,否則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工資100%;
2,未辦理相關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請假期滿未續假者,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3,請假的審核權,任何人員無審核批準他人假期權利,任何人員請假都必須通過主編批準后方可;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請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礙社團工作者量情可不予準假,或縮短其準假時間;
6,工作人員如若有公職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寫《出差申請》,一式兩份交主編處及人事處備案,作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條:附則
1,本章程由社團董事會負責解釋、補充。
2,本章程最終歸屬權歸藍墨軒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偽造侵權。
3。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6
一、紀律管理
1、準時參加社團組織的活動。不遲到、早退。
2、活動期間不能私自離開活動室。
3、畫室內不得打鬧。
4、嚴禁帶吃的東西進入活動室。
5、如有事不能準時來或不能來的同學,需有班主任老師簽名的請假條。
6、每次活動開始,社長負責清點社團成員人數。如有缺席,須及時向指導老師匯報。
7、社團成員不能私自進入活動室,不經社長及指導老師允許不能帶非本社團成員入內。
8、無故曠課三次按自動退團處理,退團后本社團將不再錄取。
二、物品管理
1、愛護社團活動教室內所有物品,若有損壞,落實到個人,由損壞者賠償;若不知具體損壞物品成員,則由集體賠償。
2、社團內的書籍不能帶出活動室;如果借閱,需到負責人下登記;歸還時,如果書籍破損,借閱者需拿回修補;若無法修補,按現價賠償。
三、衛生管理
1、活動室要保持衛生干凈,物品擺放整齊。
2、每次活動結束進行打掃衛生。按值日表進行。
3、打掃要求:畫具、桌椅擺放整齊。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動結束后,由社長負責鎖門。
2、社團社長、副社長要齊心協力組織好社團的`各項活動。
3、社團所有成員都有為本社團發展獻計獻策的責任和義務。
4、每月對社長、副社長的工作進行評價,對社團管理提出個人意見。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7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委、系部分團委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并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類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愿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準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簽,數額較大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委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大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委審核批準,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復開支。
第十條學生社團接受贊助、捐贈,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該社團章程的規定,并報社團管理部門通過。根據與贊助、捐贈的單位個人約定的期限、方式、用途來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團管理部門提交經費使用清單。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經費應統一設帳、專人管理。學生社團每學期末須公布正式的財務收支使用總結報告,以供管理部門及學生社團會員檢查、監督。
第十二條向社團管理部門報銷活動經費須使用國家正式發票,發票須注明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該社團負責人簽名;社團內部活動經費收支正式發票與普通收據均可,并須注明用途,由經手人和該社團負責人簽名方可入帳。
第十三條院團委將定期對各社團財務負責人進行培訓,加強帳冊管理、發票管理,監督經費使用。
第十四條對社團活動使用經費過程中,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的,或因經費管理混亂,造成惡劣影響后果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8
一、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范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準。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范圍內,低于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于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前提,以有益于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為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后,報團委批準后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并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周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準。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愿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范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后,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范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干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并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9
總則
