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
制度是由人制定的,而制度的實施也需要人的參與和推動。下面是一些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免費閱讀下載,希望對大家寫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有用。
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篇1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_,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_等,一視同仁。
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篇2
一、目的: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二、獎勵方式:財年總結大會頒發獎勵證書及獎金,獲獎事跡在企業內部網發布。
三、評選時間:每財年結束后評選。
四、評選辦法:財年結束后,各部門按評選標準向公司經營委員會推薦參評部門或個人名單,并附事跡材料。由公司經營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財年先進部門和個人。
五、獎勵種類:
1.優秀團隊獎
2.優秀員工獎
3.敬業精神獎
4.最佳新人獎
5.優秀管理者獎
六、獎勵涉及對象:
1.參加優秀團隊評選的部門必須成立一年以上。
2.參加優秀員工和敬業精神獎評選的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參加最佳新人獎評選的員工須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員工。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受過公司處分的員工,不能參與個人獎項的評選。
5.公司經營委員會成員不參與評選。
6.獎項可空缺。
七、評選標準:
1.優秀團隊評選標準:
1)團隊有較高的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離職率低;
2)為團隊目標共同努力,使得部門全年業績突出;
3)保持良好的狀態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艱苦的時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溝通和適當的授權意識,與各部門接口流暢,獲得用戶和公司其他部門的認可及好評;
5)讓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獲得快樂和成就感;
6)以公司發展為重,對公司業績負責;
7)整個團隊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各項技能,求知欲強;
4)在完成本職工作中,勇于挑重擔,“打硬仗”,關鍵時刻敢于獨擋一面,績效突出;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團隊精神,團結同事,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同事完成目標任務;
6)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吃苦耐勞,追求完美,經常受到同事或客戶的好評。
3.敬業精神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具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銳意進取;
4)具有較強的求知欲,積極主動學習新的知識技能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進步速度快;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團結同事,橫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4.最佳新人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以較快的速度學習掌握本崗位所需知識技能,較快適應崗位需要;
4)具有較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勤奮、好學;
5)具有團隊精神,能團結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標。
5.優秀管理者評選辦法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努力、認真、實事求是,遇事不推諉,具有責任感。
3)具備足以應付工作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工作業績突出。
4)具有較強的領導力,注重組織業績和團隊目標的實現,注重團隊建設和人才的培養。為人公正公平,獲得下屬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較強的執行力,能根據所掌握的資源迅速準確的作出判斷和決策,并統籌安排一切資源來實現工作目標。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篇3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周。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閑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閑逛,干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篇4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2.1.1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2.1.2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2.1.3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2.1.4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2.1.5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2.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2.2.3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2.2.4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2.2.5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2.2.6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篇5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嚴肅廠規廠紀,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能順利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處罰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終目標,通過處罰達到令行禁止,培養員工的服從意識才是主要目標。
第三條、通過對員工獎善罰惡起到引導企業文化發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工作人員,包括臨時用工人員。
第三章員工處罰
第五條、員工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兩大類。
第六條、行政處罰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等五種;經濟處罰分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個等級。
第七條、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50元罰款:
1、不服從班組長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遜;
2、無故不支持其他部門工作;
3、口出臟言,挑起事端,辱罵同事;
4、在公司內衣冠不整者(具體標準詳見《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5、在公司內隨地大小便;
6、亂扔垃圾,亂涂亂畫;
7、拈花惹草,破壞公司綠化;
8、隨意串崗;
9、上班時間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志;
10、上班時間上與業務無關的網站、上網聊天、上班玩游戲;
11、在生產現場接待私客。
12、未經允許不參加公司指定的培訓、會議;
13、車輛不放入車棚,不聽從門衛勸阻,隨意擺放;
14、違反就餐規定,隨意插隊;
15、剩飯菜隨意倒;
16、上班時間公話聊天;
17、上班時間吃零食;
18、車間內產成品、半成品不按規定堆放到指定地點;
19、下班前沒有將工作場地打掃干凈;
20、下班時,沒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離開;
第八條、犯有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但是有下列行為者,可以免予處罰:
1、事后主動承認錯誤,態度誠懇,積極賠償所造成的損失的;
2、主動向受害方賠禮道歉,得到對方原諒的;
3、積極揭發同犯人員者;
第九條、嚴重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處以100元罰款:
1、不服從安排,恐嚇領導;
2、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在禁煙區內吸煙;
3、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接待人員沒有阻止外客在禁煙區吸煙的;
4、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私自在生產現場動用明火;
5、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在公司內喝酒;
6、未經允許,私自移動滅火器材或將滅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團結和發展的謠言;
8、遺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賠償;
9、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之一,在處罰通知開出三天之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10、連續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處以100元罰款;
11、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犯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相互包庇者;
第十條、記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150元罰款:
1、聚眾鬧事,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在公司內部賭博;
3、傷風敗俗,在公司范圍內從事有傷風化之行為,影響公司形象;
4、無論在公司內外,從事不當行為,有損公司形象;
5、出言不當,得罪客戶;
6、向新員工灌輸不當信息,故意詆毀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圍內打架鬧事;
8、犯有第九條、第1、5、6、7項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150元罰款:
9、犯有第九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條、記大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處以200元罰款:
1、在公司內對罵、打架;
2、故意損壞公司生產設備、辦公用具;
3、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文件帶出公司;
4、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數據轉告他人或將記錄相關數據的文件資料、表單等轉告他人員;
5、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設計圖紙等帶出公司;
6、未經允許,私自透露客戶信息及各種材料、產成品價格;
7、犯有第十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條、辭退。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辭退處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1、不服從安排,毆打領導;
2、私自將公司財物帶出廠門,盜竊公司財物;
3、第七至十二條、各項規定,連續違反三次;
4、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禁煙區內吸煙;
5、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公司內喝酒;
6、購買變質大米、蔬菜,導致員工食物中毒;
7、對處罰不滿,投毒、縱火報復;
8、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偽造學歷、操作證書及其它證件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工作;
10、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第四章員工獎勵
第十三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晉級五類。
第十三條、嘉獎。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堪為楷模;
2、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3、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實踐;
4、維護公司形象,主動勸止他人的違規行為;
5、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
6、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獲得高一級學歷或取得某項職業的職業資格證書;
7、全年無缺勤,無其它違紀行為;
第十四條、記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保質完成;
3、回收、重復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4、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適時實施搶修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5、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
第十四條、記大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大功:
1、維護公司利益,主動與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2、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
3、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
4、改善生產設備,能提高生產率和產品質量;
5、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6、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十五條、獎金。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獎勵:
1、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過科技創新小組討論,確能實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辦業務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3、回收、重復利用廢料為公司節省開支;
4、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使公司免遭損失;
5、不畏強敵,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搶救公司財物;
7、改善生產設備,提高生產效率,效益顯著;
8、員工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第十六條、晉級。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1、記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2、記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3、在業務改進、機械故障預防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4、改善生產設備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第五章權責
第十七條、有關考勤方面的規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篇6
第一條、員工獎勵分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1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四)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榮譽者。
(五)忍受勉為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第四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六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二)記過:每次減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大過:每次減發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七條、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八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第九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廠區、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第十一條、員工功過抵銷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銷。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
公司員工獎制度懲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39;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獎金____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____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箭、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箭、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____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____%外,另罰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另罰款____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加罰____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____~____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____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6、公司員工獎罰制度
以下是一則公司員工獎罰制度,各位員工管理者如果不知道怎樣對員工進行獎罰管理,可以適當參考以下這則范文,并從中得到啟發。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39;。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箭處分;造成誤餐等重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_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7、員工管理獎懲制度