為完善社團組織機構,便于社團管理及遠景規劃,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律動音樂社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為學生當代音樂文化傳播及交流組織,自愿結成。
社團宗旨:“讓所有喜歡音樂的人共同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活躍校園音樂藝術文化氛圍,倡導原創精神,為有夢想、愛音樂的青春構筑一個交流的平臺;了解當代音樂藝術知識,加深對音樂與社會歷史文化之間關聯的認識與理解,傳播多元音樂文化。
第三條本社團接受梧州職業學院團委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部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一章關于社團
第一條律動音樂社是梧州職業學院團委、學生會社團部直接領導下音樂愛好者自己的組織,是學生第二課堂的重要組成,是大學生發揮藝術水平的殿堂,是大學生陶冶藝術情操的搖籃;
第二條:音樂社以豐富大學生課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文化素質與藝術修養為己任,以提高學生綜合文化素質,繁榮校園文化,創建文明校園為目的;
第三條:本社團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梧州職業學院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音樂社將積極配合梧州職業學院工作,努力與其他兄弟社團合作,共同營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關于會員
第六條:音樂社會員以音樂學習交流,探討切磋,共同進步并最終提高綜合文化素質為目的;
第七條:梧州職業學院在校正規注冊生,思想健康,熱衷于藝術追求,均可以申請加入本社團;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序:
1申請入會;
2填寫入會情況調查表;
3社長及各部門審核通過;
4交納會員會費,并填寫有關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關部門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向社團提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社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3會員遞交申請報表后,有自動退會的權利;
第十條:本社會員檔案由本社妥善存檔;
第十一條:提前退出的社團成員酌情退還部分社費;
第十二條:會員使用本社會員證,須嚴格遵守本社會員證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新學期的前兩周為會員登記、注冊時間;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社干事商議,可予以強行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部門職權
第十五條:本社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健康;
2熱心學生社團工作,對社團會員負責;
3有組織管理能力和創新意識;
4學習刻苦努力,綜合素質高;
5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六條:社團負責人從本社團成員中產生,本著個人自薦與民主推薦的原則,選出候選人經過社團管理委員會上報團委審批;
第十七條:社團各主要負責人任期一年(特殊情況與社團利益嚴重影響者須有大部分會員通過,酌情延期);
第十八條:各部門職權:
社長:1帶領社團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調各部之間有序開展活動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4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5協調組織各種重大活動;
6具有決策權和監督權;
副社長:1協助社長領導各部門,執行會議后各干部的決議;
2注意學員會員的態度,掌管好所有學員會員的名單;
3負責社團的公假事務;
4配合好社長的工作,與社長相輔相成;
策劃部:負責活動的計劃和組織;
外聯部:1負責與其它社團及活動中心溝通各項事宜;
2負責與其它同性質社團聯系;
3負責與商家接洽廣告贊助之事宜;
4負責各項活動的對外聯絡及邀請事宜;
宣傳部:1負責活動海報、邀請卡的設計、制作及張貼;
2負責設計社員資料卡;
3制作宣傳資料;
4協助活動部布置活動場地;
第十九條:音樂社最高領導為社長。副社長積極配合和幫助社長處理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并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長做出總結,
并向社長匯報,最后討論做出決定;
第二十條:各部部長全面負責所在部的各項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部設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長提名,報理事會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二十二條:各部的干事須聽從部長的安排,協助部長完成各項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成員須團結一致,積極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第四章紀律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處分分為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兩種;
第二十五條:無故不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年度累計三次為警告,四次取消會員;因故不能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須事先向有關部門請假,經允許后,方按請假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敗壞社團聲譽,破壞會員團結,違反社團章程的會員,社團有權對其進行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社團各項比賽活動將設立物質、精神等各種獎勵政策;
第二十八條:每學年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團主要負責人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員”:
1工作積極負責,認真執行社團章程;
2對社團的發展有卓越貢獻;
3以本社團會員的名譽在各大報刊雜志上發表學術性文章或作品,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第三十條:本社每年評選一次“社團積極分子”和“優秀社團成員”,評選由各部門推薦人選,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三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團成員”:
1積極認真地參加社團活動、會議的;
2為社團的發展積極獻策獻計,且確實起到積極作用的;
3代表本社團參加有關比賽、活動,并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4對社團發展有杰出貢獻的;
第三十二條:對于違反校規校紀及社團章程的社團成員,或學習成績較差的會員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對于無不正當理由不參加社團各項活動、會議的會員
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社團經費的主要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各企、事業單位及公司的贊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條:本社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圍內的活動和和社團自身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社的資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全面、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經費必須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于專項資金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社團中心的財務審計,本社團經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條:社團的資金主要用于各種活動的組織、宣傳、獎勵及其它日常開支;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有權按照本規定報銷有關開支,但報銷前須向社長申請,經同意后,持有關發票,社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第三十九條:財務組要做到總帳明細,帳單清晰,并定期公開,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七章會員證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社會員證正面為“音樂社團”字樣,會員姓名等;
第四十一條:會員證經本社蓋章,注冊后有效;
第四十二條: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頂替使用;
第八章社團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社團的各類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校社聯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的組織活動及會議,須事先寫好活動或會議計劃;
第四十五條:社團開展活動或召開會議時組織部須做好點名記錄工作,其他部門開會或開展活動由部長安排,認真作好點名登記工作,每月月底上報秘書部審核;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每學期須做好工作計劃,學期末須寫好工作總結,上交社團接受社團和校社聯的審核;
第九章終止程序
第四十七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本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提議;
第四十八條:本社團終止提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指導老師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社團終止前,須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__年12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音樂社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所有;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與有關規定相抵觸之處,須服從規章制度;
指導教師:本校音樂老師
活動地點:行政樓二樓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10
一條社團聯合會檔案是社團聯合會歷史延革、工作開展情況的真實記錄,是社團聯合會決策、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
二條社團聯合會檔案由相應部門管理,實施檔案登記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整理、歸檔和編目。
三條對于上級文件、外校來函及相關圖文資料等有保存價值的材料均作為檔案保存。
四條社團聯各部的&39;部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交辦公室,并由辦公室(社團資料檔案由秘書處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檔。辦公室作好每一次會議記錄,整理后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會議記錄。
五條加強與各社團及其管理機構的聯系,并對他們的工作計劃、活動開展情況、任務執行情況等建立專門檔案。
六條加強對各社團的檔案管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或表格形式及時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類別社團工作委員會整理后交秘書處檔案人員存檔。
七條社團聯合會各部人事、各社團人事及社團負責人推薦表,社團負責人任命表,社團負責人檔案表,社團干部考查表,社團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團干事考核表,社團理事會登記表,社團會員登記表等一并整理,單獨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人事檔案檔。
八條社團聯合會各部、各社團每月必須及時上交每月帳目開支表,由經費審查部核實并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財務檔案。
九條各部門須認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檔案,借用相關檔案的須經得相應部門同意,辦理手續后方可借用。
十條其它各部、社團及個人必須妥善保管并及時歸還所借檔案資料,檔案借閱期不得超過一周。
十一條主席團有權對檔案管理工作不定期進行檢查。
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淮北師范大學信息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11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規范化管理,增加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科學理財意識,保護學生權益,使社團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社團經費為社團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社團經費,并在本條例的規定范圍內運行;社團會費全部用于社團活動,而非社聯或個人;
第三條校級社團經費由大學生社聯收取,院級社團經費由各學院社聯收取;院級社聯與社團的經費管理制度請參照本經費管理條例。
二、經費來源
第一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為主,并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委通過立項支持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為: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二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后交由經費管理機構托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后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取。
第三條各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記清楚,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并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先在社聯備案,再由社聯上交經費管理機構,并給各個社團建立單獨賬戶;
第四條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向社會請求贊助等方式獲取經費,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園內以營利為目的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各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經費,必須先在社聯財務部登記備案,再將贊助款交至社聯財務部,社聯財務部統一上交經費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并累加入相關社團經費;
第五條社團承擔的大型活動(時間較長、所花費成本較高、影響較大),經社聯研究決定并報團委討論審批,可酌情給予一定的撥款資助;
第六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團經費、活動經費。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12
一、學生社團為非盈利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活動。
二、學生社團自成立時即建立財務收支賬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三、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人員,不能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財務人員須在社團中擔任副社長或相當職務。
四、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大部分需自行籌集,對于大型活動學生社團可尋求社會贊助,但具體事宜須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并由院團委批準后方可實施。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和活動組織。
五、社團財務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
1、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六、社團部將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銷該社團,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具體處罰條例參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社團處罰條例》)
七、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理;學生社團終止時,其財產歸屬在院團委指導下處理。
八、會費標準
1、會費上限為20元。
2、視社團性質和需要,如增加會費,需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社團部會議通過并上報主管書記批準,方可實行。
關于社團的制度篇13
第一章社團簡介
成都師范學院計算機科學系街舞協會簡稱街舞社。街舞社是在05級計算機科學多媒體設計專業(肖剛)的申請下,經由院團體部的批準,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成立,屬于精品社團之一。街舞社屬于體育健身類社團,隸屬于院團體部管理并受學生會監督。街舞社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拓展大學生綜合素質”為宗旨,以“青春.活力.舞動”為口號,以“宣傳街舞文化.推廣街舞文化”為協會精神,“一切為了社員.為了社員的一切”是我們協會的承諾。成立至今,社團經過多個年頭的發展,管理制度越來越完善(修訂完成了《成都師范學院街舞協會章程》《街舞社干部考核制度》《街舞社日常活動條例》),各項活動也越來越規范。現社團主要進行:JAZZA、PIPPIN、BREAKING三種舞種的教授。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社團活動管理制度
(一)每周按時進行社團常規教學活動(特殊情況除外)對社員進行街舞培訓,并做好通知工作。
(二)加強舞隊成員的訓練,積極參加各種比賽以及各種演出。
(三)開展街舞交流學習,與其他街舞團體學習交流,提高自己水平,發展新時期的街舞社團。
(四)加強社團成員與成員,干部與成員之間的交流,營造好的社團氛圍。
(五)每個月以不同形式開展兩次例會,在會議中,必須做到不遲到,不缺席。須準時到場簽到,不得代簽,有特殊情況,不能參與例會,應提前向社長或理事長作出書面請假。一學期內多次缺席或請假者,給予辭退或降職處理。
二、社團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街舞社內部隊伍建設,提高干部的素質,增強并規范對街舞社社團干部的監督與考查,激勵并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本會實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條街舞社每學期期末對本社干部進行考核,結果由理事長負責記入《街舞社社團干部考核表》一同存入街舞社人事案。
第三條考核內容
(一)工作態度:
1、會議考勤、開課值班考勤。
2、紀律觀念(會議、值班、活動紀律)。
3、對街舞社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況。
(二)工作能力:
1、部門內部常務工作。
2、部門內部梯隊建設(學風、紀律、干事素質培養)。
3、部門內部執行能力以及創新能力。
(三)工作成績:
1、活動開展成效及成績。
2、部門威信及評價。
3、學業成績(以上一學期智育成績為準)。
(四)其他:
1、遵守校規校紀及本協會制度。
2、社長對干部的評價。
三、社團會員考核制度
(一)社團成員考核制度采用積分制,期末考核分為三個模塊:日常訓練5分;活動考核5分;特別表現5分;總分共計為15分
(二)日常訓練活動和活動考勤兩個模塊,各占10分,共計20分:
1、日常訓練活動由社長指派專門人員進行出勤登記;考核分值為每參加一次訓練每人記0.1分,學期末進行累積。
注:每學期總分最高分為10分,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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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促進湖村中學學生的社團活動,增進同學之間的協作能力,社團本著以娛樂休閑為主,和諧交流技術為宗旨;社團通過平常訓練和定期的比賽來加深社員之間的溝通和友誼,培養社員的團隊意識,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術水平;社團是學生交流的平臺,希望乒乓球社團能為同學之間帶來歡樂,同時提升我們自身的技術水平。
1.本社團活動由主持教師郭修福、指導教師彭軍兩位組成。
2.職責:負責社團整體工作,整體規劃建設社團;其中:主持教師負責社團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集體活動;指導教師:管理球隊的訓練和比賽,制定球隊活動方案,安排組織比賽;負責指導隊員日常訓練,提高隊員技術水平;組織協調各項活動。
3.制度要求:所有社員參加活動時秉承以“安全為最高標準,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社員參加活動時,請自備球拍;社員參加活動時,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
4.大家要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活動,請與主持教師或指導教師聯系;會員需服從社團安排,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
5.活動:每周盡可能安排進行適當訓練,然后進行比賽;活動中隊員以安全快樂為主,技術較量為并存;活動中主持教師和指導教師積極配合隊員完成活動;
本規定未涉及事項,可由社員提出議案,報指導教師和主持教師同意后執行。本規定解釋權為乒乓球社團。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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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制度,規范社團建設,使活動資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證文件的方便查閱、可行傳遞,保證社團人能更好的從文件中了解社團及其發展歷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檔案管理原則
第二條反映社團活動及發展實情。
第三條分類明確便于查閱。
第四條管理規范。
第三章存檔范圍
第五條社團重要會議資料(社長例會、社團例會、常務會議及典型發言的會議記錄、總結及照片等)。
第六條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發來的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資料。
第七條反映社團活動情況的策劃書、活動總結等。
第八條各種工作計劃、統計材料及學期或學年工作展望和總結等。
第九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任免材料以及關于社團理事和成員的獎勵、處分文件材料。
第十條關于社團成立、合并、撤銷、更改名稱等文件資料。
第十一條關于社團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應社團活動的簡報、照片。
第十二條社團的財務、物資、檔案的交接憑證等。
第十三條社團指導老師及外聘指導員的個人資料及指導意見等文件。
第十四條社團編輯的出版物。
第四章檔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設立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責任到人。
第十六條建立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制定科學的檔案分類方案。
第十八條社團重要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五章檔案收發、查閱及更新
第十九條檔案材料要整潔、完整。
第二十條按要求和分類存檔,不能雜亂無章。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歸檔及登記制度。
第二十二條在社團換屆時完成檔案移交
第六章處罰制度
第二十三條對惡意破壞損毀檔案者,嚴格處分。
第二十四條對于檔案遺失的處理,經調查后酌情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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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禮儀修養是禮儀活動的一種重要形式,是現代禮儀不可忽視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的禮儀不是自發形成的,主要是靠后天的交往實踐中自覺修養得來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交往實踐中逐漸學習、積累而成的。因此,在具體闡述一系列禮儀規范之前,首先探究禮儀修養問題,揭示禮儀修養的本質、特征、內容、過程和方法,對于我門自覺地把握禮儀規范和自覺地進行禮儀實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活動目的
通過學生一一學期的學習之后,能夠做到行為有規范,舉止有禮貌,言談有修養。在個人禮儀、社交禮儀、商務禮儀以及習俗禮儀中有一定的了解。
三、活動內容
使用多媒體及情景演習,讓同學從最基本的習俗禮儀開始學起,低年級的同學可以從課堂禮儀學起,高年級同學可以學習一些公共場所禮儀。通過學習現代禮儀課程,提高個人修養。
四、活動對象
在學校的一,二,三年級學生中,按照同學的興趣特點來報名參加該課堂的`學習,人數定在30人左右。
五、活動時間:
每周五上午第四節課。
活動地點:二(二)班教室。
六、活動要求
1、社團成員要自覺遵守社團的各項要求,遵守紀律,注意安全
2、社團成員要積極參加老師組織的情景演習的活動,并在活動中積極發言。
3、社團成員要按時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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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團建設是創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載體。學生社團開展的融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于一體的集體活動,能凝聚學生高雅的&39;志趣,培養學生正視自我、提升自我、關心團隊、關愛他人等良好品格,達到寓教于樂、揚長避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教育效果,從而大大增強學校素質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實效性。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1、每位教師每學年從績效工資中拿出100元作為社團考核的績效工資,
2、社團活動安排:初中社團逢單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開展,小學社團逢雙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開展。每位教師每學年必須參加一個社團。
3、每次開展社團活動,學校對社團教師在崗情況進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團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一節課一點名,填寫好學生出勤統計表,如有無故缺勤者,及時和班級、年級取得聯系。
5、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關心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別是室外活動社團更要加強安全教育。
6、每次活動做好記錄,建立本社團的檔案資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動相關過程的資料。及時處理社團內一般學生的違紀事件,發現嚴重傾向性問題立即向學校匯報,因不負責任而發生重大事故,學校將追求其責任。
7、每次社團活動后,主持老師必須按《上饒縣社團評價細則》收集好相關材料:包括教師的教案、學生出勤統計表、活動記錄和相關資料圖片等,每學期檢查一次,進行量化評分。
8、每年每個社團必須申請驗收,驗收時必須按《考核細則》上交相關材料,申請驗收不合格,該社團教師扣50元/人,不申請驗收不上交相關材料的社團教師扣100元/人。
9、本管理辦法從20__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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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調動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學生間的交流,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挖掘學生潛能,激發學習興趣,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健康和諧發展,全面落實素質教育,王口鎮中學在校內建立學生團體,并制定本章程。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學生社團的領導,完善學生社團管理機制,學校建立學生社團領導小組。
組長:劉x(校長)
副組長:崔x(德育副校長)
組員:管x(德育主任)
杜x(團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社團有關活動,定期召開有關學生社團工作會議,巡查、督導社團活動。
三、社團名稱
四、活動要求
1、課外活動指學生在校內參加由學校組織的體育、藝術、科技、文娛等社團活動。
2、學生社團應當在法律和學校管理制度范圍內活動,接受學校的領導和管理,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學生參加校內相關社團,以自愿為原則,自覺遵守管理規定。指導教師在綜合測評時享受學校規定的工作量加分。每次課加1分。
4、學校為社團活動提供設施與場地,支持社團的建設和發展。
5、指導教師要制定科學的活動計劃,精心設計活動教案,組織相應的比賽活動,對學生的出勤要嚴格把關,對不按時出勤、缺勤以及不積極完成活動任務的學生要及時通報給班主任。
6、指導教師在學期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等級評價。
7、學校定期對學生社團進行檢查與考核,對表現突出的社團和個人給予獎勵,對不合格的社團給予批評直至撤消。
8、任何社團和個人不得以開展課外活動為名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活動。
9、各學生社團要依據本章程制定本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活動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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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電子制作小組”活動有計劃、有實效地開展,加強活動的過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根據自愿原則,選擇參加電子制作小組。
2、自覺愛護活動器材、注意環境衛生,保持場地整潔,教學期間必須保持嚴肅、嚴謹,保持室內工作有序進行。
3、自覺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4、在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隨意移動實驗設備,損壞儀器者,照價賠償。
5、學生需按指導教師要求進行試驗,對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指導的&39;學生,教師有權要求停止并取消參加該愛好小組其他試驗的資格。
6、實習操作結束后,學生應協助指導教師按規定清理場地,檢查儀器設備的狀態。經指導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教室,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
6、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及曠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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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團申請程序:
凡金山中學在校學生均有資格發起成立社團
1、凡有意成立社團的同學,需遞交一份申請材料,內容包括社團名稱、性質、主題、活動目標、發起人、社團初步規劃或至少一次詳細的活動策劃,經團委老師及社團部初步同意后可領取正式的社團申請表;
2、認真填寫社團申請表(詳細內容見《上海市金山中學社團申請表》);
3、遞交社團申請表,經團委老師及社團部審核后,該社團即成為待批社團;(具體要求見待批社團有關內容)
4、待批社團可自行開展活動,并且必須遵守社團部有關規定。(詳見社團考核規范)
二、社團分類及評定方法:
為了方便社團部管理并使各社團更有效地開展活動,社團部決定將所有校內社團分為:正式社團(包括校級重點社團、校級普通社團)、待批社團兩大類。
待批社團:
所有新申請且通過審核的社團即為待批社團。待批社團有3個月的考察期,社團部將根據該社團在考察期的表現決定該社團是否能成為正式社團。
(一)審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請材料;
2、社團的主題及活動形式新穎,積極向上;(內容形式與以成立社團不重復的優先考慮。)3、有固定的指導老師,并在申請表上附上指導老師的意見及簽名;
4、除申請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發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該社團的同學的簽名;
(二)活動要求與注意事項:
1、經批準成為待批社團后,該社團擁有3個月考察期,可以在學校內開展各類活動,如講座、播放影片、CD及愛心義賣、戶外活動等。所有活動開展流程須遵循社團部規定。(詳見社團考核規范)
2、考察期內必須開展2次以上活動,并且遵守社團規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團委老師及社團部根據社團活動情況,認為該社團符合要求的,將批準其成為正式社團(校級普通社團)。
4、待批社團不享有學年末社團評優的資格。
5、若待批社團考察其中開展活動次數未達到要求,活動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團的規定,社團部將解散該社團。
正式社團:
正式社團為學校正式認可批準的社團,有資格參加年度的評優及其他有關活動。
(一)校級重點社團:
校級重點社團在校園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為學校重點扶持的社團類型,每學年將由學校提供一定的資金作為社團的活動贊助。(詳見社團資金問題方案)
評定方法:
1、所有校內正式社團均有資格成為校級重點社團
2、每學年末,社團部將根據當年社團評優總體情況決定下一學年的校級重點社團名單,名單的有效期為一學年,表現優異的社團可連續成為校級重點社團,表現不佳則降為校級普通社團;
3、凡社團活動成績優異、社團管理規范出色的校級優秀社團,將優先成為校級重點社團;
4、社團部經綜合評定后將適當選取個別非優秀社團成為校級重點社團;
評定要求:
1、社團活動開展積極,形式豐富多樣,內容有意義并在校園內有較大的反響。
2、社團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經典活動;
3、社團有一定的規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團部各項規章制度,考核分數排名靠前;(詳見社團考核評分制度)
(二)校級普通社團
校級普通社團為普通的正式社團,經費由社團自行籌集,學校不予資助。
評定方法:
1、通過考察期的待批社團及原有正式社團中未被評為校級重點社團的即成為校級普通社團。
2、每學期末,社團部將根據社團考核分數決定下一學期的社團名單。若社團在該學期未達到考核要求,社團部將解散該社團。
評定要求:符合社團考核制度標準。(詳見社團考核評分制度)
三、社團考核規范:
(一)考勤記錄
1、社長或社團負責人需及時到會,社團會議無故缺席作扣分處理,每學期累加匯總,記入優秀社團考評總分。
2、社長無法到會時,應委托骨干成員參加會議,轉達會議內容。
3、一個學期內3次無故參加會議將給予警告,若無效則考慮撤換社團負責人。
(二)社團活動
1、凡有活動,需上交《社團活動申請表》,連續1個學期無任何活動且經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動計劃者將予以解散。
2、活動結束兩周內需上交《社團活動備案表》,同時需上交成果實物(期刊,雜志,光盤等)或活動照片及詳細報道(或以電子版形式上傳校園網頁面)。
3、如供稿給校園網將予以一定加分。
4、匯報的活動需題材新穎、內容健康、參與性強,根據活動情況予以加分。
5、如在活動中售賣雜志、CD等物品,需將價格報于社團管理委員會批準,雜志單價需低于人民幣十五元。
6、社團期刊、雜志需交由社團部及團委老師審閱后發行,擅自出售者將予以扣分。
7、各項打分將綜合指導老師評價,社團管理委員會意見與團委意見,如有對評分有異議者,在學期末可提供查詢。
8、如需要社團給予一定協助,則需在《社團活動申請表》中注明,經社團部討論決定是否提供幫助。
(三)團資金籌集和使用的規定
1、社團因活動需要可以向社團管理委員會申請資金。申請資金時需要書面的申請書(包括指導老師的意見,資金數目,活動計劃,事后活動報告),社團管理委員會根據活動的情況決定是否撥給活動資金及資金數目。
2、各社團若要向社團成員收取會員費的必須以向社團管理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收取標準每人不得超過人民幣10元。
3、各社團也可自行聯系贊助單位,籌集資金。但籌集情況需向社團管理委員會遞交書面的報告。
4、各社團的資金使用必須規范有續,資金必須用于本社團的發展。
5、社團管理委員會將定期和不定期的對各個社團資金使用進行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社團,社團管理委員會將根據情節給以批評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團,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學校處分。
(四)常務規定
1、社團宣傳海報、傳單(復印前)需經社團部蓋章批準,如需復印,需由社團部負責人或團委老師簽名批準。大張海報一律張貼在食堂門口的宣傳板、食堂正面右邊的墻上、超市門口的墻上,小張傳單可貼在每班宣傳欄中,不符合規定張貼或未經批準的海報一經發現社管部有權進行處理。過期海報請務必自行清理。(小貼示:食堂門口風大,貼宣傳畫時請加以固定,否則第二天“殘骸”難尋)
2、凡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并予以采納的社團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團評優制度:
(一)評優要求:
1、遵守社團考核規范,社團活動開展具有良好的紀律性、組織性,社團內部管理有序。
2、積極開展社團活動,活動內容健康積極、形式多樣、反響良好,社團在校內有較高的知名度與人氣。
3、每次活動及時上交《社團活動申請表》和《社團活動備案表》,社團資料有序齊全,網站內容豐富。
(二)評優辦法:
1、每學年末,社團部將進行統一評優活動,具體將以經驗交流會形式進行,所有正式社團均有評優資格,所有待批社團可旁聽交流會。
2、交流會后,由各社團社長或負責人無記名投票選出十個候選優秀社團,選票上交社團管理委員會。
3、由社團管理委員會進行票數統計,并根據學年社團活動情況評選出該學年校級優秀社團十個。
4、十個該學年校級優秀社團將優先成為下一學年校級重點社團,每學年享有一定數額的由學校提供的活動經費。
五、校級重點社團資金有關規定:
1、除上一學年十個優秀社團自動成為校級重點社團之外,社團部將根據綜合評定,另外選取1~2個非優秀社團成為校級重點社團
2、校級重點社團每學年將得到由學校提供部分活動經費,校級普通社團及待批社團不享有此權利。活動經費經申請,校團委視情況進行批復。
上海市金山中學團委、學生會、社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